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刑事法院不應拖延以色列戰爭罪行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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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喬裡·科恩寫道,首席檢察官法圖·本蘇達設定了一個不必要的條件,導致整個進程減慢。

By 馬喬里科恩
Truthout

I作為以色列問責制的重大進展,國際刑事法院(ICC)首席檢察官法圖·本蘇達尋求對在巴勒斯坦犯下的戰爭罪行展開調查。但她設定了一個不必要且政治上可疑的條件來減緩這一進程。

經過五年的初步審查,本蘇達找到了進行調查的合理依據 巴勒斯坦局勢 她「對(i)包括東耶路撒冷和加薩走廊在內的西岸已經或正在犯下戰爭罪行感到滿意。 。 。 (ii) 因該情況而產生的潛在案件可以接受; (iii) 沒有充分理由相信調查不會對正義服務。”

法圖‧本蘇達 (Fatou Bensouda),2014 年 XNUMX 月任國際刑事法院首席檢察官。 (外交和聯邦事務部,維基共享資源)

本蘇達在以色列 2014 年 XNUMX 月「保護邊緣行動」六個月後開始進行初步審查,在此期間 以色列軍隊 殺害了 2,200 名巴勒斯坦人,其中近四分之一是兒童,80% 以上是平民。

在初步審查中,檢察官辦公室決定: 罪行是否屬於國際刑事法院的管轄範圍;有真正的國家程序;開始調查將促進正義和受害者的利益。

在調查中,檢察官收集證據,識別嫌疑人,並申請逮捕令和出庭傳票。

請求法院決定管轄權

本蘇達提交了一份 112頁的文件 與法院預審分庭合作。她找到了合理的依據,認為以色列軍隊犯下了故意殺人、故意對身體或健康造成嚴重傷害、過度使用武力、將以色列平民轉移到西岸巴勒斯坦領土以及殺害超過200 名巴勒斯坦人在以色列-加沙圍欄前舉行示威活動。她也列舉了調查巴勒斯坦人可能犯下的戰爭罪行的合理依據,包括故意攻擊平民;使用平民作為人體盾牌;以及實施酷刑和故意殺人。

檢察官本可以在未經法院許可的情況下開始調查。本蘇達裁定法院 「在這種情況下確實擁有必要的管轄權 但鑑於“獨特且備受爭議的法律和事實問題”,特別是“可能進行調查的領土”問題,她要求預審分庭就“領土管轄範圍”作出裁決。國際刑事法院根據 羅馬規約. 本蘇達希望確認受訪的「領土」「包括西岸,包括東耶路撒冷和加薩」。她建議「立即解決管轄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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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不是《羅馬規約》的締約國。然而,如果非締約國國民在締約國「領土」內犯罪,國際刑事法院可以對非締約國國民行使管轄權。 2012年,巴勒斯坦被聯合國承認為非會員觀察員國。 大會第 67/19 號決議. 巴勒斯坦加入《羅馬規約》並成為國際刑事法院締約國成員。

巴勒斯坦國歡迎本蘇達決定開始調查, 注意 國際刑事法院檢察官“對巴勒斯坦國被佔領土擁有管轄權,因為巴勒斯坦是《羅馬規約》的締約國,並且巴勒斯坦國授予檢察官調查在其領土上犯下的罪行的管轄權。”

以色列 爭辯 「一個主權的巴勒斯坦國並不存在,因此法院管轄權的先決條件無法滿足。這是因為對約旦河西岸和加薩地帶的主權仍然處於擱置狀態,而巴勒斯坦實體顯然不符合一般國際法下的建國標準。”以色列總檢察長阿維猜·曼德爾布利特 (Avichai Mandelblit) 在其法律意見中 寫道:, “巴勒斯坦權力機構對有關領土缺乏有效控制(並聲稱該領土被以色列佔領,實質上承認事實如此)。”他聲稱,由於巴勒斯坦不存在主權國家,因此不存在法院可以行使管轄權的「領土」。

然而,以色列正在佔領巴勒斯坦領土,這並不意味著以色列對這些領土擁有主權。 Al-Haq、Al-Mezan 人權中心 (Al-Mezan) 和巴勒斯坦人權中心 (PCHR) 發布了 聯合聲明 說,「以色列並不擁有主權,而是事實上的行政權力,其前提是軍事存在和權力替代方面的實際和潛在的有效控制……」此外,「……佔領國以色列在以色列境內行使域外管轄權」。被佔巴勒斯坦領土的目的是為了保護被佔人口,因為該地區處於其臨時控制和軍事佔領之下。這無論如何都不賦予以色列對該領土的主權,」他們寫道。

6 年 2014 月 72 日,哈馬斯與以色列停火 XNUMX 小時期間,加薩走廊舒賈艾亞的救護車被毀。 (鮑里斯·尼豪斯,CC BY-SA 4.0,維基共享資源)

為什麼要延遲?

