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諜法》與朱利安·阿桑奇 — 6:阿桑奇在被告席上

關於朱利安·阿桑奇和間諜法的六部分系列的第六部分也是最後部分。

貝爾格拉諾將軍 (公共領域/維基共享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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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喬·勞里亞
財團新聞特刊

T1989 年《官方機密法》最重要的變化是,它在很大程度上與麥卡倫修訂的《間諜法》保持一致:意圖被刪除,從而消除了公共利益辯護。 1988 年政府白皮書考慮對 OSA 進行修改,其中指出:

「有人建議法律應提供一般性辯護,證明資訊揭露符合公共利益。目的是使法院能夠考慮未經授權披露特定資訊的好處、披露者的動機以及可能造成的損害。特別是,為了使有關不當行為或瀆職行為的建議能夠得到適當調查或引起公眾注意,這種辯護是必要的。

政府意識到,有些人未經授權披露資訊是出於他們自己認為的利他原因,而不是謀取個人利益。但對於一些犯下其他刑事犯罪的人來說,情況也是如此。法律遵循的一般原則是,人們行為的犯罪性不應該取決於他們的最終動機——儘管這可能是量刑時需要考慮的一個因素——而應該取決於他們行為造成的損害的性質和程度。可能會導致。 ……

一個人可以合法地披露他知道可能導致生命損失的信息,僅僅因為他認為他有公共特徵的一般原因這樣做,這是不能接受的。 因此,就有關保護官方資訊的刑法而言,政府認為不應存在一般公共利益抗辯,任何有關披露對公共利益影響的爭論均應進行。在適用的擬議損壞測試範圍內。”

換句話說,將追究嚴格責任:要麼違法,要麼不違法,無論原因為何。

這些變化是由於 1982 年英國擊沉阿根廷軍艦事件的影響而引發的 貝爾格拉諾將軍 福克蘭群島/馬爾維納斯群島戰爭期間,造成 360 人死亡。當時的國防部高級公務員克萊夫·龐廷(Clive Ponting)向一名工黨議員洩露了一份文件,揭露了政府的自衛謊言。

事實上該文件顯示 貝爾格拉諾 當時正駛出英國宣布的福克蘭群島周圍 200 英里的禁區。龐廷被穿上 審訊 1985年因違反《官方保密法》而發起公共利益辯護。 

儘管法官向陪審團表示應該判龐廷有罪,但臭名昭著 「『公共利益』就是當時政府所說的那樣,」陪審團宣告龐廷無罪,理由是他的所作所為確實符合公共利益。

對於將連任賭注押在戰爭上的英國首相瑪格麗特柴契爾來說,這是一個巨大的尷尬。因此,她的政府著手修改該法案,以完全取消公共利益辯護。它也明確規定任何人(包括記者)持有和傳播機密資訊的行為均屬犯罪。  

這些變化對阿桑奇的影響是顯而易見的。在阿桑奇引渡聽證會上的判決中,瓦妮莎·巴雷策法官維持了對他的《間諜法》指控,因為她說這些指控符合阿桑奇被指控的活動在美國和英國均構成犯罪的標準——這是引渡案件的要求。在 1989 年取消《間諜法》中不存在的公共利益辯護之前,這種情況的可能性較小。 

無法解釋的是 意圖 對於像阿桑奇這樣的案件來說,一個人的行為是否符合公共利益是致命的。丹尼爾艾爾斯伯格多次講述這樣的故事:當他在《間諜法》案件中出庭時,法官阻止他解釋 為什麼 他洩漏了五角大樓文件。

1989 年法案廢除了 2 年法案第 1911 條,該條僅將被告的品格定為犯罪,並免除了檢方的舉證責任。它還增加了第 5 條,明確規定包括記者在內的公眾有可能受到起訴。

根據下議院的一項研究,「如果公眾成員(或非皇家僕人或政府承包商的任何人)擁有六類中任何一類的官方信息,並且該信息具有:

• 未經合法授權由皇家僕人向他們披露;或者

• 是由皇家僕人秘密委託給他們的,那麼未經合法授權披露此信息即屬犯罪。” 

未經授權的披露有六類,其中包括「·安全和情報·國防·國際關係·可能導致犯罪的資訊以及·外國機密」。這顯然會危及任何從舉報來源獲得「官方資訊」的記者。

可能還會有更糟糕的事情發生。鮑里斯·約翰遜政府提議對 1989 年法案進行修改,該法案將為情報機構提供“瓦解敵對國家活動所需的工具”,這進一步讓記者們感到震驚。全國記者聯盟發言人在提及法律委員會 2017 年將收集秘密資訊定為犯罪的提案時, 告訴 守護者:“工會當時表示反對,因為這些提議包括讓起訴記者更容易,並增加定罪的可能性。”

