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 歲時的原子彈爆炸:核武的非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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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教授法蘭西斯·博伊爾認為,光是擁有核武就違反了紐倫堡原則(長崎前一天頒布)和其他國際法。

By 弗朗西斯·博伊爾

T人類作為一個物種正處於核自我滅絕的邊緣,地球上大多數(如果不是全部)智慧生命形式也將隨之消亡。任何試圖消除核主義意識形態及其隨之而來的核武和核威懾合法性神話的嘗試都必須直接正視這樣一個事實:核子時代是在6 年9 月1945 日至XNUMX 日廣島和長崎的原罪中孕育出來的。 。

對廣島和長崎的原子彈爆炸構成了8 年1945 月4 日《紐倫堡憲章》(廣島爆炸兩天后、長崎前一天頒布)所界定的危害人類罪和戰爭罪,並違反了《海牙公約》所附條例的幾項基本規定第1907 號《尊重陸戰法律和慣例》(1923 年)、《海牙空戰規則草案》(27 年) 中規定的習慣國際法規則以及美國陸軍部野戰手冊10-1940,《空戰規則》陸戰(XNUMX)。

廣島(左)和長崎(右) (喬治·卡倫和查爾斯·利維)

根據本《戰地手冊》和《紐倫堡原則》,所有下令或明知參與廣島和長崎原子彈爆炸的文職政府官員和軍官都可以作為戰犯受到法律懲罰。

任何解決人類核困境的進展都必須先認識到核武從來都不是國家政策的合法工具,而是始終構成國際上無法無天和犯罪行為的非法工具。

核武的使用

常規國際法和習慣國際法在任何情況下都絕對禁止在戰鬥中使用核武:例如《紐倫堡原則》、《1907 年海牙章程》、《防止及懲治核武罪國際公約》。1948年的種族滅絕、1949年的《日內瓦四公約》及其1977年的《第一附加議定書》等。

此外,使用核武也具體違反了聯合國大會的幾項基本決議,這些決議一再譴責使用核武是一種國際罪行。

因此,根據紐倫堡判決,士兵有義務不服從關於發動和發動核戰的極其非法的命令。

其次,所有可能發動或發動核戰的政府官員和軍官都應對犯下紐倫堡危害和平罪、危害人類罪、戰爭罪、嚴重違反日內瓦四公約和第一號議定書以及種族滅絕罪承擔個人責任。等國際罪行。

第三,此類個人無權對上級命令、國家行為、 你現在, 自衛、總統權力等

第四,此類個人因此可以作為戰犯受到相當合法和最嚴厲的懲罰,直至並包括判處死刑,而不受時間限制。

使用核武的威脅

17 年 2009 月,在華盛頓州塔科馬麥科德空軍基地,模擬核武裝載到 C-XNUMX Globemaster III 上。 (美軍照片)

2 年《聯合國憲章》第二條第四款禁止威脅使用武力和使用武力,但第 4 條承認的合法自衛情況除外。但是,儘管合法自衛的要求是任何武力威脅或使用武力合法性的必要前提,但當然還不夠。

任何武力威脅或使用武力的合法性也必須考慮到人道武裝衝突的習慣法和常規國際法。

據此,威脅使用核武(即核威懾/恐怖主義)構成持續的國際犯罪活動:即策劃、準備、教唆和陰謀實施紐倫堡危害和平罪、危害人類罪、戰爭罪、種族滅絕罪以及嚴重違反1949 年《日內瓦四公約》、1977 年《第一附加議定書》、1907 年《海牙章程》及1948 年《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國際公約》, 除其他外。 這些是所謂的早期犯罪,根據《紐倫堡原則》,它們本身就構成國際犯罪。

結論是無情的:設計、研究、測試、生產、製造、製造、運輸、部署、安裝、維護、儲存、儲存、銷售和購買以及使用核武器及其所有必要裝備的威脅是根據公認的國際法原則,該行為屬於刑事犯罪。

因此,所有核武國家的那些對其核武設施負有指揮責任的政府決策者今天根據《紐倫堡原則》,因其每天對所有國家和其他國家實施的核威懾/恐怖主義犯罪行為而承擔個人刑事責任。國際社會各國人民。

內華達試驗場,7 年 1957 月 3 日。無人海軍固特異 ZSG-XNUMX 飛艇與斯托克斯雲。飛艇在距離歸零地五英里外自由飛行時,因爆炸衝擊波而倒塌。  (美國能源部)

在這裡,我想指出使用核武威脅的四個組成部分,從國際法的角度來看,這些組成部分尤其應受到譴責:針對種族目標;反城市目標;先發制人的武器和應急計劃;甚至首次使用核武來擊退常規攻擊。

核武的犯罪性與核武威懾

從前面的分析可以部分確定,今天的核武設施以及所有核武國家目前實行的整個核威懾/恐怖主義體係都是犯罪行為——不僅是非法的,不僅僅是不道德的,而且是在既定的情況下犯罪的。國際法原則。

