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新聞 編輯審視了導緻美國釋放的累積因素 維基解密 出版商朱利安·阿桑奇出獄。
這些是 7 月 XNUMX 日在澳洲雪梨的演講中發表的言論。
喬·勞裡亞,主編, 財團新聞: 我告訴你,它還沒有真正陷入困境。很難相信,因為長期以來,我們大多數人都認為他會在美國地牢中度過餘生並死在那裡。
我們為什麼這麼想?因為我們在這個案件中看到了太多的違規行為,所以英國的法官就放下了。例如,間諜活動,直接透過中央情報局進行的 24-7 間諜活動,事實上,間諜活動包括他與律師的特權談話、他的醫生對他進行檢查。這是起訴他的政府,該政府的情報機構正在監視他與律師的通訊。
任何其他案件都會立即被駁回。而這不是。英國法院一直接受所有這些違規行為,你不禁會認為這從一開始就完全是一個政治案件。
例如,下級法院法官瓦妮莎·巴雷策(Vanessa Baraitser)在2020年XNUMX月的引渡案中,她裁定因健康原因不應引渡他,但同意美國的所有其他論點,隨後美國在上訴中獲勝,推翻了她的決定。
她裁定,第一修正案保證了《歐洲人權公約》(英國引渡法受其約束)的要求,這將在美國解決
如果她當時向美國請求對第一修正案的保證而沒有得到保證(就在幾個月前發生),這個案子可能會在四年前結束。 [看: 阿桑奇贏得就第一修正案問題提出上訴的權利]
[四月,英格蘭威爾斯高等法院為美國設定了最後期限,要求美國保證阿桑奇將根據《歐洲人權公約》在美國受審時獲得言論自由辯護,該公約構成了英國引渡法。美國未能提供這樣的保證,最終導致阿桑奇獲得自由。
但無論如何,這都是一場勝利。這是你認為自己不會贏得的罕見勝利之一。這讓我想起美國獨立記者IF Stone的一句話,從1940世紀50年代到XNUMX年代,非常有名。他說,引用,
「唯一值得打的戰鬥是那些你會輸掉的戰鬥,因為必須有人去戰鬥,輸啊輸啊輸啊,直到有一天,像你一樣相信的人獲勝。”
這就是發生的事情。所以這是一個關於當可能性似乎完全對我們不利時的教訓,但你繼續說出你的信念,繼續組織起來反對它,你可能會贏。
當然,這是一項已經醞釀了至少九個月的協議,即認罪協議。我想問為什麼?
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為什麼現在才會發生這樣的事 最後?嗯,原因有很多。當然,來自世界領導人的壓力,例如墨西哥總統奧夫拉多爾,直接與拜登和盧拉以及其他領導人交談,包括踢和尖叫:[澳洲總理]安東尼·阿爾巴內塞。對此,他其實並不想多說。他一直拖延著。
[外交部長]黃英賢說,我們不能干涉外國的司法程序,儘管澳洲已經這樣做了至少三次,以從伊朗、埃及和柬埔寨接回人員。
所以這完全是垃圾。最後,阿爾巴尼斯確實向拜登總統提出了這個問題。 [他在 2022 年 XNUMX 月馬德里北約峰會上首次表示。
但我認為這根本不是決定因素。當然,世界各地的人權組織、新聞自由組織最終也加入了這場鬥爭。當然,來自像你們這樣的活動人士的公眾壓力,所有這些共同作用才實現了這一點。
但有一個決定性因素。今年 4 月 XNUMX 日左右,也就是幾個月前,美國意識到他們將在倫敦高等法院上訴失敗。現在,我們怎麼知道他們會輸呢?因為 “華盛頓郵報” 報導 4月XNUMX日,有一封電子郵件。
以及我引用的電子郵件 “華盛頓郵報” 上週:「『這裡的緊迫性現在已經達到了關鍵點,』司法部審判律師在《華盛頓郵報》看到的一封電子郵件中寫道。 “此案將上訴,我們將輸。”
回到華盛頓司法部。事情的迫切性已經到了關鍵時刻。引用:“此案將上訴,我們將輸。”
4 月 12 日距離美國提供保證阿桑奇言論自由權的保證的最後期限還有 XNUMX 天。
