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卡利亞如何扭曲成幀器

從檔案: 羅伯特·帕里(Robert Parry) 在2012 年寫道,已故最高法院法官斯卡利亞把他的右翼意識形態置於對憲法制定者的任何尊重之上,甚至在斯卡利亞對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平價醫療法案的異議中訴諸了亞歷山大·漢密爾頓的捏造觀點。 。

作者:Robert Parry(最初於 4 年 2012 月 XNUMX 日發布)

安東尼·斯卡利亞(Antonin Scalia)和其他三名試圖阻止醫療改革的右翼法官引用了憲法權威,而不是其主要製定者之一亞歷山大·漢密爾頓(Alexander Hamilton),以支持他們對國會在監管商業方面過度幹預的擔憂。

在他們憤怒的 異議 28 年 2012 月 33 日,四人寫道:「如果國會能夠伸出援手,命令那些距離州際市場最遠的人參與市場,那麼商業條款就成為無限權力的源泉,或者用漢密爾頓的話說,『可怕的怪物,其吞噬的下巴。 。 。不分性別、年齡、高低、神聖或褻瀆。」他們為漢密爾頓的《聯邦黨人文集》第 XNUMX 號文件做了腳註。

美國最高法院法官安東尼·斯卡利亞。

美國最高法院法官安東尼·斯卡利亞。

這聽起來很有權威,不是嗎?漢密爾頓是憲法最有力的倡導者之一,他從遙遠的 1788 年就對「歐巴馬醫改」提出了有先見之明的警告。只不過斯卡利亞和他的同夥誤導了你。實際上,他們徹底顛覆了漢彌爾頓的觀察。

在《聯邦黨人文集》第 33 號文件中,漢彌爾頓並未提及商業條款。他指的是憲法中的條款,這些條款賦予國會制定執行其權力「必要和適當」的法律的權力,並將聯邦法律確立為「國家的最高法律」。

漢密爾頓也沒有像史卡利亞和他的朋友們想讓你相信的那樣譴責這些權力。漢密爾頓透過嘲笑反聯邦主義危言聳聽者來捍衛這兩項條款,這些人煽動了對憲法的反對,並警告憲法將如何踐踏美國的自由。在第 33 條引用的部分中,漢密爾頓表示,這兩項條款受到了「惡毒謾罵和暴躁言論」的不公平攻擊。

正是在這種背景下,漢密爾頓抱怨說,這兩個條款「以各種誇張的歪曲色彩向人民展示,將其視為摧毀當地政府和消滅他們自由的有害引擎;就像那隻可怕的怪物,它的吞噬之口不分性別、年齡、高低、神聖或褻瀆。”

換句話說,斯卡利亞和其他三名右翼分子不僅將漢密爾頓的評論應用於憲法的錯誤部分,而且顛倒了其含義。漢密爾頓嘲笑那些聲稱這些條款將是「可怕的怪物」的人。

扭轉制憲者

確實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漢密爾頓的言論反駁了他那個時代保守派的危言聳聽的警告,但卻被這個時代的保守派歪曲,以散佈關於憲法權力的新警報。

斯卡利亞的歪曲也突顯了右翼更大的傾向,即編造虛假的建國敘事,將亞歷山大·漢密爾頓和詹姆斯·麥迪遜等強大中央政府的主要倡導者轉變為他們的對立面,以便更好地符合茶黨的虛構故事情節。

當然,對於典型的茶黨擁護者來說,斯卡利亞的欺騙很容易被接受,當他們假裝與制憲者站在一起、戴著從服裝店​​買來的三角帽和亮黃色的衣服時,他們對自己編造的歷史的確定性就會得到加強。不要踩我」的旗幟。

事實上,史卡利亞所寫的異議讀起來更像是茶黨宣言,而不是經過仔細推理的法律論點。反對者認為《平價醫療法案》旨在為美國混亂的醫療保險體系強加一些合理性,這是邁向專制計劃的一步,該計劃將「使僅僅呼吸成為聯邦處方的基礎,並將聯邦權力擴展到幾乎所有國家”。所有人類活動。”