歐巴馬的“紐約時報問題”

 

五角大廈文件案發生後,傑拉爾德·福特和雷根政府威脅要對媒體提起《間諜法》起訴,但並未付諸實行。 1975年福特政府 討論 在記者 Seymour Hersh 報道後起訴他 紐約時報 美國潛艇正在監視蘇聯的通訊。 1981年雷根司法部 威脅 但放棄了起訴作家詹姆斯·班福德(James Bamford)有關國家安全局的開創性著作, 拼圖宮殿。 

《間諜法》直到阿桑奇才被用來對付記者,儘管它本來可以這樣做,原因是該法與第一修正案存在內在矛盾。巴拉克·歐巴馬政府積極利用該法案來對付媒體消息人士,起訴的人數比以往任何一屆政府都要多。

維基解密 2010 年,歐巴馬公佈了伊拉克和阿富汗戰爭日記以及國務院電報,憤怒的歐巴馬司法部組成了一個大陪審團,意圖根據《間諜法》起訴阿桑奇。

當時的副總統喬·拜登表示,如果阿桑奇密謀取得機密資料,那麼他的案件更接近「高科技恐怖分子」的行為,而不是五角大廈文件。 

儘管檢察官試圖建立一個案件,證明阿桑奇與他的線人切爾西·曼寧共謀非法獲取國防材料,但他們最終得出的結論是,阿桑奇是一名記者,而且第一修正案使他的起訴變得複雜。

As “華盛頓郵報” 放在2013年 當它解釋歐巴馬司法部不起訴阿桑奇的決定:

「司法官員表示,他們仔細研究了阿桑奇,但意識到他們遇到了所謂的『紐約時報問題』。如果司法部起訴阿桑奇,它還必須起訴《紐約時報》以及其他新聞機構和發表機密資料的作家,包括《華盛頓郵報》和英國《衛報》。” 

事實上,阿桑奇因洩漏有關阿富汗、伊拉克和關塔那摩的文件而被起訴 紐約時報、衛報 維基解密 其他媒體合作夥伴,但只有阿桑奇被起訴。

這些行為的政治和階級性質

儘管英國和美國立法者制定這些法律的公開意圖可能是打擊外國間諜活動,但該語言的廣泛性和複雜性使其有可能有意或無意地損害媒體和公眾的利益。相反,這些法案保護的是一類人的利益,這些人已經積累了巨大的權力,並通過對任何威脅其統治的人加大侵略來應對其統治危機。 

兩位美國總統差點起訴記者,第三位總統則因發布國防資訊而起訴阿桑奇。威爾森打算透過《間諜法》來審查新聞界。儘管國會挫敗了這項努力,但它留下了一項法案,該法案在公佈後被用來以當時政府定義的「國家安全」為由懲罰媒體。  

英國法律學者 David Glyndwr Tudor Williams 早在 1965 年就警告:

「嚴格限制《官方保密法》的實施當然是可取的。無論其條款的字面措辭如何,它們都不應該被用作萬能武器。如果沒有其他適當的法律,或出於瑣碎的考慮,不應援引它們。在民主國家,它們唯一可接受的目的應該是限制和懲罰間諜活動、嚴重失信和嚴重粗心對待國家機密。它們不應該被用來恐嚇新聞界並鼓勵人們在處理官方資訊時表現出膽怯,最終會導致政府失去效率和責任所必需的審查和批評。如果它們太容易被用來壓制政府低效和腐敗的曝光,它們可能會變得像曾經的煽動叛亂法一樣具有壓迫性。”

但事實上,這就是它們現在的使用方式。政治目的:保護當權者的利益。 

澳洲學者芭芭拉·霍金 (Barbara Hocking) 在 1990 年的一篇學術論文中引用了記者托尼·班揚 (Tony Bunyan) 在其 1977 年著作中的言論 英國的政治警察:

在分析英國刑法的政治用途時,班揚扭轉了這個理論神話:刑法的根本目的是維持英國統治階級可接受的政治秩序;這是保密立法的主要目的:“英國國家擁有整套刑法來對付政治反對派:用於對付政治活動家的法律包括通常用於對付罪犯和維護公共秩序的法律。” ”

