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網站的創始人羅伯特·帕里(Robert Parry) 在2013 年2 月的這篇文章中揭露了一個危險且錯誤的想法,即憲法制定者制定了第二修正案,以便武裝民眾可以對抗制憲者剛創立的政府。
By 羅伯特帕里
財團新聞特刊
14月,21013
T右翼強大的宣傳機器讓數百萬美國人相信了一種危險而錯誤的觀念,即美國憲法的製定者將第二修正案納入了《權利法案》,以便武裝民眾可以對抗制憲者剛剛創建的政府。
由於這個歷史謊言,今天許多右翼分子似乎響應了武裝號召,瘋狂購買攻擊性武器。 「槍支欣賞日」定於巴拉克·歐巴馬第二次就職典禮前的周六,巧合的是馬丁·路德·金紀念日。預計數千名槍支擁有者將揮舞旗幟、揮舞步槍。
這項努力的組織者、右翼活動人士拉里·沃德寫道,“奧巴馬政府已經表明,它非常願意踐踏憲法,將其命令強加於美國人民。”
最近幾週,制憲者試圖鼓勵暴力顛覆他們於 1787 年在費城精心創建的和平有序進程的虛假敘述也受到了著名右翼分子的推動,例如電台主持人拉什·林博和福克斯新聞名人安德魯·納波利塔諾
納波利塔諾 聲明:「第二修正案保護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的歷史現實並不是它保護射殺鹿的權利。它保護射殺暴君的權利,並保護有效射殺暴君的權利,使用的武器與他們對我們使用的武器相同。”
有人建議,如果兩次當選美國總統(也是第一位擔任該職位的非裔美國人)的“暴虐”巴拉克·奧巴馬(Barack Obama)在面對屠殺的情況下繼續尋求常識性的槍支限制,那麼武裝的美國人就必須對抗他。康乃狄克州紐敦的 20 名學童,以及數百起其他可怕的槍枝暴力事件。
這些「革命」的美國人相信,他們正在傳達制憲者的意圖,據說制憲者將反對合法成立的美國政府的武裝起義視為「自由」的重要組成部分。
但這種信念並不是歷史現實。事實上,現實幾乎相反。第二修正案的頒布使得每個州都擁有組建“一支管理良好的民兵”的特定權利,以維護“安全”,即鎮壓武裝叛亂。
制憲者也明確表示,他們認為那些拿起武器反抗共和國的人應該受到怎樣的對待。第四條第四款規定聯邦政府不僅要保護各州免受入侵,還要保護各州免受“家庭暴力”,而憲法中將叛國罪定義為對美國“發動戰爭”以及向美國提供“援助和安慰」。敵人(第三條第 4 節)。
第二修正案的歷史
第二修正案的歷史背景也掩蓋了當今右翼的神話。在製憲會議召開時,這個年輕的國家正在經歷暴力騷亂,例如馬薩諸塞州西部的謝斯叛亂。那場武裝起義正在考驗這個新獨立國家在民主共和國框架內建立秩序的能力,這在當時是一個未經檢驗的想法。歐洲君主國預測美國將陷入混亂和崩潰。
最擔心這種可能性的是喬治華盛頓將軍,他為新國家的誕生做出了巨大犧牲。 1781 年英國在約克鎮投降並於 1783 年接受美國獨立後,華盛頓對當時治理國家的以國家權利為導向的《邦聯條例》無力應對經濟和安全挑戰感到擔憂。
華盛頓對這些條款承認13個「獨立」和「主權」國家以及相應的軟弱的中央政府感到厭惡,甚至稱其為「友誼聯盟」而不是政府。
身為大陸軍總司令,華盛頓親眼目睹了他的士兵因各國違背提供資金和武器的承諾而受苦受難。戰後,華盛頓退休,但仍積極尋求改革,以加強中央政府組織全國商業和維持秩序的能力。
1786 年,前大陸軍上尉丹尼爾謝斯 (Daniel Shays) 在馬薩諸塞州西部領導了其他退伍軍人和農民的起義,拿起武器反對政府未能解決他們的經濟不滿,他的恐懼加深了。
華盛頓從馬薩諸塞州的老革命戰爭夥伴那裡收到了有關這場危機的報告,其中包括長期擔任他的後勤主管的亨利·諾克斯將軍和本傑明·林肯將軍,後者作為華盛頓的第二把手接受了英國在約克鎮的投降。他們不斷向華盛頓通報這次騷亂,他擔心這可能會鼓勵英國或其他歐洲列強重新干涉美國事務。
22 年 1786 月 XNUMX 日, 信 華盛頓在康涅狄格州的一位朋友那裡尋求有關叛亂的更多信息時寫道:“在我們承認獨立的那一刻,我們應該通過我們的行為來驗證我們跨大西洋敵人的預測,並讓我們自己在這個國家中變得可笑和可鄙,這讓我感到難以言表的羞愧。”全歐洲的目光。”
在 7 年 1786 月 XNUMX 日的另一封信中,華盛頓向林肯將軍詢問騷亂的情況:「所有這些騷亂的原因是什麼?他們什麼時候、怎樣結束?”華盛頓尤其擔心英國可能幕後黑手。
林肯回應道:“如果摧毀我們現行憲法和解散現政府的企圖可以被視為精神錯亂的證據,那麼他們中的許多人(叛亂分子)似乎絕對是那麼[瘋狂]。”
然而,《邦聯條例》下的美國政府卻缺乏恢復秩序的手段。因此,富有的波士頓人資助了林肯將軍領導的自己的軍隊,鎮壓了 1787 年 XNUMX 月的起義。此後,華盛頓仍然擔心這場叛亂可能是歐洲關於美國混亂的預測即將成為現實的一個跡象。
「如果三年前(美國革命結束時)有人告訴我,在這一天,我會看到像現在這樣對我們自己制定的法律和憲法的如此強大的反抗,我會認為他是一個瘋子一個適合瘋人院的主題,”華盛頓 寫道: 3 年 1787 月 XNUMX 日致諾克斯,並補充說,如果政府“收縮或無法執行其法律,則無政府狀態和混亂必須佔上風”。
幾週後,華盛頓對謝斯叛亂的警惕成為他決定參加並主持制憲會議的關鍵因素,該會議本應對《邦聯條例》進行修訂,但卻完全拋棄了舊結構並取而代之。與美國憲法。憲法將國家主權從 13 個州轉移到「我們人民」手中,並大大增強了中央政府的權力。
憲法的要點是為美國創造一種和平手段來實施受人民青睞的政策,但要在製衡結構內防止被認為對既定秩序造成太大破壞的激進變革。例如,眾議院的兩年任期旨在反映民眾的意願,但參議院的六年任期旨在緩和當下的情緒(參議員最初是由州立法機關選出的,而不是由參議院選出的)。人們) 。
在民主共和國的框架內,和平變革是可能的,儘管是有意漸進的,制憲者將拿起武器反對政府定為犯罪行為。但正是憲法對聯邦權力的大幅擴張,引發了一些獨立戰爭人物的強烈反對,例如帶頭反聯邦主義運動的弗吉尼亞州的帕特里克·亨利。
憲法獲得批准的前景如此令人懷疑,以至於憲法的首席設計師詹姆斯·麥迪遜參加了一場名為《聯邦黨人文集》的推銷活動,在其中他試圖淡化他的變革實際上有多麼激進。為了贏得其他懷疑論者的支持,麥迪遜同意支持一項權利法案,該法案將被提議作為憲法的前十項修正案。 《權利法案》是對公民個人和各州的一系列讓步,有些是實質性的,有些是口頭上的。
第二修正案主要是授予各州的權利。它寫道:“一支訓練有素的民兵對於自由國家的安全是必要的,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應受到侵犯。”
麥迪遜的政治策略以微弱優勢確保了憲法在維吉尼亞州、紐約州和馬薩諸塞州等關鍵州的批准。第一屆國會隨後批准了《權利法案》,該法案於 1791 年獲得批准。[有關憲法的更多詳細信息,請參閱羅伯特·帕里 (Robert Parry) 的 美國被盜的敘事.]
第二修正案背後
正如第二修正案序言所明確指出的那樣,人們關心的是讓各州能夠組織能夠維護「安全」的民兵,這符合憲法在共和國框架內實現「國內安寧」的目標。
1791 年賓州西部爆發的另一場起義中,第二屆國會的行動進一步強化了這個概念。這場被稱為「威士忌叛亂」的反稅收叛亂促使國會在1792 年通過了《民兵法案》,擴大了「一支管理良好的民兵」的概念,該法案要求所有達到軍事年齡的白人男性在服役期間獲得自己的步槍和裝備。在民兵中服役。
當時,麥迪遜在美國國會,華盛頓在任總統,兩人都支持新法律,因此制憲者的「初衷」不容易被誤解。
「保留和攜帶武器」的權利始終是在參加民兵或今天的國民警衛隊的背景下,而不是個人擁有可用於暴力推翻美國政府或殺害其官員的毀滅性武器的權利。 (直到 2008 年,右翼思想家控制了美國最高法院,然後推翻了長期存在的法律先例,才推翻了對集體權利而非個人權利的承認。)
但如果對真正的製憲者如何看待第二修正案還有任何疑問,1794 年華盛頓總統率領州民兵聯合部隊鎮壓賓州的威士忌叛亂分子時,這個問題就得到了解答。叛亂很快就失敗了。許多領導人逃離;兩名參與者被判犯有叛國罪並被判處絞刑,但華盛頓後來赦免了他們。
除了明確的歷史記錄表明製憲者制定第二修正案的目的是為新共和國創造安全,而不是促進武裝叛亂之外,還有一個簡單的邏輯:制憲者代表了這個年輕國家的貴族。許多國家,如華盛頓,擁有大片土地,並希望國內安寧,以促進經濟發展和成長。
因此,如果認為麥迪遜和華盛頓想要武裝民眾,以便不滿的人能夠抵制按照憲法選舉產生的政府,那將是違反直覺和反歷史的。事實上,制憲者希望武裝人民,至少是白人男性,以鎮壓起義,無論是謝斯叛亂等經濟衝突、威士忌叛亂等反稅收抗議、美洲原住民的攻擊還是奴隸起義。
捏造的歷史
然而,右翼在過去幾十年裡投入了大量資金,編造了一種不同的民族敘事,這種敘事既忽視了邏輯,也忽視了歷史記錄。在這個右翼幻想中,制憲者希望每個人都擁有一把槍,這樣他們就可以暴力抵抗自己的政府。
為了建構這樣的敘述,我們精心挑選、斷章取義或捏造了一些煽動性的引言。 [例如,請參閱 Steven Krulik 的 彙編 此類杜撰的參考文獻。]
然後,這段「歷史」透過右翼強大的宣傳機構福克斯新聞、談話廣播、網路和意識形態出版物得到放大,以說服數百萬美國人相信,他們擁有半自動突擊步槍和其他強大的槍支正是制憲者的目的,即今天的槍支擁有者正在履行美國幾個世紀以來的職責。
還應該指出的是,托馬斯·傑斐遜是獨立戰爭中聽起來最激進(儘管虛偽)的領導人之一,但他並不是憲法的製定者。 1787 年,該文件撰寫時,他是美國駐法國代表。
還有一個明顯的點是,制憲者對武器的想法是一種需要耗時重新裝填的單發步槍,而不是強大的半自動突擊步槍,可以在幾秒鐘內發射多達100 發子彈,而無需任何必要的操作。重新加載。
然而,像右翼安德魯·納波利塔諾(Andrew Napolitano)這樣的人以及一些左翼夢想家革命者仍然認為制憲者頒布了第二修正案,因此試圖推翻美國政府並殺死其特工的人們的火力將與政府使用的任何武器相同擁有。
如果其後果不是那麼可怕的話,這種瘋狂的想法將會很可笑。這種虛假的「自由」概念和虛假歷史的人類代價是槍支暴力對美國社會造成的可怕死亡人數,包括最近在紐敦發生的兒童屠殺事件。
然而,今天的暴力革命倡導者,無論是來自右翼還是左翼,都沒有承認真實的歷史,也沒有接受制憲者為和平變革創造民主進程的嘗試,而是助長了追隨者的偏執和無知。 。
已故調查記者羅伯特·帕里 (Robert Parry) 在 1980 世紀 XNUMX 年代為美聯社和新聞周刊報導了許多有關伊朗門的故事。他創立了 財團新聞 1995 年,被認為是第一個線上獨立新聞網站。
儘管一些不關心的評論者對聯邦政府最近篡奪權利的行為持零評價(這主要是本網站及其作者在新聞中看到的),但第二修正案並不是要授予政府任何權利。這條論點從一開始就失敗了。權利法案其實是對政府的限制法案。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受到侵害。沒有與此語句相關的星號或「但是」。創造者賦予你的權利是生命權、自由權和財產權。您有道德義務幫助捍衛這些自然權利。你認為第二修正案是出於其他原因而被放在那裡的,這是錯誤的。
聯盟新聞撰稿人、讀者和評論者對聯邦政府篡奪權利表示擔憂。
他們同樣擔心槍枝遊說團體對第二修正案的無休無止的非歷史廢話。
憲法第二修正案如下:
“一支管理良好的民兵對於自由國家的安全是必要的,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應受到侵犯。”
槍支遊說愛好者並不尊重實際的權利法案。
「民兵」不是陸軍國民警衛隊。如果是的話,就絕對沒有理由將其寫入權利法案。民兵不是某個政府機構,它是由我們公民組成。遵循邏輯。就是這麼簡單的人。
儘管槍支遊說煽動者和其他「簡單的人」散佈非歷史的虛構,民兵始終是政府機構。
美國民兵的歷史始於英國殖民時代。民兵最初是由英國總督在維吉尼亞州詹姆斯敦和其他早期殖民定居點組成的,這些地方英國正規軍幾乎無法提供支持。
1636 年 XNUMX 月,馬薩諸塞灣殖民地普通法院通過了一項法案,要求透過在波士頓週邊城鎮組織現有的獨立民兵連來創建三個團。民兵團的創建是由於人們認為有必要保衛海灣殖民地免受美洲印第安人以及在北美活動的其他歐洲國家的殖民者和軍事人員的影響,其中包括:現在的加拿大的法國人;西班牙人在現在的佛羅裡達州、卡羅來納州和喬治亞州;荷蘭人在當時的新荷蘭,包括現在的紐約州、康乃狄克州、羅德島州和麻薩諸塞州的部分地區。
普通法院要求,除法官和神職人員外,所有 16 歲至 60 歲之間身體健全的男子都應被視為殖民地民兵的成員,民兵分為北團、南團和東團。民兵成員必須裝備好自己,參加定期訓練,並在接到通知時向所屬部隊報到。
在法國和印度戰爭期間,來自幾個英國殖民地的民兵參與了各種行動,包括向俄亥俄州的法國前哨派遣維吉尼亞民兵(最著名的是喬治華盛頓)。
在獨立戰爭之前,民兵部隊的軍官是由皇家總督任命的。戰爭期間,他們要麼受到立法機關的委託,要麼受到國家行政長官的委託。戰後,佣金通常由州行政長官授予。民兵並非獨立於州政府運作,而是像正規軍一樣接受文官政府的指揮。
1760 年代和 1770 年代,當英國政府和美國殖民者之間的緊張局勢升級時,許多公民開始組織、裝備和訓練私人民兵部隊,以便擁有不受皇家總督控制的部隊。
民兵部隊在整個革命期間參與戰鬥,並執行囚犯看守、堡壘守衛和地方巡邏的任務。在某些情況下,民兵成員表現不佳,例如在北卡羅來納州的卡姆登戰役中。在其他場合,他們也表現出色,包括列剋星敦和康科德戰役、邦克山戰役、本寧頓戰役、薩拉託加戰役和考彭斯戰役。
也許民兵扮演最重要的角色是在戰場之外,影響政治辯論的進程。同情愛國者的民兵已經建立起來,特別是在大西洋中部和新英格蘭殖民地,這導致英國陸軍將其兵力集中到規模更大、防禦能力更強的駐軍中。隨著鄉村落入愛國者民兵手中,中立者或保皇派逐漸要么逃往英國駐軍(通常從那裡逃往加拿大),要么變得更加接受愛國者脫離英國獨立的目標。
在《邦聯條例》時期,軟弱的聯邦政府將大陸軍削減到了寥寥無幾的軍官和士兵。 《邦聯條款》要求每個州都維持一支民兵,並允許邦聯國會只有在獲得十三個州中的九個州同意的情況下才能組成常備軍。在人們仍然對常備軍心懷不信任的時代,這種同意是不可能實現的,因此國會在很大程度上將新國家的保衛工作交給了州民兵。
在 1787 年制憲會議期間,聯邦黨代表主張建立一個強大的聯邦政府,包括聯邦對民兵的控制。聯邦黨人期望在國家受到攻擊時使用軍隊保衛國家,並在需要時執行聯邦法律。
反聯邦主義者主張有限的聯邦政府,並希望國家繼續控制民兵。反聯邦黨人的論點基於三點。首先,聯邦政府可以利用民兵來抵抗外國入侵。其次,民兵在每個州充當警察部隊,使其能夠維持秩序並尊重法律。第三,一旦新聯邦政府取代了《邦聯條例》規定的政府,萬一聯邦政府組成的常備軍對抗各州,民兵將成為各州的最後一道防線。
雙方達成的妥協讓反聯邦黨人感到滿意,因為沒有常備軍,民兵仍然由各州負責,特別是軍官的任命。它令聯邦黨人滿意,因為它規定民兵在情況需要時可以聯邦化。
聯邦黨人和反聯邦黨人之間的妥協被證明是短暫的。 1791 年,亞瑟·聖克萊爾 (Arthur St. Clair) 在西北地區與美洲印第安人作戰時,在瓦巴什戰役 (Battle of the Wabash) 中遭受重大失敗。作為回應,國會授權擴大軍隊,並允許總統在國會休會期間,如果情況需要,可以自行召集州民兵。
1792 年的《第一民兵法案》允許總統在發生外國入侵、應對美洲印第安人的襲擊以及執行聯邦法律需求時召集民兵。
1792 年第二民兵法正式規定了州民兵的組織和訓練要求。它要求民兵由年齡在 18 歲至 45 歲之間的每一位「自由、身體健全的白人男性公民」組成,並作為當地部隊的成員組織起來。 (後來的一項變化將資格擴大到18 歲至54 歲之間的所有男性,無論種族。)一些職業被豁免,包括驛站馬車司機和渡輪運營商,他們將通過促進士兵、補給和設備的運輸來支持民兵。動員的事件。貴格會和其他倡導非暴力的教派也享有宗教豁免。
民兵部隊每年必須報到訓練兩次,通常是在初夏(春耕後)和秋末(秋收後但降雪前)。民兵成員必須裝備好自己,並在訓練或動員時攜帶步槍、刺刀、燧石、彈匣、子彈或步槍子彈、背囊或背包、火藥角和火藥。
州立法機關有權將地方單位組織為師、團和下屬司令部,聯邦民兵成員因不服從命令和其他罪行而受到軍事法庭訴訟。
這次重組的一部分包括取消州州長的軍階指揮官(上尉),並設立州副官。副官直接向州長匯報,並擔任州民兵司令。各州反應遲緩,有些州直到 1812 年戰爭結束後才開始任命副官。
1794 年,喬治華盛頓總統利用第二法案的權力召集民兵來應對威士忌叛亂。他在第二法案的條款即將到期之前不久就這樣做了。國會意識到將來可能再次需要這種權力,因此通過了 1795 年《民兵法》作為回應,該法使總統永久擁有在國會休會期間自行召集民兵的能力。
威士忌叛亂中對民兵的使用清楚地表明,當時的民兵組織不完善,訓練不力,領導能力不強。華盛頓和其他聯邦黨人主張建立國家軍事學院,以規範訓練並增加具有軍事經驗的公民數量,1802年,陸軍在西點軍校建立了美國軍事學院。
在十九世紀,每個州都以不同的方式維持其民兵,有些州的民兵數量多於其他州。美國民兵參與了各種印地安戰爭、1812 年戰爭、美國內戰和美西戰爭。有時,人們發現民兵部隊準備不足、供應不足且不願意。
在內戰之前,南方各州有時會利用民兵部隊來控制奴隸。共和黨附屬的「大覺醒」俱樂部成立於 1860 年,很快就採取行動保護人們免受南方奴隸獵人的侵害。 1850 年至 1866 年間,加州的民兵在總督的指導下開展了反土匪和印第安人的活動。在內戰後的重建期間,共和黨州政府的民兵幾乎全部由獲得自由的奴隸和民粹主義白人組成。他們的部署是為了維持前南部邦聯各州的秩序,這引起了許多南方白人的不滿。
美國內戰結束後,三K黨、白茶花騎士團等秘密組織在南方迅速興起,並在1860年代末期達到高峰。就影響而言,更重要的是私人民兵:從 1874 年開始成立的準軍事組織,其中包括路易斯安那州的白人聯盟,該組織很快就在其他州成立了分會; 1875 年,紅衫軍在密西西比州發動進攻,並在南卡羅來納州和北卡羅來納州發動進攻;和其他「白線」民兵。
與三K黨的秘密活動不同,這些準軍事組織是公開的;成員往往在其社區中廣為人知。儘管如此,他們還是使用武力、恐嚇和暴力(包括謀殺)來驅逐共和黨官員、破壞組織並壓制自由民的投票權和公民權利。這些準軍事組織被描述為“民主黨的軍事力量”,在幫助民主黨在 1876 年的選舉中取得勝利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現代陸軍國民警衛隊的正式成立通常歸功於1903 年《民兵法案》的通過,該法案建立了一種模式,將在整個20 世紀持續下去,為民兵提供越來越多的聯邦資源和戰時相關性,以換取聯邦加強對民兵的控制。他們的武裝、組織和訓練。 1903 年的法律也被稱為《迪克法案》,由發起人查爾斯·W·迪克(Charles WF Dick) 發起,它更新了1792 年的《民兵法案》,但它沒有解決如何強制民兵在美國境外服役的關鍵問題,該法案不屬於該法案的管轄範圍。憲法允許使用民兵「執行聯邦法律、鎮壓叛亂和擊退入侵」。
自1812 年戰爭以來,對民兵使用的這種根本性限制一直是軍事規劃者面臨的一個未解決的困境。這種不確定性導致聯邦政府繞過州民兵,轉而建立志願軍,就像墨西哥-美國戰爭中所做的那樣、美國內戰時期的聯邦軍,以及為美西戰爭募集的美軍——儘管在這些例子中,募集的志願軍大部分來自現有的民兵連。雖然《迪克法案》並沒有強迫民兵去海外服役,但人們期望聯邦資金和培訓的增加將刺激民兵成員在戰爭時增加志願服務。
