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國際律師已寫信給英國首相、外交大臣、司法大臣和內政大臣,概述了他的非法待遇,並要求釋放朱利安·阿桑奇。
朱利安·阿桑奇案的訴訟程序
致英國首相鮑里斯·約翰遜先生、大法官兼司法大臣羅伯特·巴克蘭、外交大臣多米尼克·拉布和英國內政大臣普里蒂·帕特爾的公開信。
尊敬的大法官兼司法大臣,
尊敬的外交大臣,
尊敬的內政大臣,
W作為法律從業者和法律學者,我們寫信給你們,表達我們對朱利安·阿桑奇先生的基本人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遭到侵犯以及他的迫害開創先例的集體關切。 我們呼籲您按照國家和國際法、人權和法治行事,結束正在進行的引渡程序,並給予阿桑奇先生早該得到的自由——免遭酷刑、任意拘留和剝奪自由和政治迫害。
A) 可能引渡到美國的非法行為
由於以下原因,將阿桑奇先生從英國引渡到美國將是非法的:
1. 在美國遭受不公正審判的風險
由於未能確保阿桑奇先生在美國的基本審判權利得到保護,引渡將是非法的。阿桑奇先生將在弗吉尼亞州東區臭名昭著的“間諜法庭”面臨公開審判,此前從未有任何國家安全被告獲得成功。在這裡,他面臨著由陪審團選出的秘密程序,其中大多數有資格參加陪審團遴選的個人都為中央情報局、國家安全局、國防部或國防部工作或與之有聯繫。[I]的此外,阿桑奇先生的法律特權,即《藝術》中規定的權利。 8 西班牙安全公司 UC Global 對厄瓜多爾大使館進行持續的刑事視訊和音訊監控,嚴重違反了英國普通法長期以來所承認的《歐洲人權公約》(ECHR)。根據目擊者的證詞,這種監視是由中央情報局下令進行的,並引發了西班牙高等法院國家法院對UC Global 所有者戴維·莫拉萊斯(David Morales) 的調查。監視導致阿桑奇先生的所有會議以及被記錄的談話,包括與他的律師的談話。代表超過一百萬歐洲律師的歐洲律師協會理事會表示擔心,如果成功引渡到美國,這些非法錄音可能會被公開或秘密地用於針對阿桑奇先生的訴訟中。知道這些信息,這將無可挽回地侵犯阿桑奇先生根據《憲法》第6 條享有的公平審判的基本權利。 《歐洲人權公約》第 XNUMX 條和美國憲法規定的正當程序。[III] 此外,檢方在大使館非法扣押阿桑奇先生的全部法律文件後獲得了這些文件。在得知厄瓜多爾政府計劃扣押阿桑奇先生的個人物品,包括文件、電話、電子設備、內存驅動器等,並將其移交給美國後,聯合國隱私問題特別報告員約瑟夫·卡納塔西表示,厄瓜多爾政府對此表示嚴重關切,並兩次正式要求其將阿桑奇先生的個人物品歸還給他的律師,但無濟於事。[四]。
《聯合國引渡示範條約》禁止引渡,如果該人未獲得或不會獲得刑事訴訟中的最低保障(如第 14 條所規定)。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第 XNUMX 條。[V]
2. 該罪行的政治性質禁止引渡。
美國於 24 年 2020 月 18 日對阿桑奇先生發出替代起訴書,指控他犯下 2010 項罪名,所有罪名均僅與 XNUMX 年公佈的美國政府文件有關。這些出版物包括有關伊拉克和阿富汗戰爭、美國外交電報和關塔那摩灣的信息,揭露了戰爭罪、腐敗和政府瀆職行為的證據。[六]第 1 至 17 項指控是根據 1917 年《間諜法》提出的,該法案僅從名稱上就揭示了這些指控的政治性和過時的性質。[七]此外,這 18 項指控的實質涉及阿桑奇先生據稱意圖以損害美國國家戰略和國家安全利益、武裝部隊能力、軍事能力的方式獲取或披露美國國家「機密」。以及美國的海外利益。因此,阿桑奇先生的行為、動機和目的證實了根據《間諜法》提出的 17 項指控(「純粹政治」犯罪)和駭客指控(「相對政治」犯罪)的政治性質。此外,多位美國政府官員多次將澳洲公民阿桑奇的動機歸咎於對美國「敵對」。[八]。
《英美引渡條約》為引渡請求提供了基礎,其中明確禁止對政治犯罪進行引渡。 4(1)。
然而,主審法官和檢方希望簡單地無視本條,轉而引用《2003 年引渡法》(「EA」),該法不包括政治犯罪例外。這公然忽視了這樣一個事實,即《引渡協議》只是一項賦予最低法定保障措施的授權法案,但它並不排除隨後批准的條約(例如英美引渡條約)中明確規定的更強有力的引渡保護。
此外,國際社會廣泛一致認為政治犯罪不應成為引渡的依據。[九] 這反映在藝術中。 3 年《歐洲引渡公約》第 1957 條,第 3 條3 歐洲人權法院,藝術。聯合國引渡示範條約第 XNUMX(a) 條、國際刑警組織章程、美國一個多世紀以來批准的每一項雙邊條約。
3. 在美國遭受酷刑或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的風險
聯合國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問題特別報告員(“聯合國酷刑問題報告員”)尼爾斯·梅爾澤教授肯定地表示,如果被引渡到美國,阿桑奇先生將面臨酷刑或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聯合國任意拘留問題工作小組也提出了類似的擔憂,國際特赦組織最近重申了對不可接受的虐待風險的擔憂。[X]根據美國的起訴書,阿桑奇先生在最高設防監獄中面臨的拘留條件和 175 年的嚴厲懲罰,將構成酷刑或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現任聯合國酷刑問題報告員表示並根據其前任以及非政府組織和法律機關一貫表達的意見。[XI]美國政府自己也承認,如果被引渡,阿桑奇可能會受到特別行政措施的製裁。這些措施禁止囚犯與除少數經批准的個人以外的所有人接觸或交流,並且任何經批准的個人都不得向公眾報告有關囚犯待遇的信息,從而使潛在的酷刑免受公眾監督和政府追究責任。[十二]。