一些最高法院觀察家甚至懷疑,可能是斯卡利亞過激的語氣迫使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從最初以違憲地使用商業條款為由徹底拒絕《平價醫療法案》的立場,轉而支持其在國會課稅權力下的合憲性。

四位較為自由派的法官認可了該法律在商業條款下的合憲性,但也同意羅伯茨的稅收結論,從而維護了該法律,並使斯卡利亞和他的三個右翼同夥安東尼·肯尼迪、克拉倫斯·托馬斯和塞繆爾·阿利托陷入了進一步的爆發性衝突。憤怒。

透過閱讀異議,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出,右翼法官不僅歪曲了製憲者關於商業條款的觀點,而且還誤解了製憲者為何在 1787 年制定憲法的核心現實。制憲者廢棄了各州——以權利為導向的邦聯條款有利於憲法,因為它們 通緝 來解決民族問題。

實用主義者的創始人

在詹姆斯·麥迪遜和喬治·華盛頓的領導下,憲法起草者起草了一份極其務實的文件,其中不僅充滿了政治妥協,以將13 個爭吵不斷的州團結在一起,而且還尋求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以應對一個新的、龐大的、不同的國家所面臨的挑戰。

正如大法官露絲·巴德·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在代表法院四位自由派成員的意見中指出的那樣,賦予國會監管州際貿易權力的商業條款並不是事後的想法,而是麥迪遜最珍惜的想法之一。

引用 1983 年的一項裁決,題為 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訴懷俄明州金斯伯格指出,“人們普遍認為,商業條款‘是製憲者對引發憲法本身的核心問題的回應。’”

這個問題是在經濟戰略上缺乏國家協調,這阻礙了國家的發展,並使國家更容易受到歐洲列強的商業剝削,歐洲列強試圖分裂和削弱新獨立的美國。

金斯伯格寫道:「根據《憲法》的前身《邦聯條款》,商業監管權由各州負責。事實證明,這一計劃是行不通的,因為可以理解的是,各州都專注於自己的經濟利益,往往未能採取對整個國家的成功至關重要的行動。”

1777年至1787年統治國家的《邦聯條例》明確主張13個州的“獨立”和“主權”,使得中央政府本質上是向各州請求必要的財政支持。

在看到大陸軍因各州違背承諾的資金而遭受苦難後,華盛頓將軍對主權和獨立國家的概念產生了發自內心的蔑視。他成為麥迪遜關於建立更強大的中央政府的想法的堅定支持者,其中包括一個有權監管商業的中央政府。

1785年,麥迪遜提出了商業條款作為條款修正案,並得到了華盛頓的大力支持。華盛頓寫道:“我們要么是一個團結的人民,要么不是。” 「如果是前者,讓我們在所有普遍關心的問題上,作為一個有民族目標需要促進、民族性格需要支持的國家來行動。如果不是,我們就不要再假裝是鬧劇了。”

曾擔任華盛頓大陸軍參謀長的亞歷山大·漢密爾頓這樣解釋商業問題:「(通常)鼓勵或壓制某一特定貿易部門對所有國家都有利,但有損。 。 。未經其他人同意就嘗試這樣做。”

麥迪遜本人在談到這些條款的失敗時寫道,由於“在共同利益需要的問題上缺乏協調一致”,“國家尊嚴、利益和收入受到了損害”。

然而,麥迪遜的商業修正案在維吉尼亞州立法機關失敗了。這導致他尋求一種更激進的解決方案,完全廢除這些條款,並用一個強大的中央政府的新結構取而代之,中央政府的法律將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其權力將延伸到協調國家商業戰略。

建構框架

正如麥迪遜在 8 年 1787 月 XNUMX 日的一封信中向弗吉尼亞同胞埃德蒙·倫道夫解釋的那樣,當制憲會議成員聚集在費城時,需要的是一個「全國政府…」。 。 。在所有需要採取統一措施的情況下,都擁有積極和完整的權威。”

29 年 1787 月 XNUMX 日,制憲會議實質辯論的第一天,倫道夫提出了麥迪遜的框架。商業條款從一開始就存在。

麥迪遜 會議記錄 在倫道夫的演講中,他回憶道,「美國可能獲得許多優勢,而這些優勢是在聯邦下無法實現的,例如對其他國家的商業法規進行富有成效的進口[或稅收]反制,推動自由貿易” ”。