《迪克法案》規定,希望為其民兵部隊獲得聯邦資助的州必須按照正規軍規定的標準組織自己的部隊,國民警衛隊成員必須符合與正規軍相同的訓練、教育和戰備標準。陸軍同行。作為交換,聯邦政府向各州提供資金和設備,以實現民兵重組和現代化,並在州長要求時為正規陸軍軍官提供培訓。
再說一遍,美國的民兵一直是政府機構。現代陸軍國民警衛隊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殖民時代。
受過教育、關心此事的公民不會被槍支遊說愛好者的非歷史小說所動搖。
儘管一些不關心的評論者對聯邦政府最近篡奪權利的行為持零評價(這主要是本網站及其作者在新聞中看到的),但第二修正案並不是要授予政府任何權利。這條論點從一開始就失敗了。權利法案其實是對政府的限制法案。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受到侵害。沒有與此語句相關的星號或「但是」。創造者賦予你的權利是生命權、自由權和財產權。您有道德義務幫助捍衛這些自然權利。你認為第二修正案是出於其他原因而被放在那裡的,這是錯誤的。
完全正確。陸軍國民警衛隊是「精選民兵」或常備軍的一個分支。民兵與「職業士兵」背後的整個想法是為了防止我們人民(即納稅人)現在所承受的那種全球軍事幹預。 「偉大的目標是每個人都武裝起來」這句話背後的想法。每個有能力的人都可以擁有槍。” (派崔克亨利)並不是說民眾可以推翻法律上的立憲共和國。這是為了讓篡位者敬畏,他們會為了自己的自私目的而歪曲聯邦政府。這是一個任何常備軍都無法鎮壓的武裝民眾的概念。這可以追溯到這樣一個想法:如果你想要和平,就要為戰爭做好準備,或者「透過優越的火力實現和平」。根據第二修正案的真正精神和語言,我們作為守法的美國人,有權擁有任何步兵可以攜帶的武器(至少)。順便說一句,「突擊步槍」不是半自動的。它們是選擇射擊,意思是全自動。我尊重並欽佩鮑勃·帕里的許多作品。但在這件事上,他不僅大錯特錯,而且他的深層國家官僚主義也公然暴露出來。
「布斯」同志是完全錯誤的。
第二修正案的案文清楚地表達了保證「管理良好的民兵」的整體理念是為了滿足「自由國家」的軍事「安全」需求。
獨立戰爭一結束,「我們人民」就利用「民兵」和常備軍對當地民眾發起了一系列快速的軍事幹預,在他們穿越非洲大陸時掠奪土地和資源。
在這個過程中,聯邦政府為了自私的目的做了很多扭曲的事。
美國不滿足於僅僅承受大陸土地掠奪和種族滅絕的“負擔”,而是大規模地進行了全球軍事幹預,並帶來了大量的扭曲。
但這並不是「布斯」同志唯一大錯特錯的事。
第二修正案的真正精神和語言,在「管理良好的民兵」一詞中明確表達的是,「民兵」必然必須受到政府的監管。
守法的美國人有“權利”在“監管良好”的“民兵”服務中“保留和攜帶武器”
自 1791 年《權利法案》獲得批准以來,隨後的聯邦和州法律對有關民兵服役和軍事武器要求的規定進行了重大修改。至少可以說,「管理良好的民兵」不再需要自己提供武器。
無論如何,第二修正案並沒有像「布斯」同志愚蠢地斷言的那樣,賦予「步兵擁有可以攜帶的任何武器的權利」。
「布斯」同志還有一件事是完全錯誤的。
鮑勃·帕里(Bob Parry)對“半自動突擊步槍”的描述是正確的,因為根據定義,選擇性射擊武器具有半自動模式。
鮑勃·帕里(Bob Parry)在這種情況下是非常正確的。
「布斯」同志的槍枝遊說宣傳廢話正在明目張膽地展現出來。
「但是,當一長串的濫用職權和篡奪行為,總是追求同一個目標,並顯示出在絕對專制主義下減少它們的設計時,推翻這樣的政府,並為他們的未來提供新的衛士,是他們的權利,也是他們的責任。安全。 ——這就是這些殖民地的忍耐;現在,這就是迫使他們改變以前的政府體系的必要性。”
《獨立宣言》明確地使用了「擺脫這樣的政府」而不是「自己的政府」這個短語。
「為他們未來的安全提供新的衛兵」這句話具有明顯的軍事意義,即用美國軍隊取代英國陸軍。
美國的軍事體係是由專業的國家大陸軍、美國獨立戰爭時期的州民兵和志願兵團以及獨立戰爭後根據 1792 年《民兵法案》建立的類似美國軍事單位的組合發展而來。
在約克鎮取得決定性勝利後,在法國人的幫助下,大陸軍戰勝了英國人。在與英國簽訂的和平條約《巴黎條約》生效後,國會解散了大陸軍。國會保留了 80 名看守士兵,以保護西點軍校、紐約和皮特堡的武器和裝備,並呼籲各州從其民兵中提供 700 名人員,在邊境服役一年。
1787 年費城制憲會議的代表們認識到需要建立更永久的軍事機構,並規定建立國家正規陸軍、海軍和一支受國家控制的民兵,透過國會控制撥款和總統作為指揮官領導,接受文職人員的控制。被徵召入聯邦服役時擔任正規部隊和民兵的首長
然而,由於與美洲原住民的持續衝突,人們很快就意識到有必要部署一支訓練有素的常備軍。正規軍起初規模很小,聖克萊爾將軍在瓦巴什戰役中慘敗,造成 800 多名美國人陣亡,正規軍重組為美國軍團,成立於 1791 年。1796 年更名為美國陸軍。
請繼續發帖,埃德。您的評論對於反駁某些槍支愛好者的許多非歷史斷言(又名“更多第二修正案瘋狂”)非常有幫助。
摘自《獨立宣言》:「我們認為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賦予他們某些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 — 為了確保這些權利,政府是在人類之間建立的,其正義權力來自被統治者的同意, — 每當任何形式的政府破壞這些目標時,人民都有權改變或廢除它並建立新政府,以這樣的原則為基礎,以這樣的形式組織權力,使他們看起來最有可能實現他們的安全和幸福。事實上,出於謹慎考慮,長期建立的政府不應因為輕微和短暫的原因而改變;因此,所有的經驗都表明,人類更願意受苦,而邪惡是可以忍受的,而不是透過廢除他們習慣的形式來糾正自己。但是,當一長串的濫用職權和篡奪行為,總是追求同一個目標,顯示出一種在絕對專制主義下減少這些行為的設計時,他們的權利,他們的責任,就是推翻這樣的政府,並為他們未來的安全提供新的警衛。 ——這就是這些殖民地的忍耐;現在,這就是迫使他們改變以前的政府體制的必要性。現任大不列顛國王的歷史是一部屢屢傷害和篡奪的歷史,所有這些的直接目標都是在這些國家上建立絕對的暴政。為了證明這一點,請將事實提交給坦誠的世界。”
顯然,開國元勳認為他們有權利,甚至有義務用武力推翻自己的政府(英國君主制),因為它已經演變成暴政。如果能透過選舉或非暴力抗議來驅逐壞政府就好了,在發動可怕的革命戰爭之前當然應該嘗試這些方法,但不幸的是,暴政政府往往需要透過使用武力來「推翻」因為破壞性較小的政治變革方法已不再可用。如果第二修正案描述了一種培養政府控制的民兵來執行政府批准的任務的方法,那麼為什麼它會被納入權利法案中?顯然,所有政府都有權徵集武裝部隊,憲法的另一節描述了這項程序(第一條第 2 節第 8 條)。相較之下,《權利法案》是公民權利的清單,政府不得侵犯這些權利。
與槍支遊說激進分子的瘋狂意識形態相反,國父們從未辯稱他們有權利或義務透過武裝力量「推翻自己的政府」。
創辦人的觀點在《獨立宣言》中得到了明確的闡述
https://www.archives.gov/founding-docs/declaration-transcript
開國元勳在《宣言》中概述的“屢次傷害和篡奪的歷史”特別指責“現任英國國王”“在這裡放棄政府”並“在我們中間煽動國內叛亂”。
開國元勳們也譴責英國王室強迫被俘的「公民」「拿起武器反對他們的國家」。
因此,《獨立宣言》和《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中出現的「攜帶武器」一詞具有明確的軍事意義。
與某些槍支愛好者的非歷史斷言相反,對實際文件的審查清楚地表明,開國元勳們認為試圖用武力「推翻自己的政府」是一種嚴重的罪行。
《權利法案》第二修正案明確規定了為了「國家」的「安全」而「攜帶武器」的權利,而不是暴力「推翻」國家。
如果華盛頓放棄了福吉谷,我們今天都會說英語。
舒爾曼 1991 年在《槍支周刊》上發表的文章歪曲了雷·科波魯德對第二修正案文本的分析,以得出實際上與科波魯德的分析相矛盾的結論。
http://www.keepandbeararms.com/information/XcIBViewItem.asp?ID=1444
科波魯德對文本的分析——“一支訓練有素的民兵對於自由國家的安全是必要的,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應受到侵犯。” – Copperud 總結了一個簡單而準確的結論:
“保留和攜帶武器的權利被認為對於維持民兵至關重要。”
舒爾曼的「編號問題」使科珀魯德擺脫了這個結論。
舒爾曼的問題也試圖迴避美國憲法制定者試圖透過納入第二修正案來解決的關鍵問題:最近的獨立戰爭、邊境衝突、叛亂以及歐洲人的明顯攻擊威脅所證明的事實權力,維持一支「管理良好的民兵」當時「對於自由國家的安全是必要的」。
儘管如此,科珀魯德完全清楚地表明,「管理良好的民兵」一詞的意思是「服從上級當局的規定」。
科珀魯德直接斷言,「這符合作家對文官控制軍隊的願望」。
事實上,科珀魯德對文本的分析非常清楚地表明,第二修正案主要解決新「自由國家」的軍事「安全」需求,這需要適當的監管和文職控制。
將科普魯德的理論分析擴展到歷史背景,很明顯,憲法修正案確保“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受侵犯”,至少保證了裝備槍支的最低限度的小型槍支供應。 “管理良好的民兵」被認為是「自由州」的「安全」的「必要」。
換句話說,在缺乏足夠的專業軍事力量來維護新時代國家「安全」的情況下,「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對於裝備一支「管理良好的」公民「民兵」是必要的。並擴大「自由國家」。
因此,第二修正案完全不關心個人為了沉迷於個人消遣或採取非法行為而“持有和攜帶武器”的“自由”,也沒有保證“人民”無條件“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 。 “特定類型的槍支或彈藥。
鑑於第二修正案的首要關注點是軍事,「武器」事務應根據憲法規定的法律機制受到「良好監管」並置於文官控制之下。
舒爾曼無視第二修正案的文本,選擇性地使用科珀魯德的文本分析,試圖讓第二修正案表達槍支遊說團體想要表達的內容,但效果微弱。
安東尼‧斯卡利亞 (Antonin Scalia) 在哥倫比亞特區訴海勒案 (District of Columbia v. Heller, 2008) 的多數意見中也做了類似的事情。
美國憲法權利中心律師安吉洛·吉薩多在《自由國家安全的必要性》一書中詳細描述了美國武裝「民兵」暴力的黑暗歷史:
「從歷史上看,我們不僅擁護民兵權利,還將它們寫入我們的聯邦憲法。正如第二修正案規定,“管理良好的民兵對於自由州的安全是必要的,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受到侵犯。” 2008 年,斯卡利亞法官在最高法院哥倫比亞特區訴海勒案中發表了臭名昭著的意見,推翻了哥倫比亞特區的手槍禁令,稱其違反了第二修正案。在此過程中,史卡利亞大法官將修正案一分為二:
– “序言”條款:“一支訓練有素的民兵,對於自由國家的安全是必要的”,以及
– “執行”條款:“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應受到侵犯。”
「史卡利亞因其非歷史分析和廉價劃分而受到批評,他專注於安撫新保守派對個人擁有槍支權利的渴望,而忽略了序言條款中一個重要的、幾乎不容忽視的點。在通過第二修正案時,聯邦政府明確承認美國白人需要民兵,而民兵是「自由州安全所必需的」。史卡利亞只是利用司法部門來重申立法機構所採納的理由。畢竟,美國政府長期以來一直授權在邊境和其他地方進行私刑活動。
「聯邦和州法律有時非常明確地鼓勵白人捍衛這個國家的民族主義願景,因為政府需要他們這樣做。從 1792 年(和 1795 年)《民兵法》等明確的聯邦法律,到 1813 年至 1814 年田納西州克里克戰爭期間發生的直接州制裁,美國機構利用民兵強行減少土地人口。民兵對於實現該國奪取美洲大陸並建立白人領導的資本主義國家的目標至關重要。政府無法僅憑一己之力暴力徵用該領土,因此它授權其公民為他們這樣做。正如學者羅克珊·鄧巴·奧爾蒂斯(Roxane Dunbar Ortiz)在她的著作《裝載:第二修正案的解除武裝歷史》中完美強調的那樣,政府指定白人民族主義民兵作為現有政治經濟秩序的重要組成部分,並盡其所能地保護他們。這為種族滅絕鋪平了道路。同時,由於與其他憲法保障幾乎沒有衝突,最高法院隨後以第二修正案的目的是「確保民兵部隊的繼續存在並使其有效性成為可能」為幌子維持了這些法律。
「美國對民兵的執著可以追溯到殖民時代。早在 1705 年,在維吉尼亞這樣的殖民地,奴隸巡邏隊就被強制執行,任務是逮捕並送回逃跑的奴隸。這些民兵必然是武裝的。法律要求白人攜帶槍枝到學校、工作和教會。維吉尼亞州和麻州甚至一度要求家家戶戶擁有槍枝和一定數量的彈藥。隨著奴隸制的擴散和奴隸數量的增加,白人武裝私刑活動也隨之增加。這項戰前製度最終導致 1850 年《逃亡奴隸法》的通過,該法強制公民協助捕獲逃亡奴隸,必要時可使用武力。
1867 年內戰結束時,國會突然宣布南方民兵為非法。但到那時,民兵文化及其暴力、異性父權的毒蛇仇恨品牌已成為南方白人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事實上,事實證明,這項聯邦法律極具爭議性,以至於國會在短短一年後就將其廢除。民兵文化繼續存在,在反重建運動和白人治安維持者團體(如臭名昭著的三K黨和鮮為人知的白人聯盟)的崛起中得到充分展示,這些團體恐嚇黑人社區並處決試圖行使同樣權力的黑人民兵權利。在對斯卡利亞在海勒一案中的觀點提出強烈反對時,史蒂文斯法官講述了吉姆威廉斯的恐怖故事。威廉斯是一名自由民,也是黑人領導的南卡羅來納州「民兵連」的隊長,1871 年XNUMX 月,他遭遇了可怕的命運,六名三K黨成員因他行使第二修正案權利而私刑槍殺他。組成民兵的權利始終意味著組成白人民兵的權利。
「美國不滿足於僅僅征服黑人來追求全面的種族統治,它積極鼓勵民兵強行驅逐,並在必要時消滅整個美洲原住民部落。該計劃的首席設計師包括安德魯傑克遜。在 1829 年就任總統之前,傑克森曾領導一支由 2,500 多名西田納西人組成的民兵。在克里克戰爭期間,田納西州立法機關責成他和他的民兵“消滅克里克民族”,傑克遜因此獲得了豐厚的獎勵。在擔任總統的兩屆任期內,傑克森命令聯邦軍隊有計劃地從美洲原住民手中竊取超過 20 萬英畝的土地,並在此過程中造成數千人死亡。同時,國會批准了1830 年的《印第安人遷移法案》,並支持像「淚痕」這樣的大屠殺,使這些種族滅絕和掠奪任務合法化,這也許仍然是這個國家對種族清洗最清晰的描述。政府再次在定居者民兵、武裝治安維持者和好戰的機會主義者中找到了盟友,他們抓住機會以破壞和控制原住民社區為代價來充實自己。
「隨著國家向西進軍,沒有出現任何減弱的跡象。正如歷史學家格雷格·格蘭丁在他的新書《神話的終結》中精彩地闡述的那樣,美國需要自願的暴力狂熱分子和步兵來發動成功的邊境戰爭。定居者進行種族清洗的明確目標是減少土地人口,然後他們可以將這些土地據為己有,並從中獲利。強行奪取土地過去是、將來也永遠是完全資本主義的行為。”
https://ccrjustice.org/home/blog/2019/05/08/necessary-security-free-state
讓我們從第二修正案中刪除槍支,並插入一些更無害的書籍。這不是我原創,但值得分享。考慮以下:
“受過良好教育的選民對於自由國家的安全是必要的,人民保存和閱讀書籍的權利不應受到侵犯。”
修正案二
一支訓練有素的民兵對於自由國家的安全是必要的,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應受到侵犯。
[Copperud:]「(1)你的『科學控制』句子與文法結構上的修改完全對應。
“(2) 你的句子中沒有任何內容表明或暗示限制性解釋的可能性。”
上述聲明中的庫柏魯德是南加州大學新聞學教授。完整的交換可以在這裡找到” http://www.keepandbeararms.com/information/XcIBViewItem.asp?ID=1444
上面的文章只是忽略了修正案的基本英語,如本例所示。就槍支的使用而言,沒有任何限制。但眾多原因之一就是民兵。民兵不是由職業士兵組成,而是由公民組成。因此,除非我們能夠像購買任何其他產品一樣輕鬆地走進商店購買大砲、機關槍、步槍或手槍,否則我們的第二修正案權利就受到了侵犯。早在製憲會議召開之前,就有私人擁有的大砲和原型機槍(帕克爾槍)。
舒爾曼1991 年的宣傳活動“完整的第二修正案”完全忽視了這樣一個事實,即“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在第二修正案中得到了具體和專門的闡述,因為“對於自由國家的安全是必要的」 」。
科珀魯德必須脫離語法分析,承認“作者的願望”,並承認“假定存在且無條件的”第二修正案權利“在這裡專門為了民兵而援引”的歷史現實。
在舒爾曼的鼓勵下,科珀魯德運用了一些「使用」技巧來掩蓋所謂的「無條件」權利與「國家」出於「安全」目的而有條件部署之間的明顯矛盾。
純粹的語法分析通常會導致邏輯謬誤。
舒爾曼所謂的「科學控制」句清楚地證明了邏輯謬誤:
“受過良好教育的選民對於自由國家的安全是必要的,人民保存和閱讀書籍的權利不應受到侵犯。”
科珀魯德聲稱這句話「在文法結構上與修改完全一致」。
不幸的是,舒爾曼的「科學控制」句子,實際上是他的整篇長篇大論,對於第二修正案明顯的軍事重點是「自由國家安全所必需的」而言,毫無意義。
也許舒爾曼想像戲劇性的革命戰爭,英國軍隊被他受過良好教育的殖民地選民扔出的大量書籍擊敗。
鑑於舒爾曼對荒謬的明顯嗜好(人們甚至不能相信他在知識上的不誠實),人們只能想像,如果舒爾曼的崇拜者之一決定停止“服從法官”並走進一家商店購買一門大砲,可能會發生大屠殺。
你和喬·盧裡亞可以一起去同一個湖跳。你們兩個都是無知的笨蛋,他們的議程會導致徹底的暴政。如果你們兩個大混蛋有這個觀點,我為什麼還要繼續關注 CN 寫的任何東西?在過去的幾天裡,我對這套衣服失去了很多尊重……我該說……滾蛋!!當你的孩子是男人的奴隸並且晚上 2 點後必須徵得允許才能外出時,你就得了。
我很驚訝帕里先生竟然搞錯了。美國憲法並沒有賦予各州任何權利:它們原本擁有所有權利,只同意允許新聯邦政府以有限的方式行事,如第一條第八款所示。並且,作為第九和第十修正案表明,其他一切都留給各州自己或人民。此外,《第二修正案》只允許為民兵職責而持有和攜帶武器的觀念顯然被開國元勳們表達了全民武裝的願望的許多聲明所推翻。為什麼他們應該被解僱?最後,《權利法案》的目的是闡明聯邦政府的局限性,而不是「授予」各州權利。這些權利已經存在,目的是保護人民免受聯邦政府侵犯。
你不認為帕里先生可能會改變主意嗎?鑑於政府人員參與陷害美國現任總統的重罪煽動陰謀,帕里先生如果今天還活著,可能會對第二修正案有不同的看法?
