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ew P. 寫道,隱私是最受侵犯的個人權利。 納波利塔諾,身為政府特工 規避自然的隱私權和 假裝第四修正案不適用於他們。
By 安德魯·納波利塔諾
「你的每一個動作
以及你違背的每一個誓言
你假裝的每一個微笑
您提出的每一項主張
我會看著你的。
——警察樂團的歌曲《你的每一次呼吸》
T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保障隱私權。與《權利法案》中的其他修正案一樣,它並沒有創造權利;而是創造權利。它限制了政府對其的干預。
在宣布退出總統競選前不久,總統喬·拜登錯誤地引用了已故大法官安東寧·斯卡利亞的話,暗示斯卡利亞大法官相信《權利法案》創造了權利。
正如史卡利亞大法官所寫,反映了他對所有個人自由起源的看法,《權利法案》保障權利,而不是創造權利;它保護權利,而不是創造權利。它保護他們免受政府的侵害。
人權法案的起草者承認人權是先於政治的。它們先於政府的存在。它們來自我們的人性。
權利來自於我們的人性這一觀點是自然法理論的精髓,該理論由亞里斯多德於公元前360 年首次闡明。行為有一些領域──理性的運用的權利──不受政府乾預。亞里斯多德的觀點後來被西塞羅提煉,由聖托馬斯·阿奎那編纂,由約翰·洛克解釋,由英美法學家融入英美法學,並在托馬斯·杰斐遜的《獨立宣言》中永垂不朽。
因此,我們有權生存、隨心所欲地思考、說出我們的想法、發表我們所說的內容、崇拜或不崇拜、結社或不結社、與他人集會、保護自己免受瘋狂和暴君的侵害、旅行、擁有財產和獨處都是我們人性的本質。
大自然是上帝將祂的恩賜傳遞給我們的途徑。我們是由自然的生物行為所產生的。上帝給我們最偉大的禮物就是生命,祂將這份禮物與自由意志連結在一起。正如他是完全自由的一樣,我們也是。
在行使我們的自由意志時,我們運用了權利。權利是對整個世界的要求。它們不需要政府、鄰居或同事的批准。無論出生地如何,每個人都享有相同的權利,每個人都可以以自己認為合適的方式行使這些權利。只有當有人侵犯他人的自然權利時,政府才應該介入。
因此,如果有人未經你的同意在你的後院蓋房子,你可以把它推倒並驅逐建築商,或者你可以要求政府這樣做。
假設建築商不同意政府的存在呢?但這並不能免除他們的罪責。儘管政府只有在所有人都同意的社會中才是道德和合法的——這是傑斐遜在《宣言》中的「被統治者的同意」論點——實際上同意的唯一例外是利用政府保護自然權利的合法性。
默里·羅斯巴德教授透過他的非侵略原則(NAP)使自然法理論現代化:對一個人或其權利發起或威脅使用武力或欺騙在道德上總是非法的。這適用於所有的侵略,尤其是來自政府的侵略。在你後院蓋房子的人要么使用武力,要么使用欺騙手段才到達那裡。兩者都侵犯了您的自然權利,從而侵犯了 NAP。
最受侵犯的個人權利
現在,回到第四修正案和隱私權。 1928 年,已故法官路易斯·布蘭代斯(Louis Brandeis) 提出了一項著名的異議,該異議在兩代人之後成為了國家法律,他認為政府監視構成了第四修正案下的搜查,因此,根據修正案的明確語言,政府監視不能由政府進行。
他有一句名言,稱隱私是文明人最重視的權利,並將其描述為「不被打擾的權利」。
如今,這是對個人權利最嚴重的侵犯——不是法官簽署監視搜查令,而是政府無視和逃避自然的隱私權,並假裝第四修正案不適用於他們。
修正案的關鍵是司法確定是否存在可能的原因——這意味著犯罪很可能已經發生,並且在被搜查的地點和被搜查的物品中存在該犯罪的證據。
如今,聯邦政府——地方和州政府已經採納並效仿了這一點——已經說服自己,只要他們聲稱正在尋找對國家安全的威脅,他們就不需要遵循第四修正案。
如今,政府很少費心去獲得監視搜索令,因為這樣做很麻煩,而且沒有搜索令就很容易進行大規模監視,而且事後還要擔心第四修正案。
如今,國家安全局——聯邦政府擁有60,000 名員工的強大國內間諜機構——捕獲每台台式機和移動設備上的每一次擊鍵,每台固定電話和移動設備上的每一次對話,以及傳入、傳出或內部傳輸的所有資料。
此外,你很難找到一個沒有警察覆蓋的地理區域,他們使用「黃貂魚」硬體來追蹤手機的移動和使用情況。
當愛德華·斯諾登(Edward Snowden)向香港記者透露布希和奧巴馬政府大規模無證間諜活動的事實時,他讓他們把移動設備放在他酒店房間的冰箱裡,因為在其他任何地方都會提醒他的前同事他們的集體行蹤。
政府每年花費數千億美元來監視和追蹤我們。誰授權這樣做的?我們為什麼要容忍它?什麼樣的社會僱用政府來保護權利,然後看著它摧毀它們?