這就是美國出庭律師 4 月 XNUMX 日告訴司法部的內容,因為他們知道他們無法保證第一修正案對阿桑奇的保護[因為最高法院早些時候的裁決,並且因為美國的權力分立不允許行政部門做出這樣的決定],否則英國法院就無法引渡他。正如我所說,巴雷策四年前就可以做到這一點。但事實並非如此。但這就是他的誕生。
他們無法滿足法院的這項要求。這正是我們從中學習的原因 “華盛頓郵報” 文章稱,美國的英國律師James Lewis QC(現為KC)和Claire Dobbin,他們實際上是在另一封電子郵件中這麼說的:「一位審判律師在一封電子郵件中表示,如果沒有第一修正案的保證,代表美國政府的英國律師得出的結論是,由於“他們的坦誠義務”,他們將面臨“放棄案件的道德義務”—— 當法院要求的條件未得到滿足時,他們不能再主張引渡。
當法院要求的條件未得到滿足時,他們不能再主張引渡,該條件是第一修正案的保證。於是英國律師準備退出。英國律師不會在上訴中代表美國政府。美國除了挽救一些東西之外別無他法。
他們沒有放棄這個案子。他們著手達成一項認罪協議,這份協議一直放在華盛頓一位助理總檢察長的辦公桌上,這項協議已經醞釀了九個月。他們在最後一刻才採取行動。
[拜登曾在 2010 年 XNUMX 月擔任副總統時表示,美國不能在不抓到阿桑奇竊取文件的情況下起訴他。如果他作為記者被動收到這些文件,他們就無法起訴他。隨後,聯邦調查局策劃了一個進入冰島陷害阿桑奇的計劃,但陰謀敗露,聯邦調查局被趕了出去。
歐巴馬-拜登隨後沒有起訴,川普政府隨後起訴 維基解密」中央情報局發布。在民主黨全國委員會洩密後,毫無疑問,拜登直到最後都受到中央情報局和民主黨全國委員會的壓力,要求他不要放棄此案,儘管阿桑奇沒有因這兩次洩密而被起訴。只有失去上訴的前景才導致拜登政府屈服於壓力並達成協議。
我想補充一點。如果他被引渡到美國,被引渡到弗吉尼亞州東區的法院,就在我居住的弗吉尼亞州亞歷山大市,距離那裡八分鐘車程——我很高興我不必開車去他的審判——他們 在美國會輸,因為起訴書中的所有內容都從認罪協議中消失了。不再有黑客指控。不再有人談論他危及線人的說法,這是我們在引渡案中從劉易斯和其他人那裡聽到的一切 廣告噁心 他將人們置於危險之中。它消失了。它消失了。他唯一需要辯解的是他技術上確實做錯了。
正如他在塞班島法庭上所說,他誠實地承認未經授權擁有或與切爾西·曼寧共謀未經授權擁有和傳播國防信息的罪行,而現在的《間諜法》確實將這些信息定為非法。 [看: 阿桑奇:我違反了法律,但法律是錯的]
這不僅對在處理機密資訊時簽署保密協議的政府官員來說是違法的,也適用於所有人。這就是《間諜法》的問題。
這部分內容顯然違反美國第一修正案。當您簽署保密協議時,您就放棄了第一修正案的權利。但一名記者,即使是美國記者、英國記者、澳洲記者,都沒有與美國政府簽署保密協議。
即使法律是這樣規定的,他們也完全有權接收並發布該資訊。
[逮捕一名持有和傳播訊息的記者]一直是美國政府的選擇。 這只是美國政府第三次試圖起訴資訊發布者。第一個是 1942 年羅斯福反對 芝加哥論壇報。他們發表了一篇報道,稱美國在中途島海戰中破解了日本的密碼。第二次是 72 年的理查德·尼克森。他試圖追趕 紐約時報 記者發表五角大廈文件。
他們無法事先進行克製或審查。他們無法阻止 紐約時報 美國最高法院裁定禁止出版。但一旦他們發表了言論,美國就可以選擇起訴記者。
兩次都倒塌了:在芝加哥 論壇 大陪審團拒絕起訴,很可能是因為第一修正案。在波士頓,針對五角大廈文件案,人們發現聯邦調查局一直在竊聽丹·埃爾斯伯格的電話,因此也 紐約時報 記者,因為他們正在透過電話與他交談。於是案子就不了了之了。 [中央情報局在大使館監視阿桑奇的方式本應讓他的案件失敗,但事實並非如此。 ]
這是記者唯一一次被成功起訴,但他們無法完成,因為第一修正案再次阻止了他們。所以我們需要的是對《間諜法》的一部分提出上訴,去美國最高法院並向法官說這是違憲的。