屬地管轄權問題是“一個多餘且沒有實際意義的問題”,相當於“不必要地拖延了事態進展到全面調查的進程”。 巴勒斯坦組織指出. 由於管轄權問題通常是在初審期間決定的,因此專家小組詢問,為什麼“現在才提出屬地管轄問題?”

在本蘇達表示她希望展開調查後,她 遭到以色列媒體的猛烈抨擊.

如果本蘇達在沒有法院管轄權裁決的情況下繼續調查,她可能擔心會產生額外的影響。 2019年XNUMX月,在她請求法院對阿富汗和美軍在阿富汗犯下的戰爭罪行展開調查後, 美國吊銷了她的簽證。隨後法庭 否認 本蘇達以「正義利益」為由要求啟動調查。國務卿麥克·蓬佩奧威脅要對參與國際刑事法院調查的調查人員採取進一步行動。

儘管前總統比爾·柯林頓簽署了《羅馬規約》, 美國從未批准它。事實上,前總統喬治·W·布希 (George W. Bush) 於 2002 年撤回了美國對該法規的簽署。國會隨後頒布了 美國服役人員保護法 防止美國武裝部隊在國際刑事法院被起訴。 《海牙入侵法》的一項條款授權使用武力解救被國際刑事法院拘留的任何美國或盟國國民。布希政府勒索了100個該規約締約國,迫使它們簽署雙邊豁免協議,承諾不將美國人移交給國際刑事法院,否則美國政府將停止向他們提供外國援助。

本蘇達的任期將於 2021 年屆滿,法院對管轄權問題的考慮可能會超出她的任期。這可能會減少她可能遭受的任何負面後果。

以色列總理班雅明 內塔尼亞胡砲轟本蘇達 她打算發起調查,指控她否認「當她說猶太人生活在他們祖先的家園,聖經的土地上的行為是戰爭罪時,她否認事實」。同樣,內塔尼亞胡的政治對手本尼·甘茨表示,“以色列軍隊是世界上最有道德的軍隊之一”,“以色列軍隊和以色列國沒有犯下戰爭罪”。

事實上,有壓倒性的 證據 以色列所犯的戰爭罪行,包括故意殺人;故意對身體或健康造成巨大痛苦或嚴重傷害;非法、肆意、大規模破壞和侵占財產,且無軍事必要性;並故意針對平民進行攻擊。

此外,截至 2018 年底,以色列 非法轉移 628,000 名以色列定居者 包括東耶路撒冷在內的被佔領西岸的定居點。 羅馬規約 將「佔領國直接或間接地將部分本國平民轉移到其佔領的領土」列為戰爭罪。

「在持續71 年的大災難和52 年的軍事佔領之後,現在是結束以色列在推進其對巴勒斯坦領土的侵略殖民化過程中所犯下的戰爭罪和反人類罪的有罪不罰現象的時候了。” 巴勒斯坦人權組織宣布. Nakba,在阿拉伯語中是「災難」的意思,指的是 巴勒斯坦的種族清洗750,00 年至 1947 年以色列建國期間,有 1949 萬巴勒斯坦人逃離或被驅逐出家園。 1967年,六日戰爭結束後, 以色列軍事佔領巴勒斯坦領土.

以色列早就該追究戰爭罪行的責任。國際刑事法院應立即批准本蘇達的調查。

瑪喬麗·科恩 (Marjorie Cohn) 是托馬斯·傑斐遜法學院名譽教授、美國律師協會前主席、國際民主律師協會副秘書長以及退伍軍人和平諮詢委員會成員。她最近出版的書是 無人機與定點清除:法律、道德與地緣政治議題

這篇文章來自 Truthout 並經許可轉載。

所表達的觀點僅代表作者的觀點,可能反映也可能不反映作者的觀點 財團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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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條評論“國際刑事法院不應拖延以色列戰爭罪行的調查

  1. 喬·泰德斯基
    一月7,2020 12處:50

    「她也列舉了調查巴勒斯坦人可能犯下的戰爭罪行的合理依據,包括故意攻擊平民;使用平民作為人體盾牌;以及實施酷刑和故意殺人。”為什麼我有這樣的感覺:儘管本蘇達盡了最大的努力來保持公平,但她的調查只會記住這個「巴勒斯坦迷因」?畢竟,怎麼會有人質疑猶太復國主義聖經呢?國際法院可以,因為聖經經文在這個星球上的什麼地方定義了這種地理優勢?

  2. 傑夫哈里森
    一月7,2020 10處:59

    是的,祝你好運。美國對任何它不喜歡的事情都置之不理,而我們的附庸國則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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