新澤西州高等法院前法官安德魯·P·納波利塔諾 (Andrew P. Napolitano) 曾任福克斯新聞頻道高級司法分析師並主持播客 判斷自由。納波利塔諾法官撰寫了七本有關美國憲法的書。最近的是 自殺協議:總統權力的急劇擴張和對美國自由的致命威脅。要了解有關安德魯·納波利塔諾法官的更多信息,請訪問 https://JudgeNa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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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竭盡全力為媒體帶來良好、可靠、自由的表達。納皮蒂利亞諾所做的一件事,就是這個國家大多數人沒有做的事情,就是勇敢地投入遊戲。就像遭到猛烈抨擊的里特一樣,他召集了新聞界的專家來分享他們的觀點,揭露被主流媒體隱藏得很好的真相。他著眼於美國人民的權利,並就這些事情撰寫了大量文章。我向那些願意站出來說出需要說的話的人致敬。
我完全同意查爾斯的觀點。
那些反對聽到真相的人並不是反社會、反美國的格格不入者。事實上,在我看來,他們表現出了非常人性化的關切,這些關切植根於真正的愛國主義。
美國人迷失了方向。沒有人能誠實地將 911 事件歸咎於安全/情報界的嚴重失敗。政府對在美國旅行的可疑人員發出了充分的警告。
引用塞繆爾·克萊門斯(Samuel Clemens)的話說,愛國主義是熱愛並捍衛你的國家和政府(當它應得的時候)。檢查你的憲法以及以色列和烏克蘭最近的失誤。
現在掌權的企業控制的怪物正在將民族主義強行塞到我們的喉嚨裡。他們走在任何改變美國政治走向更好的運動的前面。
從「波士頓」對「反社會行為」的評論來看,他非常願意根據下面的例子來判斷別人應該如何生活。尤其是如果他碰巧同意所涉及的所謂政治的話。
我對他的言論思考得越多,就越相信他願意被統治,而不是被統治,而這正是我們的發展方向。
波士頓 我有個問題想問你,你能向我解釋什麼行為比種族滅絕更反社會嗎?
事實上,美國政府是為了保護權利而創建的,但它已經變得如此腐敗,以至於我們眼睜睜地看著它摧毀它們。為什麼我們容忍州和聯邦政府所有部門的徹底腐敗?因為:
1. 大多數公民太年輕,沒有受過教育,或沒有經驗,無法超越簡單的布管敘事;
2. 看到真相讓大多數人感到恐懼、憤怒和無助,因此他們退回MSM的敘述中;
3. 正如HL Mencken 所指出的那樣,「普通人竭盡全力地迴避真相,就像他迴避縱火、弒君和公海上的海盜行為一樣,出於同樣的原因:它是危險的,不會帶來任何好處,而且它不會帶來任何好處。
美國已經毀了,腐爛了。它以這種方式發展了一個多世紀。我們道德腐敗、不受監管的市場經濟只會提升最低級的騙子。我們的政府現在由上層的叛徒和顛覆分子以及下層收買的野心家組成。聯邦政府的所有三個部門和大眾媒體都完全腐敗了。
解決方案是:
1. 憲法修正案禁止選舉活動或超出有限個人捐款的資金;
2. 憲法修正案禁止大眾媒體活動超出有限的個人捐款範圍。
3. 公共和大眾媒體教育,以識別和避免對部落群體的危險的社會依賴;
到達那裡是個問題。一項擬議的改革是“辯論大會”(dotcom),它將進行平衡的文本辯論並提供各方評論的摘要。它的管理可能是未來廉潔民主的典範。
我們是否可以在不討論《愛國者法案》以及多年來通過的各種保密協議的情況下談論個人自由的喪失?