換句話說,國父們在最「原創」的時刻明白聯邦政府採取行動否定其他國家的商業優勢並採取措施「推動(美國)商業」的價值。 「ad libitum &c &c」符號顯示倫道夫也提供了其他隨心所欲的例子。

歷史學家比爾·查普曼將蘭道夫的觀點總結為:“我們需要一個能夠協調商業的政府,以便與其他國家有效競爭。”

因此,從新憲法辯論一開始,麥迪遜和其他關鍵制憲者就認識到,美國國會的合法作用是確保國家能夠在經濟上與其他國家抗衡,並能夠解決阻礙國家經濟實力的問題。和福利。

這種實用主義滲透到麥迪遜的整體結構中,同時他也包括了複雜的製衡機制,以防止任何一個政府部門變得過於主導。最終的產品也反映了大小州之間在代表權問題上以及南北各州之間在奴隸制問題上的妥協,但麥迪遜的商業條款作為憲法最重要的特徵之一得以保留。

然而,憲法將權力從各州戲劇性地轉移到中央政府,引起了各州權利支持者的強烈反應。條款中有關州「主權」和「獨立」的措辭已被完全刪除,取而代之的是聯邦法律至高無上的措辭。

反聯邦黨人認識到發生了什麼事。正如賓州代表團的持不同政見者所寫的那樣:「我們持不同意見是因為這部憲法賦予國會的權力必然會消滅和吸收幾個州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權力,並從它們的廢墟中產生一個統一的政府。”

贏得批准

隨著對麥迪遜聯邦奪權的抵制蔓延,以及各州選舉代表批准公約,麥迪遜擔心他的憲法傑作會失敗,或者受到第二次公約的影響,這可能會取消商業條款等重要的聯邦權力。

因此,麥迪遜與亞歷山大·漢密爾頓和約翰·傑伊一起開始了一系列文章,稱為《聯邦黨人文集》,旨在反擊反聯邦黨人對憲法中廣泛主張的聯邦權力的猛烈攻擊。

麥迪遜的策略本質上是堅持憲法中包含的劇烈變化並不那麼劇烈,他作為弗吉尼亞批准大會的代表和聯邦黨人文集都採取了這種做法。但麥迪遜也吹捧了憲法,尤其是商業條款的優勢。

例如,在《聯邦黨人文集》第 14 號文件中,麥迪遜設想了商業條款授予的權力下的重大建設項目。 「新的改進將每天為工會帶來便利,」麥迪遜寫道。 「各地的道路都會縮短,並保持更好的秩序;旅客的住宿條件將倍增和改善;我們東部的內陸航運將在整個或幾乎整個十三州範圍內開放。

「西部和大西洋地區之間以及每個地區不同部分之間的交流將通過眾多的運河變得越來越容易,大自然的恩惠使這些運河與我們的國家相交,藝術發現連接和連接這些運河並不困難。完全的。”

今天的右翼分子雖然忽視了《聯邦黨人文集》第14 號文件,卻喜歡注意到麥迪遜的《聯邦黨人文集》第45 號文件,其中他試圖淡化他在憲法中策劃的從州權力到聯邦權力的轉變是多麼激進。

現代右派並沒有把這篇文章放在麥迪遜巧妙地對付反對派的背景下來看,而是利用麥迪遜的言辭努力來轉移反聯邦黨的攻擊,聲稱憲法的一些聯邦權力包含在《邦聯條款》中,儘管形式要弱得多。

麥迪遜在題為《考慮聯邦權力對州政府的所謂危險》的第45 號《聯邦黨人文集》文件中寫道:「如果準確地審視新憲法,就會發現它所提議的變革包括很多內容:與其說是為聯盟增加了新的權力,不如說是為其原有的權力注入了活力。”

《今日右派》也宣揚麥迪遜的總結:「擬議憲法授予聯邦政府的權力很少且明確。那些留在州政府的人數量眾多,而且是無限期的。”