破碎的觀念

英國和美國的間諜立法在其歷史上一直是政治性的和法律性的,不僅可以懲罰外國間諜,還可以懲罰洩露令人尷尬的資訊的政府官員和發布這些資訊的記者。

到目前為止,《間諜法》和《官方保密法》之間的差異一直是第一修正案。如果沒有這機制,英國就更容易起訴記者。這導致了這樣一種觀念:美國的情況更好,因為它沒有「官方保密法」。但儘管有第一修正案,對記者阿桑奇的起訴還是打破了這個觀念,使美國實際上有了自己的《官方保密法》。 

五角大廈文件案發生時,美國前國務卿迪安·艾奇遜 被稱為 要求制定一項「嚴厲的官方機密法案」來追捕記者,而不承認美國在《間諜法》中已經有一項法案,而阿桑奇的起訴現已證明了這一點。

這些英國和美國法律的政治和階級性質超越了傳統的外國間諜活動,危害了記者,這一點在阿桑奇案中最為明顯,阿桑奇因揭露統治者的罪行和腐敗而被明顯視為階級敵人。

阿桑奇在碼頭

 24 年 2020 月 XNUMX 日,約瑟夫法雷爾(左二)、克里斯汀赫拉芬森、克雷格莫瑞和史黛拉莫里斯在老貝利外休息。 (穆罕默德·埃爾馬齊)

前三任總統——1942 年的羅斯福、1971 年的尼克森和2011 年的歐巴馬——都曾差點因掌握和發布國防資訊而起訴記者,但川普政府在2019 年XNUMX 月阿桑奇被捕後不久就公佈了一項《間諜法》起訴書。川普的國務卿試圖證明它的合理性 美國擁有起訴的普遍管轄權,但第一修正案不適用於阿桑奇。

在阿桑奇引渡聽證會的第一天,檢察官詹姆斯·劉易斯御用大律師直接在新聞席上發表了講話。他說起訴與媒體無關,因為阿桑奇不是記者。這是默認間諜法指控與第一修正案相衝突。

在眾多辯方證人作證後,阿桑奇曾從事新聞活動(如《間諜法》 起訴書 針對他自己的描述),美國改變了做法。檢方實質上 承認 阿桑奇確實以記者身分行事,但《間諜法》第 793 (e) 條對記者沒有例外:阿桑奇未經授權擁有國防訊息,並將其傳播給未經授權的人員。 (有一個 法案 國會將修改《間諜法》,為媒體提供這樣的例外。)

4 月 134 日,阿桑奇的法官 Vanessa Baraitser 最終以健康為由拒絕了美國的引渡請求。但她的XNUMX頁 判斷 在將新聞定為犯罪的所有其他觀點上與美國一致。  

如果美國贏得13月XNUMX日向倫敦高等法院提起的上訴,就可以在美國就《間諜法》指控對阿桑奇進行審判,巴雷策對此指控沒有提出異議。 

巴雷策的決定強調了《間諜法》和《官方機密法》的緊密結合。 由於在引渡案件中,某種行為必須在兩國都構成犯罪,因此阿桑奇被指控的行為必須受到這兩項法案的禁止。在她的判決中,巴雷策指出阿桑奇將如何根據法律承擔同樣的責任 官方保密法:

「5 年《OSA》第1989 條規定,第三方擁有皇家公務員未經合法授權向其披露的信息,並在第5 條規定的情況下進一步披露該信息,則該第三方須承擔刑事責任。它適用於任何個人,包括記者,不是皇家公務員、承包商或被通知人,並且當受保護的信息被發布而對安全和情報部門的工作造成損害時,它適用。”

阿桑奇對這些服務造成的損害就是他們的聲譽,這就是為什麼他們對他如此嚴厲。政府無法證明任何美國線人或軍人受到任何傷害 維基解密 出版品.這一點在阿桑奇的引渡聽證會上變得很清楚。

從美國儘管有第一修正案卻壓制新聞自由的悠久歷史來看,阿桑奇的遭遇並不罕見。 1917 年《間諜法》及其修正案是鎮壓的一部分,這為川普政府首次以間諜罪起訴一名記者奠定了基礎。

如果阿桑奇被引渡並在美國聯邦法院面臨這些指控,這將滿足建國以來反動派懲罰揭露秘密犯罪和腐敗的記者的慾望。 

喬·勞裡亞 (Joe Lauria) 是《 財團新聞 以及一名前聯合國記者 T華爾街日報、波士頓環球報,以及許多其他報紙。他曾是該報的調查記者 “星期日泰晤士報” 倫敦的,並開始了他作為縱樑的職業生涯 紐約時報“。  可以透過以下方式聯絡他: [email protected] 並在 Twitter 上關注 @unjoe  

