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可布倫納解釋說,巴拉克·歐巴馬總統任期留下的令人不安的遺產之一是他鞏固了喬治·W·布希為證明全球反恐戰爭合理性而拼湊起來的可疑法律原則。
麥可布倫納
查理·薩維奇 (Charlie Savage) 備受討論的書中詳盡地論述了巴拉克·奧巴馬 (Barack Obama) 總統在設計眾多創新手段來進行“反恐戰爭”時與法律的不安遭遇: 權力戰爭。這本簡明的著作注定會成為書寫這段時期歷史的里程碑。
它也應該被視為那個時代的標誌,因為它立即解釋了奧巴馬如何尋求法律依據來證明規避憲法的方法的合理性,並從表面上理解那些聲稱對法律進行了認真分析的人的主張和憲法,不造成任何偏見。
這就是與此類敘述相關的困境的核心。因為有兩種廣泛的方法可用。其一是推測政策偏好是在法律解釋之前製定的並且獨立於法律解釋——無論這一做法可能多麼詳盡。
另一個是讓橢圓形辦公室上下的參與者在對政策和計劃作出決定之前認真致力於查明法律界限,從而獲得相當大的懷疑的好處。
Savage 並沒有明確地做出選擇。不過,他透過集中精力對負責劃定法律領域的律師之間的審議過程進行了系統性的說明,從而含蓄地做到了這一點。為此,他花了數百個小時採訪這些官員。戰略和政治層面僅作為背景因素存在。
薩維奇很少討論後者如何侵入前者的關鍵問題——而且只是間接地討論。作者顯然並沒有強烈要求受訪者反思他們的法律意見可能會受到他們對奧巴馬政府傾向的了解(有意或無意)的影響。
因此,這種分析陷入了字面主義的陷阱。正因如此,薩維奇並沒有正視這樣一種可能性,即官員們所質疑的可能是出於野心勃勃的動機,以特定的眼光看待問題。
好評
大多數野蠻人帳戶的評論者都承認其基本前提的有效性。正如大衛魯班在書中寫道 紐約書評:律師的「領域是限制總統發動」反恐戰爭的神秘法律網絡。 “如果總統的律師告訴他某項政策是非法的,他將很難執行。”
這是我們美國人願意相信的。但這是真的嗎?記錄表明情況並非如此。人們必須竭盡全力尋找白宮沒有做它想做的事情的例子,或者總統覺得有必要推翻他的律師的相反解釋,以便按照他的意願行事的例子。
薩維奇只能舉出兩個例子來支持這個論點。第一個問題涉及政府律師在試圖為利比亞軍事幹預找到一些法律依據時的困擾。
正如魯班對薩維奇的解釋:“律師們並不認為他們最終提出的解決方案是對法律的最佳解讀,而只是認為它‘合法可用’。”
這讓歐巴馬感到滿意,因為他想要並期望的是法律審議的記錄,而不是對法律批准內容的明確判斷。歧義很好。當然,他的律師很清楚這一點——就像在其他問題上一樣。
另一個案件的核心問題是,2001 年的《愛國者法案》是否為襲擊索馬利亞的青年黨提供了充分的理由,當時並未正式隸屬於蓋達組織。國防部總法律顧問傑赫·約翰遜(Jeh Johnson)發表了令人震驚的意見,認為青年黨不能被視為法規規定的“相關部隊”,從而造成了一些靜電。從技術上講,這取消了特種作戰部隊計劃進行的攻擊。
法律是否像薩維奇所說的那樣發揮了作用?顯然,事實並非如此。在歐巴馬擔任總統的整個七年裡,美國不斷對索馬利亞發動無人機攻擊和攻擊。三週前,它吹噓在一個所謂的訓練營中成功殺死了一百多名「戰士」。
無人機行動正在發展:五角大廈宣布,它已設計出一種新公式,用於估計推測的襲擊所造成的「附帶」平民傷亡水平是可以接受的——相關因素包括目標的價值、成功的機會以及目標的人口統計。假設的“抵押品”。
此外,白宮還向其他 42 個國家派遣了特種部隊,以對付與基地組織(或 ISIL)聯繫模糊或不存在的武裝分子,而且沒有官方公式來衡量不必要的傷亡。
《愛國者法案》在這些律師話語中的地位至關重要。一次又一次,爭論的焦點是該法案的規定是否適用於特定地點或行動。有一種強烈的傾向,被薩維奇掩蓋了,認為《愛國者法案》等同於憲法修正案——或者至少是某種在法律地位上優於所有其他法規的《基本法》。
