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監控保障措施比較。塔克·卡爾森

James 博瓦爾 批評公民自由監督委員會,稱其與外國情報監視法院是同一類哈巴狗。 

塔克卡爾森 2020 年。 (蓋奇·斯基德莫爾,CC BY-SA 2.0,維基共享資源)

By 詹姆斯·博瓦德
美國保守黨

F本週,《牛津新聞》主持人塔克卡爾森在社群媒體上受到嘲笑,因為他表示,他被告知國家安全局正在 閱讀他的私人電子郵件 並監視他。通常的嫌疑人稱卡爾森為偏執狂,因為有如此多的製衡措施來確保聯邦政府永遠不會非法針對喬·拜登總統的無理批評者。

然而,上個月末, 特拉維斯·勒布朗的反對意見, 隱私和公民自由監督委員會的一名成員透露,美國國家安全局最具侵入性的監控引擎之一 XKeyscore 可能違反了聯邦法律以及美國人的權利和隱私。

2013年,愛德華·斯諾登洩漏的文件證明 那XKeyscore 是監視國家偏執狂的化身。美國國家安全局如何證明清理美國人的電子郵件和網路資料是合理的?僅僅偵測「有人在網路上搜尋可疑內容」。

這種滑稽標準的危險變得更加複雜,因為正如斯諾登解釋的那樣,國家安全局的監視工具使他能夠「竊聽任何人,從你或你的會計師到聯邦法官,甚至總統,如果我有私人電子郵件的話。”美國國家安全局前高級分析師威廉·賓尼(William Binney) 表示,由於其全面的「可疑」標準,美國國家安全局「收集了美國公民與其他美國公民之間約20 兆筆的[電子郵件和電話]交易」。

在斯諾登開始披露資訊六個月後,聯邦法官理查德·萊昂 (Richard Leon) 發布裁決,譴責國家安全局的監視制度“幾乎是奧威爾式的

“我無法想像比這種系統性和高科技收集和保留幾乎每個公民的個人數據更不分青紅皂白和任意的入侵,目的是在未經司法事先批准的情況下進行查詢和分析。”

看門狗開始調查

在史諾登洩密事件引起軒然大波後,公民自由監督委員會立即採取行動調查 XKeyscore。六年後,該委員會完成了 56 頁的報告,並於 XNUMX 月向白宮和選定的國會議員提供了一份機密版本。

不幸的是,該委員會顯然沒有時間深入研究國家安全局可能隱藏的內容。在一個 異議部分解密 6 月下旬,LeBlanc 抱怨說,董事會沒有詢問「有多少美國人受到 XKeyscore 的影響、該計畫收集和分析了多少數據、透過 XKeyscore 分析的資訊被共享的範圍有多大、挽救了多少生命,或者XKeyscore 避免了恐怖事件。”

Travis LeBlanc(左二)在 2015 年資料安全小組會議上。 (BCLT 柏克萊法,Flickr,CC BY-NC-ND 2.0)

2019 年,XKeyscore 引發了“數百起合規事件”,LeBlanc 指出“美國法律以及已知的美國個人資訊收集或處理行為是嚴重的合規問題。”然而,公民自由監督委員會並沒有「要求提供有關國家安全局違反美國法律的具體資訊」。勒布朗抱怨道 董事會的報告 “讀起來更像是 XKeyscore 計劃的讀書報告,而不是獨立的監督分析。”

直到 2016 年,在監督委員會特別要求提供此類資訊之後,美國國家安全局顯然從未對 XKeyscore 的合法性或合憲性進行正式分析。美國國家安全局後來聲稱,它之前已經進行了法律分析,證明了 XKeyscore 的合理性,但拒絕與監督委員會分享。勒布朗 告訴  “華盛頓郵報”,

“我們有一個非常強大的監控計劃,在曝光後八年左右,仍然沒有司法監督,我認為法律分析不充分,存在嚴重的合規違規行為。”

美國國家安全局重蹈覆轍

2014 年 XNUMX 月:《連線》雜誌報攤上刊登了愛德華‧史諾登 (Edward Snowden) 的封面。 (麥克·莫札特,Flickr,CC BY 2.0)

美國國家安全局聲稱它對 XKeyscore 進行了「適當的法律審查」。當史諾登開始將他們的可信度炸得粉碎時,也說了同樣的話。美國國家安全局公民自由和隱私官員麗貝卡·理查茲 (Rebecca Richards) 宣稱,已對合規事件進行了調查,「我們發現它們是標準情報做法」。

這並不像理查茲所希望的那樣令人放心。考慮一下在 9/11 事件之後為資料匯總辯護的輕率的法律依據。 《愛國者法》第 215 條授權政府在沒有搜索令的情況下扣押與恐怖主義調查相關的資訊。布希和歐巴馬政府決定,所有美國人的所有電話記錄都是“與恐怖主義調查相關”.