你有你的意見的權利,我也有我的意見和權利。我碰巧非常不同意你的推論,即你沒有看到所謂的愛國者法案有任何嚴重問題。 《愛國者法案》本應是一項臨時措施。無論如何,該法案或保密協議都遠非神聖不可侵犯。
我在工作中所處的位置讓我能夠非常仔細地了解《愛國者法案》的過度範圍。
不過,我對你對這個主題的看法很有興趣。
我認為,對地球上有人的持續監視是一種巨大的越權行為,也是對資源的巨大浪費。考慮到所有事情。
我認為你在這裡的評論表明你相信美國政府在 911 事件後採取的行動是有道理的。為何如此?
伊拉克任何地方都沒有確鑿的證據或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相反,美國右翼分子對以色列極右翼政府表現出了完全令人尷尬的毫無根據的感情,在我看來,他們成功地將自己歸入支持代表以色列政府的由極右翼犯罪分子組成的兇殘團體。
因此,恕我直言,我拒絕承認有任何理由簡單地迴避這個主題。
納波利塔諾再次錯誤地將《獨立宣言》與 1787 年憲法混為一談。一些大陸軍退伍軍人舉行示威反對後者,稱其提議的政府將背叛他們認為自己為之奮鬥的目標,這幾乎已從大眾的歷史記憶中消失。
至於「上帝」為了某種他自己最清楚的目的而創造人類的教條,馬太福音5 章28 節明確指出,西方主流宗教的創始人並不理解「通姦」的想法和實際做的事情之間的真正區別。因此,他所建立的教會在歷史上篡奪了國家控制反社會行為表達的正當義務,並使規範公民思想的嘗試合法化。我們自己的美國採用了大約十四個世紀以來第一個西方政府,正如約翰·亞當斯所說,它的建立「僅基於人民的自然權威,沒有任何奇蹟或神秘」。
時代變了。你有你的意見。我很樂意看到幾個例子來澄清它。
你完全忽視了該國人民受到持續國家監視的問題。
監視可以而且可以用來平息任何和所有關於「國家」濫用權力的意見。這種做法是濫用行為,當政府需要受到製止時,它會避免採取任何行動來糾正它認為對當前現狀構成威脅的行為。
自《愛國者法案》通過以來,國家安全狀態已經失控。
忽視華盛頓特區日益增長的專制癌症並不能緩解這種過度行為。
我碰巧非常同意法官和斯科特·里特的觀點。
感謝先生表達了完全正確的觀點! 《愛國者法案》是那些在渴望權力的以色列政府控制下運作深層政府的同一個人的權力攫取。這一點在人們對一位被允許在眾議院發言的種族滅絕罪犯的熱烈歡呼中顯而易見。它顯示了我們的領導人對於犯罪集團的徹底軟弱。他們看起來很愚蠢。
我們現在正面臨著同樣令全世界震驚的猶太復國主義種族滅絕畫筆。我們應該為自己讓這種事發生而感到羞恥。我們的領導人讓我們的國家失望了。我們將為這項危害人類罪付出代價,猶太復國主義以色列人也將付出慘痛代價。
在我看來,「獨處的權利」歸結為對我個人在這個我努力生存和相處的世界環境中是非的觀點的基本尊重和同情。這項權利適用於關於作為世界國家的鄰居的功能的區域問題。它包括維持和平和避免使用極其殘忍的武器(即使存在強烈分歧)方面的基本文明。它包括不因為我們不喜歡記者的觀點而將他關進監獄並折磨他二十四小時。那麼,這項權利必須伴隨著同理心行為和人道價值觀,我們稱之為「文明」和「文明」。尤其令人憤怒的是,看到原始行為侵犯了這項權利,或試圖推翻它並控制他人,其中包括我們在巴勒斯坦看到的最令人厭惡的霸凌和虐待行為。但我們應該有權提出自己的觀點並堅持糾正,並將自己的觀點違反“法律”的規則或欺凌國家任意“禁止”或取締其不喜歡的東西扔進垃圾桶。感謝 CN 提供這個論壇和這次討論。
正如我在過去20年中所相信的那樣,西方國家在民主的幌子下實行了共產主義,而東方國家則變得更加民主。這是因為東方國家經歷了共產主義的可怕經歷,對西方的做法不再有興趣。
「我們有權利生存、隨心所欲地思考、說出自己的想法、發表自己的言論、崇拜或不崇拜、結社或不結社、與他人集會、保護自己免受瘋狂和暴君的侵害、旅行、擁有財產和獨處,這些都是我們人性中與生俱來的。
作者將其追溯到公元前 360 年的亞里斯多德,實際上就是昨天。因為我們的現代文明與亞里斯多德時代的希臘文明有多麼相似。唯一的差別在於技術;在其他方面,那些人的思想和行為都和我們今天一樣。這就是為什麼他們的想法今天能引起我們的共鳴。
我贊成在我的思想、寫作和個人行為方面享有隱私權。但我認為這些是我們的造物主賦予我們的自然權利的說法沒有任何依據。相反,它們是我們賦予自己的特權,取決於我們所處的文化和我們在其中的地位。
清晰的理解需要清晰的表達,而清晰的表達又需要清晰的思考。沒有替代品。而依賴亞里斯多德這樣的先驗權威正是這種弱邏輯。納波利塔諾先生可以做得更好。
你沒有權利。他們可以對你做任何他們想做的事。
我希望你不要自稱是愛國者。愛國者可以放棄政府,但永遠不會放棄他們的縣!