當然,這樣做是沒有合法理由的。事實上,該法案的一些條款的合憲性值得懷疑。這些案件尚未完全裁決,因為連續兩屆政府竭盡全力拒絕原告訴諸法庭,而這通常是在冷漠的司法機構的默許下進行的。
引用“國家機密”,特別是在引渡和酷刑方面,一直是這樣做的首選策略之一 — — 這與候選人奧巴馬在 2008 年做出的莊嚴承諾直接矛盾。
法律架構
歐巴馬版本的「反恐戰爭」的法律架構與布希更加搖搖欲墜的法律架構一樣難以裁決。
當被告以涉及「國家秘密」為由拒絕提供指控證據時,他該如何準備辯護?非恐怖主義案件中的被告如何保護自己免受檢方利用未經法院授權而獲得的證據的影響,因為這些證據的來源是國家安全監視案件的後果而保密的?
當法院同意行政部門關於相關個人必須證明遭受人身損害的主張時,原告如何獲得提起訴訟的資格?當歐巴馬「殺戮名單」上的一些美國公民被要求親自出庭——過境到美國法庭可能會讓他很容易被美國當局謀殺——時,他如何上訴尋求賠償?
安瓦爾·奧拉基(Anwar al-Awlaki)的父親試圖透過法律途徑質疑兒子是否被列入“殺戮名單”,但遭到拒絕。目前尚不清楚屍體的呈現是否會改變法院的裁決。按照法院的邏輯,奧拉基將被要求在墳墓之外解決他的申訴。
兩週後,奧拉基在丹佛出生的十幾歲的兒子成為第二次「掠食者」襲擊的附帶受害者,該襲擊殺死了一名據稱是阿拉伯半島基地組織成員的人。
似乎只有聯邦政府的另一個部門或州政府才有機會強制對合法性/合憲性有疑慮的行政行為進行司法審查。
如果他們一致認為國家緊急狀態使得追求這種理論上的選擇本身就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則任何公民或公民團體都無法訴諸法院尋求申訴。薩維奇忽視了這個首要問題。
想一想我們會剩下什麼。一方面,德州的一名基督教薩拉菲主義者可以在最高法院審理,他抱怨說,他對聖經的原教旨主義解釋不允許他在保險範圍延伸到投保人的情況下管理健康保險費的工資扣繳(與他沒有私人關係)有權執行某些程序——他(雇主)認為令人厭惡的程序—— 並贏得官司.
另一方面,如果某個人被美國總統在橢圓形辦公室辦公桌後自行判斷為「地獄火」飛彈目標,則沒有任何司法追索權。
這個現實可能不需要一本 700 頁的書;然而,有一個令人信服的案例表明,對於這個共和國法律的未來來說,這比由一位深入行政法律機器機房的律師起草的備忘錄中的微妙措辭重要得多,該備忘錄的最終決定是— —製造者從不讀書——而且,如果他注意到了這一點,他永遠不會做任何不同的事情。
一個明顯的遺漏
薩維奇的冗長敘述還有另一個更明顯的遺漏。他沒有提及 2014 年秋季白宮/中央情報局對參議院情報委員會電腦的駭客攻擊,當時該委員會因發布有關引渡和酷刑的報告而陷入僵局。
中央情報局局長約翰·布倫南正在努力壓制這份報告。他最迫切地想要取回一份源自該機構監察長的文件,該文件提供了確鑿的證據,即所謂的「帕內塔報告」。
儘管是自願轉發的,但導演認為這是一個嚴重的錯誤,並希望將其收回——無論以何種方式公平或不正當。歐巴馬總統批准了這次闖入。據我們所知,沒有任何法律意見、備忘錄或論點可以證明這項違憲行為的合理性。
約翰布倫南領導下的中央情報局並不是一個流氓組織。從參議院委員會電腦中刪除“帕內塔報告”和其他文件、黑客入侵工作人員檔案以及向司法部發送“犯罪報告”,要求對參議院工作人員的犯罪行為進行調查,這些都是在奧巴馬總統的了解和認可。
白宮公開宣佈在中央情報局和國會之間的爭端中保持「中立」。他接著與此事保持距離:“這不是我和白宮目前介入的合適角色。”這種說法是騙人的。
這不是一種可以彈劾的罪行嗎?為什麼薩維奇完全忽視它?