但右派普遍忽略了第 45 條的另一部分,麥迪遜在其中寫道:「誠然,商業監管是一種新的權力;但這似乎是很少有人反對的補充,也沒有人對此感到擔憂。”

在與他的右翼法官一起拒絕將商務條款應用於平價醫療法案的裁決中,首席大法官羅伯茨確實提到了《聯邦黨人文集》第45 號文件中的這句話。然而,他將麥迪遜的意思轉變為商務條款的建議:條款不應引起任何爭議。

展望未來

然而,麥迪遜對商業條款的評論實際上表明了製憲者的一個核心現實:總的來說,他們是尋求建立一個強大而統一的國家的務實人士。他們也認為憲法是一份靈活的文件,旨在滿足美國不斷變化的需求,而不僅僅是十八世紀末的挑戰。

正如漢密爾頓在《聯邦黨人文集》第 34 號論文中所寫的那樣,「我們必須牢記,我們不應將我們的觀點局限於當前時期,而是要展望遙遠的未來。公民政府的憲法不是根據對現有緊急情況的計算而製定的,而是根據人類事務的自然和經過考驗的過程,將這些緊急情況與各個時代可能的緊急情況結合起來製定的。

「因此,沒有什麼比根據對國家政府當前必要性的估計來推斷國家政府適當的權力範圍是最錯誤的了。應該有能力應對未來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由於這些本質上是無限的,因此不可能安全地限制這種容量。”

事實上,商業條款是麥迪遜制定的一項主要權力,旨在應對他所處時代當前和同時代人無法預見的未來挑戰。制憲者賦予州際貿易監管權力無限也是有原因的。他們希望向當選代表投資美國解決未來問題的能力。

在麥迪遜時代,國家面臨的挑戰包括需要運河和道路,將貨物運往市場,並使定居者能夠向西進入歐洲列強也覬覦的土地。一直以來人們最關心的問題是歐洲的競爭會如何破壞來之不易的國家獨立。

儘管制憲者無法預見現代世界的商業挑戰,但美國企業今天仍然面臨激烈的外國競爭,部分原因是低效的醫療保健系統為美國企業帶來了健康保險成本,從而推高了價格的美國商品。

在現行製度下,不僅許多美國企業為員工支付醫療費用,而大多數其他已開發國家則透過一般稅收支付醫療費用,而且美國公司還間接承擔了接受緊急護理但不支付費用的未投保人員的費用。

因此,透過解決「搭便車」問題並確保勞動力更健康來提高美國企業競爭力的法律似乎正是製憲者起草商務條款的意圖的中心。

沒有實用性

將金斯伯格大法官對《平價醫療法案》的看法與史卡利亞的反對意見進行對比,最顯著的差異之一是如何理解制憲者:金斯伯格將他們視為務實的問題解決者,而史卡利亞則將他們視為將個人自由置於實際目標之上的僵化意識形態。

史卡利亞所寫的異議的核心是,憲法不是為了解決問題,而是遵循對文字最嚴格的解釋。事實上,他嘲笑金斯伯格將建國文件視為含蓄地旨在賦予民選政府部門應對國家挑戰的彈性。

然而,雙方毫無疑問的是,幾乎每個美國人從出生到死亡都參與了醫療保健行業,而且《平價醫療法案》中的醫療保險授權是國會旨在規範明顯的全國市場的。

在異議中,四位右翼法官承認,「國會已著手解決許多美國人無法負擔最好的醫療保健服務的問題。它肯定可以透過行使憲法賦予它的權力來做到這一點。然而,本案的問題是《平價醫療法案》的複雜結構和條款是否超出了這些權力。我們的結論是他們確實如此。”

斯卡利亞指出,金斯伯格“將憲法視為聯邦政府可以解決的問題的列舉,其中發現,‘國家在經濟和社會福利領域的進程’,更具體地說‘問題沒有保險的人。

“憲法不是那樣的。它列舉了不可聯邦解決的 問題,但聯邦可用 權力。 聯邦政府可以解決任何它想要解決的問題,但只能提供憲法賦予的權力來解決這些問題,其中包括監管商業的權力。我們的案例沒有說明任何其他內容。第一條不包含不惜一切代價解決國家問題的權力。”