美國國家安全局實際上聲稱它並沒有「針對」任何個人,因為它正在獲取每個人的數據。這項「發現」對公眾和絕大多數國會議員以及審理挑戰聯邦監視制度合憲性案件的聯邦法官保密。

LeBlanc 對 XKeyscore 的許多批評仍然屬於機密。他在公開發表的聲明中表示,董事會未能做出任何努力尋求解密該報告或其任何部分,這是「不可原諒的」。

參議員羅恩·懷登(Ron Wyden)是聯邦間諜活動中最頑固的國會監督者, 對勒布朗的披露發表評論:“我仍然擔心,美國人對政府根據第 12333 號行政命令進行的監控活動及其如何威脅他們的隱私知之甚少。”懷登敦促解密眾多公民自由委員會的報告,以「揭露這些管理美國人個人資訊收集和使用的秘密機構」。懷登是參議院情報委員會的成員,他被禁止披露國家安全局的機密資訊(儘管根據憲法的演講和辯論條款,他在立法法案中擁有這樣做的豁免權)。

另一隻哈巴狗

不幸的是,2004 年成立的隱私和公民自由監督委員會與外國情報監視法院是同一類型的哈巴狗,外國情報監視法院對 99% 的搜查令批准了橡皮圖章。

在2005晚期,  “紐約時報” 報導稱,喬治·W·布希的「總統秘密命令賦予國家安全局自由閱讀…數百萬美國人的電子郵件」。

美國國家安全局總部,馬裡蘭州米德堡。 (維基共享資源)

美國國家安全局的計劃很快就被命名為「J.埃德加·胡佛紀念吸塵器,」但這並沒有阻止公民自由監督委員會 來自衷心贊同 它。 2007年,在委員會發布遲來的第一份年度報告之前,布希白宮工作人員大規模重寫並審查了一份草案版本,促使民主黨委員會成員蘭尼·戴維斯辭職以示抗議。

與參議員懷登不同,該監管委員會沒有在斯諾登之前發出任何联邦監視制度失控的警告。

這些都不能證明美國國家安全局一直在竊聽卡爾森。但他的處境可能與現代最高法院最不合時宜、最尷尬的判決之一類似。巴拉克·歐巴馬(Barack Obama)在競選總統時反對未經授權的竊聽,但上任後很快就迷上了這種按鈕式權力。

許多訴訟對全面無證監視的合憲性提出質疑,但司法部始終試圖將原告趕出法庭。 紐約時報 2012年被稱為 歐巴馬政府的立場是“一個特別憤世嫉俗的第二十二條軍規:因為竊聽是秘密的,沒有人可以肯定地說他們的電話已經或將被監聽,所以沒有人有資格對監聽提起訴訟。”這就是兄弟會道德的合法版本:只要政府蒙住受害者的眼睛,它就可以為所欲為。

最高法院在 2013 年初的一項裁決中接受了這一論點。代表 5 比 4 多數的法官 Samuel Alito 指出,法院反對基於「需要猜測的理論」而授予挑戰政府的資格,並批評申訴人「沒有提出具體事實來證明,他們的外國聯絡人將成為目標。”

阿利托堅持奧巴馬政府的立場,因為對間諜活動的抱怨“必然是推測性的”,並且基於對“假設的未來傷害”的擔憂而“過於投機”。大多數意見也堅持認為,政府擁有大量保障措施——例如外國情報監視法院——以確保無辜美國人的權利不會被侵犯。

幾個月後,史諾登的爆料推翻了這些論點,揭露美國國家安全局可以竊聽世界上幾乎所有手機,清理智慧型手機數據,遠端存取計算機,並破解絕大多數計算機加密。

在卡爾森表示他的電子郵件被截獲後,美國國家安全局發表聲明稱「塔克·卡爾森 從來都不是智力 該機構的目標……除了有限的例外情況(例如緊急情況),如果沒有明確授權的法院命令,國家安全局不得針對美國公民。”

對於大量被歐巴馬暗殺計畫炸死的無辜旁觀者來說,「不是情報目標」就像「不是無人機目標」一樣令人安心。 90% 的電子郵件和其他資料被拖入 NSA 監視拉網的人是 不是美國國家安全局的實際目標,根據2014年 “華盛頓郵報” 根據斯諾登提供的數據進行分析。