(提醒:讀者必須翻閱全部700 頁才能做出這樣的斷言,因為這本書沒有索引。對於一本注定在未來幾年仍將是參考資料來源的學術著作來說,這是很奇怪的,而且其中有許多人的註釋、辦公室、文件等幾乎每一頁都有。因此,很可能大多數審稿人對其內容只有一知半解——魯班除外)。
所謂的區別
薩維奇的許多解釋都以所謂的「公民自由」和「法治」之間的區別為中心。魯班聲稱“兩者混淆可以理解”,但卻是嚴重錯誤的。然而,這絕不是不言自明的。
「法治」包括遵守憲法,即權利法案等條款。誠然,《權利法案》並不會自動優先於其他條款。儘管如此,它們也不能簡單地與某些擬議的政府法案或其他法案背後所謂的良好意圖進行權衡。
魯班透露:“奧巴馬和他的團隊旨在為其政策提供堅實的法律基礎,包括預防性拘留、定點清除和廣泛監視。”他們成功了。
正如歐巴馬對所有「恐怖主義」問題的思考者約翰·布倫南(John Brennan) 所承認的那樣:「我從未發現過我們的法律當局…阻止我們做一些我們認為最符合美國利益的事情。”
FISA 法院最近再次確認,聯邦調查局可以自由搜查在未經搜查令的情況下被截獲的美國人的電子郵件,而這些電子郵件據稱是在收集外國情報。任務完成!
「公民自由」和「法治」的並置可能會產生潛在的影響。因為這種區別很容易陷入這樣的主張,即前十項修正案所規定的「公民自由」可以根據情況而受到損害。這種「權衡」的想法甚至被許多關於「反恐戰爭」各個方面的辯論中的自由主義者所接受。
尤其是關於隱私和監視的辯論,常常以在「安全」和公民自由之間「取得平衡」的假定需求為核心。那些認為第四修正案的保障不會因為緊急條件而減弱或限制的人被宣佈為絕對主義者。
對於絕大多數評論員來說,對這些條件的一些讓步被認為是無可爭議的。甚至來自著名法學院的傑出法學教授也告訴我們這一點。 [參見 Jeffrey Rosen,“裸掃描儀、GPS 追蹤和私人公民:技術在平衡安全和隱私方面的作用”,57 韋恩法律評論 1-10(2011);大衛‧科爾《人權有什麼希望?》 紐約書評 17 年 2013 月 XNUMX 日]
錯誤的二分法
但這是一種錯誤的二分法——在兩方面。在實際層面上,沒有證據表明侵犯我們的自由會讓我們更安全——正如所指出的那樣。更根本的是,無論假定的動機和目的是什麼,非法和/或違憲行為都是非法和違憲的。
這就是受規則約束的體系的本質,即限制個人(包括公職人員)有效、可接受的行為的法律體系。權宜之計不被視為謀殺某人的理由——即使你懷疑他懷有綁架你孩子的陰謀。飢餓並不是搶劫他人和偷竊他們錢包的可接受的藉口。
在實施懲罰時,動機可能被視為減輕處罰的因素。但該行為本身的違法性並沒有被消除。如果法律禁止無證搜查和扣押,那麼國家情報組織的克拉珀將軍、國家安全局的羅傑斯上將、中央情報局的布倫南先生——或者白宮的奧巴馬先生——認為這應該沒有什麼區別。違反法律和/或憲法是個好主意。