核武的犯罪性這個簡單的想法可以用來刺穿核武國家的許多公民所屈服的核主義意識形態。正是有了這種關於核武犯罪的簡單觀念,相關公民才能夠理解其政府以自己的名義推行的維護和進一步發展核武系統的政策的內在非法性和根本的違法性。

核威懾的國際犯罪陰謀

1958 年,內華達試驗場發射的氣球爆炸。 (美國政府)

在核武消滅人類之前,人類必須廢除核武。儘管如此,國際社會仍有少數政府繼續維持核武系統,儘管國際刑法規則與此相反。

這導致一些國際律師以同義反覆和不誠實的方式辯稱,既然國際社會存在一些核武國家,那麼核武一定不構成犯罪,否則這些少數國家就不會擁有核武系統。

換句話說,用律師的話來說,大國的這種少數國家的核威懾/恐怖主義做法,某種程度上否定了世界的存在。 法律意見 (即法律義務感)關於核武的犯罪行為。

對於這個似是而非的論點,有一個非常簡單的回應:從什麼時候開始,一小群犯罪分子——在本例中是核武國家——能夠透過自己的犯罪行為來確定對社會其他人來說什麼是合法的或非法的。行為?

這些核武國家有什麼權利辯稱,他們透過自己的犯罪行為擁有了核武? 事實本身 使犯罪行為合法化?任何一個文明國家都不會允許一小撮犯罪陰謀者以這種方式破壞其國內法律秩序。

此外,紐倫堡法庭和東京法庭都明確表示,犯罪國家的陰謀集團同樣無權以本國的犯罪行為作為國際行為的最小公分母來選擇退出國際法律秩序。 不予執行的事由 是習慣國際法的強制性規範。正義不能從不公義中產生。

相反,整個人類都成為核武國家在「核威懾」理論下持續實施犯罪活動的國際陰謀的受害者,「核威懾」實際上是「核恐怖主義」的委婉說法。

目前核武國家所實施的核威懾/恐怖主義國際犯罪陰謀與任何其他犯罪集團或團伙的陰謀沒有什麼不同。他們是亡命之徒。國際社會有責任盡快鎮壓和瓦解這項國際犯罪陰謀。

反核公民抵抗的人權

100 年 18 月 1961 日星期六,伯特蘭·羅素 (Bertrand Russell) 和他的妻子伊迪絲·羅素 (Edith Russell) 在倫敦領導了 XNUMX 人委員會的反核遊行。 (維基共享資源)

鑑於核武系統在任何情況下、出於任何原因都是被禁止的、非法的和犯罪的事實,世界各地的每個人都擁有免受這種核威懾/恐怖主義犯罪行為及其伴隨幽靈的基本人權核滅絕。

因此,所有人都享有國際法規定的參與非暴力公民抵抗活動的基本權利,以防止、阻止或終止這些國際罪行的持續發生。

國際社會的每一位公民都有權利和義務以任何他或她可以使用的非暴力手段反對核武系統的存在。否則,人類將遭受與恐龍同樣的命運,地球也將成為一片放射性荒原。現在是採取預防行動的時候了。

法蘭西斯·博伊爾是伊利諾大學厄巴納-香檳分校國際法教授。在他的眾多著作中,有 “破壞世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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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條評論“75 歲時的原子彈爆炸:核武的非法性

  1. 八月6,2020 02處:48

    “作為一個物種,人類正處於核自我滅絕的邊緣,地球上大多數(如果不是全部)智慧生命形式也將隨之消亡。” (弗朗西斯·博伊爾教授)

    該物種面臨的不僅僅是「核自我滅絕」。我想知道以與單一核武相同的價格可以購買多少個太陽能板和風力渦輪機。

  2. 羅伯特·蘭德貝克
    八月5,2020 15處:22

    想像一下,無論民主與否,任何現有的政治進程都可以將核武的精靈放回瓶子裡,這仍然是難以置信的!如果繼續這樣想,那就是捕風捉影。很少有人能夠想像是什麼限制了人類的最高願望,但如果具有實現夢想所需的權威的催化劑被揭示出來,誰會願意相信並有足夠的勇氣和信念去採取行動呢?不幸的是,這個世界通常更喜歡軟的、簡單的、更方便的知識虛榮、政治正確和精神糖果,而不是面對人性本身的誠實和勇氣!從這裡開始:請參閱:dunwanderinpress.org

