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馬歇爾大法官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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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約翰·考克斯回憶說,歐巴馬總統在他的最後一年任命了一位最高法院大法官,約翰·馬歇爾是最高法院的偉人之一,他是在新總統就職前幾週選出的。

威廉·約翰·考克斯

在美國歷史上最激烈的總統競選之一中,最高法院法官安東寧·斯卡利亞的突然去世給競選政治結構帶來了另一個皺紋。由於共和黨領導層將歐巴馬總統提名梅里克·B·加蘭的考慮推遲到明年,因此回顧一下之前的一些選舉和法院提名可能會有所啟發。

儘管歷史將記錄,國會共和黨人幾乎反對奧巴馬在整個政府期間提出的每一項計劃,包括他們自己的醫療保健計劃,但歷史也揭示了類似的有爭議的選舉和不久之後最高法院法官的“跛腳鴨」提名期間發生的情況美國成立後。共和黨會吸取實際起草和批准憲法的保守派「聯邦黨人」的教訓,還是會不惜一切代價繼續實行阻撓策略?

美國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約翰·馬歇爾

美國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約翰·馬歇爾

喬治華盛頓連任美國第一任總統後,隨著新聯邦黨領袖、副總統約翰亞當斯當選總統,政黨政治首次露出醜陋的面目。華盛頓的國務卿托馬斯·傑斐遜——新民主共和黨的領導人——獲得了第二多的選舉人票並自動成為副總統。

四年後,1800年的選舉是兩位候選人的再次較量。選舉過程非常激烈,民主共和黨攻擊亞當的親英立場及其《外國人法》和《煽動叛亂法》,而聯邦黨則攻擊傑佛遜的親法立場。這次選舉在整個 XNUMX 月舉行,結果是傑斐遜和亞倫·伯爾(表面上是傑斐遜的副總統競選搭檔)之間的選舉人團投票平局。

當伯爾傲慢地拒絕下台時,眾議院於 1801 年 36 月就此事做出了決定。同時,儘管亞當斯已經在連任選舉中落敗,但他還是任命他的國務卿約翰·馬歇爾為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

27 年 1801 月 35 日,距離傑佛遜就職典禮僅 4 天,馬歇爾的提名得到了跛腳鴨聯邦黨參議院的批准。馬歇爾於XNUMX月XNUMX日正式就任首席大法官;不過,他繼續擔任國務卿,直到亞當斯在一個月後任期屆滿。

馬歇爾在六位總統的領導下繼續統治最高法院 34 年。他主要負責建立司法審查、聯邦凌駕於州法律之上以及聯邦對州際貿易的監管等原則。

12年憲法第十二修正案的批准,選舉團中總統和副總統的投票分開,兩個職位可由反對黨成員兼任的情況基本消除。該修正案還涵蓋了沒有候選人獲得選舉多數的情況,並規定了透過國會投票決定此事的方式。

第十二修正案在 12​​1824 年的選舉中受到考驗,三名候選人均未在選舉團中獲得多數票。儘管參議員安德魯傑克遜獲得的普選票多於接下來的兩位候選人(國務卿約翰昆西亞當斯和參議員亨利克萊)的總和,眾議院還是通過所謂的“腐敗交易”投票將總統職位交給了亞當斯。傑克森退出民主共和黨,建立現代民主黨,為他1828年當選總統提供了平台。

目前的共和黨建制派現在威脅說,如果異常的唐納德·川普在初選中獲勝,他們將競選一名獨立候選人,而參議員伯尼·桑德斯繼續對民主黨建制派候選人希拉里·克林頓發起強有力的進步挑戰,因此, 12 月選舉人投票時,總統或副總統候選人可能無法獲得多數席位。

如果沒有多數票,該問題將由 115 月 3 日召開的第 XNUMX 屆國會做出決定。眾議院由各州投票,將從前三名候選人中選出總統。參議員以個人身分投票,將從前兩名候選人中選出副總統。如果共和黨維持目前在眾議院的多數席位,那麼建制派共和黨候選人就可以當選,即使他或她獲得的普選票或選舉人票最少。

目前共和黨在參議院的多數席位僅為 54 個中的 100 個,而隨著 34 月參議院 26 個席位的爭奪,民主黨可能更容易獲得參議院多數席位。在這種情況下,國家可能再次面臨副總統與總統來自不同政黨的可能性。更令人驚訝的是,如果眾議院在20月XNUMX日之前未能獲得XNUMX個州的多數票來選舉總統,則參議院選出的新副總統將就任總統,直到眾議院做出選擇為止。

此時誰能預測當前的政治瘋狂將如何發展?也許現在是時候關閉不合時宜的選舉團制度,並允許美國選民在更短、更便宜、分歧更少的競選活動中普遍選舉自己的總統領導層了。

威廉·約翰·考克斯 是一位退休的公益律師。他的新書, 改變美國:選民權利法案 介紹 美國選民權利修正案,以全國普選取代總統選舉團制度。可以透過他的網站聯絡他, http://www.williamjohncox.com.