這種合理化標誌著通往專制和法律服從個人意志的道路。這意味著損害我們所知的民主政府。
當情況需要採取強制行動或“緊急情況”和“公共安全例外”規定的其他特殊行為時,對公共當局固有權利採取行動的任何合理擔憂早已納入第四修正案和其他憲法判例中適應罕見的“定時炸彈」情況。
正如前聯邦調查局官員科琳·羅利(Coleen Rowley)所指出的:「允許個別警官決定他/她可以在緊急情況下免除逮捕令,但隨後必須在法庭上進行辯護,這與創建戰時的籠統的、等級森嚴的「緊急狀況」。這本質上是個人的自衛權與國家決定發動戰爭的權利之間的差異。這項法律是有道理的,因為最危險的是‘群體思維’,而不是流氓‘壞蘋果’。”
有 不可分割的 憲法賦予的權利。他們沒有資格被視為中央情報局局長、司法部長、橢圓形辦公室的人和他的政治人物之間討價還價的商品。 1942 年,我們違反了這項原則,這給我們帶來了永遠的恥辱——至少我們後來是這麼認為的。整整60年後,我們又走上了同樣的羞恥之路。
我們已經看到了對法律原則反覆無常的實際後果。歐巴馬總統最近毫不猶豫地赦免了前國務卿希拉蕊·柯林頓(Hillary Clinton)因使用多個電子郵件帳戶和家庭伺服器而違反法律和聯邦法規的行為。
「有分類,有分類,」他向我們保證。然而,這種區別並不適用於對托馬斯·德雷克(Thomas Drake)等洩密者的無情迫害,他們唯一無私的動機是揭露奧巴馬先生煞費苦心隱瞞和否認的政府的侵權行為。
更令人震驚的是歐巴馬和霍爾德對憲法的任意修改,宣布該國最大的銀行可以逃避刑事和民事起訴,因為對其非法行為的懲罰可能會對經濟造成嚴重損害。事實上,這兩個人單方面地、除了自己的政治算計之外沒有任何程序,在憲法關於「法律平等保護」的規定後面加了一個星號。
我們無法準確地了解先前的事件是如何幫助塑造政策制定者的心態並導致後來的行動的。不過,透過提及政治需求而在一個領域嚴重扭曲法律和憲法,隨後在其他領域更容易這樣做,這是完全合理的。
書中沒有任何跡象表明,身為律師的歐巴馬認識到扭曲法律的系統性「法治主義」戰略對國家憲法基礎構成的威脅。薩維奇在任何地方都沒有表明這是 GWOT 的嚴重缺陷和持久成本。
延伸輕信
回到律師分析自主權的問題。聲稱這些結果是巧合的說法令人難以置信。政府律師恰好做出了有利於橢圓形辦公室的人的政策偏好的解釋。
薩維奇在他的方法中犯下的致命疏忽錯誤是,他沒有促使他的數十名受訪者解決偏見問題。畢竟,他們不會自願這樣做。
誰會提出意見:“我們圍繞政策提案確定了事實;” “這是一個縫合;” “我對再次發生 9/11 的前景感到非常恐懼,以至於我竭盡全力向執行官保證無罪;” 「我的丈夫/妻子告誡我:你瘋了! – 冒著必須在波士頓/紐約找工作並在學期中期讓孩子們退學的風險?;” “我喜歡權力走廊裡的生活,不會做任何危害它的事情嗎?”