  3. 八月4,2020 19處:45

    Bowman:你當然知道,儘管他關於 9000 系列擁有完美運行記錄的說法是正確的。他們是這樣。
    普爾:不幸的是,這聽起來有點像是著名的遺言。

  4. 理查德·勒米厄
    八月4,2020 16處:52

    關於與核武的設計、製造、運輸、儲存和使用有關的所有計劃的非法性的觀點非常好。我還將包括化學武器和生物武器。我會添加巡航導彈,因為這些導彈主要威脅平民居住區。那麼下一步要做些什麼才能讓我們更接近一個沒有這些武器的世界呢?我們達成全面禁令所需的時間越長,這些武器被小國進而私人組織取得的可能性就越大。不幸的是,如果在治理國家事務時沒有起碼的文明禮貌,叢林法則就會盛行。隨著文明從我們的機構中消失,我們中為數不多的倖存者最終將進入真正的叢林。因此,如果我們開始恢復世界文明,法律將再次有意義,我們可以擺脫核武……直到小行星威脅地球,在這種情況下這些武器可能會派上用場。

  5. 倫道夫·加里森
    八月4,2020 15處:06

    這是我第一次讀到這些核武規則。

    • 小羅伯特·威廉森
      八月4,2020 22處:38

      正如我之前在 CN 和其他地方所寫的,美國原子能委員會成員濫用職權是犯罪行為。我對美國生產的第一批核武的歷史和發展有很好的了解。我甚至更清楚地了解以色列是如何獲得核武的。

      對於任何願意研究核武歷史和核反應器歷史的人來說,顯而易見的是,美國壟斷西方世界的所有核子事物是一個可怕的想法。

      核動力反應器是用於產生熱量的專用反應器。熱量用來煮水。海軍艦艇局應用這項技術,開發了可以在水下停留數月的潛水艇。如今,海軍特別擅長花錢,需要數十億沸水來為他們的艦隊提供動力。

      Hymen Rickover 迫切需要這項技術,而 Hymen 知道如何完成任務。

      “The Rickover Affect”,《一個人如何改變世界》,Theodore Rockwell 著,海軍學院出版社,馬裡蘭州安納波利斯,1992 年印刷。

      里科弗吹噓自己在努力建立核海軍的過程中能夠身兼「兩職」。一頂帽子是海軍帽,當他需要 USAEC 的答案時,他戴上那頂帽子;當他獲得所需的答案時,他戴上 USAEC 的帽子。這種做法對他很有幫助。

      我建議每個對他對世界和平產生了什麼影響或缺乏影響感興趣的人都讀這本書。

      里科弗毫無疑問地表示,他是一位出色的組織者、教師和概念開發者,徹底改變了應用核子物理的研究。包括創建支持海軍反應器計劃所急需的鋯工業。

      但即便如此,海門也是人類。在開發反應器所需的核燃料的過程中,他很早就認識了扎爾曼·莫迪凱·夏皮羅 (Zalman Mordecai Shapiro)。顯然,作為傑出的工程師和化學家,他曾在西屋電氣和貝蒂斯原子能實驗室工作。

      他遇到了一些問題,因為他參與了猶太復國主義、陰暗的以色列人以及 NUMEC 設施中令人遺憾的健康物理和內務管理習慣,包括大量失踪的高濃縮鈾 235。就連里科弗也注意到了這些習慣。什麼也沒做。

      言歸正傳,今天人們普遍認為夏皮羅從 USAEC 合約中轉移了數百磅特殊核材料,即大部分高濃縮 U235 和一些鈽,解釋說這些材料由於生產效率低下而損失。工廠火災燒毀了記錄,中央情報局阻礙了聯邦調查局的調查,此案從未追查。為什麼?

      我相信,如果沒有美國原子能委員會內部人員的幫助,夏皮羅幾乎不可能實現這個目標。

      請參閱:nsarchive.gwu/briefing-book/nuclear-vault/2016-11-02/numec-affair-did-highly-enriched-uranium-us-aid-israels-weapons-program

      參見:Grant F Smith's,DIVERT 2012

      我鼓勵有興趣的人仔細研究羅伯特·奧本海默職業生涯的終結。

      我相信奧本海默是被劉易斯·施特勞斯(Lewis Strauss)(他的主要批評者之一)強迫離開美國工程委員會(USAEC)的,而愛德華·泰勒(Edward Teller)是另一個人,歷史告訴我們這是事實。我還相信他是被迫離開的,因為如果他知道將 SNM 特種核材料從 NUMEC 公司基地轉移到以色列的計劃,他就會公開這一信息。

      透過對 Oppie 進行黑球,該訊息被發送給任何其他敢於幹預的人。

      我還碰巧相信,甘迺迪和羅伯特甘迺迪的死亡與這些材料從美國空軍司令部的轉移有著密切的關係。特別是有證據表明,中央情報局內部的許多人都擔心豬豬灣的入侵計畫非常粗糙。

      只要我們的政府沒有履行保護美國人的責任,並且掌握了 NUMEC U-235 事件以及甘迺迪死亡事件的真相,這就是我的故事。

      請注意,我不會在這裡隱瞞任何信息,只是詢問為什麼允許這些事情發生並懇求答案。由於某種原因政府、中央情報局、國家安全局和法院拒絕提供的答案。

      我們都應該能夠清楚地看到這種方法為我們帶來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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