「感覺」與法律令狀沒有任何關係。顯然,人們對第二修正案有不同的“感受”,但這並沒有改變什麼。擁有武器的權利是受文職人員控制的民兵組織。無論你的感受如何。
我不同意。我推薦你去 http://eyler.freeservers.com/JeffPers/jefpco29.htm
沒有任何合理的論點可以剝奪我的自由和擁有槍支的自由。當辯論結束時,那些認為這符合社會最佳利益的人將會來拿走我的槍。但他們會怎麼做呢?
在槍口下。
因此,你提出的任何論點都是不合理的;你現在是社會主義暴徒,用槍指著我的自由主義者的頭。故事就這樣結束了。你已經變成你聲稱我是的怪物了。
不,連嘴都別反駁,這只是一篇短文,重讀一遍,讓它深入人心。你就是個怪物。
如果你真誠地認為你的武器,無論是什麼類型,甚至在面對軍事警察時都會有所作為,更不用說武裝部隊了,你生活在愛樂之國,那裡的生活一直都很美好。但你卻認為我是非理性的人。
當每個公民都被大力鼓勵武裝起來、公開攜帶時,就不會出現軍事警察的擔憂。好警察的工作會容易得多。壞警察將生活在現實世界中,不受尊重,像鷹一樣受到監視,當他們開始射殺或毆打另一個無辜受害者時,他們會當場死亡。
換句話說,只需重新閱讀原始帖子,盡量不要傳播轉移注意力的內容,它們很臭,就像假裝的爭論一樣。
阿富汗。
@「如果你真誠地認為你的武器,無論是什麼類型,甚至在面對軍事警察時都會發揮作用,更不用說武裝部隊了,你就生活在啦啦土地上,那裡的生活一直都很美好。”
英國人對美國殖民者的評價大致是如此。這種觀點忽略了美國政府在現代時期未能贏得一場反叛亂戰爭的現實。
我們還沒到美國農民拿起乾草叉向富人進軍的地步,但事態肯定正在朝這個方向發展。當這種情況發生時,我不想成為富人之一。
不,這是胡說八道,我不需要重讀它。感謝您保持簡短。
讓我們面對現實吧,第二修正案的句子結構很差。然而,事實上,它分成了兩個部分,彼此之間存在著張力…
第一部分:管理良好的民兵對於自由國家的安全是必要的,
第二部分: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受侵犯。
帕里只專注於第一部分,而忽略了第二部分,而第二部分實際上符合第一部分的要求。我們老百姓要什麼?確保一個自由國家。是什麼讓國家自由?不存在侵犯其人民的自然權利的情況。為了確保這種幸福的狀態需要什麼?一支紀律嚴明的民兵。民兵如何受到良好的監管?人民有權持有(私人擁有)和攜帶(公開)武器。
這兩部分是相輔相成的──當人民忽視行使自己的權利時,民兵就不再受到良好的管理;結果,民兵成為暴政的工具,人民無法行使其權利……隨之而來的是內戰的循環。恐怕這就是我們現在的處境。
我認為第二修正案是一個措辭糟糕的句子,因為它試圖在你所說的兩點或部分之間找到措辭狡猾的妥協:
第一部分:管理良好的民兵對於自由國家的安全是必要的,
第二部分: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受侵犯。
我同意 Parry 只關注某一部分。
帕里提出的論點是,喬治華盛頓對馬薩諸塞州的謝伊叛亂感到震驚,認為這種愚蠢的叛亂會被更廣泛的世界視為新國家的失敗,而他相信並熱切主張採取軍事行動來鎮壓它。不可否認。這是喬治華盛頓對此事的看法。毫無疑問,喬治華盛頓在製憲會議上以謝伊叛亂為基礎,提出了這一充滿激情的論點,並主張建立一支強大的民兵,如果這些威脅無法透過和平手段消除,那麼民兵將被授權使用武力消除威脅。換句話說,華盛頓認為,如果有必要,應該以軍事行動來挫敗那些反對憲法法律的人,以維護新國家及其法律,同時也展示新國家在需要時可以保衛自己的力量。這一切都是有道理的,我相信沒有人不同意新國家的主權應該被授權鎮壓威脅法律基礎的叛亂。
然而,我認為這句話的第二部分代表了詹姆斯·麥迪遜的觀點,也代表了托馬斯·傑斐遜的許多著作,認為應該將攜帶武器的權利擴大到人民,作為修正案的重要組成部分。詹姆斯·麥迪遜和托馬斯·傑斐遜在許多著作中認為,如果公民不被允許保護其個人財產(包括使用武器),那麼他們保護和保全其私有財產的權利就不會受到保護,並且可能會被政府行為沒收。英國法律在 1689 年《英國權利法案》中也存在早於憲法的歷史先例,制定者可以藉鏡這些先例來指導權利法案應包含哪些內容。列出的英格蘭公民的眾多權利和保護包括:
新教徒可以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擁有適合其條件的武器用於自衛
它還列出了詹姆斯二世國王制定的政策的十二項禁令,這些政策旨在“努力顛覆和根除新教以及這個王國的法律和自由”,其中引用了權利法案的論點:
“在天主教徒武裝和僱傭的同時,讓新教徒被解除武裝,這違反了法律”
毫無疑問,英國1689年頒布的《權利法案》是考慮將制憲者特別是詹姆斯·麥迪遜和喬治·梅森納入《權利法案》的基礎。
因此,當《權利法案》被納入憲法時,第二修正案的措詞必然是狡猾的,以滿足兩個陣營的需要。一方面是華盛頓認為需要對民兵進行良好的監管,另一方面是英國權利法案的優先地位及其對公民攜帶武器進行個人防衛的保護,以免國王頒布法律解除他們的武裝。
因此,最後措辭不佳的句子涵蓋了兩個陣營的需求和願望。
第一部分:管理良好的民兵對於自由國家的安全是必要的,
第二部分: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受侵犯。
我相信,即使是羅伯特·帕里也會同意,準確理解世界事件的最大障礙之一是大多數新聞文章的片面態度,只提出論點的一方面,而不是另一方,以推進其議程。
認為第二修正案試圖保護各州的權利和個人武裝自己免受聯邦政府無理和非法行為的權利,就像英國權利法案是防止新教徒因非法行為而解除武裝的措施一樣。我們可以看到,這項修正案其實有兩個部分。
第一部分:管理良好的民兵對於自由國家的安全是必要的,
第二部分: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受侵犯。
目前關於該修正案含義的爭論常常支持其中一方而排除另一方。目前關於第二修正案解釋的爭論是,整個修正案都是關於各州組建民兵的權利,而忽視並經常反對修正案涉及公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的任何觀念。
這種觀點是錯誤的。如果我們只能看到第二修正案規定並授權州民兵和個人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那麼這個措辭糟糕的修正案的含義就可以完全理解,並且許多聲稱它與槍支擁有者無關的論點與政府民兵有關的一切都將無效。
不僅如此,修正案對每個人來說都更有意義。
你期望我相信來自一位身份不明的無名作者的共產主義宣傳,而不是一位前聯邦法官的話。這篇宣傳文章充滿了錯誤,也許共產黨同胞會相信。
如果您認為羅伯特·帕里是一位“無名作家”,聽起來您就像生活在一個資訊孤島中:
https://www.globalresearch.ca/robert-parry-wins-2017-martha-gellhorn-prize-for-journalism/5596711
羅伯特·帕里並不陌生。
指出一些錯誤。
看看「納恩訴州政府 – 1837 年」。
這次討論中涉及的權利也同樣全面或有價值:“人民攜帶武器的權利不應受到侵犯。”全體人民,無論老少,男人、女人和男孩,而不僅僅是民兵,持有和攜帶各種武器(而不僅僅是民兵使用的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限製或破壞在上面,在最小的程度上;這一切都是為了實現一個重要的目標:培養一支訓練有素的民兵並使其合格,這對自由國家的安全至關重要。我們的觀點是,任何法律,無論是州法律還是聯邦法律,都與《憲法》相抵觸,並且是無效的,它違反了這項最初屬於我們祖先的權利,被查理一世和他的兩個邪惡的兒子和繼任者踐踏在腳下,由1688年的革命,由殖民者傳遞到這片自由的土地,並最終顯著地納入我們自己的大憲章!
如果 2008 年帕里先生和我一起在丹佛國際機場,他可能會有不同的想法。
當我回家途中經過安全檢查站時,美國運輸安全管理局反應過度並試圖逮捕我。
在 12 名武裝人員的包圍下,其中一半是丹佛警察,我的雙手被銬在背後,我平靜地宣稱我沒有做任何違法的事情,並且擁有權利。
身穿黑色制服的國土安全部官員微笑著回答說:“不,先生,你在聯邦保護區內,在這裡沒有任何權利。”
丹佛的首席警官意識到我沒有違反任何法律,然後鼓勵其他人用手銬猛拉我,徒勞地讓我「抵制」他們無正當理由逮捕我的企圖。它失敗得很慘烈。
然後他們開始阻止我趕飛機,同時毫無意義地詢問我他們能想到的任何事情,他們越來越意識到他們沒有找到我,而且正在暴露自己是暴徒,這讓他們感到沮喪。我拒絕被欺負,最終導致他們的主要審訊者以“禁止侵入令”威脅我,這將阻止我使用該機場飛回家,除非我閉嘴。
(因為他們指責我是“恐怖分子”,我只是問,如果他們認為我是恐怖分子,為什麼他們讓我的行李箱被裝上飛機並飛行,這不是對飛機的潛在威脅嗎?他們回答對國內航班和國際航班之間的差異以及11 月XNUMX 日的內容進行了一些廢話,並且不理解我提醒他們這些也都是國內航班的事實。)
然後他們把我訂票的航空公司的客戶服務代表叫下來,當著我的面強烈建議我終身禁止搭乘該航空公司的航班。當時我不被允許對他們的虛假和虛假的主張作出回應。
最終,我在沒有任何解釋或道歉的情況下被釋放,並被護送出他們的安全區域。只有四名丹佛警察提供了我要求的身份證明。
在上述客服代表的熱心幫助下,大約六個小時後我找到了另一家航空公司的航班回家。根據他的建議,我使用了備用安全檢查門,沒有出現任何問題。
經過一番研究後,我發現美聯儲可以在不通知的情況下在任何他們想要的地方宣布“聯邦保護區”,從而賦予自己隨時引渡任何美國公民的權力。這項權力是在布希執政時期設立的,但歐巴馬只是增加了單一行政機關的權力,賦予自己命令對任何被行政機關認定為「恐怖分子」的美國公民進行法外處決的權力。他利用了這一權力,然後將其傳給了現任白宮主人,一個真正不穩定且反覆無常的人。
這就是國王在大憲章之前的暴政,所以八百年的法律就被大筆一揮抹掉了。
選舉制度顯然腐敗,而且沒有積極尋求真正的補救措施。因此,我們無法投票解決這個問題以及無數其他侵犯我們基本權利的行為,而這些行為似乎每年都在增加。
人們只要閱讀《獨立宣言》就可以理解為什麼創辦人認為有必要保護個人攜帶武器的權利。
這就是我們今天面臨的暴政,如果不透過非暴力手段加以遏制和糾正,這種暴政將繼續惡化,直到我們唯一的出路就是武裝叛亂。
不幸的是,只要日益軍事化的警察和規模龐大的軍隊擁有「軍用式」武器,美國公民就需要使用它們。
所以,是的,我們確實需要由裝備精良的個人組成的管理良好的當地民兵。當然,他們還可以在沒有槍支的情況下協助應對火災、洪水、地震和其他自然災害,除非需要他們來防止搶劫和其他違法行為(比現在在這種情況下使用的私人軍事承包商要好得多)。
FTR,我是你能想到的最「左」的人,也是終生的和平主義者,但我並不愚蠢,也了解歷史。
用紙質選票爭取透明、可驗證的選舉,然後投票給那些能夠削弱地方和國家政府不斷增強的殺傷力的人。
只有在我們潛在的國內壓迫者解除武裝之後,我們才能合理地期望自願解除武裝到同等級。
雖然我現在沒有槍,但我有很多朋友有槍,只是普通的家庭成員,他們了解我們今天面臨的現實。
不幸的是,非常正確。 “這是國王在大憲章之前的暴政,所以800年的法律就被大筆一揮抹掉了。”
我直接挑戰我們虛假的聯邦司法機構在全國範圍內的卑鄙腐敗,他們明確消滅了所有公民的憲法權利。他們只是撒謊說政府不能再被起訴,因為他們這麼說,對法律做出公然的偽證,否認任何法院有管轄權,捏造事實,編造錯誤引用的法律。
情況比公民所知的要糟糕得多。我們必須放棄法院會保護我們免受極端影響的幼稚夢想:法院就是極端。在我測試過的40-50名聯邦法官中,他們都是徹頭徹尾的偽證者、金錢權力政治派別的操作者、以及為Rethuglicans勒索賄賂的人。對於那些不屬於金錢黨或自己種族等的公民來說,甚至不再有任何公平的藉口。他們公然撒謊,只是透過不讓大眾媒體知道任何內容來壓制公眾意識。這就是我們的司法部門。
人們將恐懼埋藏在法官作為聖誕老人的神話中,他會保護他們免受傷害,因為
1. 他們被收購的大眾媒體是這麼說的;
2.他們無法獲得事實,只能獲得腐敗判決的副本;
3.他們知道政府其他部門腐敗;
4. 他們希望相信他們仍然有法庭來恢復民主,並且
5.他們不知道如何應對司法腐敗。
司法腐敗是民主腐敗的最後階段,現在已經完成。
不要被陳腔濫調和墨守成規所愚弄。
進步人士根據憲法制定者的「初衷」提出論點,這是非常有趣的。
拜託,進步人士幾十年來一直在教導我們,初衷並不重要,美國憲法是一份活生生的、會呼吸的文件,與時俱進。
帕里先生嚴厲斥責的對第二修正案的現代理解僅僅代表了在現代條件下面對日益壯大的警察國家對基本人權的不斷演變的理解…。帕里先生以「初衷」為由提出抗辯?