根據不驅回原則,不允許將某人引渡到有充分理由引渡的國家相信他們會遭受酷刑。這項原則被載入 1951 年《聯合國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特別是第 33 條。第 1(3) 條不允許任何減損。同樣相關的是藝術。 1(1967) 3 年《聯合國領土庇護宣言》,第 XNUMX 條。 《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CAT) 第 XNUMX 條, 和藝術。 2 年歐洲委員會部長委員會通過的《關於為面臨迫害危險的人提供庇護的決議》第 1967 條。習慣國際法強制性規範的性質,即強行法。[XIII]
阿桑奇先生被厄瓜多爾政府接納為政治庇護者,因為事實證明,他對美國的政治迫害和酷刑的恐懼是完全合理的。厄瓜多爾立即撤銷對阿桑奇先生的庇護,違反了其人權義務,這直接違背了“拉丁美洲的庇護傳統”[XIV] 及諮詢意見 美洲人權法院 25 年 18 月 30 日的 OC-2018/XNUMX 號聲明確認了對於進入大使館尋求保護的人員的不驅回原則。[Xv的] 因此,英國警察進入厄瓜多爾大使館並逮捕阿桑奇先生是基於非法撤銷他的國籍和庇護,只有英國履行其保護不驅回原則的義務才能糾正這一情況。
B) 侵犯新聞自由和知情權
根據《間諜法》起訴書的第 1-17 條罪狀侵犯了言論自由權、新聞自由權和知情權。這些罪名將標準且必要的新聞調查行為視為犯罪行為。[十六] 這些做法包括表明可以接收資訊、表明人們感興趣的資訊、鼓勵提供資訊、出於發布目的接收資訊以及為了公共利益而發布資訊。
在密謀實施電腦入侵的指控下,最初的起訴書還將阿桑奇涉嫌試圖幫助消息來源保持匿名並提供相關文件的行為定為刑事犯罪,這完全符合標準的新聞實踐和保護消息來源的義務。為了淡化這一事實,並將阿桑奇先生重新描繪成惡意駭客,美國司法部甚至沒有先向英國法院提交,就於24 年2020 月XNUMX 日發布了一份新的“替代起訴書”,指控其招募了,並與駭客達成協議,實施電腦入侵。新的起訴書在當天晚些時候毫無道理地出現,沒有新的訊息,而且是基於兩個高度受損的消息來源的證詞。
我們同意歐洲委員會人權事務專員的評估: “針對朱利安·阿桑奇的指控以及起訴書中列出的罪行的廣泛性和模糊性令人不安,因為其中許多指控涉及歐洲及其他地區調查新聞的核心活動。[XVII]
根據起訴書進行引渡將嚴重危害新聞自由,而新聞自由是歐洲民主國家的基石。 10 歐洲人權法院。[XVIII]
美國似乎也承認這些指控違憲,並在向法院提交的一份資料中表示,由於阿桑奇是外國人,因此將無法享受第一修正案所保障的言論和新聞自由的保護。[XIX] 此外,在明知美國有意歧視阿桑奇的情況下將他引渡到美國,將使英國成為公然剝奪他不受歧視權利的同謀。
將一名在歐洲從事新聞活動的出版商和記者引渡到美國,將為國家保密法的域外化開創一個非常危險的先例,並且「將邀請其他國家效仿,嚴重威脅記者、出版商和人權組織安全披露有關嚴重國際問題的資訊的能力。[XX] 這種對新聞自由的擔憂得到了新聞界的回應——一千多名記者簽署了一封反對引渡阿桑奇的公開信。[XXI] 國際特赦組織歐洲副主任馬西莫·莫拉蒂將美國政府對阿桑奇先生的不懈追捕稱為“無異於對言論自由權的全面侵犯”,這“可能對公眾的知情權產生深遠影響”他們的政府在做什麼。[ⅩⅫ]
此外,歐洲委員會議會表示,成員國應“考慮到對朱利安·阿桑奇先生的拘留和刑事起訴為記者樹立了一個危險的先例,並加入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的建議”,呼籲禁止引渡並釋放阿桑奇先生。[ⅩⅩⅢ]
C) 侵害免於酷刑的權利、健康權和生命權
作為聯合國任務的一部分,聯合國酷刑問題報告員已經並將繼續報告阿桑奇先生的待遇。 9 年 10 月 2019 日至 XNUMX 日,梅爾澤教授和兩名專門檢查酷刑和其他虐待行為潛在受害者的醫學專家在英國貝爾馬什監獄探訪了阿桑奇先生(“貝爾馬什皇家海軍”)。該小組的訪問和評估顯示,阿桑奇表現出「長期遭受心理折磨的所有典型症狀,包括極度壓力、長期焦慮和嚴重的心理創傷」。[ⅩⅩⅣ] 聯合國酷刑問題報告員總結:「先生。阿桑奇多年來一直被蓄意地遭受持續且日益嚴重的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其累積影響只能被描述為心理折磨」。
聯合國酷刑問題報告員“以最強烈的措辭譴責蓄意、一致和持續的虐待行為”,並指出英國政府和相關政府未能採取措施保護阿桑奇先生的人權和人權。自滿,最糟的情況是共犯」。[XXV]
濫用行為包括系統性的司法迫害以及在所有涉及的司法管轄區和所有相關法律程序中侵犯正當程序權利。[XXVI] 最近在伍爾維奇皇家法院審理的引渡訴訟中,阿桑奇先生受到的待遇就證明了這一點,這場訴訟注定會因為阿桑奇先生被關在“玻璃盒子”里而被臭名昭著地銘記,就好像他是一位獲獎記者一樣和出版商,是個危險和暴力的罪犯。
阿桑奇先生在厄瓜多爾大使館內遭到任意拘留和壓迫性隔離、騷擾和監視[XXVII] 並繼續作為貝爾馬什皇家海軍的囚犯遭受這樣的折磨。阿桑奇先生在貝爾馬什服刑 50 週,這是不正常且不成比例的刑期[XXVIII] 涉嫌違反保釋規定。相反,這些指控、指控和定罪是阿桑奇先生合法尋求並獲得厄瓜多爾政府外交庇護的結果,厄瓜多爾政府接受了阿桑奇先生對被政治化引渡到美國並在美國遭受不人道待遇的擔憂,這也是有根據的。[XXIX] 儘管阿桑奇先生現在已經服刑,但他仍然在沒有定罪或法律依據的情況下被監禁,目的是政治引渡,從而非法引渡到美國。冠狀病毒大流行期間被監禁由於多年的監禁和心理折磨的歷史而加劇了潛在的肺部疾病,從而導致了該病毒的感染。尤其令人擔憂的是,由於他的健康和醫療狀況,他甚至無法透過視訊連線參加最近的聽證會,但他被拒絕保釋。[XXX]
