政府對言論的尊重往往在戰爭時期處於最低點,而此時言論也是最為重要和及時的,安德魯·P·納波利塔諾寫道,

在特工抓捕親巴勒斯坦學生活動家馬哈茂德·哈利勒後,示威者聚集在華盛頓特區移民和海關執法局總部外。 (黛安·克勞薩默,Flickr,CC BY-NC-SA 2.0)
By 安德魯·納波利塔諾
“我不同意你的說法,但我會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 伏爾泰(1694-1778)
W當托馬斯·傑斐遜撰寫《獨立宣言》時,他列舉了殖民者對英國政府的不滿。值得注意的是,沒有任何關於侵犯言論的投訴。
那時候,言語就像今天一樣尖刻。如果言論是針對議會的,那麼所有言論都是合法的。如果這些言論直接針對國王本人——正如傑斐遜在《獨立宣言》中所言——那麼就構成了叛國罪。
不用說,如果英國獲勝,傑斐遜和他的 55 名簽署《獨立宣言》的同事都會因叛國言論而被絞死。
當然,殖民者贏得了戰爭,六年後,13個州自願批准了憲法。批准兩年後,憲法進行了修正,增加了權利法案。
起草權利法案的詹姆斯·麥迪遜堅持將言論稱為“言論自由”,以強調言論自由先於政府而存在。他認為言論自由是傑佛遜在《獨立宣言》中提到的不可剝奪的權利之一。
制憲者意見不一
換句話說,權利法案的每一位批准者都在書面上明確地表明了他們的觀點:言論自由是一項自然權利——是每個人的個人權利。它不是來自政府。它來自我們內心。它不能被立法或行政命令所剝奪。它不需要許可證。
然而,僅僅七年後,在約翰·亞當斯總統任期內,國會就頒布了《外國人與煽動叛亂法》,對批評政府的言論進行懲罰。
禁止國會侵犯言論自由的同一代人——在某些情況下是同一群人——怎麼會頒布一項懲罰言論的法規呢?
對某些制定者——聯邦黨人,他們想要建立一個像今天一樣龐大的中央政府——來說,侵犯言論自由只意味著在言論被說出之前就將其噤聲。如今,這被稱為事先限制,最高法院基本上已將其取締。
對反聯邦主義者來說——他們認為中央政府是各州之間有限的自願契約——《第一修正案》禁止國會干涉或懲罰任何言論。
亞當斯政府因反聯邦主義者的批評性言論而對他們進行起訴、審判和定罪,其中包括一名國會議員。
當傑佛遜贏得總統職位並且反聯邦黨人贏得國會的控制權時,聯邦黨人在脫離國會控制的前夕廢除了四部《外國人與煽動叛亂法》中的三部,以免這些法案被用來對付他們。
內戰與冷戰

3 年 1862 月 XNUMX 日,亞伯拉罕·林肯總統和喬治·B·麥克萊倫在馬裡蘭州安提塔姆將軍的帳篷內。 (亞歷山大·加德納/美國國會圖書館/公共領域)
在內戰期間,亞伯拉罕·林肯總統關押了北方數百名批評他戰爭努力的記者,其中包括一名國會議員。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伍德羅威爾遜 (Woodrow Wilson) 總統逮捕了在徵兵辦公室大聲朗讀《獨立宣言》或唱德國啤酒館歌曲的學生。
林肯認為維護聯邦比維護第一修正案更重要,而威爾遜則認為第一修正案只約束國會,而不約束總統。但這兩個論點都被法院駁回。
1950 年代,聯邦政府成功起訴了冷戰時期的異議人士,理由是他們的言論危險且可能有暴力傾向。這種殘酷理由的受害者,有的死在了監獄裡;兩人被處死。
政府對言論的尊重時而增強,時而減弱。戰爭時期,它的勢頭最為強勁。當然,戰爭期間的異議——質疑政府使用致命武力——往往是最重要和最及時的言論。
現代定義
直到 1969 年,在一個案件中 勃蘭登堡訴俄亥俄州,最高法院給了我們言論自由的現代定義。克拉倫斯·勃蘭登堡向俄亥俄州的民眾發表長篇大論,呼籲他們遊行到華盛頓,從黑人和猶太人手中奪回聯邦政府,他認為是黑人和猶太人掌握著政權。他被俄亥俄州法院判定犯有刑事工團主義罪——利用言論煽動他人實施暴力。