保守派認為對第二修正案的現代解釋應該基於「對第二修正案的現代理解」來佔據主導地位,這也非常有趣。幾十年來,保守派一直認為只有初衷才是重要的,也認為只有正統遵守憲法措詞並嚴格解釋制憲者的初衷才是合法的。所有其他更進步的觀點都被保守派譴責為修正主義自由主義解釋。這也是聯邦黨人協會的觀點,該協會認為自憲法批准以來頒布的政府法律是「額外憲法」法律和非法解釋。
對保守派來說,要忠於他們幾十年來強制要求對憲法進行嚴格解釋的做法,就不可能有誠實的「對憲法的現代理解」。 「面對日益壯大的警察國家,現代條件下對基本人權的理解不可能不斷發展」。
保守派對激進法官發起了長達數十年的戰爭,並成功確認了塞繆爾·阿利託等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任命,因為他們的論點是,只有嚴格遵守美國憲法的初衷,才能對抗被任命的修正主義自由主義傾向的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在前政府。
“帕里先生所嚴厲批評的對第二修正案的現代理解僅僅代表了現代條件下對基本人權不斷演變的理解”,這與保守派幾十年來一直要求的嚴格解釋授權背道而馳。保守派譴責任何形式的對憲法的現代解釋,數十年來向法院和聯邦黨協會等保守派組織提名嚴格建構主義者的計劃就證明了這一點,這些組織要求回歸憲法的原始文本並尋求廢除所有違反憲法的法律。之後來的。
所以,是的,保守派基於“對第二修正案的現代理解”提出論點,這只是代表“現代條件下對基本人權不斷發展的理解”,這是非常虛偽的。
保守派人士認為,他們可以捍衛自己對第二修正案的修正主義觀點,因為它「僅僅代表了在現代條件下,面對日益壯大的警察國家,對基本人權不斷演變的理解」。應該反省一下,因為他們的歷史表明,保守派要求在各級政府中任命嚴格的建構主義者。
啊,說得很對。有很多不一致之處。
但這篇文章畢竟是帕里先生寫的。帕里先生的論點沒有忠於他的一般原則。因此,我們正在討論的是帕里先生的前後矛盾和虛偽,而不是保守派可能會或可能不會爭論的問題。
如果帕里先生遵循了他的原則,他就不會提出他所做的論點,而且司法先例的影響力也會導致他得出不同的結論。看起來既奇怪又有趣。讓我們從中得到一些樂趣吧!
我回顧了我對越南「自由火區」的了解。我還查閱了全國步槍協會的維基百科。
觀察:維基聲稱 NRA 直到 1970 年都是兩黨合作的。什麼改變了。在很大程度上,我認為進入政壇是由越南生產的石油一詞所推動的。
1968 年 XNUMX 月,麥利亞大屠殺發生,威廉·卡利中尉首先成為替罪羊。他因為別人鼓勵他做的事情而承擔了責任。這是來自他的指揮官的鼓勵,他們需要統計傷亡人數,而他的士兵卻完全沒有必要被送入危險的境地。透過設計。
當地人焦躁不安,戰爭抗議者等,以及當時對擁有槍支的反對推動了伊利諾伊州所有槍支擁有者必須申請並獲得帶有照片身份證件的 FOID 卡的通過。這件事發生在 1968 年。我於 3 月 4 日回到家,XNUMX 月 XNUMX 日在肯特薩特發生槍擊事件。
越戰結束,美國的武裝正式開始。美國吃自己的年輕人,永遠的戰爭證明了這一點。
現在,美國執法部門的殺人行為就像那些需要「清點屍體」才能升職的將軍一樣不受懲罰。需要大量的死亡人數來為軍官提供軍事健康報告。 。
繼續查看 wiki wiki Maj. General Samuel K Koster,或直接訪問 https://www.history.com/this-day-in-history/army-drops-charges-of-my-lai-cover-up。事情只會變得更糟。
越南的那些致命武器至今仍困擾著我們。正如執法部門的致命行為困擾著我們。太多的執法人員來自軍事界,並且沒有經過充分的審查。
由於胡說八道的戰爭,我們面臨非常嚴重的槍支問題,雙方都應對這種情況負責。川普所做的一件事就是用他關於徹底消滅他人的言論將那些瘋狂的人從躲藏起來的地方趕走。他病得很重,那些犯下連續殺人案的人也是如此。
如果您對自由火區一無所知,則需要學習。在伊拉克之前,我們的國家絕對是最糟糕的。
這些東西你不能編造!
雖然 Parry 先生的精彩文章並沒有直接涉及 DC 訴 Heller 案,其中 S. Ct.以帕里誹謗的方式維護個人攜帶武器的權利,他提到了「法官」納波利塔諾和福克斯。我曾經的律師助理珍妮‧哈斯金(Jeanne M. Haskin) 在她的著作《當所有道路導致僵局時:公司治理如何助長白人至上》(Algora Press,2016 年)中,將這種分析擴展到了公司對辯論條款的控制。
我對這種歷史事實的表述沒有任何異議。但考慮到這是一個美國沒有常備軍的時代,噹噹地警察使用軍事裝備對付手無寸鐵的抗議平民時,華盛頓和麥迪遜會建議什麼作為對抗暴政的補救措施?當面對全球奴役普通民眾、讓我們所有人負債累累、貧困、未受教育、化學品中毒以及無法維持自身健康時,創始人會建議我們做什麼?我們還剩下什麼工具來對抗已經明顯演變成暴政的政府呢?聯邦調查局宣布他們將監禁任何揭露政府宣傳為宣傳的人——即結束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顯然是違憲的。但現在我們的法院擠滿了渴望奴役民眾並準備完全無視憲法的法官。
創辦人會建議什麼來解決這個問題。我們無法和平地推翻專制政府,那裡的選舉遭到無可救藥的操縱。這是不可能的。有什麼補救辦法?我在問。
為什麼任何一個「天生有大腦」的美國人都會去沃爾瑪購物。
這是美國公民似乎無法回答的問題,為什麼呢?
也許他們知道他們正在助長美國的槍支犯罪和每年數萬人的死亡。
伊利諾伊州怎麼會有如此嚴格的槍支法,但你可以從芝加哥開車 55 分鐘到達印第安納州併購買任何槍支。
如果美國人繼續從沃爾瑪獲取利潤,他們就會殺害本國公民和其他民族,我敢說,美國人缺乏智慧,無法意識到透過停止使用沃爾瑪,他們可以產生影響力。
現在其他國家的大使館需要警告本國公民不要訪問美國。
美國人需要抵制沃爾瑪並開始做出改變
制定憲法的目的是為財產所有者提供不可剝奪的權利。很大程度上,英國政府的不公平商業行為與今天第三世界國家的待遇以及他們出於同樣原因的反抗沒有什麼不同。印度在英國的統治下飽受苦難,並發動了一場爭取獨立的戰爭。各地的殖民列強都是水蛭,從那些口袋裡裝滿財富的國家吸走財富。他們仍然是。我們想把財富留在這裡,所以一群富人聚集在一起,決定如何防止大洋彼岸的富人偷走他們辛苦偷來的錢。那時,婦女、奴隸、僕人等「人」並不是製憲者所關心的人。他們擔心自己的錢包。
然而,他們也知道,每當專制主義興起時,就會有另一場革命,另一位喬治國王剛剛失去了他的存錢罐,這些人肯定不希望這種情況再次發生。怎麼辦,怎麼辦…..
先建構一個主權國家的國家。革命或暴政的機會更少。
其次,制定一部具有大量製衡機制的國家憲法。獨裁者和暴君的機會更少。
第三,放入我們忘記的東西。
我們忘記的事:
1. 宗教呢?哦,哎呀,是啊!這總是與暴政有關。看看歐洲的歷史就知道了。是的,我們絕對不想重複那些廢話。立即把那些東西打破。任何政府都不應擁有太多的權力。請閱讀此內容,因為我們不會擾亂您的幫派,我們的幫派也不會擾亂您的幫派。就是這樣。
2. 如果發生暴虐統治者或叛亂怎麼辦?你真的認為我們應該把它排除在憲法之外嗎?呃。如果我們不想讓暴君來敲門,我們可以說「賦予各國自衛權」並將其寫下來嗎?但是,呃,如果國家是這裡的暴君怎麼辦?也就是說,人民有權用武器進行鬥爭。歸根結底,我們知道它是什麼,因為我們經歷過它。一旦混亂開始,到了某個時候就真的沒有辦法擺脫它了。你必須對抗它。面對現實吧。我們在這些英國人的統治下生活了一百五十年,最後我們獲得公平交易的唯一方法就是用武力推翻他們。
所以讓我們看看,人們有權用武器自衛,各州有權組成民兵來對抗來自上或下的攻擊者,聯邦政府不能剝奪各州或人民的製衡(財產)擁有者)。
確實,制定者非常擔心他們的創作不會像文章所述那樣持久。然而,他們不僅僅擔心透過叛亂使用武力來維持它。喬治華盛頓當然認為任何反對新政府的叛亂分子都應該用武力鎮壓,他利用州民兵發動了威士忌叛亂。其他人,例如傑斐遜,則認為偶爾發生一點叛亂就萬事大吉,必然會發生起義。
因此,儘管雙方肯定都有觀點擔心叛亂分子可能會破壞民主,或破壞會落入暴君之手。所以他們制定了第二修正案。如果有什麼不同的話,那就是謝伊叛亂與第二修正案之間的關係有兩個論點。一是華盛頓想用它作為對憲法威脅的例子,並希望獲得鎮壓叛亂的權力;二是傑佛遜和麥迪遜的心態完全不同,他們可以被稱為憲法的作者。這兩個人都更關心暴政政府的形成,他們在英國統治下遭受了巨大的苦難。
因此,我們今天就憲法第二修正案的含義所進行的爭論在他們制定該語言時就一直在發生。語言是為了調和製憲者的爭論而精心設計的。一方面,華盛頓擔心聯邦政府鎮壓非法叛亂的能力,以免這個國家成為笑柄,成為每個歐洲人預測這個新興國家失敗的笑話。另一方面,傑佛遜和麥迪遜提出的同樣令人不安的問題是,如果人民和國家不能有效地保護自己免受新興暴政的侵害,那麼共和國就會失敗。傑佛遜的這種恐懼尤其是他學說的核心。傑佛遜和麥迪遜都相信,如果沒有能力保衛自己的財產,財產就會被偷走,就像殖民者被掠奪一樣,同時也被禁止保衛自己的財產。
制憲者的不朽遺產和我們國家的不朽本質是因為他們超越了大多數革命中以新統治者取代舊統治者的典型奪旗演習。這是一個制定規則的機會,這樣所有剛發生的壞事都不會發生,同時保留所有好的事情。這在很大程度上是關於財產權和稅收的,但也有人道主義的問題,因為他們自己也經歷過壓迫。
因此,從本質上講,第二修正案的措辭實際上是雙向的。它允許各國組成管理良好的民兵,並規定人民攜帶武器(用於個人防衛)的權利不得侵犯。華盛頓、傑佛遜和麥迪遜最終成為快樂的露營者。
所有這些都沒有解決如何應對當前正在發生的完全瘋狂的情況。我的觀點是,如果你想將禁槍作為補救措施,你需要修改憲法才能做到這一點。
羅伯特·帕里關於第二修正案和憲法制定者的基本歷史事實是絕對正確的。
制憲者詹姆斯·麥迪遜在起草和推動美國憲法和美國權利法案(包括第二修正案)方面發揮了關鍵作用。
麥迪遜是批准《權利法案》的主要力量。基本史實如下:
贏得美國獨立戰爭的武裝部隊包括大陸會議創建的常備大陸軍,以及法國正規軍和海軍以及各州和地區的民兵部隊。作為反對派,英國軍隊由英國常備軍、效忠派民兵和黑森僱傭兵組成。
獨立戰爭後,美國受《邦聯條例》管轄。聯邦黨人認為,本屆政府在國會和各州之間的權力劃分不可行,導致軍事力量薄弱,常備軍減少到只有80人。他們認為聯邦軍隊沒有對馬薩諸塞州西部的謝斯叛亂(謝斯叛亂)做出有效的反應是件壞事。另一方面,反聯邦主義者則站在有限政府一邊,並同情叛亂分子,其中許多人是前獨立戰爭士兵。
在 25 年 1787 月 XNUMX 日費城會議達到法定人數之前,麥迪遜與弗吉尼亞代表團的其他成員,特別是埃德蒙·倫道夫和喬治·梅森合作,制定並提出了弗吉尼亞計劃。維吉尼亞計劃是新聯邦憲法的綱要;它呼籲建立三個政府部門(立法、行政和司法)、一個按人口分配的兩院制國會(由美國參議院和美國眾議院組成)以及一個有權國會通過否決法。維吉尼亞計劃賦予美國參議院推翻州政府通過的任何法律的權力,反映了麥迪遜設想的權力集中。
隨後,制憲會議於 1787 年提議授予國會獨家權力,以籌集和支持無限規模的常備陸軍和海軍。反聯邦主義者反對將權力從各州轉移到聯邦政府,但隨著憲法通過的可能性越來越大,他們將策略轉向制定一項權利法案,對聯邦權力施加一些限制。
儘管《維吉尼亞計畫》只是一個大綱,而不是可能的憲法草案,而且在辯論期間進行了廣泛的修改,但它在大會上的使用使許多人稱麥迪遜為「憲法之父」。大會期間,麥迪遜發表了兩百多次講話,代表們對他評價很高。代表威廉·皮爾斯寫道,“在處理每一個重大問題時,他顯然在大會中發揮了帶頭作用……他總是在辯論中作為最了解情況的人站出來。”麥迪遜認為,這次會議制定的憲法“將永遠決定全世界共和政府的命運”,他保存了大量筆記作為這次會議的歷史記錄。
1787 年 XNUMX 月費城會議結束後,麥迪遜說服他的國會議員在批准辯論中保持中立,並允許每個州對憲法進行投票。在美國各地,憲法的反對者,即反聯邦黨人,開始了一場反對批准憲法的公開運動。作為回應,亞歷山大·漢密爾頓和約翰·傑伊開始在紐約發表一系列支持批准的報紙文章。傑伊退出該計畫後,漢彌爾頓找到正在紐約處理國會事務的麥迪遜,讓他寫一些論文。
漢密爾頓、麥迪遜和傑伊總共在六個月內寫出了 85 篇文章,被稱為《聯邦黨人文集》,其中麥迪遜寫了 29 篇文章。這些文章也以書籍形式出版,並成為批准大會上憲法支持者的虛擬辯論手冊。歷史學家克林頓·羅西特稱《聯邦黨人文集》是「美國有史以來或可能有史以來最重要的政治學著作」。
在第一屆國會期間,麥迪遜帶頭敦促通過幾項憲法修正案,這些修正案將構成美國權利法案。他的主要目標是履行 1 年的競選承諾並阻止第二次製憲會議,但他也希望保護個人自由免受聯邦政府和州立法機構的影響。他認為,列舉具體權利將在公眾心目中確定這些權利,並鼓勵法官保護這些權利。在研究了各州批准大會上提出的 1789 多項修正案後,麥迪遜於 8 年 1789 月 XNUMX 日提出了《權利法案》。
麥迪遜的《權利法案》幾乎沒有遇到反對,因為他成功地整合了要求修改的反聯邦黨立場,同時又沒有疏遠憲法的支持者。在國會向各州正式提出的十二項修正案中,有十項修正案於 15 年 1791 月 XNUMX 日作為憲法補充獲得批准,即所謂的《權利法案》。
羅伯特·帕里 (Robert Parry) 2013 年關於第二修正案的歷史背景的文章的重新發表,引發了大量的非歷史和不合邏輯的公牛曲棍球言論,但這些都經不起推敲。
這是一個很好的歷史記錄,但《聯邦黨人文集》絕不支持權利法案旨在促進奴隸製或阻止軍事權力在人民之間分配的觀點。
安倍一如既往地優秀,但我們也不能忽略約翰亞當斯。儘管起草該文件時他正在法國服役,但他的想法遍布其中(憲法)。
另外,一個小歷史觀點,如果我錯了,請糾正我…在1780-1800年間,有兩個主要政黨:聯邦黨和共和黨,但傾向聯邦黨的報紙認為共和黨是「反聯邦黨」。
羅伯特·帕里的分析絕對正確。對美國憲法的精彩批評。我對自己很惱火,當它最初在 2013 年發佈時,我錯過了它。
很明顯,哈斯會被那些完全條件反射的白痴絞死、拖曳和分屍,這些白痴用英國國王或其他編造的妖怪提供的軍用級武器庫來保護他們的自由。
一般來說,美國人完全是精英和企業的奴隸,但透過良好的宣傳,他們相信自己是自由的,而他們的槍支讓他們更加自由。一個現代的奧威爾式國家,奴隸們甚至還沒有條件意識到這一點。我生活在 1980 世紀 XNUMX 年代蘇聯獨裁統治下的朋友們也受到同樣的高層宣傳,但沒有一個人相信。確實很能說明美國大眾的平均智商。
唯一可能使美國變得更好的事情不是更多的選舉,而是一顆六英里寬的小行星和世界最終可以擺脫美國的惡意。
@ML
1. 對您的閱讀理解問題表示歉意:我是專門針對財團新聞及其偏好的;我對這方面的評論者隻字未提…
2. 好像你毫無內容的責罵對當前的辯論做出了重要貢獻? ? ?或者只是更多的美德信號,這幾乎總是所有信號,沒有美德...