或者,再往下說,「如果我真的惹惱了霍爾德,我可能不得不用我職業生涯的最後十年來裁決美國環保局和國家公園管理局之間關於黃石公園化糞池對環境影響的爭端。”
這是對歐巴馬律師所經歷的內在壓力的誇大嗎?他們所謂的對「後果」的恐懼有堅實的根據嗎?不;是的。想想2008年金融危機後律師和監管機構所感受到的巨大壓力,他們在某種程度上對金融掠奪者施加了一些限制。
很難避免這樣的判斷:由於 Savage 的用戶友好和包容的態度,他的受訪者有時會帶他去兜風。最引人注目的例子是他們大膽斷言,白宮對洩密者的無情迫害並不代表整體策略,而是個別案件處理的巧合結果。野蠻人把這句話全部吞掉了。
粗製製品
作為薩維奇主題的世俗律師迴避最粗俗的捏造。一個恰當的類比是棒球的「附近」規則。這是指未明文規定的、普遍接受的規範,即在進行雙打時,遊擊手(通常是二壘手)在轉身時無需將腳明確放在沙包上,即可用硬滑球投向一壘手。跑步者向他衝來。他只需要相當接近它。沒有任何地方寫下來;然而,所有人都接受並遵守它。
同樣,對「反恐戰爭」中某些可疑的行政行動的法律解釋只需接近法律和先例所說的有效內容即可通過。法院發揮與裁判類似的作用,做出相應的裁決。
FISA 法院則接受樞軸腳位於菱形上的任何位置。不同之處在於,所有棒球迷都知道鄰近規則,而公民卻對司法領域中涉及「恐怖主義」的大量類似不成文規則一無所知。薩維奇似乎沒有意識到這個現實——或者說,他假裝得很好。
(正如記錄所證明的那樣,FISA 法院是一個笑話,因為它們同意99.9% 的行政部門請求,經常授予廣泛的開放式權力,將所請求的權力遠遠超出當前的特定案件——這是他們沒有的法律授權要做的事情,而且通常懶得寫解釋性意見。這幾乎是人們對法官的期望,其中85% 的法官是由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John Roberts) 精心挑選的鐵桿共和黨人,他的特點是毫不猶豫地讓他的個人政策偏好決定他的司法行為。)
缺乏背景
在 Savage 的 700 多頁著作中,語境是缺失的一個重要因素。恐懼和恐懼瀰漫在政府和國家之中。歐巴馬總統從就職之日起就有一個固定的參考點,那就是避免另一場造成他創傷的恐怖主義行為,這可能會讓他連任一屆總統。這一現實扭曲了人們的看法。
對一切事物保密的狂熱——包括包含可疑行為法律依據的官方文件——感染了所有人。白宮法律顧問尼爾·埃格爾斯頓下令「不再發佈白皮書」——它們可能會洩漏。簡而言之,沒有任何書面記錄。
這不是律師的心態,律師認為歐巴馬法律團隊的理由為他們的行為提供了「堅實」的法律基礎。在某些情況下,這種所謂的「堅定」法律依據類似於臭名昭著的德州「富貴病」案件中無罪釋放的法律依據。
薩維奇罕見地涉足政治領域,講述了 2009 年聖誕節期間“內衣炸彈襲擊者”炸毀一架飛機的失敗企圖讓奧巴馬感到多麼震驚。這促使一位情緒激動的總統加倍努力,現在納入嚴厲的方法 他的 “反恐戰爭。”這種過度緊張的反應是時代的反映,也是這個人的反映。
自 9/11 以來的平靜理應被視為基地組織及其朋友無法再次製造類似事件的證據。一名業餘愛好者透過設置他的飛機來擊落一架民用飛機的拙劣努力 織布機之果 著火幾乎不構成對該國國家完整和福祉的威脅。也許,只是一個悲劇——但僅此而已。然而,它刺激了這場運動“做我們必須做的事情”,拖著同樣動搖但心甘情願的律師們一起行動。
所有這一切都奇怪地混合著前衛的強度和隨意的感覺。據推測,我們各級領導人都對恐怖感到焦慮不安,並將這種感覺灌輸給民眾。然而,他們進行「全球反恐戰爭」的方法往往是隨意的。