美國最高法院是憲法法院。它可以判定這是違憲的,並命令國會修改法律。目前,來自密西根州的女議員拉什達·塔利布(Rashida Talib)提出了修正案,她提出的法律修正案除其他外,將區分記者和簽署保密協議的政府官員。
但看來不會發生。認罪協議的一個壞處是朱利安同意放棄上訴的權利。他們從他那裡得到了這個,以換取他的自由和他承認自己違反了技術條款。順便說一句,在法庭上,他說,他認為第一修正案保護了他。所以他說,是的,我違反了法律,但法律違憲。
他就是這麼說的。法律需要修改,但他不能上訴。而且他似乎也簽署了起訴美國政府的任何權利,因為一個選擇是對美國提起民事訴訟,稱他因《間諜法》違反了法律而被錯誤地帶到了認罪協議中。正如其所寫,《間諜法》是錯誤的,它是違憲的。
所以他不能做任何事。有趣的是,如果你讀過協議,北馬裡亞納群島法院的法官說,協議是美國政府同意,如果她不接受抗辯並駁回協議,他將獲得自由,而且他不會曾經有過任何信念,就像他現在一樣。
所以她接受了認罪協議。他自由了,一切都很好,我們只希望他在澳洲自由和安全,因為[外交部長]黃英賢發出了這個警告。或者這只是丟給反對派的一根骨頭,而阿爾巴內塞稱阿桑奇是第一個打電話給他的人,這件事鬧得沸沸揚揚?這是純粹的政治。
黃英賢表示:「澳洲有與國家安全資訊相關的法律。我們希望所有公民和所有實體都遵守這些法律。這就是我們的立場。朱利安必須小心。
正如我們在澳洲幾乎看到的那樣,這裡的記者可能會因在澳洲發布資訊而受到起訴 手機殼 ABC 的 Dan Oakes。
我要說的最後一件事是我很高興認識的兩個人,他們是公司董事會成員。 財團新聞 為朱利安的自由付出了巨大努力的人,不幸的是,我們去年失去了他們兩個。我只想記住約翰·皮爾格和丹·埃爾斯伯格。謝謝。
「但看來這不會發生。認罪協議的一個壞處是朱利安同意放棄上訴的權利。
這是美國司法系統的怪異現象之一(也許應用範圍更廣):當局有權敲詐勒索。殘酷地。基本上,阿桑奇放棄了公平審判的權利,根據我的模糊記憶,類似的認罪協議也被提供給了美國公民。
客觀上,大西洋主義當局需要給不聽話的記者一個可怕的榜樣,而「有益的效果」可以在「提高」媒體的合規性中看到。他們不久前就已經明白了這一點,甚至提出了這樣的觀點:記者不能因政府更迭為表面上的自由主義政府而獲得緩刑(從自由的角度來看)。延長這種景象顯然會導緻美國、英國和澳洲的收益遞減。 OTOH,只有當阿桑奇想從事新聞業而不搬到不被驅逐到美國的州時,放棄上訴權才會傷害阿桑奇。如果他需要幾年時間才能從這場磨難中恢復過來,任何人都不應該感到驚訝。
我認為他不需要“幾年的時間來恢復”!
前往「澳洲阿桑奇運動」臉書,聽聽他向塞班島美國法官申訴的音頻。
這是經典的阿桑奇!他的聲音和六年前我們上次聽到他暢所欲言時一模一樣。在憲法規定的新聞自由與美國的指控之間虛假的矛盾上,他的態度十分尖銳,堅持自己的立場。
別相信他是個廢人的愚蠢想法。
以下是朱利安在塞班島美國法院的音訊連結:
hxxps://www.facebook.com/reel/484413364243471
陪審團審判的要點是允許公共利益辯護。 《間諜法》取消了這一點。所以這是違憲的。這比限制記者的公共利益保護要廣泛得多。
我還質疑人們是否應該被“允許”,即。被迫簽署放棄他們的「權利」。權利的全部理念是你不能在壓力下放棄權利。
感謝您發布演講影片;尤其是 CN 對 Julian Assange 的報導的堅定/專注的質量
美國和英國政府的虛假“法律機構”的無情迫害和非法/刑事監禁,其“五眼”義務兵(包括朱利安·阿桑奇自己的祖國澳大利亞)的蓄意默許,以及大多數人的可恥的心理幻想企業媒體和速記「記者」的穩定。
首先,我非常期待朱利安重返戰場,一旦他和他的家人有足夠的時間從這段可怕的連續虐待和完全不應受的待遇時期中恢復過來。
照常,
EA