最高法院一致推翻了對他的定罪,並認為所有無害的言論都受到絕對保護,並且當有時間用更多的言論來反駁時,所有言論都是無害的。同一最高法院剛裁定 “紐約時報” Co. v. Sullivan 認為,第一修正案的全部目的就是鼓勵和保護公開、廣泛、強烈、甚至尖刻、仇恨和肆無忌憚的言論。
在這兩起案件中,法院都承認我們喜愛的言論不需要保護;我們討厭的言論確實如此;政府無權評價言論的內容。
然而,在目前這樣的危險時期,我們看到政府因為人們的表達活動——言論和與志同道合的人集會——而逮捕他們並將他們驅逐出境。
一名擁有永久居民身分的紐約市大學生目前被關押在路易斯安那州監獄,因為他公開支持巴勒斯坦建國——這一立場自 1948 年以來一直是美國的公共政策。羅德島醫學院教授也是一名擁有永久居民身份的外國人,由於參加了一場聯邦政府不批准的葬禮而被遣返回她的祖國黎巴嫩。
懲罰言論和結社是最危險的行為,因為它是主觀的、無價值的,不會有終點。解決仇恨或威脅言論的方法是發表更多言論——挑戰演講者的言論。
為什麼政府官員想要壓制反對者的聲音?他們肯定擔心自己的權力被削弱。持不同意見的人可能會提出比他們更有吸引力論點。聖奧古斯丁教導說,政府中幾乎所有的人都想告訴別人如何生活。
我們僱用政府來保護我們的言論,而不是告訴我們如何生活。相反,它會盡一切努力保持權力。
安德魯·P·納波利塔諾(Andrew P. Napolitano)曾任新澤西州高等法院法官,曾任福克斯新聞頻道高級司法分析師,並主持播客“判斷自由」納波利塔諾法官撰寫了七本有關美國憲法的書。 自殺協議:總統權力的急劇擴張和對美國自由的致命威脅。要了解有關法官安德魯·納波利塔諾的更多信息, 訪問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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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修正案》中不存在「言論自由權」這句話。詹姆斯·麥迪遜以弗吉尼亞憲法的《權利宣言》作為他起草聯邦權利法案的範本。文件沒有提及言論和新聞自由。但麥迪遜不可能不知道賓州 1776 年修訂的州憲法中的權利宣言,其中有這樣的話:「人民有言論、寫作和出版自由,表達自己的看法;因此,新聞自由不應受到限制。」麥迪遜只是省略了至關重要的第一條款,該條款本來主張言論自由是新共和國公民的自然權利和不可剝奪的權利。
請注意,相較之下,在第一修正案的下一條中,和平集會和向政府請願被明確定義為公民的權利。 「言論自由」被簡單地描述為只有國家立法機關才被禁止「限制」的活動。行政法令並沒有禁止審查,所以也許我們很快就會看到「原始意圖」在多大程度上對我們目前極右翼的最高法院來說是一個實際因素。
自由主義者和其他人士長期以來一直致力於將 1776 年《獨立宣言》與 1787 年《憲法》合併為一個整體,儘管它們的內容和目的截然不同。一個是承諾煽動反對傳統世襲貴族的叛亂,另一個是拒絕承諾,以便建立白手起家的新貴族。
後來的法院判決認為所有政府都受到《第一修正案》的約束。
法官簡述言論自由的涵義
所謂「自由市場」與「言論自由」概念之間的謬誤。
自由主義者是「一種政治哲學的倡導者或支持者,該哲學主張國家對自由市場和公民私人生活的干預最少」。
今天,尤其是在「更文明」的二十一世紀,對律法的堅持列為聖者,在其所有的歷史服飾的華麗中,已經沒有衣服了!
這始終是 0.0001% 少數人的童話,而這些人始終是神話敘事的書寫者和執行者。
和其他一切一樣,“根據柏拉圖的說法,美感本身在本質上是短暫的。因此,對一個人來說美麗的事物對另一個人來說可能並不美麗。”
任何精神狀態怎麼能被視為既主觀又無價值呢?如果有一個矛盾修辭法,那就是這個了。
人類的言論都不是無價值的!