4 條評論“約翰·馬歇爾大法官的選擇

  1. 美洲努斯
    三月31,2016 19處:28

    1803 年,在臭名昭著的馬伯里訴麥迪遜案判決中,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約翰·馬歇爾採取了這樣的立場:“明確法律是什麼是司法部門的職責和職責”,這導致最高法院成為唯一的憲法法院。從那天起,法院就將美利堅合眾國裁定為司法寡頭政治。

    其次,該裁決為法院提供了一個範式,法院可以在此基礎上作出明確且明顯不公正的裁決。馬歇爾同意馬布里有權獲得救濟,但拒絕提供。馬歇爾的裁決毫無正義可言;儘管憲法明確規定國家的宗旨之一是「確立正義」。

    儘管馬歇爾的論點很荒謬,但除了傑斐遜之外,沒有人對此提出質疑。他寫道:「賦予法官決定哪些法律符合憲法、哪些法律不符合憲法的權利的意見,不僅在他們自己的行動範圍內,而且在立法機關和行政機關的範圍內,將使司法機構成為一個專制國家。成文的聯邦憲法沒有任何地方賦予最高法院「說出法律是什麼」的權力,或廢除美國人民代表在州或國家層級制定的法律。

    約翰馬歇爾所做的是重現英格蘭十七世紀的政治經濟,只有君主制,從那時起,法院就一直宣揚和維持這種令人憎惡的現象。今天的美利堅合眾國只不過是一個裝飾著二十一世紀裝飾品的十七世紀國家。它不是它所聲稱的“自由世界的領導者”,而是一個落後的獨裁的啟蒙前反動政權,為此我們要感謝馬歇爾。

  2. 錯誤的總統
    三月30,2016 23處:27

    很好的分析。昨天我在想這個場景。
    解釋了為什麼約翰·卡西奇在沒有獲得提名的途徑的情況下仍留在競選中。

  3. J'hon Doe II
    三月30,2016 13處:11

    本文中提到的「腐敗交易」就是世界常見的政治。

    這個詞值得谷歌搜尋……。

  4. 扎卡里·史密斯(Zachary Smith)
    三月30,2016 01處:20

    也許現在是時候關閉不合時宜的選舉團制度,並允許美國選民在更短、更便宜、分歧更少的競選活動中普遍選舉自己的總統領導層了。

    一定不行!

    首先,我不想把選舉過程交給別人 完全 到觸控螢幕投票機。此外,「更短」、「更便宜」和「更少分裂」在當前環境下純粹是白日夢,至少在我看來是這樣。

    其次,隨著24小時不間斷的「新聞」報道,人們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需要像「不合時宜」的選舉團這樣的隔離系統。人們太容易受到驚嚇,他們在某種可怕事件發生後的立即反應也很容易被操縱。想像 9/11 事件之後,或是某人對美國城市發動生物戰爭或核攻擊後立即舉行的總統選舉。我贊成努力完善選舉團制度(如果可能的話),而不是扼殺牠。

    關於目前最高法院的混亂,如果全國民主黨有一點膽量,他們就會把這個問題當作整個選舉的一個主要議題。短暫的休息後,歐巴馬本人應該直接前往高等法院,對無下巴假陽具米奇·麥康奈爾提起訴訟。 (感謝 Samantha Bee 的精彩謾罵)

    我不記得見過任何人——甚至是愚蠢的共和黨人——贊同這種完全無法無天的不尋常事件。

    最後,對歐巴馬提名人進行評論。我不了解這個傢伙,也沒有立即改變這一點的計劃。除了一件小事——在我看來,我們不需要最高法院有第四位猶太教人士。除非有人能夠證明新教徒/穆斯林/無神論者群體中根本沒有合格的人。對於佔人口不到 2% 的群體來說,XNUMX% 的法官是巨大的殺傷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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