6 條評論“《間諜法》與朱利安·阿桑奇 — 6:阿桑奇在被告席上

  1. 伊桑艾倫
    七月14,2021 18處:20

    以下摘自雷·麥戈文 12 月 6 日發表的一篇文章。我發現它及時而病態地豐富多彩地再現了一系列墮落行為,這些墮落是美國政府及其代理人對朱利安·阿桑奇長達十多年的酷刑審判的基礎;在我看來,它也是喬·勞裡亞 (Joe Lauria) 的優秀 XNUMX 部分系列的權威附錄,該系列由 ConsortiumNews 的頻繁撰稿人撰寫。

    英國「司法部」官員正在遵循維基解密 2012 年 XNUMX 月曝光的詳細「華盛頓劇本」方法,這不足為奇。

    一些讀者可能還記得,維基解密披露的來自美國私人情報公司Stratfor的機密電子郵件提到,美國已經對維基解密創始人提出了秘密起訴書。夠壞。

    Stratfor 電子郵件中也顯示了 Stratfor 負責反恐和企業安全的副總裁 Fred Burton 採取的無情的、督察沙威式的做法。 (伯頓曾擔任國務院外交安全局反恐司副司長。)

    這是沙威——我指的是伯頓:

    「讓他(阿桑奇)從一個國家轉移到另一個國家,在接下來的 25 年裡面臨指控。但要沒收他和他的家人擁有的一切,包括與維基相關的每個人。” [我的評論:“國家到國家”,或者——同樣有效——法院到法院]

    “追查陰謀和政治恐怖主義指控,並解密消息來源的死亡,該消息來源可能與維基有聯繫。”

    「阿桑奇是一名和平主義者。他需要把頭浸在關塔那摩監獄的一個裝滿水的馬桶裡。”

    「把錢拿下來。追求他的基礎設施。我們用來釘牢和解構維基的工具與用來瓦解和追蹤基地組織的工具是一樣的。”

    「先讓混蛋破產;毀了他的生活。以陰謀罪判處他 7 至 12 年徒刑。”

    「阿桑奇將在監獄裡成為一名漂亮的新娘。去他媽的恐怖分子。他將永遠吃貓糧……被引渡到美國的可能性越來越大。”

  2. 伊桑艾倫
    七月14,2021 17處:10

    這個聯盟新聞系列雖然做得很好,資訊豐富,但不可能挖掘墮落和腐敗的深度,而這些正是朱利安·阿桑奇卑鄙的審判的基礎上人類行為的因果關係。

  3. 安德魯·托馬斯
    七月14,2021 13處:05

    這件事我有些不懂。如果歐巴馬政府真的在2013年決定不起訴朱利安·阿桑奇,為什麼他要在厄瓜多大使館多待一分鐘?他是否真的可以離開大使館,只面臨保釋違規,並前往瑞典與檢察官談論虛假強姦指控,然後前往一個與該國沒有引渡條約的國家?美國是否會在新政府領導下改變立場?我記得從他進入使館直到被拖出使館,英國執法部門在使館周圍沒有24小時軍事警戒線。這是非常昂貴的。如果英國當局被告知美國不再感興趣,那麼聯繫阿桑奇的律師並安排他就保證金指控出庭、提出抗辯、支付費用就很有意義。罰款,然後就結束了長達數年的馬戲團。然後,去瑞典,如果瑞典人堅持的話,發表聲明,然後繼續前進。很難相信歐巴馬政府真的無條件甚至公開地做出了這樣的決定。有人請告訴我我是否錯了,以及為什麼。

    • Consortiumnews.com
      七月14,2021 13處:58

      這是一個好問題。無法在大使館接觸到阿桑奇(這是在厄瓜多爾政府更迭之前)肯定是奧巴馬政府決定放棄此事的一個原因(也許比《紐約時報》的問題更大),至少是暫時放棄。我們在 9 月的引渡聽證會上獲悉,大陪審團被暫停,但從未解散。起訴書是在阿桑奇被捕後才公佈的,這是逮捕前不公開起訴書的正常程序。

  4. 喬恩·特
    七月14,2021 06處:00

    我同意上面的評論。文章指出,指控者的聲譽受到損害,阿桑奇因此受到迫害。我相信這就是為什麼所謂的 MSM 在很大程度上遠離這件事,因為他們的聲譽(就像他們曾經的那樣)已經受損。或者正如約翰·皮爾格所說,阿桑奇「羞辱」了他們。

  5. 桑福德·斯克蘭斯基
    七月13,2021 20處:47

    優秀系列。遺憾的是主流媒體並未對此進行通報。當然,有關​​阿桑奇的報導很糟糕。我不應該對媒體忽視這個系列感到驚訝。有一天,他們會後悔沒有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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