英國當局在厄瓜多爾大使館剝奪阿桑奇先生的自由時,拒絕讓他接受緊急醫療診斷和護理,侵犯了他的健康權。[ⅩⅩⅪ] 2019 年 XNUMX 月,陪同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訪問 HMP Belmarsh 的兩名醫學專家警告說,除非阿桑奇先生的壓力迅速減輕,否則他的健康狀況將陷入螺旋式下降,可能導致他的死亡。[ⅩⅩⅫ] 阿桑奇先生的父親約翰希普頓先生報告說,他的兒子因被放入「熱箱」而遭受了身體折磨。[ⅩⅩⅩⅢ] 1 年 2019 月 XNUMX 日,聯合國酷刑問題報告員表示:“除非英國緊急改變方針並緩解他的不人道處境,否則阿桑奇先生持續遭受任意和虐待的行為可能很快就會導致他喪生。”[ⅩⅩⅩⅣ] 不久之後,即22 年2019 月60 日,來自世界各地的XNUMX 多名醫生對阿桑奇先生的身心健康狀況表示擔憂,包括對他的生命的擔憂,並要求將他轉移到設備齊全、人員配備齊全的醫院進行診斷和治療。[ⅩⅩⅩⅤ]
此外,UC Global在厄瓜多爾大使館工作的員工透露,中央情報局正在積極討論並考慮綁架或毒害阿桑奇先生。[XXXVI] 這表明尋求引渡他的政府對他的生命權和正當法律程序的漠視令人震驚。
我們想提醒英國政府:
- 其有責任保護阿桑奇先生的生命權,這是《藝術》規定的最基本的人權。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 6 條。歐洲人權公約第 2 條和藝術。 《人權法》(HRA) 第 2 條;
- 禁止酷刑是國際習慣法的一項規範,構成強制法。該禁令是絕對的,因此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減損,包括戰爭、公共緊急狀態或恐怖主義威脅。它也被載入藝術。 《世界人權宣言》(UDHR)第 5 條,第 7 條。 10 和 3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禁止酷刑公約》和第 XNUMX 條。 XNUMX 歐洲人權法院;
- 其無條件義務,根據藝術。 12 禁止酷刑委員會,確保其主管機關對所報告的酷刑進行及時和公正的調查,但迄今尚未進行這項調查;和
- 它是世界衛生組織的成員國,其《憲法》規定:「享有可達到的最高健康標準是每個人的基本權利之一,不分[...]政治信念[,,,]每個人他們應該能夠在需要的時間和地點獲得所需的衛生服務。
我們呼籲英國政府立即採取行動,停止對阿桑奇先生施加酷刑,結束對他的任意和非法拘留,並允許他在適當的醫院環境中接受獨立的醫療診斷和治療。醫生們先前的擔憂被忽視了,他們應該呼籲各國政府“結束對朱利安·阿桑奇的酷刑和醫療忽視” “柳葉刀” 極為令人擔憂。[XXXVII]
D) 侵害公平審判權
我們譴責英國法院剝奪阿桑奇先生接受公平審判的權利。這項權利已被剝奪如下。
1. 司法利益衝突
高級地區法官(治安法院)艾瑪·阿布斯諾特 (Emma Arbuthnot) 作為首席治安法官負責監督阿桑奇先生的引渡程序, 已被證明與阿桑奇先生創立的維基解密揭露其不當行為的機構和個人有財務聯繫。[XXXVIII] 然而,地區法官並未揭露這看似明顯的利益衝突。地區法官阿布斯諾特沒有迴避,並被允許做出不利於阿桑奇的裁決,儘管人們認為司法缺乏公正性和獨立性。地區法官(地方法院)邁克爾·斯諾(Michael Snow)參與誹謗阿桑奇先生的品格,進一步表現出偏見和不專業,他給這位屢獲殊榮的公益出版商和諾貝爾和平獎提名人貼上了「無法超越自己的自戀者」的標籤。[XXXIX]
2. 武器的不平等
阿桑奇先生被剝奪了準備辯護的時間和便利,這違反了無罪推定和法治所固有的平等權利原則。被捕後,英國警方不允許阿桑奇領取並帶走他的物品。[xl] 隨後,阿桑奇先生的老花眼鏡被剝奪了幾個星期。[xli] 直到 2020 年 2020 月底,他還被拒絕使用計算機。雖然現在已經提供了一台計算機,但它無法訪問互聯網並且是唯讀的,這使得阿桑奇先生無法輸入任何筆記,因此完全不適合準備辯護。此外,阿桑奇先生在起訴書提交後的幾週內都無法獲得起訴書本身,而由於官僚主義和監獄通信缺乏保密性,他獲得其他法律文件的機會至今仍然受到限制。此外,儘管案件很複雜,阿桑奇先生如果被引渡到美國受審將面臨嚴厲的刑罰,但監獄當局未能確保阿桑奇先生能夠適當地諮詢他的法律團隊並為他的審判做好準備。嚴格限制他合法存取的頻率和持續時間。自XNUMX年XNUMX月中旬以來,阿桑奇先生完全無法親自會見他的律師。阿桑奇先生所遭受的酷刑進一步限制了他準備辯護的能力,有時甚至在訴訟過程中限制了他回答基本問題的能力,例如有關他的姓名和出生日期的問題。[xlii] 雖然進一步的聽證會被推遲到 10 月,但尚不清楚這是否能讓阿桑奇先生有必要的時間和資源來準備辯護,因為他無法與律師溝通(由於他在大流行期間被監禁),除了在有限的時間內給予有限的優惠,即通話時間限制為XNUMX 分鐘。
3. 剝奪被告正確跟進訴訟程序和指導其法律團隊的能力
阿桑奇先生和他的律師多次向法院通報了他的情況 由於他無法與律師坐在一起並被限制在防彈玻璃箱內,因此無法正確追蹤訴訟程序,無法秘密與其律師協商,也無法正確指導他們進行辯護。這種安排迫使阿桑奇不得不揮手引起法官或坐在公眾席上的人的注意,以提醒坐在法庭上背對著他的律師。儘管地區法官瓦妮莎·巴雷策(Vanessa Baraitser)承認是否應允許阿桑奇先生與律師一起庭審的決定屬於她的權力範圍,但她拒絕以有利於阿桑奇先生的方式行使權力,儘管檢方沒有提出反對意見。國際特赦組織表示擔心,如果在進一步的聽證會上沒有採取適當措施來確保阿桑奇先生有效參與和 從而,程序的公平性將受到損害。