我們這些熱愛美國的人拒絕相信我們沒有權利。領導或跟隨,但用你的失敗主義言論滾開。
法官,上述所有情況的原因是當權者認為自己不受法律約束。他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這一點,因為他們已經很久沒有因如此大規模的違法行為而被追究責任了。他們是無所畏懼的罪犯。
財團新聞至少在戰鬥,是真相和真正自由的主要來源。
不要忘記第九和第十修正案也適用...
九號,九號
“第九修正案規定,在憲法中列出特定權利並不意味著人們沒有其他未明確規定的權利。”
十號
「第十修正案規定,聯邦政府僅擁有憲法授予的權力。如果它沒有被列出,它就屬於各州或人民。
在成長過程中聽到右翼分子說沒有隱私權,因為最高法院基於隱私權將墮胎合法化,這總是很奇怪。然而,任何真正讀過《權利法案》清單的人都會情不自禁地看到這一點,這顯然是預料之中的,並反駁了這一論點,說僅僅因為我們列出了我們的一些權利,這永遠不能被視為完整的清單我們所有的權利。
好法官沒有包括:我們所謂的民選政府官員是合法受賄的傀儡。美國由寡頭統治,寡頭最強大的認知社群之一是大科技/大眾媒體。技術封建領主的壟斷權力(見雅尼斯·瓦魯法基斯)否定了任何隱私權,埃德·斯諾登也揭露了這一點。
但「公共部門」打擊壟斷為時已晚。 「公共部門」已完全私有化。最近關於拆分谷歌的討論最終會像20多年前試圖拆分微軟一樣(什麼也沒發生)
你比我先一步。自由主義者對政府的過度擴張有很多話要說,但從未將這種過度擴張與控制政府的銀行家/企業利益聯繫起來。這是他們不願意解決的明顯盲點。
是的,當美國司法部長表示銀行「太大而不能倒」和「太大而不能入獄」並且實際上凌駕於法律之上時,它應該已經讓事情變得顯而易見了,如果還沒有的話。然後,最高法院正式確立了無限制的政治賄賂,為腐敗蛋糕增添了合法的糖衣。有些人可能會覺得視而不見、認知失調等問題不那麼令人不安
清晰簡潔!我想補充一個(主流媒體)未報道的非常重要的事實:刑事辯護律師是憲法隱私權(第四修正案)、刑訊逼供(第五修正案)、公正的快速公開審判的第一道防線陪審團(第六修正案),代表被指控犯罪者的律師(第六修正案),不得施加殘忍和不尋常的懲罰(第八修正案),自由– 不被任意逮捕(第四和第十四修正案),正當程序– 公平起訴(第十四修正案) ),有時還有言論自由(第一修正案)。這是因為這些權利的第一道防線——檢察官——往往不尊重/執行這些權利——但可以將自己視為警察執法的合作夥伴,而不是監督者。公眾通常看不到刑事辯護這一方面的重要性,因為在媒體的鼓勵下,被指控犯罪的男性和女性往往被認為不值得尊重或照顧。
對所有個人的自然權利的簡潔而雄辯的描述
以及政府濫用這些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