3.我意識到財團新聞、你自己、大多數網站,甚至大多數人顯然都不相信或支持言論自由……我發現這樣的人可惡、膽怯,而且至少不了解一個正常運轉的社會的基本要求和口香糖……言論自由是所有其他權利(例如它們)所依據的基石……沒有言論自由,你就無法聲明、要求和捍衛所有其他權利……真正的言論自由比任何人都感到虔誠、虔誠…
但羊群都是膽小鬼,推翻帝國的時間越來越短,三環馬戲團分散了群眾的注意力……歡迎來到你允許 1% 的精神病患者按照自己的形象創造的反烏托邦……
1700 年代中期的「舊會議室」是存放火槍的地方。當地警衛或「民兵」也在這裡擁有火藥、燧石和球等武器庫。
多麼荒唐、不誠實的一件事……廢話(禮貌地說)。
憲法的「制定者」非常清楚,儘管他們建立的政府是出於最好的意圖,但這個政府——就像任何政府一樣——可能會腐敗,暴政仍然可能出現。
再多的「歷史」旋轉也不會改變最初的意圖:
顯然:為了“自由國家的安全”,持有和攜帶武器是“人民的權利”。不是政府、警察或其他「官方」代表。
羅伯特·帕里的長篇大論實在是太不誠實了,簡直應該受到譴責。
這麼方便地省略「管理良好的民兵」(第一條)適合你的無知嗎?法律文件不是這樣運作的。
憲法本身俱有法律效力的想法本身就迴避了這個問題。
https://archive.org/details/NoTreasonTheConstitutionOfNoAuthority
在 18 世紀,「民兵」指的是 15 歲及以上頭腦清醒/身體健全的男子。 「監管良好」意味著守法,而不是無法無天。序言條款適合帕里高度主觀的解釋,而執行條款則沒有留下任何想像空間。
真是個傻瓜
指出一些錯誤。
我只尊重羅伯特·帕里的新聞技巧和誠實的報導。我當然同意右派擁有強大的宣傳機器。
但帕里先生對第二修正案的看法是嚴重錯誤的。制定者沒有將第二修正案或任何修正案納入《權利法案》。制憲者發送給各州批准或否決的憲法沒有法案或權利,因為大多數制憲者不想要權利法案。制憲者送交各州批准的憲法第2條規定,2個州的批准將在這7個州之間制定憲法。其中六個州要求以《權利法案》作為批准的條件。使製憲者還差9票。就像今天的政治家一樣,制憲者必須妥協並接受《權利法案》。他們知道,需要一個運作良好的國家政府來取代未能獲得一致同意的《邦聯條例》。
第一屆國會,而不是製憲者,將權利法案(包括第二修正案)放在一起。 2 年,各州批准了《權利法案》。我不是各州的右派。只是敘述一些事實。
“規定召集民兵執行聯邦法律,鎮壓叛亂並廢除入侵。” (美國憲法第1條第8款第15款)
1787-89 年閱讀上述內容的人最近參與了一場反對英國王室和議會的叛亂。他們認為自己有權反抗,並指出不可剝奪的權利和《獨立宣言》的支持。第 15 條激發了對第二修正案和《權利法案》的支持。州民兵在從英國人手中獲得獨立的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如果批准公約所代表的各州人民“最有可能影響他們的安全和幸福”,他們就不會放棄參與叛亂的權利。他們透過第二修正案加強了這項權利。我嚴重懷疑它會演變成武裝叛亂。我們從最近的革命中吸取了教訓。我認為我們可以實現我們的安全和幸福,而無需成為汗流浹背的革命者。
拉肯羅斯的開創性著作《什麼時候可以射殺警察?》
https://invidio.us/watch?v=KQ9w1HHRMQw
如果您不想看,只需在 invidio(Google 介面替代方案)中搜尋該短語即可:
https://invidio.us/search?q=when+is+it+ok+to+shoot+a+cop
這樣做,並做好生病的準備。當您看完大約 999 個影片並意識到自己才剛開始時,請再次告訴我您如何準備好信任政府。做吧。
制憲者剛剛打了一場血腥的內戰,但他們並不太擔心戰後奪走每個人的槍支。他們對自己說:「好吧,我們已經一勞永逸地解決了殘酷鎮壓的問題,所以讓我們自我閹割吧。
對。
我們現在都可以信任主持正義的人。只要問問朱利安·阿桑奇就知道了。切爾西·曼寧。
傑弗瑞愛潑斯坦,有人嗎?
我只能說—f**k amereeka
如你所知,槍口裝填黑火藥的左輪手槍的射擊速度與 M-16 或 AK 一樣快。關於發射率的爭論是荒謬的。假設我們去觀看一支火槍隊同時發射一排子彈?假設我們用霰彈槍開火(喘氣!)……在這種情況下,30 個鉛彈會同時飛走……射速比 M-16 更快。
射擊
數量 顆粒直徑
(英吋)平均顆粒
重量(粒) 大約數量
每盎司顆粒數
12 .05 .18 2385
11 .06 .25 1750
9 .08 .75 585
8 1/2 .085 .88 485
8 .09 1.07 410
7 1/2 .095 1.25 350
6 .11 1.95 225
5 .12 2.58 170
4 .13 3.24 135
2 .15 4.86 90
BB .18 8.75 50
在殖民時代或多或少也是如此。
有些霰彈槍有 2 個管子、2 個扳機。在某些情況下,你會同時發射兩根管子… (不)。
忘記射速吧,它會分散注意力並訴諸情感……看過牛仔電影,他們開槍嚇唬牛群並踩踏它們嗎?正確的
重要的是國家沒有義務保護你作為個人。由你來保衛自己。如果你毫無防備,那麼你就必須服從並按照他們所說的去做……這永遠是暴政的目標。
也就是說,我完全支持槍枝管制和全面裁軍……從國家的槍枝開始。當那些人走了,就會有和平,是嗎?我的意思是,戰爭怎麼可能發生,更不用說警察開槍了…
“槍口裝填黑火藥的左輪手槍的射擊速度與 M-16 或 AK 一樣快”
對了……這就是為什麼當今世界各地的警察和士兵都配備了槍口裝填的黑火藥左輪手槍,
更不用說他們的革命戰爭飛機和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84ELb_Zms4
荒謬的巨魔將武器射速與射擊期間從槍管中排出的槍支彈藥類型混淆了。
對於手動操作的武器,例如栓動步槍,射速主要取決於操作員的培訓,但有一些機械限制。射速也可能受到人體工學因素的影響。對於步槍來說,易用性特徵(例如槍栓或彈匣釋放裝置的設計)會影響射速。
對於半自動槍械(常見於手槍和步槍的混合類武器)來說,射速主要取決於操作者主動扣動扳機的能力。沒有其他因素對射速有顯著影響。一般來說,半自動槍使用後座力能量自動發射子彈,但直到扳機被釋放到重置點並再次主動扣動時才會發射新子彈。
半自動槍的射速與全自動槍的射速有很大不同,不應混淆。許多全自動小型武器具有選擇性射擊功能,可以透過更改開關將其「降級」為半自動模式。
對於機關槍等自動武器來說,射速主要是一種機械特性。高循環射速有利於對付在有限時間跨度內暴露在機槍下的目標,例如飛機或透過快速從一個掩體移動到另一個掩體來最大限度地減少暴露時間的目標。對於機槍可以連續射擊超過幾秒鐘的目標,循環射擊速率變得不那麼重要。
隨著時間的推移,武器的射速越來越高。配備現代突擊步槍和機槍的小型步兵部隊可以比配備老式武器的大型部隊產生更多的火力。 20世紀,火力的增強幾乎完全歸功於現代武器更高的射速。
射速增長的一個很好的例子是馬克沁機槍,該機槍於 1884 年開發,一直使用到 1918 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在此期間,其性能的提高主要是透過冷卻領域的進步。
所以你知道。
這種說法是不真實的>「荒謬的巨魔將武器射速與射擊過程中從槍管中排出的槍支彈藥類型混淆了。 」
更仔細地閱讀。我沒有提出這樣的主張。我什麼也沒混為一談。我什麼也沒混淆。我懷疑你還沒出生的時候我就已經具備了M14的資格了。關於射速的討論顯然是荒謬的,因此訴諸情感——這顯然是我提出的一個觀點。
朋友,請避免廣告攻擊。它會貶低你已經有缺陷的論點,讓人們懷疑有一個隱藏的議程…
“沃爾特”同志一再宣稱,對槍支射速的考慮是“荒謬的”和“訴諸情感”,而事實上,這是槍支管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儘管不是唯一的)問題。
“沃爾特”沒有提出任何“觀點”,因為沒有提出任何邏輯論證。
事實上,「沃爾特」訴諸了不合邏輯的專利,例如聲稱「槍口裝填黑火藥的左輪手槍的射擊速度與 M-16 或 AK 一樣快」。
武器的射速定義為典型操作員每分鐘可以發射武器的次數(無論子彈或子彈從槍管中射出)。
使用多個裝填彈匣以半自動或全自動模式發射的 M-16 和 AK 突擊武器顯然比使用多個裝彈筒的槍口裝填黑火藥左輪手槍具有更高的射速。
因此,「沃爾特」的說法從表面上看是荒謬的。
毫無疑問,從霰彈槍中射出的彈丸具有極高的殺傷力,尤其是在近距離時。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潘興將軍領導的美國軍隊在 12 年西部前線的塹壕戰中使用了 1917 號泵動式霰彈槍,從而扭轉了霰彈槍在軍事上的使用量下降的趨勢。
自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來,霰彈槍一直是現代軍隊的特殊武器,並已成為執法部門使用的標準武器。軍隊、警察和其他政府機構使用的霰彈槍受 1934 年《國家槍支法》的監管。
美國聯邦法律禁止霰彈槍在槍膛內容納超過三顆子彈(包括子彈)。某些州根據狩獵或攻擊武器法對彈匣容量或設計特徵有限制。這些規定正是為了限制武器的有效射速。
所以我們荒謬的巨魔顯然有一個不那麼隱藏的議程。
“沃爾特”同志可能會滔滔不絕地講更多的公牛曲棍球,吹噓他的“M14”資格,堅持認為這都是一個很大的“幹擾”,並滔滔不絕地談論“暴政”,同時繼續提出不合理的“觀點”或合乎邏輯的“論證”任何。
「美國聯邦法律禁止霰彈槍在槍膛內容納超過三顆子彈(包括子彈)。 」 狩獵候鳥(鴿子、鴨子、一些鵝)時必須使用帶插頭的獵槍。
大多數獵人在狩獵時使用的獵槍都是插著插頭的,但大多數州允許為鹿和惡鼠使用拔掉插頭的獵槍,也允許在家中使用不插電的獵槍進行自我保護。為了自我保護,您可以使用擴展彈匣,儘管舊的未插電泵霰彈槍通常就足夠了。
如你所知,槍口裝填黑火藥的左輪手槍的射擊速度與 M-16 或 AK 一樣快。關於發射率的爭論是荒謬的。假設我們去觀看一支火槍隊同時發射一排子彈?假設我們用霰彈槍開火(喘氣!)……在這種情況下,30 個鉛彈會同時飛走……射速比 M-16 更快。
射擊
數量 顆粒直徑
(英吋)平均顆粒
重量(粒) 大約數量
每盎司顆粒數
12 .05 .18 2385
11 .06 .25 1750
9 .08 .75 585
8 1/2 .085 .88 485
8 .09 1.07 410
7 1/2 .095 1.25 350
6 .11 1.95 225
5 .12 2.58 170
4 .13 3.24 135
2 .15 4.86 90
BB .18 8.75 50
在殖民時代或多或少也是如此。
有些霰彈槍有 2 個管子、2 個扳機。在某些情況下,你會同時發射兩根管子… (不)。
忘記射速吧,它會分散注意力並訴諸情感……看過牛仔電影,他們開槍嚇唬牛群並踩踏它們嗎?正確的
重要的是國家沒有義務保護你作為個人。由你來保衛自己。如果你毫無防備,那麼你就必須服從並按照他們所說的去做……這永遠是暴政的目標。
大多數美國人從未聽過《被盜修正案》,該修正案授權公民在某些情況下自由使用武器。特別是如果(1)黑人潛入總統職位(2)高稅收被用來讓懶惰的非財產所有者受益(3)公民質疑奴隸製或聖經的創世故事(4)太多人投票錯誤。 (5) 政府乾涉神聖的醫病關係。(6) 政府計劃考慮討論如何干涉公民擁有軍事武器的權利。
《被盜修正案》獲得一致通過並永久有效。華盛頓將軍對此表示支持。但一場邪惡的陰謀燒毀了《聯邦黨人文集》的所有副本和所有提及的內容。令人高興的是,仍然有守護者知道。
> 右派強大的宣傳機器讓數百萬美國人相信了一種危險而錯誤的觀念,即美國憲法的製定者將第二修正案納入了《權利法案》,以便武裝民眾可以對抗制憲者剛剛創建的政府。
一些實際創始人的名言:
賓州的諾亞韋伯斯特:
「在常備軍能夠統治之前,必須先解除人民的武裝;就像歐洲的幾乎每個王國一樣。美國的最高權力不能用武力執行不公義的法律;因為全體人民都武裝起來,構成了一支比美國以任何藉口招募的任何一支正規部隊都優越的力量。受國會指揮的軍隊只能執行人民認為公正、符合憲法的法律;因為他們將擁有力量。” — 《聯邦憲法主要原則審查》,費城,1787 年
「如果統治者不時不時地警告其人民保持抵抗精神,哪個國家能夠維護其自由。讓他們拿起武器。” ——托馬斯·傑斐遜,寫給詹姆斯·麥迪遜的信,20 年 1787 月 XNUMX 日
「我們大多數州(以及美國)的憲法都宣稱,所有權力都是人民固有的;以便他們可以自行行使;時刻攜帶武器是他們的權利和義務。” ——托馬斯·傑斐遜,5 年 1824 月 XNUMX 日致約翰·卡特賴特的信
「自由的人民不僅應該武裝,還應該遵守紀律…」—喬治華盛頓,8 年 1790 月 XNUMX 日向國會兩院發表的第一次年度演說
“任何自由人都不得被禁止使用武器。” – 湯瑪斯‧傑佛遜,維吉尼亞憲法,第 1 稿,1776 年
「禁止攜帶武器的法律就是這種性質的法律。他們只解除那些既沒有傾向也沒有決心犯罪的人的武裝……。這些法律使受攻擊者的處境變得更糟,而對攻擊者則變得更好。它們更多的是鼓勵而不是防止殺人,因為手無寸鐵的人可能比武裝的人更容易受到攻擊。” – 托馬斯·傑斐遜,Commonplace Book(引用 18 世紀犯罪學家凱撒·貝卡里亞),1774-1776 年
維吉尼亞州的喬治梅森:
「當英國制定奴役美國的決議時,一位狡猾的賓州州長建議英國議會解除人民的武裝;這是奴役他們的最好、最有效的方法;但他們不應該公開這樣做,而應該削弱他們,讓他們逐漸沉淪」。 。 。我問,民兵是誰?他們現在由全體人民組成,除了少數公職人員。” — 維吉尼亞州美國憲法批准大會,1788 年
弗吉尼亞州的詹姆斯·麥迪遜:
憲法保留了「美國人相對於幾乎所有其他國家的人民所擁有的武裝優勢。 。 。 (那裡)政府不敢相信人民擁有武器。” ——《聯邦黨人文集》,第 46 期
還有更多,但這對於聰明的讀者來說已經足夠了。
羅伯特·帕里的大部分觀點都是正確的,但他們不認為第二修正案無意將軍事權力賦予人民。
觀點固有的對立是由於國家是透過反對暴政的革命而建立的,憲法的製定者在他們的所有行為中都力求防止新政府成為暴政。因此,他們必須既提供反抗暴政的手段,也提供鎮壓叛亂的手段。希望人民的智慧能夠用好權力,選出能用好權力的領導人。
他們不可避免地看到當地的叛亂被鎮壓。
政客不可避免地希望讓各州組織鄉村民兵。
最後聯邦政府希望將民兵國有化為國民警衛隊。
大家都願意相信中央政府是好的,應該防止地方濫權。
這是人們在繁榮時期的天真信念,而聯邦政治人物的過度幹預又強化了這種信念。
但事實上,制憲者看到了在人民中分配權力以防止暴政的重要性。
他們發現,如果不提供統包暴政,就無法組織這種權力。
傑佛遜指出,自由之樹必須用暴君的血澆灌,否則就會枯死。
沒澆多少水,就死了。我們已經失去了民主,也沒有足夠的工具來恢復民主。
人民現在無法控制任何民主工具(行政、立法、司法、大眾媒體)。
暴政之所以受到限制,只是因為富人害怕人民的數量超過他們。
直到街頭出現暴動時,他們才感到恐懼。在那之前他們會奪取永遠的權力。
這是我們通過民權法案的唯一原因,也是我們離開越南的唯一原因。
這是恢復民主的唯一途徑。這種叛亂的代價並不能成為暴政的理由。
歷史上似乎沒有證據顯示暴政可以透過和平手段消除。
那些不這麼想的人必須提出這樣的論點,我希望他們這樣做。
在那之前,剝奪公民軍事權力的論點就是暴政的論點。
這個論點是在充分了解我們已經存在暴政的情況下提出的。
那些武裝抗議是阻止了越南還是支持了民權運動?
唉,朋友,如果你知道更多的話就好了…事情是這樣發生的…「南讓美國破產,而獲得大量美元的法國人開始需求黃金…隨著黃金的消失,美國破產了… ……同時反戰民權事務確實是武裝起來的,直到 1968 年的《槍枝管制法案》(我記得)在某種程度上禁止在校園內持槍。我的高中是一所公立學校,有一支步槍隊,有真槍、真子彈。還有一支後備軍官訓練隊在運動場上使用 30 口徑 M1 步槍進行訓練……這一切都被法律終止了,因此當然消除了任何成人監督——好主意!但交易仍在繼續……基辛格必須達成協議來創造石油幣,因為美國沒有黃金了,或多或少破產了。這花了一些時間,而他實際上在“南”處於槍口之下……因為真正的反戰運動是在“南”,在那裡,是的,這些傢伙確實有槍和手榴彈,並開始殺害他們的軍官並普遍叛變。這就是為什麼美國離開了「Nam」…真正的反戰運動。
南的民權運動是暴力的——士兵們根據種族和觀念以及其中的錯誤發生騷亂和謀殺。再說一遍,充足的武器都已準備就緒…
看看弗雷德漢普頓(Fred Hampton),謀殺(在聯邦調查局工作的芝加哥警察。或者黑豹黨在薩克拉門托國會大廈的台階上持槍......(當時卡利基本上沒有槍枝法,攜帶隱藏手槍是輕罪......到處都是槍。
儘管大規模抗議活動必然是和平的,但公眾都知道並起訴了這兩起事件中形成的武裝團體。富人尤其害怕重要的非裔美國武裝團體。他們知道有一些武裝反戰團體。
抗議活動人數眾多,一些反戰騷亂造成了一些商業損失,但武器運動似乎為富人敲響了警鐘。當大批年輕人長期抗議一項對任何人都沒有實際價值的政策(例如越南戰爭)時,它就會逐漸在富人的同夥和後代中變得不受歡迎,從而在他們的腐敗政客中變得不受歡迎。改變這種政策的平衡。當政策對他們的腐敗和反監管業務至關重要時,他們不會不採取暴力就讓步。
軍隊叛變並開始射殺他們的軍官……武裝夠了嗎?
'Nam 也發生了暴力種族行為
看過黑豹隊在加州國會大廈的照片嗎?