4. 拒絕解決對被告的虐待問題
屁股先生ange的律師告訴法庭,22月11日一天之內,監獄當局給他戴上手銬5次,將他關在XNUMX個不同的牢房,對他進行兩次脫衣搜查,並沒收了他享有特權的法律文件。監督訴訟程序的地區法官瓦妮莎·巴雷策明確拒絕幹預監獄當局,聲稱她對他的監獄條件沒有管轄權. 這種壓迫性待遇受到了國際律師協會人權研究所的譴責。[xliv] 聯合主席 Anne Ramberg 博士稱其為“嚴重破壞正當程序和法治”.“[xlv] 此外,國際精神科醫生和心理學家將此作為心理折磨的進一步證據。[xlvi]
我們提醒英國政府,公平審判權是民主和法治的基石。這是藝術中所載的一項基本人權。 10 《世界人權宣言》,藝術。 14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 6 條。 6 歐洲人權法院和藝術。 XNUMX 健康風險評估。這些條款以及長期存在的普通法原則,要求在獨立和公正的法庭上進行公平和公開的聽證會,在被證明有罪之前推定無罪,以及及時詳細地了解指控的性質和原因的權利、有權獲得足夠的時間和便利性來準備辯護,以及有權與律師溝通。
基於所有這些原因,我們恭請英國政府結束美國對阿桑奇先生的引渡程序,並確保他立即獲釋。
此致,
阿桑奇的律師
簽署
集體簽名人
非洲律師協會
阿拉伯律師協會, UK
美國法學家協會 – AAJ,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諮商地位
全國民主黨協會 - 一個廣告, Mexico
委內瑞拉法學家協會, 委內瑞拉
巴西民主法學家協會 –ABJD, Brazil
憲法權利中心 – CCR, 美國
歐洲民主與世界人權律師協會 – ELDH
朱里斯蒂 民主黨人, Italy
國際法律幹預小組 – 吉吉, Italy
印度律師協會, India
國際民主律師協會 – IADL,最早獲得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二級諮商地位的非政府組織之一
全國民主律師協會 – 納德爾, South Africa
烏克蘭民主律師協會, 烏克蘭
古巴國家法學家聯盟 – 聯合國聯合會, 古巴
個人簽署人
諾姆·阿爾梅勒,先生。全國律師公會律師, 美國
許可證。 iur。阿姆魯·阿卜杜拉齊茲, LLM,雷奇桑瓦爾特, Switzerland
麗珊亞當, 法學碩士、法學學士皇家墨爾本理工大學法律學者(刑事司法與懲戒)、雪梨大學理學院心理學院榮譽副教授、為澳洲阿桑奇運動提供諮詢的歐洲法律顧問, 澳洲/荷蘭
蘇珊·阿德利,律師,全國律師協會, 美國
杜妮亞·阿拉瑪特、 律師、布魯塞爾律師事務所律師、Vengauwen Avocats、 Belgium
法學教授、博士. 彼得·阿爾布雷希特,巴塞爾大學刑法名譽教授,前刑事法院法官, Switzerland
史蒂芬·P·艾倫、英格蘭及威爾斯律師(退休)、律師會(退休)、 英國
諾姆·阿爾梅勒,先生。全國律師公會律師, 美國
沙巴阿爾穆赫塔爾, 律師, UK
奧斯卡·阿爾扎加, 律師, Mexico
黛博拉·C·安德森先生,安德森律師事務所律師, 美國
塞薩爾·安特托馬索, 律師、民主聯盟執行委員會成員, Italy
尼爾吉茲·圖巴·阿爾斯蘭,律師,進步律師協會秘書長,CHD, 土耳其
烏拉·阿澤維多、巴西民主法學家協會、ABJD、 Brazil
瑪麗亞·羅薩裡奧·巴爾巴托、巴西民主法學家協會、ABJD、 Brazil
克勞蒂亞·瑪麗亞·巴爾博薩,律師,巴西民主法學家協會,ABJD, Brazil
格雷格·巴恩斯, 文學學士,塔斯馬尼亞維多利亞州和西澳大利亞州律師協會會員,澳大利亞律師聯盟前全國主席, 澳洲
許可證。國際烏爾. 史蒂芬‧伯納德, LLM,雷奇桑瓦爾特, Switzerland
許可證。 iur。馬蒂亞斯·貝爾辛格,雷奇桑瓦爾特, Switzerland
尼盧弗·巴格瓦特, 律師, India.
奧黛麗邦斯,律師(退休),全國律師協會, 美國
許可證。 iur。馬塞爾·博索內特, 雷奇桑瓦爾特, Switzerland
許可證。 iur。雷內·布里格,阿德沃卡特, Switzerland
朱利安·伯恩賽德, 法學學士學位, 大律師QC, 澳洲
RA伊夫林黃油伯金,Rechtsanwältin, 德國
烏米特·比尤克達格,律師,進步律師協會第二任主席,CHD, 土耳其
法比亞諾·坎傑洛西, 文學士(榮譽) 法學士(榮譽)),塔斯馬尼亞律師協會會員, 澳洲
伊維特·卡里貝·達·羅查,律師,Serviço de Paz e Justiça da América Latina, Brazil
格拉謝拉·卡紮馬茹律師,美國法學家協會阿根廷分會會員,原文化部協調管理司司長, Argentina.
吉列爾莫·塞拉亞、律師、社會運動、 Argentina.
教授 艾倫·W·克拉克,猶他谷大學榮譽教授, 美國
教授馬喬里科恩, 托馬斯傑斐遜法學院榮譽教授,IADL 主席團成員, 美國
教授 海倫娜·科洛德蒂, 法學博士。法學碩士,律師、FUMEC 憲法學教授、 Brazil
教授希瑟·埃利斯·庫科洛, 彼岸, 紐約法學院刑事訴訟、精神障礙法和刑事律師職業責任教授;國際治療法學會 (ISTJ) 主任, 美國
格雷戈里奧·達爾邦,阿根廷前總統克里斯蒂娜·費爾南德斯·德基什內爾的代表律師, Argentina
朱莉安娜達里戈,律師,動物權官員和律師協會(AFADA)代表, Argentina.