20 月 1.3 日,FBI 局長詹姆斯·科米 (James Comey) 告訴我們,該局在拆解臭名昭著的聖貝納迪諾蘋果 iPhone 時花費了 XNUMX 萬美元。這是私人顧問收取的費用。 GWOT 已經過去了 XNUMX 年,在花費了近萬億美元之後,情報機構不得不從外部尋找有資格勝任蘋果軟體專家日常工作的人。
因此,聯邦調查局,我們的終極保護者,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技術工具來完成其工作,實際上訴諸於相當於從高科技五金店租用螺絲起子的手段。同樣奇怪的是,這家商業企業的技術人員在全球範圍內銷售其服務。人們對這種令人震驚的不協調現像不屑一顧,認為這只是為了阻止恐怖分子採取必要的行動。
奧巴馬的遺產
真相更加陰險。如果政府當局認為美國確實像他們所聲稱的那樣受到嚴重威脅,那麼這種馬虎的組織是不會被容忍的。
在這次以及國內外許多類似的例子中,GWOT 表明自己是一場可怕的遊戲,其中成功的貨幣是金錢、權力和地位,同時也保證了美國人的安全。
回顧大量的記錄,我們很難避免得出這樣的結論:儘管經過了冗長的律師討論,奧巴馬的人還是得出了與布希政府的約翰·柳和大衛·阿丁頓相同的結論:總統可以為所欲為。
數千小時的過程和深思熟慮不僅僅是戲劇,而是戲劇。然而,就實際效果而言,它們也可能是這樣。事實上,長期後果可能更加有害,因為政府的三個部門現在都說服自己,做一些在一代人之前被任何人判定為明顯非法和/或違憲的事情都有「堅實的」法律依據。無私的法庭。
歐巴馬將「反恐戰爭」的非法行為合法化並制度化。這是他的遺產。
令人不安的事實是,出身菁英背景的歐巴馬律師們,與他們的同胞一樣,都患有情感性疾病──對伊斯蘭恐怖主義的過度恐懼。因此,他們準備將良好的判斷力和對維護美國法律原則的誓言置於次要地位,而為一系列草率無效的政策披上合法性的外衣,這些政策損害了我們的民主,同時使我們的安全程度不如2002 年。
與未經訓練的同胞不同,這些律師應該更了解 — — 並且有職業義務保持區分法律推理的動議和完全誠實行事之間的關鍵優勢。
相信美國正面臨嚴重恐怖攻擊的嚴重和迫在眉睫的危險,這是支撐我們情報機構龐大大廈的基石前提。承認這種對現實的描述毫無根據,就削弱了一種普遍觀點,即保護美國安全的非常措施勢在必行。
正如威廉皮特警告我們的:「必要性是對每一次侵犯人類自由的辯護。這是暴君的論點;這是奴隸的信條。”
麥可布倫納是匹茲堡大學國際事務教授。
“邁克爾·布倫納的混亂批評”
http://www.charliesavage.com/?p=1055
然而,當他只認識到他們「患有情感疾病」時,他最終失敗了,這應該包括,至少,他們拒絕以任何可能對他們造成經濟和社會傷害的方式行事,就像失去地位和權力一樣。
不幸的是,太多的政策在布希和歐巴馬政府被「合法化」。希拉蕊·柯林頓或唐納德·川普擔任總統後,如果能延續布希和歐巴馬的成就,能帶來什麼,想想就令人恐懼。
在人們升任高級政治和企業職位之前,精英大學似乎需要進行道德和倫理教育,但在獲得高級職位之後,這一概念似乎無效,正如雷·麥戈文三年前所解釋的那樣:「道德挑戰《殺戮名單》:在任命反恐顧問約翰布倫南為中央情報局新任局長時,歐巴馬總統讚揚了布倫南的職業道德,但與此晉升相關的還有其他更緊迫的道德問題,例如布倫南維持的「殺戮名單」的道德問題」。 – https://consortiumnews.com/2013/01/08/the-moral-challenge-of-kill-lists-2/
當被告以涉及「國家秘密」為由拒絕提供指控證據時,他該如何準備辯護?非恐怖主義案件中的被告如何保護自己免受檢方利用未經法院授權而獲得的證據的影響,因為這些證據的來源是國家安全監視案件的後果而保密的?