自9以來,踐踏憲法在華盛頓一直是無過失罪。勒布朗在他的異議中宣稱,“公眾對秘密監視計劃的擔憂是正確的。”許多嘲笑卡爾森擔憂的人應該明智地閱讀最近大規模非法監視的歷史。 「法治政府」要求的不僅是敷衍地否認聯邦罪行。

James Bovard 是 10 本書的作者,其中包括 2012 年出版的 公共政策流氓和2006的 注意力不足的民主. 他也是一個 今日美國 專欄作家. 在推特上關注他 @吉姆博瓦德, r引導他的 博客 並送他 電子郵件.

這篇文章來自 美國保守黨.

所表達的觀點僅代表作者的觀點,可能反映也可能不反映作者的觀點 財團新聞。

9 條評論“虛假監控保障措施比較。塔克·卡爾森

  1. 七月11,2021 07處:41

    美利堅合眾國是真正的民主國家還是只是為了掩蓋另一種治理體係而偽裝的民主國家?根據我在這裡讀到的內容以及一段時間以來讀到的內容,美國是否還有信譽向其他國家講授民主?對我來說,他們很久以前就失去了這種信譽,今天它只是前美利堅合眾國的一個空殼。

  2. 迪克·柴尼
    七月10,2021 22處:55

    NSA/ATNT 的間諜合作被排除在外。至少自 2003 年以來,國家安全局已經可以直接實際存取 Atnt 大樓的國際光纜,以便於清理幾乎所有電話資料。完整描述如下。

    hXXps://www.wired.com/2006/05/att-whistle-blowers-evidence/

  3. 七月10,2021 07處:52

    卡森為什麼會認為他沒有被監視?其他人都是!

  4. 安德魯彼得尼科爾斯
    七月10,2021 06處:06

    但我們該擔心華為嗎?

  5. 安德魯·托馬斯
    七月9,2021 18處:27

    關於塔克·卡爾森的說法,唯一可以合理批評的就是他是一個特別的人的推論,因為他當然這麼認為。我的回答是,你為什麼認為自己與眾不同?他們對每個人都這樣做,包括那些未受洗的人,我也是其中的一部分。這幾乎是我們唯一的共同點。但是,振作起來,夥計。這不是針對個人的,他們不會用這些來對付你。直到他們願意為止。自從史諾登的論文發表以來,這篇非常好的文章的作者就知道了這一點。所以還有很多其他人。歡迎來到俱樂部。

  6. 七月9,2021 17處:41

    很高興看到這裡提出這一點,無論它是否作為深層國家人群的招募動力,考慮到無論它來自社會批評的右派還是左派,它都有助於質疑極少數人對所謂民主的控制.... ..接下來:資本主義……呃?

    fs

  7. michael888
    七月9,2021 16處:47

    民主黨(我一生中大部分時間都是民主黨)已經成為一個為黨派目的不擇手段的政黨,完全沒有原則。如果布希或川普做了一些可怕的事情,他們就會理所當然地發瘋。當歐巴馬或拜登做了一些可怕的事情時,他們會高興地鼓掌。
    例如,格倫·格林沃德(Glenn Greenwald)在整個職業生涯中一直保持著對言論自由的承諾,因為他知道對「敵人」(黨派競爭對手)的濫用可以很容易地轉而針對任何人。因此,他現在因公開反對民主黨的濫權而受到當權者的唾棄。
    我們現在是一個警察國家。拜登的人民知道權力槓桿在哪裡(川普的人民永遠不知道),並且願意為自己的政黨利用它們。監視和審查是警察國家的強大武器。

    • 大衛H
      七月10,2021 19處:51

      我認為你對格林沃德的看法是對的 如果 he 出現 一些人 想要在福克斯擁有自己的演出……我得說我的反應那又怎樣?

  8. 七月9,2021 16處:27

    「塞繆爾·阿利託法官代表 5 比 4 的多數派撰文指出,法院反對基於『需要猜測的理論』而給予挑戰政府的資格,並表示申訴人『沒有提出具體事實來證明來文他們的外國聯絡人將成為目標。”

    回想一下,據美國國家安全局舉報人拉斯·泰斯(Russ Tice) 稱,阿利託法官本人據稱是監視目標,2013 年PBS NewsHour、Business Insider、FOX News 和Huffington Post 等媒體的報道與愛德華·斯諾登的披露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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