教授 埃里克·大衛,布魯塞爾自由大學國際公法榮譽教授, Belgium
蓋爾戴維森,律師(退休),加拿大律師權利觀察研究總監, Canada
保羅-埃米爾·杜普雷,律師,歐洲議會顧問,GUE-NGL 集團, Belgium
伊芙琳·杜邁爾,國際民主律師協會駐維也納聯合國代表, 奧地利
RA提姆·恩格斯,雷奇桑瓦爾特, 德國
法律碩士, 諾埃米·埃里格,Rechtsanwältin, Switzerland
揚費蒙, 律師,國際民主律師協會秘書長, Belgium
RA伊爾卡·費耶阿本德,Rechtsanwältin, 德國
教授 安德烈亞斯·費舍爾·萊斯卡諾, 法學博士、法學碩士,不來梅大學教授, 德國
博士波羅娜·弗洛里揚?, 法學碩士、法學學士,獨立研究員,人權和引渡專家, 斯洛維尼亞/英國
塔蒂亞娜·謝拉·弗里德里希、巴西民主法學家協會、ABJD、 Brazil
瑪麗亞·加蘭·洛佩斯, 律師, 西班牙
何塞·路易斯·加蘭·馬丁, 律師, 西班牙
艾瑞克·吉列特,布魯塞爾律師協會平等合夥人律師, Belgium
教授傑拉爾丁·吉羅多,佩皮尼昂大學公法教授, 法國
克里斯·戈文德爾, 律師, South非洲
法學博士。迪特里希·格羅,雷奇桑瓦爾特, 德國
教授奧斯卡瓜迪奧拉-裡維拉, 法學碩士、博士 (哲學),倫敦大學伯貝克學院 RSA 院士, 英國
許可證。 iur。維克多·傑爾菲,雷奇桑瓦爾特, Switzerland
RA格雷戈里·吉西, 德國聯邦議院議員, Rechtsanwalt, 作家、主持人, 德國
倫納德·WG·哈內特, LLB, 維多利亞州律師協會會員, 澳洲
理查德·哈維,律師,霍爾丹社會主義律師協會副主席, 英國
教授 克勞迪婭·哈桑貝戈維奇、律師、社會研究員、國際顧問與性別、暴力與人權教授, Argentina
弗雷德里克·S·赫弗梅爾, LLM、律師與作家、諾貝爾和平獎觀察組織、國際反核武律師協會 (IALANA)、 Norway
主約翰·亨迪QC、勞動與社會研究中心(CLASS)管理委員會、老廣場商會勞資關係法專家、多個工會常務顧問、就業權利研究所主席、國際工會權利中心主席來訪倫敦大學學院和倫敦國王學院教授, 英國
教授 倫諾克斯·海因茲,羅格斯大學榮譽教授, 美國
阿巴德·馬里昂·霍恩·阿巴德,律師,加泰隆尼亞防衛協會, 西班牙
南希·霍馬切亞、律師、庇護、領事處理、刑事和驅逐辯護、拘留、 美國
許可證。 iur。英格麗德·因德莫爾, 法律界, Switzerland
瑪麗亞·何塞·費爾南德斯, 律師, Poder Judicial Ciudad Autónoma de Buenos Aires (CABA), Argentina.
文憑。國際烏爾. 瑪蒂娜·卡納萊克, 公證人、前州檢察官、 Slovenia
JD夏洛特·凱茨,國家律師協會國際委員會協調員, 美國
教授瓦伊奧斯·庫特魯里斯,布魯塞爾自由大學法律與犯罪學學院國際公法教授, Belgium
喬丹·S·庫許納, 民權律師, MSBA 認證刑法專家, 美國
莉蓮·露西亞·拉帕杜拉, 律師, Argentina
Avv RA 博士劉志強,律師,國際反核武律師協會 (IALANA), 德國/義大利
史蒂芬·勞迪格, 律師承認在美國最高法院和夏威夷最高法院執業, 美國
James Marc Leas, 先生。 佛蒙特州和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 認可的專利律師,全國律師協會會員, 美國
洛蘭·利特,律師(紐約州執業),萊斯沃斯法律中心, Greece
E萊娜·解放者,布宜諾斯艾利斯自治市行政法庭 (CABA) 法官, Argentina
JD林美娜、 電視主持人、製片、 美國
許可證。國際烏爾. 馬丁·魯茨,阿德沃卡特, Switzerland
貝絲·S·萊昂斯,IADL 駐紐約聯合國副代表, 美國
法比奧·馬切利,國家研究委員會國際法律研究所研究主任, Italy
法學博士。米洛什·馬圖斯切克前索邦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Schweizer Monat》副主編、NZZ 專欄作家, Switzerland
教授 烏多·R·邁耶, 法學博士, 漢堡大學榮譽教授, 德國
許可證。 iur。克里斯蒂安·邁爾,雷奇桑瓦爾特, Switzerland
RA 烏蘇拉·門德, Rechtsanwältin,德國民主律師協會全國秘書長, 德國
盧西安·瑪麗亞·梅扎羅巴, 律師, Brazil
珍妮·米勒,律師,國際民主律師協會主席, 美國
法律碩士, 安雅·迪萊娜, 法學家, Switzerland
拉米亞·莫巴達,律師,阿拉伯律師聯盟國際關係秘書長助理, 埃及
埃內斯托·莫羅,美國法學家協會副主席, Argentina
何塞·卡洛斯·莫雷拉、巴西民主法學家協會、ABJD、 Brazil
路易斯·卡洛斯·莫羅、美國法學家協會秘書長、JUTRA巴西葡萄牙勞工法學家協會主席、 Brazil
路易斯·莫羅,律師,巴西民主法學家協會,ABJD, Brazil
凱瑟琳·莫里斯, 律師,加拿大律師權利觀察執行董事, Canada
法學博士。史蒂芬妮·莫茨,Rechtsanwältin, Switzerland
法學博士。朱塞普·奈伊,(退休)最高法院法官,瑞士聯邦最高法院前院長, Switzerland
JD布魯斯·D·內斯特,律師,全國律師協會前主席, 美國
馬克·內夫,律師,監獄監視中央諮詢委員會主席,列日大學教師,列日律師協會律師, Belgium
形容詞教授。 喬治紐豪斯, B.Com 法學學士。麥考瑞大學法學兼任教授兼國家司法計畫主任, 澳洲
彼得·尼基塔斯, 律師, 美國
法學博士。安德烈亞斯·諾爾,阿德沃卡特, Switzerland
法學博士。醫學博士。托馬斯·諾爾、監獄和重返社工人員、 Switzerland
姆武索·諾泰西,律師,全國民主律師協會主席,NADEL, South Africa
教授、博士、法學博士。諾曼佩奇,漢堡大學榮譽教授, 德國
教授 漢斯·烏爾里希·帕夫根, 法學博士.,波昂大學刑法和刑事訴訟法名譽教授, 德國
克里斯蒂亞諾·派紹、巴西民主法學家協會、ABJD、 Brazil
諾瑪·帕蒂圖奇,律師,Psicóloga Social。普韋布洛保衛綜合體, Argentina
傑夫·彼得魯塞利,律師,國家律師協會馬薩諸塞州分會的創始人兼聯合財務主管, 美國
卡羅爾·普羅納,律師,學者,巴西民主法學家協會(ABJD)國際秘書處成員,巴西國家特赦委員會前顧問,薩爾瓦多恢復性司法國際法院成員, Brazil
教授 何塞·路易斯·誇德羅斯·德·馬加良斯, 法學博士, 米納斯吉拉斯聯邦大學憲法和公法教授、律師、作家和電視節目主持人, Brazil
雅尼斯·拉奇奧蒂斯,希臘進步律師聯盟主席, Greece
拉里薩·拉米納、巴西民主法學家協會、ABJD、 Brazil
凡妮莎·拉莫斯,美國法學家協會主席, 波多黎各
教授 塔蒂亞娜·裡貝羅·德蘇薩, 法學博士, UFOP 憲法與人權教授、律師、電視節目主持人、 Brazil
蘇珊·里瓦·恩廷,全國律師協會會員, 美國
埃爾南·里瓦德內拉, 美國法學家協會執行委員會
皮埃爾·羅伯特、律師、康帕索律師、 Belgium
馬修·羅布森、律師、前法院部長、懲戒和裁軍部長、土地資訊部長、外交部副部長、國際反核武律師協會 (IALANA)、 New Zealand
雨果·羅克索、巴西民主法學家協會、ABJD、 Brazil
教授 拉斐爾·賽斯·皮門塔, 法學博士, 教育技術學院民法教授, Brazil
薩拉·梅爾塞斯·多斯桑托斯、巴西民主法學家協會、ABJD、 Brazil
笹本淳,律師,亞太律師聯合會(COLAP)秘書長, 日本.