考慮到他所經歷的一切,他接受辯訴交易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他的團隊肯定也根據電子郵件得出了與司法部相同的結論。他們只是不願意冒險測試他們的邏輯嗎?再說一次,完全可以理解。
這也意味著還要再入獄幾個月。
在看到朱利安·阿桑奇的待遇後,很難對美國和英國的法律和正義產生任何尊重。感謝喬·勞裡亞和財團新聞如此站出來。對於喧鬧的觀眾的無禮,我們深表歉意。
沒錯,喬勞裡亞?對於美帝國來說,試圖透過將1917 年《間諜法》的條款擴展到域外來起訴任何外國新聞媒體,存在一個巨大的法律問題,該條款在語言方面聲稱(但如果問題最終提交到最高法院並且法院做出裁決,則不合法)就像在五角大廈文件案中所做的那樣,如果美國要實現民主,就應該繼續裁決),並將其延伸到機密國防文件的出版(儘管起訴新聞媒體將違反憲法保障新聞自由的規定)。白痴蓬佩奧當然永遠不會理解,甚至不會讓法律上的一個小問題阻止他通過審查制度控制公眾輿論的精神病態慾望,但一些正派的司法部律師最終意識到他們已經過時了。
坦白說,這個案例/問題的先例價值比維基解密/阿桑奇廣泛得多?也許透過阿桑奇所有令人難以置信的犧牲和痛苦,如果美國、尤其是世界各地更多的新聞媒體認識到美國不能兩全其美,那麼實際上已經有所收穫!美國-北約不能試圖對國外的非公民記者/編輯適用域外管轄權,然後否認這些外國新聞媒體享有美國憲法對言論和新聞自由的保護。
直到最後,美國無良政權還把責任推給了北馬裡亞納群島法院的法官。讓她成為決定最終結局的代理人,無情地將良心的負擔甩給她一個人!
謝謝你喬
刑法
如果是在脅迫下提出的抗辯是否會被視為無效?
根據法律,一旦認罪協議進入法庭並簽署,檢察官或法官是否可以使其無效?
根據《加州刑法典》第 187 條,脅迫是除殺人之外的任何犯罪行為的有效辯護。
“他們知道他們無法保證第一修正案對阿桑奇的保護”
沒有能力保護自己是脅迫的完美例子,被迫接受任何不放棄生命、永遠監禁的條款。
PS 我們的法律體系 (SAD)
我仍然不明白任何在酷刑和脅迫下達成的拯救生命的協議如何在任何合法的法庭上有效。
假設司法系統內的法院具有公正性。
朱利安失蹤了,真是太遺憾了。
如果他不再公開講話,迫害他的人就會欣喜若狂,他們就贏了。
他肯定需要足夠的時間來從漫長而痛苦的磨難中恢復過來,而如今他已經有了一個家庭。
是的,我相信將來當他準備好時我們會聽到朱利安和維基解密的消息。
當然,這取決於朱利安(他還有其他孩子需要照顧),但迫害的目的是讓他閉嘴。
如果他受到的傷害如此之大以至於他再也沒有公開講話,那麼他就不是真正的“自由”,他們就贏了。
我相信他會熱衷於拒絕他們的這種快樂!
非常感謝您繼續了解並發布包含重要細節的內幕故事,以便我們長期的阿桑奇支持者能夠了解真相!
太棒了,喬,你不僅堅定地為朱利安傳遞火炬,也為我們所有人堅定地傳遞著火炬。繼續你所有的偉大工作……約翰·皮爾格將為你和聯盟新聞的所有人感到非常自豪。人們透過電子郵件進行所有人分享,嘗試獲得更多 CN 訂閱者!
同意。我第一次讀到 CN 是在幾年前,當時 Pilger 在一篇專欄中引用了它。喬·勞裡亞 (Joe Lauria) 和他的團隊已經並將繼續做出偉大的工作。繼續努力!
很棒的演講。抱歉我不能到場
感謝您解釋阿桑奇獲釋的原因。我知道不是美國政府良心不安,突然產生了一些疑慮,但我不知道究竟發生了什麼事……。
“我不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無所不知的“準確”從來都不是一種選擇,因此包括“我保證說真話,全部真話,只有真話”的司法“誓言”,這使得所有人都蔑視法庭,因為所有人都吟誦著「誓約」在提出「他們的解釋」之前,他們的解釋透過使「人治」成為「法治」而破壞了「法治」。
感謝喬·勞裡亞和財團新聞對朱利安·阿桑奇案的精彩報導。
我依賴並信任您的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