如果您了解更多…但到處都是槍…
這很正常
馬丁——完全正確。當你回顧美國歷史上的許多重大運動時——工會化、禁酒/禁酒、婦女選舉權、民權、反徵兵/反戰、環境監管等等,你會發現它們都沒有使用武裝民兵來完成他們的目標。目標。這並不是說其中一些運動沒有經歷過暴力,但從來沒有一支由婦女參政者或環保主義者組成的武裝團體包圍立法機構並迫使他們在槍口下制定法律。唯一可能的例外是廢除奴隸制,這是由美國內戰帶來的,儘管「武裝民兵」(南部邦聯)被美國政府軍(聯邦)擊敗。當然,南方聯盟是支持奴隸制的,所以即使這個例子也不是特別支持武裝民兵帶來政府政策變化的觀點(儘管我承認將南方聯盟稱為武裝民兵是有爭議的,我在這個意義上是這麼做的)他們不是美國政府合法承認的軍隊)。
我想說的是,利用武裝民兵和武裝暴力來試圖在這個國家實現積極的社會/經濟變革是不可能的。首先,美國政府幾乎總是會遭遇壓倒性的武力,而且他們擁有比任何民兵多得多的武器和後勤組織。 (也就是說,在過去的 100 年裡,他們每年在這方面花費了數百億美元,而且並不是所有這些都被浪費在了 30 美元的錘子和約 100 個軍事基地上)。保守派「法律與秩序」類型最喜歡鎮壓反對現狀的運動,尤其是當他們可以(正確或錯誤)將現狀描述為「暴力/無政府狀態」時。
其次,我們這個國家不習慣在我們的土地上發生軍事暴力——這種事情發生在「那些其他國家」(當然,我們在外國土地上的所有暴力都是正義的)。上一次我們被「有意義」的入侵是在 200 多年前的 1812 年戰爭中,幾乎沒有任何外國炸彈或導彈落入美國領土*,因此美國民眾總體上對軍事層面的暴力非常反應,如果除了稀缺性之外沒有其他原因。這個國家的絕大多數人——包括我自己——不希望看到武裝暴徒在我們的街道或鄉村遊蕩(除非我們被外國勢力入侵,而這種情況不會發生,“紅色黎明”和儘管相似)無論他們所說的動機是什麼......
*是的,在二戰期間,日本確實成功地將一些炸彈裝在氣球上飄到美國,但是——除了心理上——沒有造成嚴重的損害。
約翰小號,
我希望你能想出一個現實的方法來廢除寡頭政治,甚至不用武力威脅。但我們需要一些對寡頭政治至關重要的政策的例子,這些政策甚至在沒有暴力威脅的情況下就被逆轉了;到目前為止列出的例子其實不是這樣的:
1. 女權運動是一個例外,不需要激進的派系,因為正如她們逐漸發現的那樣,這裡的女性對男性擁有強大的強制力。所以這不是和平/暴力變革議題的例子。
2.勞工運動有武裝派系,但最重要的是它可以直接剝奪工業的重要勞動資源:現在很少能這樣做,所以勞工運動幾乎消失了。這不是非暴力的勝利。
3. 如前所述,民權運動是非暴力大規模示威的典型案例,直到武裝派別和破壞性騷亂引起了富人的恐懼,該運動才取得進展。兩者缺一不可。
4. 越戰的結束很大程度上是由於對暴力的恐懼,但也是一次瘋狂的利用,除了國大黨之外,對任何人都沒有任何價值,因此當它變得不受歡迎時,富人可以放棄它。這不是寡頭政治所必需的政策,因此不是有效和平變革的例子。
5. 內戰並不是對暴政的反抗,儘管南方是這麼認為的。這是地區派別之間的爭論,雙方都與武裝的中央政府有關。這些問題實際上並沒有太多重疊,所以不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沒有人想要暴力這一事實是沒有道理的:也沒有人想要暴政。
小規模起義可以被鎮壓這一事實使得恢復民主的替代工具毫無意義。
沒有人提倡「武裝暴徒」四處遊蕩,所以這無論如何都不是一個爭論。
我希望你能想出一個現實的方法來廢除寡頭政治,甚至不用武力威脅。
你基本上是對的。我這些天的想法是,需要受過良好教育和裝備精良的民眾,但情況並非總是如此。如果你觀察地球上最好、最不腐敗的政府,你會發現它們都兼具了這兩點。也可以說,他們沒有看到我們所看到的那種暴力(這是比我們更平等的結果)。如果你想知道受教育程度低且手無寸鐵的民眾必須忍受什麼,就看看那些在沙烏地政權下必須受苦的可憐人吧。基督。我們不要爭論這一點。如果你願意的話,我可以提供一個更好的論點——只是現在沒有時間。
哦,我同意:教育對於民主的成功至關重要。美國有寡頭大眾媒體,而不是社會或政治教育,為富人鼓吹對外種族滅絕,以「證明」愛國主義和男子氣概,因此,難怪人民會分裂和誤導,以阻止民主的恢復。
大多數中槍者都是因為警察開槍射擊的。請參閱>“警察使用致命武力被確定為年輕男性死亡的主要原因”@ https://news.rutgers.edu/news/police-use-fatal-force-identified-leading-cause-death-young-men/20190729#.XU7Eqf4kq1t
著名的大規模槍擊事件顯然是格拉迪奧的行動。至於修正案……閱讀它們如何變得必要的歷史……來自埃爾帕索的第一份報告稱有 4 名槍手,警察和目擊者都說“四個”或“多個”
Gladio ops 利用情緒放羊…
我?我知道格拉迪奧是有效的,而且他們會繼續射殺人們,直到他們得到他們想要的法律。
只是出於好奇,你們愛國者在哪裡? 2000年,當美國最高法院公然竊取選舉時,你們什麼也沒做。今天,我們的政府撕碎了《權利法案》,將無證間諜活動、無罪監禁、酷刑、引渡、暗殺以及中央情報局用飛行機器人發動的戰爭合法化。你已經親眼目睹了這一切發生在我們身上。你們已經看到我們的財富被移交給戰爭製造者和金融家。你買了更多的槍,卻什麼也沒做。而槍枝除了為犯罪者提供便利、殺害無辜者之外,沒有任何作用。你到底什麼時候才能解放我們?到底有多糟?
哈!很好的問題。我也想知道愛國者需要做什麼才能捍衛自己的權利,因為正如您所提到的,唯一仍然有效的是第二修正案。 1,3,4,5、6、XNUMX、XNUMX和XNUMX已被愛國者和軍事委員會法案以及歐巴馬的國防授權法案廢除。當特警成立時,第三個在毒品戰爭期間開始遭到屠殺。沒有敲門令會導致人員死亡,因為它使第三修正案的城堡防禦無效。
如果聯邦調查局和司法部如願以償,國會通過國內恐怖主義法,那麼第四修正案的剩餘內容將失效。
但是,是的……為什麼那些偉大的愛國者在權利被剝奪後袖手旁觀,無所作為?
第二修正案是否保護國家免受美國企業的陰險收購?
當涉及槍支管制時,就像大多數法律一樣,您可以確定犯罪分子和我們的政府官員不會遵守此類規則。
「事實和數據或許可以表明,除了國會之外,不存在明顯的美國本土犯罪階層。」——馬克·吐溫
所以你顯然認為我們應該廢除法律有效的“假裝”,因為有些人違反了法律?你主張什麼來代替他們──最大的槍(字面意思)在所有情況下都能為所欲為? (順便說一句,根據這項政策,美國軍隊顯然很快就會成為一切事情的權威,因為他們擁有最強的火力,而我們將成為軍事獨裁國家)。無論哪種類型的法庭仍然存在,您將使用什麼標準進行起訴/辯護?請賜教...
聯邦重罪犯或家庭虐待者持有武器是非法的(持有是重罪)。然而,許多「大規模槍擊案兇手」(定義為舊方式「四人死亡」或新方式「四人槍擊」)已被判犯有重罪(70-75%;三分之一的謀殺案也尚未偵破,所以可能更高)。只有最年輕的人才有乾淨的紀錄。
理論上,這些持槍重罪犯可以隨時被逮捕(建議聯邦持有重罪犯刑期為三年),但警察不想被槍殺!實際上,解除重罪犯的武裝是不可能的。重罪犯需要槍支才能生存,即使只是為了「發出信號」。 50 個城市(人口 15 千萬,占美國人口的 50%)占美國謀殺案的 15,000% 以上。一個明顯的起點。美國每年 17,000 至 XNUMX 起謀殺案中的大部分都發生在這裡,應該成為槍支管制的重點。
大多數槍支擁有者都遵守法律。霰彈槍可以容納三枚以上的彈殼,但用三枚以上的彈殼狩獵候鳥是違法的,因此幾乎所有獵人在狩獵時都將霰彈槍插上電源(被認為更具運動性)。對於家庭防禦來說,拔掉電源的霰彈槍(有些使用加長彈匣)是最好的防禦。槍支擁有者在家中不應受到任何限制。
最近在密蘇裡州沃爾瑪阻止了一名可能是山寨槍手的武裝消防員,他攜帶兩把槍、防彈衣和100 發彈藥,似乎比埃爾帕索沃爾瑪槍擊事件要好得多,但媒體甚至本網站不同意(而且發病率幾乎沒有得到任何報告);他們以血液和死亡人數為榮耀。隱蔽攜帶槍支,因為這些槍支擁有者需要通過繁瑣的規定才能獲得在公共場所攜帶槍支的權利,因此他們的犯罪率比公眾低,並且在使用槍支時很明智。 「『分秒必爭,警察就在幾分鐘之內」。
“……美國軍隊顯然很快就會成為一切事務的權威,因為他們擁有最強的火力,而我們將成為軍事獨裁者)。”
它與火力的關係要小得多,而與用於軍事預算的國內生產總值的百分比有關。所有軍事獨裁國家用於軍事的支出佔國內生產毛額的比例都高於用於所有民用需求的支出。
邁克爾-感謝您的回复,但我對有關您的陳述的更一般性回复感興趣:
「當涉及槍支管制時,就像大多數法律一樣,你可以確定犯罪分子和我們的政府官員不會遵守此類規則。
「事實和數據也許可以表明,除了國會之外,不存在明顯的美國本土犯罪階層。」——馬克·吐溫
該聲明表明您不認為一般法律不值得擁有,因為“……像大多數法律一樣,您可以確定犯罪分子和我們的政府官員不會遵守此類規則。”
另外,您能引用上述統計數據的來源嗎?
“所以你顯然認為我們應該廢除法律有效的‘假象’,因為有些人違反了法律?”
除了直接保護個人自由(以生命自由和財產的形式)之外的所謂法律都是無效的,包括憲法本身。
當國家通過「槍枝管制」時,他們所編纂的內容就是非法侵入和竊取自由民財產。不言而喻的事實表明,僅僅擁有或攜帶武器並不侵犯他人的人身或財產,任何聲稱有「權利」強行解除這些人的武裝的人都根據其行為的性質宣稱自己是侵入者、小偷和殺人犯。
“更多第二修正案的瘋狂”
“……錯誤的觀念是,美國憲法的製定者將第二修正案納入了《權利法案》,以便武裝民眾可以對抗制憲者剛剛創建的政府。”
歷史真相一言以蔽之。
然而,當你面對狂熱分子和理論家時——字面意思是美國愛國主義等世俗宗教崇拜的追隨者——真相的影響力與指出羅得的妻子、諾亞方舟、約拿和鯨魚或麵包的荒謬性大致相同。魚。
在信仰問題上,尤其是在強烈持有和恐懼偽造的信仰方面,人類存在著根本的分歧。理性論證、證據和邏輯都被拋棄、強烈拒絕,因為它們與信徒想要相信的東西相衝突,信徒甚至可能沒有完全意識到為什麼他或她如此迫切地想要相信。
事實是,很多美國人想要槍枝。他們有偏執的恐懼,槍支讓他們感到更安全。它們受到國家歷史和神話的製約,這些歷史和神話實際上是圍繞槍支的重要性而建立的,從邊境、牛仔、騎兵、野蠻騎手到禁酒令、共產主義和恐怖的威脅,無所不包。今天龐大的美國軍隊和帝國只會不斷強化人們對槍枝在國家事務中的重要性的認知。
這個問題是標誌著人類理性極限的問題之一。
考慮到我們是與黑猩猩有親緣關係的動物的後代,這也許真的不應該讓任何人感到驚訝。
想像黑猩猩的大眼睛、微笑、特技和人類孩子般的智力是多麼迷人和吸引人。
然而,我們現在從野外長期細緻的研究中得知,黑猩猩的部分基本行為包括部落出動對鄰近的黑猩猩部落進行突然襲擊、打碎頭骨以及將生者趕出家園和食物供應。聽起來有點熟?
美國圍繞槍支和暴力的問題在於該國現有的政府形式。早期政府在高中公民教科書中如此令人欽佩,但在其創建後不久就開始轉變為政府。
你們有一個貴族式的帝國形式的政府,它本身對世界上的許多事物充滿敵意和好戰。它統治著一個建立在暴力之上的帝國,無論是在美國本土還是在其海外屬地。
實在是沒有能力處理很多國內的事情。除了在一些可怕的大規模屠殺之後向選民和會議進行簡短的安撫演講之外,它並沒有真正感興趣或關心。然後一切恢復如常。
美國政府對金錢和權力做出反應,而不是對思想、理想或人的訴求做出反應。它幾乎讓「人民」繼續生活在他們發現的任何不愉快的社會環境中——暴力、不公正、缺乏醫療保健、糟糕的公立學校、巨大的貧困——同時它也影響著居住在國外的其他人的生活。
考慮一下。對於那些製造了越南、伊拉克、敘利亞、利比亞、葉門、索馬利亞以及數十起政變、封鎖和乾預、造成數百萬人死亡和殘害的政客,你在國內能真正期待什麼呢?將數百萬人趕出家園,成為絕望的難民?那麼難民常常受到同一批政治人物的鄙視和嘲笑嗎?可悲的是,這正是美國政府結構的特徵。
什麼樣的政客能夠容忍以色列在加薩的行為,甚至稱讚其“克制”,一周又一周,一周又一周,為爭取權利而示威,伏擊手無寸鐵的人群?還有哪些政客繼續大量武裝以色列,甚至違反他們自己的有關使用美國出口武器的「展示」法律?
不,你不能對在國外表現出這種行為的政府抱太大期望。
而且,不,在美國社會司法管轄區的國內混亂中,你不可能有合理的槍支法。任何一個地方司法管轄區甚至嘗試過——就像在一些城市對其絕望的居民做出回應一樣——它都會被鄰近司法管轄區的槍支走私和合法銷售的海洋所包圍。除了為真正的愛國者狂熱分子提供另一個槍支管制失敗的例子,讓他們嘲笑之外,它什麼也做不了。
槍枝管制必須是全國性的,但在美國實現這一點的可能性有多大?
非常有趣且內容豐富的文章。謝謝您發文。
「槍不殺人,人殺人」是錯誤的二分法。這個問題是故意以這樣一種方式來設計的,目的是讓每個拿起它的人都透過參與它來變得更加愚鈍。羅伯特·帕里是為數不多的誠實人之一。
https://osociety.org/2019/08/08/down/
已故偉大的帕里先生精心呈現和深思熟慮的歷史課。
1.財團的新聞一天比一天變得更加雪花和民主…追隨「拿走所有槍支」的潮流只是這種可悲的衰落的另一個證據…
2.我認為一個主要問題是城市老鼠和鄉村老鼠之間的鴻溝,無知的城市老鼠生活在脫離嚴酷現實的泡沫中……嗯,在鄉村,我們有這些東西(儘管如此,儘管我們正在努力擺脫世界上除了尼基德猿以外的所有動物都被稱為“動物”,雖然它們確實很偉大,但有時它們會脫離自己的利基,吃寵物、花園,有時甚至是人,還有一種在肉袋上戳洞的工具。afar 可以方便地消除這些問題...
3. 此外,還有其他一些動物,稱為內基猿,其中一小部分的頭部不正常……它們不做自己的工作來生存和繁衍,而是喜歡擊打其他內基猿的頭部並採取行動他們為他們工作過的東西……當你住在鄉下,距離吃甜甜圈的人只有一個小時路程時,阻止這種情況的有效方法是擁有一個可以遠程在肉袋上打孔的工具…(因為如果我必須等待吃甜甜圈的人不要來也不保護我,他們所做的就是刮傷我的身體,如果我依靠他們來「保護」…)
4.對於我們的「權利」是什麼,存在著巨大的無知……正如坎珀斯肯定從我們最優秀的教育體系中知道的那樣,在起草憲法時,關於是否應該具體列舉權利存在一場大辯論……關鍵是,如果我們只列舉某些權利,那麼這些權利將被編入法典,成為我們唯一的權利……但是,重點是我們擁有未列舉的所有權利,但如果沒有正式納入權利法案,這些權利就會被打折扣……事實證明顯然,雙方都是對的:我們已經把權利法案定為我們所擁有的權利的範圍,而我們所有其他未列舉的權利都被遺忘了……
5. 應該永遠是橡皮糖「害怕」它的公民,而不是公民害怕「他們的」(原文如此)橡皮糖…典型的尾巴搖狗的例子…
確實,對於那些了解歷史現實的人來說,沒有什麼詞比「權利」更毫無意義了。
這仍然是美國人最喜歡的一句話,但它的意義就像今天的「隱私」對於國家安全局和侵入性的網路企業壟斷一樣有意義。
這些話就像小朋友在談論聖誕老人的話。
談論“雪花”。
https://chuckmanwordsincomments.wordpress.com/2019/04/12/john-chuckman-comment-a-few-observations-on-the-idea-of-rights/
https://chuckmanwords.wordpress.com/2016/04/22/john-chuckman-essay-the-illusion-of-rights/
事實上,聯盟新聞的大多數固定讀者都不是「雪花」——大多數都是通情達理、聰明、有思想、常常獨立的人,知道如何批判性思考——這種技能在像你這樣的高度黨派的人中已經喪失了。共和黨並不比民主黨好多少——兩者都是有嚴重缺陷的、企業所有的實體,毒害了他們所接觸的幾乎所有地方的政治氣氛。如果您不喜歡以尊重的方式與與您意見不同的人交往,請不要來這裡。你不會被錯過。
就像聖經一樣,人們會並且確實會以不同的方式解釋它以適應他們的觀點。在我看來,人民持有武器的權利不受侵犯似乎是顯而易見的。在一個以國家安全為幌子剝奪憲法權利的時代。我覺得難以置信的是,美國公民竟然自由地放棄了自己的權利。現在第二修正案似乎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重要。當美國人民意識到我們被偷走了多少東西時,第二修正案可能是我們最後的手段。讓我們重新開始認真對待我們的憲法,不要試圖最小化大多數人認為理所當然的字眼。
所以你要忽略第二修正案中的所有其他條款?這是典型的——你無法閱讀。解釋「憲法權利在哪裡被剝奪」賦予您破壞他人自由(透過殺死他們)的權利。你的「權利」概念是高度扭曲和扭曲的。您實際上主張武裝叛亂是「最後的手段」。嚴重地?因為國家安全局的監視?因為愛國者法案?因為什麼?你是個白痴——一個吹噓“你會做什麼”的鍵盤科曼多——一個“一天”,當所有那些日子來來去去——而你什麼也沒做。顯然,你甚至沒有理解這篇文章及其含義——你被嚴重欺騙了,但愚蠢地鸚鵡學舌地重複著與槍支人群中其他人相同的“行為”,但你們仍然對所有暴力行為無所作為。這是你工作中的自由,你這個白痴每天都會受到攻擊。它正在殺人,而你卻袖手旁觀,除了混蛋什麼都不做。典型的右翼愚蠢。
美國政府在過去1年裡謀殺了超過20萬人。
這本身就值得美國人民拿起武器,在這段時間內向帝國每個傀儡的頭上開槍。
這種情況沒有發生的事實證明了這些大屠殺兇手的宣傳活動有多有效
“這樣武裝民眾就可以對抗制憲者剛剛創建的政府”
當你在文章中公然撒謊兩行時,你的可信度就消失了。
只是另一塊自由派抹布。
你能進一步解釋這句話是謊言嗎?新的貴族政府不會將民眾暴力反抗的合法方式寫入法律,這似乎很簡單?