吉爾伯特·索塞多,先生。洛杉磯律師, 美國
米科爾·薩維亞,律師,國際民主律師協會常駐日內瓦聯合國代表, 瑞士/義大利
JD瑪莎·施密特, 法學碩士,國家律師協會, 美國
RA 托馬斯·施密特, Rechtsanwalt,歐洲民主與世界人權律師協會秘書長, 德國
安·施奈德,律師,全國律師協會會員, 美國
雷舒曼、反騷擾律師、 美國
法律碩士, 伊娃舒曼, Advokatin, 巴塞爾, Switzerland
蘇珊斯科特、全國律師協會國際委員會指導委員會、
人權/住房律師,加州因弗內斯 美國
納塔利·塞哥維亞人權律師、NLG 原住民權利委員會主席兼 NLG 哥倫比亞小組委員會聯合主席, 美國
JD阿扎德·沙赫沙哈尼,現代中東和北非研究碩士,南方計畫法律和宣傳總監,國家律師協會前主席,《密西根國際法雜誌》前文章編輯, 美國
傑弗裡·D·希爾斯, 文學碩士、法學士,英格蘭和威爾斯高等法院就業權利研究所律師;勞動與社會研究中心;律師協會, 英國
朱迪·松伯格,律師,全國律師協會, 美國
芭芭拉·斯皮內利,律師,歐洲民主與世界人權律師協會, Italy
基利安·史坦因,(退休)法官, 德國
JD馬克·斯特恩律師、調解員、全國律師協會勞動就業委員會委員、 美國
許可證。 iur。菲利普·斯托爾金, LLM, Rechtsanwalt, 蘇黎世, Switzerland
尤里·施特勞斯, 律師, 美國
法學博士。史蒂芬·AS·桑納, 法學碩士 巴登符騰堡州公證人, 德國
教授、博士、法學博士, 阿斯拉克·賽斯,奧斯陸大學公法教授, Norway
許可證。 iur。比吉特·坦比亞,Rechtsanwältin, Switzerland
瓦萊卡·特謝拉·扎寧·馬丁斯律師、巴西前總統路易斯·伊納西奧·盧拉·達席爾瓦律師、Lawfare Institute(倫敦)執行委員會、聖保羅律師協會(IASP)人權委員會成員、國際律師協會成員、Teixeira、Martins & Advogados LLP(聖保羅), Brazil
教授、博士 安德拉茲·特爾塞克,濱海邊疆區大學和新大學憲法學教授, Slovenia
喬瓦尼·托蒂裡、律師及法律通訊員、 Brazil
安朱利·托斯特斯·法裡亞·梅洛、巴西民主法學家協會、ABJD、 Brazil
凱莉·特蘭特、律師、人權運動者、 澳洲
MAG。斯特凡·特拉克斯勒, 律師, 奧地利
克雷格·塔克、人權律師、跨國刑事司法專家、國際法律援助組織主任、 New Zealand
塞里夫·塞倫·烏伊薩爾、律師、進步律師協會、CHD、 土耳其
尤里·瓦爾拉莫夫,莫斯科國立知識寄宿學校的律師和法學教師, 俄羅斯
教授帕斯卡爾·維耶爾,盧汶大學法學教授,Belgium4Assange 創始成員, Belgium
法學博士。范妮·德韋克,Rechtsanwältin, Switzerland
教授. 克里斯蒂亞諾·扎寧·馬丁斯律師,巴西前總統路易斯·伊納西奧·盧拉·達席爾瓦(Luiz Inácio Lula da Silva) 律師,Lawfare Institute(倫敦)執行委員會聖保羅律師協會(IASP) 人權委員會成員國際律師協會成員Teixeira, Martins & Advogados LLP (聖保羅), Brazil
教授 阿爾弗雷德·莫里斯·德·薩亞斯,法學教授,前促進民主和公平國際秩序獨立專家(2012年至2018年), 美國
許可證。 iur。瑪格達·齊爾曼,Rechtsanwältin, Switzerland
[ii] José María Irujo,“對朱利安·阿桑奇進行間諜活動的西班牙安全公司總監被捕”,《國家報》,(9 年 2019 月 XNUMX 日)可訪問:
https://english.elpais.com/elpais/2019/10/09/inenglish/1570606428_107946.html?ssm=FB_CC&fbclid=IwAR17P2T_kT7yB5JfCyNAj5Bnqcj5Ikw4-T1_JSQ6qR_Pb_YQcusMnbkKbC4.
[III] 歐洲律師協會和律師協會理事會 (CCBE),CCBE 24 年 2020 月 XNUMX 日致 Priti Patel 女士的關於 Julian Assange 及其律師之間的通信被攔截的信函。
[IV]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聯合國隱私問題專家對厄瓜多爾在阿桑奇和莫雷諾案件中的行為表示嚴重關切”,(23 年 2019 月 XNUMX 日),可查閱:
https://www.ohchr.org/EN/NewsEvents/Pages/DisplayNews.aspx?NewsID=24646&LangID=E.
[V] 聯合國示範引渡條約,第 3 條14(f);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 XNUMX 條。 XNUMX.