人類交往中其實沒有任何事物能夠「擺脫主觀價值或標準所強加的準則;純粹客觀」。
我們僱用政府來保護我們的言論,而不是告訴我們如何生活。相反,它會盡一切努力保持權力。 」
僱用政府的『我們』是誰?在所謂的自由市場上,政治何時被視為可以購買的商品?僅在這項重大事業中,對於全人類來說,從未存在過自由市場。
(牛津語)
要想在美國找到自由和言論自由,人們總是需要騎上馬向西騎行,以遠離精英階層。總是。但是,我們已經沒有西部了。東部地區,例如新澤西,非常善於告訴人們如何生活以及可以說些什麼。人口越多,菁英的權力越大,美國人的自由就越少。因此,幾個世紀以來,美國公民透過騎馬向西行進獲得了真正的言論自由和自由。
毫不奇怪,謝司起義是源自馬薩諸塞州西部的農民。不幸的是,他們唯一完成的事情就是在我住的地方不遠處建造了一段以他們的名字命名的州際公路。
這位法官和許多美國人一樣,完全誤解了「美國革命」的本質。
美國革命是美國精英階層的衝突,他們想要統治自己,而不必向大洋彼岸的國王支付「分成費」。這個精英階層知道,如果沒有人民,他們就無法實現這一目標,所以他們編造了一個關於「國王的暴政」和「自由」的童話故事,以說服一群沒有受過教育的傻瓜去戰鬥和犧牲,這樣美國精英就可以統治他們,而不用向海對岸的「國王」支付一分錢。 「美國革命」其實是另一場英國內戰,菁英與菁英之間爭奪黑幫老大的位置。
自由始終只是一個神話。
幾年後,窮人起義反抗國王讓精英階層繳納“茶稅”,精英階層在現任總統喬治·華盛頓的領導下,派出軍隊對那些膽敢在家中設置蒸餾器並用自己種植的穀物釀酒的人強制徵收華盛頓的威士忌稅。
事實證明,是一些英國小伙子領悟了美國革命的本質...... “迎接新老闆,和舊老闆一樣”如果他們當年是小冊子作者的話,他們就會添加一些關於假髮一夜之間變得更粉的詩歌。
自由始終只是一個神話。
自由的神話。
我想從小時候起,我們都開始接觸童話故事,並受到童話故事對年輕人心靈的影響。
古老的耶穌會信條“給我孩子...剩下的你們都知道。”
這是多麼矛盾的現像啊,世界上從來沒有過如此多的「高等教育機構」和如此少的思考能力。
我認為,言論自由的性質比納波利塔諾法官指出的更為廣泛,因為言論自由包括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甚至集會自由,在一定程度上,言論自由起源於彼得·曾格案的叛逆陪審團,在該案中,他們認為受保護的言論至少有可能是誹謗性的,最高法院在紐約時報訴案中也存在這種情況,因此,無論所傳達的後果,不管是如何
我們目睹了政客對《第一修正案》的態度是多麼虛偽。川普的支持者強烈反對民主黨使用對他們不利的審查制度,這是理所當然的。川普一上台,他們就改變了態度,現在非常擅長扼殺言論自由。沒什麼大驚喜。權力導致腐敗。憲法和權利法案已岌岌可危。
納波利塔諾法官的言論有很多值得認同的地方,在今天的背景下很有價值,但令人厭煩的是,必須指出言論自由實際上是有法律限制的,特別是在誹謗和煽動方面。他認為伏爾泰說過的那句話他自己從來沒有說過(我當然指的是法語裡的對應詞)。事實上伏爾泰曾經打算懲罰一位他認為誹謗他的出版商(格拉塞特)。
如果我們不牢記某些以法律為牢固基礎的限制的存在,我們就很容易失去信譽,因為人們會反對我們關於無例外言論自由的觀點,認為這歸結為捍衛我們同意的觀點的傳播,同時壓制我們不同意的觀點。
作為一名大學新生,我學到了一些關於自由的重要知識。我以為我可以自由地聽我的立體聲音響。我宿舍樓的其他人都以為凌晨 3 點就可以自由睡覺了。
《獨立宣言》這一著名聲明中最重要的詞語是一個只有 3 個字母的小單字。 A – L – L,它宣稱所有人都享有某些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所有人都擁有這些權利。
這意味著所有權利都會與其他權利相衝突。自由永遠是你的自由和鄰居的自由之間的談判,因為你們每個人都必須尊重彼此的自由權利。因此,言論自由當然是有限制的,儘管我認為那是在大喊著火了!在擁擠的劇院中,只要在正確的時刻做出警告並挽救生命,就可能是英雄行為。
當然,那些喜歡高喊自己權利的咄咄逼人的霸凌者卻忽略了這一點。而且,對於任何懂英語的人來說,這應該是顯而易見的,高喊「把他們關起來!」的運動不是自由運動。自由運動使監獄空無一人。
「政府對言論的尊重往往在戰爭時期處於最低谷,而這正是言論最為重要和及時的時候」…
美國始終處於戰爭之中。
謝謝您,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