嘿,「殺手」——長大了。你只是鍵盤後面的另一個無知的小混混。你自己發布了瘋狂的謊言並且無法支持它們。
您讓我噁心。我的誓言是法治、憲法,無論你如何扭曲它的解釋。你的效忠是保護美國免受「所有國內外敵人」的侵害。你用「幻想」之類的字眼侮辱別人,磨練你的人際交往能力,兄弟,他們只會激化問題。願美國成為千百年來的“山上的光輝之城”,成為令世界羨慕的共和自由的典範。如果有人用棍子破門而入,入侵我的家,偷走我的一切,我的妻子,我的孩子,我的生命,我希望我的棍子和他的一樣大,最好更大。
抱歉,我本來不想回覆你,而是回覆羅伯特·帕里先生。
他死了。
卡羅琳·伯納姆:這正是我所需要的..皇家待遇,可以這麼說..呃!我壓力好大啊!啊啊..啊……啊! (笑)
巴迪凱恩:你知道當我有這種感覺時我會做什麼嗎?
卡洛琳·伯納姆:什麼?
巴迪凱恩:我開槍..哦,是的,我去了市中心的一個小射擊場,我..只是開了幾發。
卡洛琳·伯納姆:我以前從未開過槍。
巴迪凱恩:好吧,你必須嘗試一下......沒有什麼能讓你感覺更強大......好吧,幾乎沒有。
限製手槍的子彈數量是常識嗎?今天新聞報道,一名女子的家被五名男子入侵!五!!她成功擊傷了兩人,他們逃跑了,但如果她的射擊次數被限制在7 或10 發,那會發生什麼,這意味著她只能錯過兩次,而所有其他射擊都必須造成足夠嚴重的傷害。瘋了吧。它所做的只是讓壞人佔上風,我們不應該支持這種廢話。
在革命時期,他們使用原始的火槍進行戰鬥,重新裝填和射擊需要幾分鐘而不是幾毫秒。他們沒有 AK-47 或 Uzi 的概念。他們不認為人們邪惡到足以入侵校園或劇院,向數十名無辜的普通公民發射致命的子彈,毫無理由地屠殺他們,只是為了引起普遍的恐懼。他們沒有 MK-Ultra 程式的概念來生產殭屍刺客,這些殭屍刺客會殺人但不記得任何事情,或在結束時自殺並銷毀證據。
當涉及槍支管制時,就像大多數法律一樣,您可以確定犯罪分子和我們的政府官員不會遵守此類規則。
「事實和數據或許可以表明,除了國會之外,不存在明顯的美國本土犯罪階層。」——馬克·吐溫
我不同意這篇文章的前提。謝伊叛亂並不是某些「瘋子」的暴力爆發。本文迴避了謝伊叛亂的真正原因。丹尼爾·謝伊是美國軍隊的士兵。離開多年後,他回到家,發現他的房子和農場因欠稅而被收回。這是對他和許多其他在犧牲後面臨同樣現實的退伍軍人的侮辱。當沒有人給予他們任何考慮時,他們決定保衛自己的家園,反對收回者。中央政府派出軍隊去鎮壓武裝份子。威士忌叛亂之所以爆發,是因為美國新政府決定對國內生產並出售給其他國家的威士忌徵稅。即使英國人也沒有對此徵稅,但新政府決定這樣做。稅收不合理,所以人民反抗。
如果沒有槍,這些人就會默默無聞,只會被壓垮。我不認為禁槍是答案。我支持法律法規,要求槍支擁有者對其武器承擔更多責任,並對這些槍支在登記時發生的情況負責。槍支擁有者合理的年度稅或保險範圍要求是可以接受的。汽車是一種更危險的武器,但它是無法被剝奪的。但由於它是一種危險,我們為此支付保險。這使我們大多數人更加意識到自己的駕駛習慣。這同樣適用於槍支。槍枝擁有者承擔更多責任和義務 是,禁止 否。
雖然我同意你對這些早期不滿的主旨以及謝伊或威士忌叛亂分子的正義的看法,但不可否認的是,正如帕里所寫,制憲者的意圖是鎮壓這些叛亂分子。
一個奇怪的事實是,在隨後的幾年裡,我們顛倒了「右」和「左」的含義,傳統上,「右」和「左」來自法國國民議會的座位習慣,對應於對貴族和神職人員人員的支持(右)和人民(左)。正如帕里所說,制憲者顯然是貴族,他們非常擔心民主的進步,並組建了一個新政府來限制民眾的權力,正如麥迪遜和漢密爾頓在《聯邦黨人文集》論文中明確指出的那樣。選舉權的急劇擴張導致了他們的確切恐懼,即民眾政府可能被用來削弱私人權力,結果是「右翼」現在普遍支持有限政府——儘管仍然出於同樣的目的,即保護私人權力。財富。這種國家左/右傾向之間的「do-si-do」造成的混亂是美國政治中主要的胡言亂語之一。
PS我仍然反對槍枝管制。
您實際上已經闡述了佩里提出的關於所謂制憲者意圖的觀點。奇怪的是你看不到這一點。
保羅.你對威士忌和謝伊叛亂背後的解釋和推理做得很好,直到你180度大轉變並宣稱對槍支所有權徵稅是「可以接受的」。
先生,這與引發上述叛亂的原因相同。
歐巴馬、裴洛西和科莫的所有努力對於遏製或防止槍枝暴力幾乎沒有作用。他們只是限制守法納稅公民的權利。我們必須監禁所有持槍實施搶劫、強姦、謀殺或幾乎任何其他暴力犯罪的人,並「最低」判處至少 10 年、最好是 20 年的刑期。紐約州和伊利諾伊州的犯罪率全國最高。他們還擁有最嚴格的槍支法。犯罪者並不關心法律是什麼。這就是為什麼他們被稱為罪犯。
所有的論點都與主題或文章無關,因此被所有人忽略。正如您所說,沒有人有「權利」去殺害他人。你擁有槍枝的「權利」並不能凌駕於其他人的「生命」權利之上。持槍人群在維持對槍支的控制、通過立法(你所倡導的)方面的悲慘失敗是他們的錯,即「你的錯」。對槍支所有權和(錯誤的)「權利」的非理性反動恐懼導致了我們街頭的屠殺。就是這麼簡單。您還很容易忘記,正是槍支遊說團體和共和黨人阻止了遏制槍支暴力的立法。如果你想指責,那就指向你自己。
政府的功能不是控制公民,而是服務公民。一個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上個世紀的俄羅斯和中國政府是控制其公民的政府。詢問俄羅斯裔美國人,他們喜歡在共產主義統治下生活嗎?美國政府對其公民的權力必須受到限制。雷根曾經說過:「一個大到足以給你想要的一切的政府,也大到足以拿走它」。小心你的願望,你可能會得到它。
這是保守派(他們並非全是保守派)典型的下意識的恐懼。這些主張隱含的是槍支的使用以及它們如何「恢復」人民的權力。這實際上發生在哪裡?起義、叛亂和內戰從未讓人民恢復權力(但確實造成了許多人死亡和殘害)。當恢復穩定時,電力就會恢復,而不是在電力被暫停或奪走時。
第二修正案從來沒有打算成為政府允許自己被推翻的機制——政府領導人必須是瘋了才會批准他們以這種方式自殺。政府的職能,所有政府,都是控制其公民。與英格蘭作戰並制定憲法的人是富有的地主和奴隸主,他們剝奪了公民權
幾乎90%的美國人透過州級的選舉資格獲得選舉權。他們在費城開會,宣布打算修改《邦聯條款》,然後將修改內容提交州立法機關批准,但在秘密會議上,他們完全拋棄了美國第一部憲法,代之以強有力的中央憲法。政府手中掌握著所有權力。然後,他們將其發送給精心挑選的代表組成的批准大會,只有一小部分美國人被允許投票接受或拒絕這場虛擬政變。
在如此驚人的權力奪取之後,他們不可能故意建立一個機制,讓人民可以將他們從權力中奪走。 「監管良好」是指他們代表他們的時期。
不,開國元勳確實打算將軍事權力分配給人民。
主要問題是如何防止他們所推翻的濫用權力行為再次發生。
傑斐遜(大約)說:“自由之樹必須用暴君和愛國者的鮮血澆灌。”預計每一代都會發生這種情況。富蘭克林指出,我們創造了民主,「如果你能保持它的話」。
當然他們做到了,這就是為什麼說“管理良好的民兵”,你這個白痴。這就是「軍事力量」。對傑佛遜和富蘭克林的引言來說,它們不是修正案,也不是權利法案、憲法甚至獨立宣言中的內容。它們不是法律,只是意見。既然你是個紙質崇拜者,那麼閱讀《無權憲法》,你可能真的會學到一些東西。 http://praxeology.net/LS-NT-6.htm
你當然不是“誠實”,而是依靠霸凌。
這種推理失敗使您的連結不值得審查。
我希望大家能夠原諒我擔心自己可能會在街上被某個不喜歡我的外表或不想聽我說的話的混蛋射殺。我不會買大毒蛇來抵禦這樣的人;我完全聽憑他擺佈。從我從這些持槍者那裡聽到的消息來看,他們並沒有太多憐憫之心。
傑姆:
我不會對全國步槍協會作為恐怖組織做出籠統的聲明。但可以肯定的是,全國步槍協會的一些高層幾乎在幫助和煽動國內恐怖分子。最近,最高法院在海勒案中詳細記錄了第二修正案的目的和重要性。極右派的無知者希望我們相信任何有關槍枝管制的法律都是對個人權利的侵犯。權利確實伴隨著責任,如果幾乎功能失調的國會保持理智,我們很快就會得到某種程度的控制。我在做夢嗎?或許!
你承認國會、行政部門、司法部門和大眾媒體功能失調的問題。開國元勳們試圖透過將軍事權力分配給人民來控制聯邦政府的腐敗。個人偶爾的濫用行為是要付出代價的。另一種選擇是民主的喪失。
第五莊園——
政治歷史學家將美國的新聞自由描述為第四權,有助於維持行政部門、國會和最高法院的行動公開且沒有腐敗。
除了越戰、2003 年入侵伊拉克以及美國金融業對全球經濟的金融破壞之外,第四權的監督還是有效的。
然而,我們現在正在建立第五階層,以全國步槍協會為主要發言人。
當第二修正案創建時,它有兩個主要功能:向州和地方政府提供軍事資源,以在其管轄範圍內提供法律和秩序,並確保這些州和地方政府保持對這些民兵的控制,而不是對民兵的控制。讓它們交由聯邦政府處置。
儘管全國步槍協會和反奧巴馬狂熱分子做出了解釋,但第二修正案並沒有提及任何人,無論是神智清醒的人還是出生的人,都可以擁有未註冊的槍支。
渴望擁有一把未註冊的槍支意味著你不信任自己的政府,也意味著你希望有能力推翻它。
儘管痴迷地想要擁有自己的槍也暗示著陰莖自卑,但渴望擁有一把未經許可、不受管制的槍支,其中手槍或攻擊性武器,也表明你想成為一名恐怖分子,這就是定義為想要推翻自己政府的人。
因此,全國步槍協會是一個恐怖組織,其支持者可能需要接受心理檢查並登記槍支。
論證不佳。
1. 你承認,第四產業(媒體)未能阻止聯邦政府在近代歷史上的每一個重大事件中濫用職權,「越戰、2003年入侵伊拉克以及美國金融對全球經濟的金融破壞」。產業。 」
2. 你們沒有提供任何方法來改革我們腐敗的聯邦政府。
3. 第二修正案“沒有提及…未登記的槍支”,因為當時沒有這樣的概念,而登記是它所禁止的侵權行為。
4.你對所有不同意見者的心理譴責不僅在辯論中是不可接受的,而且是極權主義的。
5. 你聲稱“恐怖分子……是……想要推翻自己政府的人”,這表明你甚至沒有考慮過防止政府腐敗的問題,也從未讀過創始人的著作,對他們來說,那是最重要的。主要問題。
也許我不應該費心回覆這樣一個粗心和天真的評論。
也許你會在對你不喜歡閱讀的事情採取辱罵立場之前先思考和閱讀。
那麼,“匿名”,這個國家槍支的日益擴散如何幫助解決您似乎聲稱/暗示無法通過立法解決的所有這些問題?政客們「害怕了」了嗎?請具體說明...
儘管所有言論都支持擁有槍支(任何參加槍展的瘋子都可以擁有的槍支!),有人會「教育」我第二修正案的歷史,因為它只與南方白人有關,他們想永遠實行奴隸制嗎?
當黑豹黨獲得大量槍支時,為什麼有人會大聲呼籲限制第二修正案攜帶武器的權利?
哦!我們有權利攜帶武器,但他們卻沒有?是嗎?
當今全國步槍協會的領導階層應該接受歷史教育。難道他們不能聘請一位在南方一所小型大學「教書」七年後仍無法獲得終身教職的前歷史教授嗎?
廢話。你沒有證據顯示只有奴隸主才要求武裝。
你的論點是,我們都應該成為控制我們前民主國家的惡棍的奴隸。
教育自己。這與第二修正案的論點無關;這是一個藉口。
我會用我寫的一首詩來總結這一切。就在下面。
啟示錄-為我們這個時代更新為七節經文
曾經有一個人道自由的夢想,
但他們宣布進入緊急狀態;
剩下的就是購買、出售、攜帶槍枝。
曾經有一個和平的夢想,
但他們讓它乞求憐憫,
然後還是把它宰了。
曾經有一個自治的夢想,
但他們把它零碎地拍賣給出價最高的人。
現在,法律是在公司董事會中製定和解釋的。
曾經有一個正義的夢想,
但他們把它縮小並且進一步縮小,
然後把它淹死在浴缸裡。
曾經有一個平等的夢想
但肥貓們想要這一切,
於是他們把夢想的大腦丟到了人行道上。
熾熱的太陽俯視著所有的混亂;
天氣越來越熱,直到
實干家和推動者變成了李子。
現在他們已經佔據了應有的位置
在隊列的最後,而天使
向群眾分發拋光的石頭。
** **
我一定是超聰明的。我不需要完全閱讀這篇好文章。我用的是常識。對於房主來說,突擊槍/彈匣是不好的。接下來,他們會想要手榴彈和榴彈砲?可悲的是嘻哈嘻哈(多米尼克驢子的歌充滿熱情)。如果他們如此熱衷於武器,那就讓他們秘密使用弓箭吧。或者更好的是,彈弓。唉,我寫得好傻啊。再說一次,我正在寫信給愚蠢的突擊槍擁有者。嘻哈。
抱歉,羅伯特,但我必須強烈不同意你的第一句話,因此也是整篇文章的基礎:
……這是錯誤的——認為美國憲法的製定者將第二修正案納入《權利法案》,以便武裝民眾可以對抗制憲者剛剛創建的政府。
您似乎沒有考慮到,由英國試圖奪取存放在康科德附近的公民武器和彈藥引發的血腥七年戰爭,是針對英國人進行的。 現有的合法政府 這已經變得越來越殘暴。那麼,為什麼創始人不擔心這種情況可能再次發生(事實上,這種情況正在發生:愛國者法案、無限數據收集、NDAA、TSA 暴徒不僅轉移到火車站和公車站,還轉移到體育賽事和體育賽事)。甚至高中舞會,…)。事實上,創辦人的著作中有很多內容可以支持這種擔憂。
摘錄:
喬治華盛頓:
一個自由的人民不僅應該武裝起來並遵守紀律,而且還應該擁有足夠的武器和彈藥,以保持獨立地位,免受任何可能試圖虐待他們的人的侵害,其中包括他們自己的政府。”
托馬斯·傑斐遜:
人民保留持有和攜帶武器權利的最有力理由是,作為最後手段,保護自己免受政府暴政的侵害。”
約翰·亞當斯:
公民手中的武器可以根據個人酌情決定用於保衛國家、推翻暴政或私人自衛。”
請與來源核實您的報價。
例如,傑佛遜的名言列於 蒙蒂塞洛.org 作為一個 “虛假報價。 (“托馬斯·傑斐遜的任何著作中都沒有找到這句話。”)
華盛頓和亞當斯的其他引述似乎很混亂,為了效果而重寫。
假引文·喬治·華盛頓的弗農山莊
https://www.mountvernon.org/library/digitalhistory/digital…/虛假引用/
隨著弗農山的研究人員意識到…這個名單將繼續增長…但他們應該擁有足夠的武器和彈藥,以保持獨立地位,免受任何可能試圖濫用他們的人的影響,其中包括… 「一個自由的人民不僅應該攜帶武器,但遵守紀律;為此,制服…
米姆扭曲了喬治華盛頓關於武器、彈藥的名言
https://www.politifact.com/…/meme-誤傳-喬治-華盛頓-引用-關於-a/
主張:喬治華盛頓說:「一個自由的人民不僅應該武裝起來並遵守紀律。但他們應該有足夠的武器和彈藥來維持…
聲明人:博主
PolitiFact 事實查核:大部分是錯誤的
喬治華盛頓希望公民武裝起來反對政府嗎?
https://www.snopes.com › 事實查核 › 政治
7 年 2016 月 XNUMX 日 – 喬治華盛頓並沒有說自由人民需要“足夠的武器和彈藥來維持獨立地位”,不受自己政府的影響。 ……在許多吸引您注意的有趣物體中,……一個自由的人民不僅應該武裝起來,而且應該遵守紀律;為此…
不,喬治華盛頓不希望你武裝起來對抗…
https://www.houstonpress.com/…/不-喬治華盛頓不想要你再次武裝…
身為前陸軍預備役軍官、家長教師協會主席和童子軍隊長,我堅信武器裝備的必要性和「管理良好的民兵」的必要性。
我有一個大兒子,曾三次前往伊拉克和阿富汗,獲得無數嘉獎,但只有一顆銅星獎。我的小兒子是一名鷹級童子軍和一名八年級科學老師。
「管理良好的民兵」以外的武器氾濫導致恐怖主義和犯罪,這也是叛亂分子一直鼓吹的。
問:你是民兵還是叛亂分子?