[六] 美國維吉尼亞州東區地方法院亞歷山大分院,美國訴 Julian Paul Assange,24 年 2020 月 23 日,請參閱:https://www.justice.gov/opa/pr/wikileaks-Founder-charged -superseding-indictment,取代美國弗吉尼亞州東區地方法院亞歷山大分院訴朱利安·保羅·阿桑奇(Julian Paul Assange) 的起訴書,2019 年1165556 月XNUMX 日,網址:https://www.justice.gov/opa /新聞稿/文件/ XNUMX/下載。
[七] 大衛·薩多夫, 將國際逃犯繩之以法,(劍橋大學出版社,2016 年),第 202 頁。 XNUMX.
[八] 例如,美國國務卿兼前中央情報局局長邁克·蓬佩奧(Mike Pompeo),13 年2017 月XNUMX 日“維基解密的行為像一個敵對情報機構,說話也像一個敵對情報機構……它主要關注美國,同時尋求反民主勢力的支持」國家和組織。是時候揭露維基解密的真實面貌了——一個經常受到國家行為者煽動的非國家敵對情報服務機構。
[九] R. Stuart Phillips,“政治犯罪例外和恐怖主義:在當前引渡計劃中的地位及其未來建議”,15 狄金森國際法雜誌,(1997)第。 342.
[X] 國際特赦組織,“美國/英國:撤銷對朱利安·阿桑奇的指控並停止引渡”,(21 年2020 月2020 日),網址:https://www.amnesty.org/en/latest/news/ 02/XNUMX/usuk-drop -指控並停止引渡朱利安·阿桑奇/。
[XI] “聯合國酷刑報告員:朱利安·阿桑奇的拘留沒有法律依據”,Going Underground,(30 年2019 月474719 日),網址:https://www.rt.com/shows/going-underground/XNUMX- un-torture-rapporteur-阿桑奇/.
[XII] 阿拉德·K·洛文斯坦, 最黑暗的角落:聯邦監獄局的特別行政措施和極端隔離 (國際人權診所;憲法權利中心,2017 年)。
[XIII] 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 Theo van Boven 先生提交的報告,《與酷刑和拘留有關的特定問題上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聯合國文件。 E/CN.4/2002/137,26 年 2002 月 14 日,第 4 段3,以及禁止酷刑委員會 (CAT),第 20 號一般性意見:關於在第 9 條背景下實施《公約》第 2018 條,未經編輯的高級版本,9 年 XNUMX 月 XNUMX 日,第 XNUMX 段。 XNUMX. 該段指出,「如果有充分理由相信某人將有遭受酷刑的危險,『不驅回』至另一國家的原則同樣是絕對的」。
[XIV] 「拉丁美洲庇護傳統」一詞通常是指為拉丁美洲受政治迫害者的利益而通過的與領土和外交庇護法律制度有關的雙邊和多邊條約目錄,包括針對政治犯罪的不引渡條款或政治動機。
[Xv的]厄瓜多爾共和國於 25 年 18 月 30 日請求的諮詢意見 OC-2018/XNUMX,美洲人權法院 (IACrtHR),(30 年 2018 月 XNUMX 日),可參閱:
https://www.refworld.org/cases,IACRTHR,5c87ec454.html, paras. 188-189; see also European 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 W.M. v. Denmark, No. 17392/90. Decision on Admissibility of 14 October 1992, para. 1, and Human Rights Committee, Case of Mohammad Munaf v. Romania (Communication No. 1539/2006), UN Doc. CCPR/C/96/D/1539/2006, Views adopted on 21 August 2009, paras. 14.2 and 14.5.
[十六] David Greene,在 GUE/NLG、歐盟左翼 - 北歐綠色左翼組織的會議上,新聞不是犯罪 - 阿桑奇引渡案,(14 年 2019 月 XNUMX 日),網址:https://web-guengl.streamovations.be /index.php/event/stream/journalism-is-not-a-crime-the-assange-extradition-case。
[XVII] 由於對新聞自由的潛在影響和對虐待的擔憂,朱利安·阿桑奇不應被引渡,歐洲委員會人權專員(20 年 2020 月 XNUMX 日),網址:https://www.coe.int/en/ web/commissioner/-/julian-assange-不應該因為對新聞自由的潛在影響和對虐待的擔憂而被引渡。
[XVIII] 歐洲人權法院 (ECtHR),古德溫訴英國,第 39 段。 XNUMX.
[XIX] 穆罕默德·埃爾馬齊,《阿桑奇引渡:美國政府聲稱外國記者不受第一修正案保護》, 人造衛星國際公司 (24 年 2020 月 202001231078116774 日),網址:https://sputniknews.com/uk/XNUMX-assange-extradition-us-government-claims-foreign-journalists-arent-protected-us-government-claims-foreign-journalists-arent-protected-by-first-amendment/;前中央情報局局長麥克·蓬佩奧先前已經暗示過這一點,他聲稱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根本不應該適用於阿桑奇先生,因為他不是美國公民。格倫·格林沃爾德,“特朗普的中央情報局局長蓬佩奧,針對維基解密,明確威脅言論和新聞自由”, 攔截 (14 年 2017 月 2017 日),網址:https://theintercept.com/04/14/XNUMX/trumps-cia-director-pompeo-targeting-wikileaks-explicitly-threatens-speech-and-press-freedoms/。
[XX] 勇氣基金會,歐洲委員會簡報,“為什麼反對朱利安·阿桑奇引渡到美國對歐洲民主很重要”,(2019 年2019 月),網址:https://defend.wikileaks.org/wp-content/uploads /03 /XNUMX/歐洲委員會簡報.pdf。
[XXI] 為朱利安·阿桑奇發聲:國際記者為朱利安·阿桑奇辯護的聲明,請造訪:https://speak-up-for-assange.org/journalists-speak-up-for-julian-assange/。
[ⅩⅫ] 國際特赦組織,“美國/英國:撤銷對朱利安·阿桑奇的指控並停止引渡”,(21 年2020 月2020 日),網址:https://www.amnesty.org/en/latest/news/ 02/XNUMX/usuk-drop -指控並停止引渡朱利安·阿桑奇/。
[ⅩⅩⅢ] 歐洲委員會議會大會,“歐洲媒體自由和記者安全的威脅”,第 2317 (2020) 號決議,第 6.2 段。 2,可在以下網址取得:https:// assembly.coe.int/nw/xml/XRef/Xref-XML28508HTML-en.asp?fileid=XNUMX&lang=en。
[ⅩⅩⅣ]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聯合國專家表示對朱利安·阿桑奇的'集體迫害'必須立即結束,(31 年2019 月24665 日)”,網址:https://www.ohchr.org/EN /NewsEvents/Pages /DisplayNews.aspx?NewsID=XNUMX。
[XXV]同上.