這難道不會為通往法西斯主義的道路鋪路嗎?至於卑鄙的愛國者法案,唯一在投票中正確的參議員是拉斯法因戈爾德。他在參議院投了唯一一張「反對」票。
確實很棒的文章;整個思路和寫作清晰。
戰爭與和平中自由與正義標準衝突的問題主要是因為美國堅持對叛亂活動進行軍事幹預,這些政策使其他地方的叛亂分子陷入敵意。無法獲勝的全球反恐行動以「嚴重恐怖攻擊帶來的嚴重且迫在眉睫的危險」為前提,「損害了我們的民主,同時使我們的安全性降低」。它是不可能獲勝的,因為它向普遍的恐怖戰爭技術宣戰,以掩蓋叛亂的根本原因。
自二戰以來美國的每一場戰爭都是代表富有的寡頭集團攻擊社會主義政府,美國譴責所有反殖民、民族主義和平等主義的叛亂活動為“恐怖主義”,以阻止公眾了解叛亂的真正原因和美國的真正原因。 “對外政策。”事實上,這些不是外交政策之戰,而是國內政策之戰。這些對外戰爭的目的是阻止美國的社會主義並顛覆美國的憲法權利。
美國人民需要認識到,「恐怖主義」和「全球反恐」之類的想法只不過是右翼奪權的標準理由,早在亞里斯多德幾千年前發出警告之前,這些想法就已經摧毀了民主國家。右翼必須製造外敵,冒充保護者,並指責他們的道德上司不忠。這就是為什麼美國右翼必須持續戰爭或冷戰。這是大眾媒體宣傳「GWOT」和「恐怖主義」的唯一原因。憲法權利的破壞不是不幸的偶然,而是動機。
就在。你的最後兩段準確地指出了這一點。致命的寡頭政治轉向發生在戰後四十年代,幾乎在羅斯福的屍體被放入墳墓之前,當時華爾街開始向政府派遣自己的情報人員,取代那些仍然忠於羅斯福所擁護的人的特工(眾議院金融界是寡頭們居住的「城堡」;他們擁有自己的私人內部情報服務,可以在幾個世紀內追蹤資金和權力的流向。既然已經描述了 GWOT 的違憲性,也許我們可以繼續「衝鋒陷陣」並確定聯準會機構和整個私人銀行業的基本違憲性。 「貨幣權力」掌握在國會手中,他們無權在 1913 年將其「贈送」給金融寡頭(奇怪的是,這與冷熱的「戰爭世紀」同時發生) )。銀行業應該類似北達科他州國家銀行(BND)。
是的。即使美國公民在電視上聽到這一點,他/她也很難相信。當然,那些掌握權力槓桿的人知道真相,這就是為什麼他們使自己免受其行為的任何(可怕)後果的影響。這就是他們知道自己可以撒謊、居高臨下並向我們說教的原因,同時也嘲笑我們沒有辦法挑戰他們兜售的任何幻想。這些人是真正不道德的人,他們為真正的非法行為辯護,以支持他們對權力、財富和控制的魔鬼般的慾望。因此,我們-99%的人(最近的一項研究證明)對我們政府以我們名義所做的事情幾乎沒有任何影響。我們又回到了沒有代表權的稅收時代,如果沒記錯的話,我們不久前曾經進行過一場革命戰爭。
我希望像布倫納教授在這裡給我們的評論一樣,在電視上播出。如果對本文所說的內容進行更多討論就好了,但事實並非如此。相反,我在電視上看到,當唐納德·川普宣稱他不僅會殺死恐怖分子,而且還會殺死恐怖分子的家人時,人們歡呼雀躍,團結在他身後。公民支持這種瘋狂的想法,因為他們害怕。害怕,因為他們不知道更多。這種知識的缺乏是由於這些公民沒有客觀的新聞報導。這個國家已經陷入企業的貪婪。美國需要找到某種辦法來消除這個企業法西斯國家,而這就是我們最大的問題……如何做到這一點。
摘自文章:“行政律師的術語”
作者的意思是「政府律師的恐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