先生,謝謝您的服務。
「我問,先生,什麼是民兵?是全體人民,除了少數公職人員。”
——喬治梅森
附言。 NRA已成為恐怖組織。
「還有一個明顯的點是,制憲者對武器的想法是一種需要耗時重新裝填的單發步槍,而不是一種強大的半自動突擊步槍,可以在幾秒鐘內發射多達100發子彈,而不需要任何時間。”重新加載的必要性。”
暴雷化合物——在沒有火焰或火花的情況下點燃火藥的化合物——我們今天在子彈中使用的東西
對這些物質的最早研究是由一位名叫 Peter Bolduc 的法國人在 1700 年之前進行的。皇家科學院在 1712 年至 1714 年間發表了幾份關於 Nicholas Lemery 實驗的報告。路易十五國王的首席醫師Bayen於1774年發現了雷酸汞,Fourcroy於1785年研究了雷酸汞,Vauquelin於1787年研究了雷酸汞,Berthollet於1788年發現了雷酸銀。在那之前,沒有人想到將雷酸汞用於槍支。
帕克爾槍 – 1718
1718 年,英國倫敦的詹姆斯·帕克爾(James Puckle) 展示了他的新發明“帕克爾槍”(Puckle Gun),這是一種安裝在三腳架上的單管燧發槍,配有多發旋轉氣缸。
到了1532年,紐倫堡市議會抱怨說,雖然守法公民不允許擁有輪鎖手槍,但強盜和強盜卻都攜帶它們,因此法律無法執行。
既然你一直提到 1792 年「當時」的技術,我想你可以站起來看看起草憲法的地主紳士們肯定知道的事情——槍支的存在本質上是半自動的,而且技術進步總是在發生。
自 1970 年以來,我只投票給了一位共和黨候選人,並且在每次選舉中都投票過。
我贊成對槍支購買者進行篩選,但各州在執行我們現有的聯邦法規方面非常不力。就像取締大麻一樣,當你有 200 億槍支擁有者時,對於你想要取締的東西以及你的法律/歷史參考的說法要準確和謹慎。
值得一提的是,南部奴隸州,特別是維吉尼亞州,要求第二修正案的條款,因為他們擔心被奴役者發動叛亂。他們保留民兵就是為了鎮壓奴隸起義,因此特別提出了「管理良好的民兵」條款。
您可以在多個地方找到此記錄。這是一個:
維吉尼亞州幾乎一半是黑人,白人一直活在對奴隸起義的恐懼之中。主要的控制工具是民兵。民兵對於奴隸制控制至關重要,以至於南方各州基本上拒絕派遣民兵參加針對英國的戰爭。然而,憲法將把民兵的大部分權力移交給國會。奴隸制對北方來說變得越來越令人厭惡,費城會議的南方代表要求並達成協議,該協議有點神秘地寫入了憲法,剝奪了聯邦政府廢除奴隸制的權力。梅森和亨利提出了國會利用其對民兵的權力間接完成其無法直接完成的事情的幽靈。他們建議國會可能拒絕召集民兵鎮壓叛亂,而是將南方民兵派往新罕布夏州…”
http://www.vpc.org/fact_sht/hidhist.htm
畢竟時代並沒有改變那麼多。那些大聲疾呼槍支「權利」的人中存在著明顯的種族主義。
錯誤地使用權力並不是從人民手中奪取權力並將其交給他們不再控制的腐敗政府的理由。毫無疑問,聯邦政府不會濫用權力:它每天都在這樣做。
修正案一
言論自由—“…人民的權利…”
修正案二
“一支訓練有素的民兵對於自由國家的安全是必要的,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應受到侵犯。”
“……人民的權利……”
修正案四
不合理搜索、扣押
“……人民的權利……”
在這三種情況中,您是否僅認為「人民的權利」是指集體的權利而不是個人的權利?
西方一直沉迷於從阿拉伯人手中竊取聖地,因此歷史不斷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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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西方“十字軍”,包括西方基督徒和猶太復國主義者,繼續對巴勒斯坦提出可疑的主張,這次使用的致命武器比舊十字軍用來對付無辜巴勒斯坦人和其他阿拉伯人(包括穆斯林和基督徒)的武器要先進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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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48年暴力建立西方猶太復國主義國家以色列以及PNAC新保守派對伊拉克、利比亞、敘利亞和其他穆斯林國家的襲擊以來,美國殘暴的帝國主義繼續使猶太侵略者對巴勒斯坦的暴力種族清洗繼續進行。
不要使用理性或公認的憲法解釋原則和準則。僅僅因為同一個短語出現在多個地方並不意味著它每次都表示相同的意思。學會公平競爭。
;-)
黛博拉——
1. 我支持對可以使用的武器種類進行合理限制,但根據最高法院最近的判決,不能完全禁止用於合法目的的武器。然而,這確實為限制和許可等留下了空間。如果人們看一下麥迪遜的修正案草案,就會發現他的觀點(以及18 世紀的許多其他美國「領導人」和19 世紀後期的其他人的觀點)世紀),擁有和使用武器被視為一項基本權利。然而,鑑於槍支技術的致命進步,如果大多數美國人不同意開國元勳和最高法院哥倫比亞特區訴海勒案的裁決,他們可以聯合起來組織並選舉眾議員和參議員,他們將通過一項法案。為此目的修改憲法。這是我們憲法的榮耀之一。
2.那些認為擁有武器,甚至是自動武器,就能以某種方式確保推翻暴政的人只能生活在夢想世界。國民警衛隊和正規軍種擁有壓倒性的火力,不僅包括自動武器,還包括火砲、武裝飛機、坦克、飛彈、無人機以及其他我們甚至不知道的武器系統。避免暴政的方法是積極參與各級政治過程,以確保暴政不會發生。
3. 我使用化名是因為,儘管絕大多數人——包括槍支擁有者——都是正派、平和、相對理性的人,但在美好的美國,有足夠多的瘋子可以使用自己的真實身份。名字讓我擔心。
4. 我向鮑伯‧帕里、黛博拉提出的問題完全沒有提到我對第二修正案的立場,所以我根本不明白你為什麼向我提出你不準確的「戰鬥號召」觀察。
德國人對法國人有壓倒性的力量,但法國人仍然進行反擊。英國人對愛國者隊擁有壓倒性的力量,但愛國者隊仍然進行了反擊。事實上,我們的創始人在革命中反對的是他們自己的政府,而他們的政府是當時世界上最強大的軍隊。
世界上的每位軍事領導人都知道,他們至少需要 100 名正規軍才能相當於 1 名遊擊隊,因為保衛自己家人的人們非常有效率。正規部隊由其領導人指揮,通常是入侵者。民兵不受當地領導人指揮,而當地領導人也在保衛自己的家園和家人。這一點永遠不能被低估或低估。
只攜帶單發武器的法國婦女會要求德國士兵為她點燃香菸。當他因她的魅力而分心並伸手去拿燈時,她會開槍射殺他並奪走他的軍事武器,這就是法國人如何武裝自己以對抗壓倒性的力量。
我們的創始人希望民兵(所有能夠攜帶武器的人)成為與正規軍同等的力量。我不會因這種理解而動搖。
阿富汗人也展示了戰士手中的小手槍(和簡易爆炸裝置)如何兩次擊敗世界上「最強」的軍事離子。
但相信美國人(他們被教導要在真正的戰鬥中投降,但在電子遊戲中會認真地踢屁股)可以發動任何後果的武裝抵抗,這仍然是愚蠢的。毫無疑問,一名特種兵可以毫不費力地摧毀布巴斯的一個村莊。
然而,這無法偵測到阿富汗、伊拉克、剛果民主共和國的部隊,你可以擁有你想要的一切,但遊擊戰似乎結束了這一切,你為什麼認為他們稱他們為特種部隊,這就是民兵所做的事情當他們拿起步槍並做他們必須做的事情時,就像現在你們拿起他們的AR-15一樣,這將是一場遊擊戰
憲法與其他文件的唯一區別是第二修正案。如果沒有它,政客們就會比現在更濫用權力。我們的政客正在系統性地破壞憲法,公民有責任挺身而出並保護我們的自由。
“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應受到侵犯。”克服它pinkos。
留下你的真實姓名。第二修正案(對不起,xsnake、dong 和 Rehmat 或無論你們的名字是什麼)專門涉及“戰鬥號召”,例如美國革命。它是由對剪輯和攻擊武器一無所知的人寫的。為什麼攻擊性武器的支持者如此擅長鬆散地解釋憲法第二修正案,卻否認彼此相愛的人可以結婚,或否認女性有權決定自己身體的結局。白人(謝天謝地,不是全部)總是炮轟一切,除了第二修正案的想法,他們擔心他們的手槍和步槍正在被出售???像瑞士起司一樣攻擊兒童和人類的攻擊性武器。
憲法賦予聯邦政府的有關槍支的權力為零。各州可以製定法律來限制槍支的取得。第二條只是為了進一步賦予各州權力並限制聯邦政府的統治。
你們總是喜歡忽略修正案中「監管良好」的部分,不是嗎?
黛博拉,「武裝的號召」並沒有出現在第二修正案中,但是「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受侵犯」卻出現了,這並不復雜。 「人民的權利」是指美國公民,「保留和攜帶武器」是指擁有和使用步槍等武器,「不得侵犯」是指政府不能實施任何會幹擾我們的法律。身為美國人,有權持有和擁有武器。
你的技術論點完全是假的,因為當時網路還不存在,但你在網路上表達自己的能力仍然受到第一修正案的保護。
任何人如果告訴你第二修正案並不是要限制政府監管我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能力,那他就是在騙你。
哦,你們這些右翼分子總是斷章取義地引用第二修正案。看來你很容易忘記了「一支管理良好的民兵」部分。沒關係,你今天顯然沒有吃藥,所以我給你這個。哈哈
你選擇性地(就像所有槍支愛好者所做的那樣)忽略了限定詞:一支管理良好的民兵。
除非您是國民警衛隊,否則攜帶武器的「權利」並不適用於您。
黛博拉。他們是否了解現代武器並不重要。他們希望我們成為與正規軍平等的力量,以便我們的政府永遠尊重這支部隊。
:「民兵是誰?他們不就是我們自己嗎?那麼,我們是否擔心我們會把每個人的手臂轉向自己的懷抱呢?國會無權解除民兵武裝。他們的劍,以及士兵的所有其他可怕的工具,都是美國人與生俱來的權利……劍的無限力量並不掌握在聯邦政府或州政府手中,但是,在我相信上帝的地方,它將永遠存在,在人民手中。」—Tenche Coxe,《賓州公報》,20 年 1788 月 XNUMX 日。
再讀一遍,尤其是其中所說的部分;他們的劍和士兵的所有其他可怕的工具是美國人與生俱來的權利
「我們最終是否陷入瞭如此屈辱和墮落的境地,以至於不能相信我們有武器來保衛我們自己?將我們的武器掌握在我們手中並由我們自己指揮,與將它們置於國會的管理之下有什麼區別?如果我們的防禦是擁有這些武器的真正目的,那麼這些武器在誰的手中可以被信任為更加適當,或者與我們自己的手中一樣安全?,3 Elliot Debates 168-169。
作者在這裡提到了謝斯叛亂;
「第二修正案的歷史背景也掩蓋了今天的右翼神話。在製憲會議召開時,這個年輕的國家正在經歷暴力騷亂,例如馬薩諸塞州西部的謝斯叛亂。那場武裝起義正在考驗這個新獨立國家在民主共和國框架內建立秩序的能力,這在當時是一個未經檢驗的想法。歐洲君主國預測美國將陷入混亂和崩潰。”
嗯,在法國時,托馬斯·傑斐遜在朋友的一封信中收到了謝斯叛亂的消息。他在一封回信中引用了他最著名的名言之一:
「如果統治者不時不時地受到警告,讓人民保持抵抗精神,那麼哪個國家能夠維護其自由呢?讓他們拿起武器……自由之樹必須不時地用愛國者和暴君的鮮血來刷新。”,致威廉·S·史密斯的信,1787 年,載於S. 帕多弗(編輯),杰斐遜, 《論》民主(1939),p。 20.
此外,個人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與訓練有素的民兵的權利之間的差異並非如此。我們需要牢記創辦人的意圖。他們大多對常備軍持懷疑態度,並將其視為對自由的最大威脅之一。在製憲會議期間,他們寫信給瑞士,對瑞士悠久的和平歷史表示欽佩,並稱其為「我們的姊妹國家」。眾所周知,瑞士奉行基於武裝中立和不干涉主義的外交政策。在我們召開大會時,他們正進入和平400週年。除了他們的武裝中立外交政策外,開國元勳們還欽佩他們的防禦方式,即民兵防禦方式。在我們的創始人眼中,民兵由每一個能夠攜帶和使用武器保衛國家的人組成。
馬薩諸塞州眾議員埃爾布里奇·格里:“先生,民兵有什麼用?”它是為了阻止建立常備軍,這是自由的禍根。」馬薩諸塞州眾議員,《國會年鑑》,第 750 頁(17 年 1789 月 XNUMX 日)。
:「為了維護自由,至關重要的是,全體人民始終擁有武器,並接受同樣的教育,尤其是在年輕人的時候,如何使用它們…」(燈馬哈里)李在《聯邦農民來信》中寫道共和國 (1787-1788)
理查德·亨利·李:「民兵在適當組成後,實際上就是人民本身……並且包括所有有能力攜帶武器的人。」(聯邦農民的補充信件,第 169 頁,1788 年)
瑞士人的外交政策和防禦方式以第一世紀產生的基督教正義戰爭原則為基礎。
早期教會在成為一個好基督徒(將另一邊臉也轉過頭等等)和保護家人免受外國侵略者侵害的願望之間左右為難。因此,當時的神職人員派出一個委員會來搜索經文,看看一個人是否或何時可以殺死另一個人,而不違反正確翻譯為“你不得謀殺”(而不是“殺死”)的戒律。 。
他們發現了四個可能屬於這種情況的實例;
1:死刑
2:偶然
3:自衛
4:保衛你所愛的人(我們其實有義務)或無辜者。
他們推測,如果在你們國家的邊境有一支入侵軍隊,如果他們突破邊境,他們肯定會對你、你的家人和無辜者造成傷害,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拿起武器殺死入侵者是合理的。
但他們也做了其他規定
回應必須始終與威脅成正比。換句話說,在抵禦了入侵之後,你就沒有理由進入另一個國家並開始殺害他們和他們的家人。
你們的政府必須盡一切努力透過和平手段避免戰爭。如果失敗,他們必須透過宣戰來警告對方,我們將誓死保衛自己。
我們沒有理由以殺戮為樂或增加他們的痛苦。酷刑是不可能的。
我們的創辦人就像瑞士人一樣也關心帝國。我們的創始人最不希望我們成為一個帝國,因為歷史上所有的帝國都失敗了。首先,帝國需要越來越多的資源、人力和後勤,因此為了獲得這些資源,他們需要不斷自我擴張,我們的創辦人認為這本質上是不可持續的。在每種情況下,一旦帝國達到了為其不可持續的自我擴張買單的臨界規模,他們就開始貶值貨幣,進而造成政治和社會動盪的環境。為了應對騷亂,他們總是把軍隊交給自己的人民。
如果我們要真正理解第二修正案的本質,我們必須理解對瑞士人的尊重以及我們的創始人對瑞士的欽佩和關係。是的,他們想要一種民兵式的防禦,讓每個身體健全的人都配備武裝。他們明白,你不需要強迫人們保衛自己的家庭或國家免受入侵。政府不需要像對待伊拉克或越南那樣使用宣傳手段。他們不需要像威爾森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或羅斯福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所做的那樣為戰爭創造條件。他們不願意像我們現在這樣干涉其他國家的事務,就像在進步時代和進步人士開始的那樣。
因此,我們的外交政策與我們作為個人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直接相關。它是基於和平、正義的哲學,以及上帝賦予保護你的人和你的家人的權利。
創辦人的設計之間存在著許多差異,但與瑞士人的設計有許多相似之處。
一方面,瑞士人曾經並且仍有強制徵兵(草案)。創始人不同意這一點,因為他們認為這是政府的一種所有權形式,能夠吸收自由人並強迫他們服役。漢密爾頓在《聯邦黨人文集》第 29 號論文中闡述了這一點。同樣,它基於這樣一種理解:如果這個國家受到嚴重威脅,你就不需要強迫人們保衛自己的家庭或國家,這是一回事。
但知道這一切後,我們有一個常識,那就是我們有權保衛自己的生命和家庭,所以不言而喻,擁有武器是一項個人權利,就像憲法中提到的所有其他權利一樣,“人民” ”有權利。它們都是個人權利,將任何權利歸因於集體權利不僅是荒謬的,而且是一個危險的謊言。
特倫奇·考克斯的評論是在 1789 年 XNUMX 月憲法生效之前發表的,儘管它是之前寫好的。那麼,他所指的是《邦聯條例》。
“一支訓練有素的民兵對於自由國家的安全是必要的, 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
第二修正案 必須的, 整體考慮。
儘管最高法院在 海勒 在某些情況下,似乎將第二修正案的範圍擴大到個人,並利用「共同使用」的概念,試圖合理化法律範圍內可能保護的武器類型(如果有的話),它還表示:
所以,看來, 海勒 不透過制定定義、對商業銷售施加條件和資格來限制國會為公共利益行事的權力和權力(即保護公眾免受有關特定犯罪的嚴重威脅) 半自動槍械,(即那些能夠以扣動扳機的速度快速射擊的槍支)。第二修正案賦予個人的權利將會保留,公共安全也將加強。
行政行動可能會帶來一些問題。但實際上……這是歐巴馬……從他迄今為止的記錄來看,有人認為他會做任何抑制這個國家槍支產業利潤的事情嗎?我們為世界提供死亡和破壞的工具。他已經拒絕簽署聯合國的國際槍枝管制倡議。
考慮到迄今為止的言論,國會似乎完全願意重複同樣的錯誤,頒布更多同樣無效的立法,這些立法無助於保護公眾免受公共安全的威脅,這種威脅如此殘酷地加劇了紐敦的悲劇,(以及許多其他大規模屠殺)。
所以放鬆一下…看起來不會有人會拿走你的玩具。
您引用海勒的話後有兩段:
「有人可能會反對,如果軍事上最有用的武器——M-16步槍等——可能被禁止,那麼第二修正案的權利就完全脫離了序言條款。但正如我們所說,第二修正案批准時民兵的概念是所有有能力服兵役的公民的團體,他們將攜帶他們在家中擁有的各種合法武器來履行民兵職責。如今,民兵要想像 18 世紀的民兵一樣有效,就需要先進的武器,這在整個社會中是極不尋常的。確實,再多的小型武器也無法對抗現代化的轟炸機和坦克車。但現代發展限制了序言條款與受保護權利之間的契合程度,這一事實並不能改變我們對該權利的解釋。”
xsnake,既然你顯然是一位虔誠的憲法原旨主義者,那麼你應該被允許不受限制地擁有起草第二修正案時可用的盡可能多的同類槍支。我不想侵犯你擁有槍口裝彈器和燧發槍的權利。
馬丁先生,您同樣應該被允許不受限制地自由地用筆和紙書寫您想要的任何內容,或者,如果您願意,可以在 18 世紀的印刷機上書寫,但不能在計算機上書寫。 (Google和 Facebook 將確保這種自由被剝奪。)
歐巴馬有很多缺點,特別是他在選擇顧問方面判斷力很差,但他一有機會就使用強制、暴力、無人機、入侵、激增的傾向,當然不會給人留下反對「正常美國人」使用槍枝的印象。正如雷赫馬特所提到的那樣,他做他認為適合他的支持者的事情。
鮑勃,「這些夢幻般的左翼革命者」是誰?你在「右邊」列出了一些人的名字。但似乎從來沒有確切地確定「左派」中哪些人支持在必要時不受限制地擁有武器來對抗政府。請提及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