[XXVI] “聯合國酷刑報告員:朱利安·阿桑奇的拘留沒有法律依據”,Going Underground,(30 年2019 月474719 日),網址:https://www.rt.com/shows/going-underground/XNUMX- un-torture-rapporteur-阿桑奇/.
[XXVII]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任意拘留問題工作小組,關於 Julian Assange(瑞典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的第 54/2015 號意見,A/HRC/WGAD/2015,(22 年 2016 月 2015 日)可查閱:http://www.ohchr.org/Documents/Issues/Detention/A.HRC.WGAD.XNUMX.docx。
[XXVIII]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英國: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對阿桑奇訴訟表示關注”,(3 年 2019 月 24552 日),網址:https://www.ohchr.org/EN/NewsEvents/Pages /DisplayNews.aspx?NewsID=XNUMX&LangID=E。
[XXIX] 黛博拉·希普利, 刑事訴訟實務和程序, (2019),第 56 頁:“雖然從技術上講,在警察局不答應保釋是一種刑事犯罪,但在實踐中,警方很少以這種罪行起訴嫌疑人。”
[XXX] 莉齊·迪爾登(Lizzie Dearden),“朱利安·阿桑奇‘病重’,無法出席美國引渡案的最新法庭聽證會”, 獨立,(1 年2020 月9543126 日),請造訪https://www.independent.co.uk/news/uk/crime/julian-assange-court-hearing-us-extradition-health-ill-sick-aXNUMX. html。
[ⅩⅩⅪ] 致英國內政大臣普里蒂·帕特爾和影子內政大臣黛安·阿博特的公開信(23 年2019 月2019 日),網址:https://consortiumnews.com/11/23/4/doctors- petition-uk-home-secretary-over- julian-assange/ 和 https://medium.com/@doctorsXNUMXassange。
[ⅩⅩⅫ] “聯合國酷刑報告員:朱利安·阿桑奇的拘留沒有法律依據”,Going Underground,(30 年2019 月474719 日),網址:https://www.rt.com/shows/going-underground/XNUMX- un-torture-rapporteur-阿桑奇/.
[ⅩⅩⅩⅢ] GUE/NLG 的 John Shipton,歐盟左翼 - 北歐綠色左翼,新聞不是犯罪 - 阿桑奇引渡案,(14 年 2019 月 XNUMX 日),網址:https://web-guengl.streamovations.be/index.php /事件/流/新聞不是阿桑奇引渡案件的犯罪。
[ⅩⅩⅩⅣ]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聯合國酷刑問題專家再次對朱利安·阿桑奇的生命可能面臨危險發出警報”,(1 年2019 月25249 日),網址:https://www.ohchr.org/ EN/NewsEvents /Pages/DisplayNews.aspx?NewsID=XNUMX。
[ⅩⅩⅩⅤ] 致英國內政大臣普里蒂·帕特爾和影子內政大臣黛安·阿博特的公開信(23 年2019 月2019 日),網址:https://consortiumnews.com/11/23/4/doctors- petition-uk-home-secretary-over- julian-assange/ 和 https://medium.com/@doctorsXNUMXassange。
[XXXVI] 康拉德鄧肯,“朱利安阿桑奇:聽證會稱,如果被引渡到美國,維基解密創始人‘自殺的風險很高’”, 獨立 (24 年2020 月9356141 日),網址:https://www.independent.co.uk/news/uk/home-news/julian-assange-extradition-hearing-wikileaks-suicide-us-trump-aXNUMX.html 。
[XXXVII] Frost S、Johnson L、Stein J、Frost W。柳葉刀。 2020 年 7 月 395 日; 44:e5–2020。 Hogan W、Frost S、Johnson L、Schulze TG、Nelson EA、Frost W。柳葉刀。 4年396月22日; 23:XNUMX-XNUMX。
[XXXVIII] 馬特·肯納德(Matt Kennard) 和馬克·柯蒂斯(Mark Curtis),“揭秘:阿桑奇案中的首席法官從英國外交部的秘密合作組織那裡獲得了經濟利益”(21 年2020 月2020 日),網址:https://www.dailymaverick.co.za/article/02 -21月XNUMX日,阿桑奇案中的首席治安法官從英國外交部的秘密合作夥伴組織獲得了經濟利益。
[XXXIX] 西蒙·墨菲,“阿桑奇被判有罪的法官稱為自戀者”, 守護者,(11 年 2019 月 2019 日),網址:https://www.theguardian.com/media/11/apr/XNUMX/assange-branded-a-narcissist-by-judge-who-found-him-guilty。
[xl] 《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問題特別報告員的任務》,參考號UA GBR 3/2019,27 年2019 月24641 日,日內瓦,網址:https://spcommreports.ohchr. org/TMResultsBase/DownLoadPublicCommunicationFile?gId= 8,頁。 XNUMX.
[xli] John Pilger,2019 年 0 月在「釋放真相」會議上發表的演講,網址為: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H8s6hGLS1A&feature=share&fbclid=IwAR2jD_0OQuuHAoBkpksctnHj05UGt-A0jD_1OQuuHAoBkpksctnHj8UGt-AXNUMX年。
[xlii] 傑克·皮特(Jack Peat),“阿桑奇以簡短的方式出現,“很難說出自己的名字”, 倫敦經濟,(21 年2019 月21 日),網址:https://www.thelondoneconomic.com/politics/assange-struggles-to-say-his-own-name-as-he-appears-in-court/10/ XNUMX/ 。
[xliii] 國際特赦組織,「英國:國際特赦組織敦促英國保證對朱利安·阿桑奇的公平引渡程序」(27 年2020 月2020 日),網址:https://www.amnesty.org/en/latest/news /02/XNUMX/英國國際特赦組織敦促英國保證朱利安·阿桑奇的公平引渡程序。
[xliv] 國際律師協會,全球法律界的代言人,“IBAHRI 譴責英國在美國引渡審判中對待朱利安·阿桑奇的方式”,(10 年2020 月05 日),網址:https://www.ibanet.org/ Article/NewDetail.aspx ?ArticleUid=c57c1ee-47fee-99dc-9f26824208-750aXNUMX。
[xlv]同上.
[xlvi] 麗莎·約翰遜,《心理折磨、冠狀病毒和朱利安·阿桑奇》, 併發疾病,(2 年 2020 月 2020 日)可參閱:https://concurrentdisorders.ca/04/03/XNUMX/psychological-torture-coronavirus-and-julian-ass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