右翼法官堅稱,「監管」商業的權力不可能涵蓋諸如強制購買健康保險之類的內容。

首席大法官羅伯茨在他自己的意見中拒絕使用商業條款,但隨後根據憲法的徵稅權證明了平價醫療法案的合理性,並決定不能應用“監管”一詞的某些定義,因為它們不是第一個十八世紀末詞典中的定義。

然而,在早些時候支持《平價醫療法案》的意見中,美國保守派上訴法院法官勞倫斯·西爾伯曼指出,“在憲法制定時,'監管'意味著,就像現在一樣,'通過規則或規則進行調整或調整'。”方法,”以及“[t]o 直接的。' 「指導」又包括「規定某些措施」;標出特定路線,」和「順序;命令。'

「換句話說,『監管』可能意味著需要採取行動,而定義中似乎沒有任何內容將這種權力僅限於那些已經活躍於州際市場的人。 「商業」一詞也不限於 現有 商業。因此,上訴人關於強制購買健康保險違憲的論點沒有任何文字支持。

然而,在羅伯茲的裁決中,首席大法官拋棄了「監管」的某些定義,例如「沒有命令;沒有命令」。命令”,並稱它們不在當時字典中的頂級定義之列。羅伯茨寫道:“制憲者在使用‘監管’這個詞時,不太可能有如此晦澀的含義。”

需要醫療保健

史卡利亞和羅伯茲也採用了非常狹隘的參與醫療保健產業的概念。儘管不可否認,幾乎所有美國人從出生到死亡都在不同時間接受各種類型的醫療護理,但法院的五位右翼法官認為這些事件之間的差距意味著人們不再處於醫療市場。

羅伯茨寫道:「兩年前購買了一輛汽車並可能在未來購買另一輛車的個人在任何相關意義上都不是『活躍在汽車市場』。 「活躍於市場」一詞並不能掩蓋這樣一個事實,即大多數受個人授權監管的人目前並未從事任何涉及醫療保健的商業活動,而這一事實對於政府「將未投保者作為一個類別進行監管”的努力是致命的。 .’”

但是,正如金斯伯格在她的觀點中指出的那樣,這種比較是不恰當的,因為一個人可以計劃購買汽車,但往往會因事故或意外疾病而被迫進入醫療行業。

一次又一次,五位右翼法官的表現就好像他們一開始就決心拒絕商業條款下的憲法理由,然後想出法律措辭來圍繞他們先入為主的結論。在這樣做的過程中,他們將憲法視為一些挑剔的法律文件,而不是製憲者的初衷,即解決國家問題的充滿活力的結構。

而且,至於制憲者關於強制美國公民購買私人產品的觀點,我們可以透過檢視第二屆國會在通過《民兵法案》時的行動來了解他們的態度,該法案要求每一位達到軍事年齡的白人男性購買步槍和相關用品。該國會包括實際的創始人,例如詹姆斯·麥迪遜。該法律由另一位創始人喬治華盛頓簽署。 [請參閱 Consortiumnews.com 的“創始人的火槍授權。“]

因此,儘管今天的右派希望你相信什麼,制憲者並不敵視強大的中央政府;相反,他們對中央政府抱持敵意。他們並不是國家權利的大力倡導者;他們並不是不切實際的空想家,也不只是顧自己的肚臍眼,也不是堅持對憲法措辭做出一些吹毛求疵的解釋。

相反,他們是試圖建立一個國家的務實個人。他們專門制定了憲法,以便該國能夠解決緊迫的問題並與美國的外國競爭對手競爭。由於史卡利亞、甘迺迪、湯瑪斯和阿利託大法官並沒有這段真實的歷史,他們顯然別無選擇,只能編造自己的歷史。

調查記者羅伯特·帕里在 1980 年代為美聯社和新聞周刊報導了許多伊朗反對派的報導。 你可以買他最新的書, 美國偷來的敘事, 無論是在... 在這裡打印 或作為電子書(來自 Amazon barnesandnoble.com).

15 條評論“斯卡利亞如何扭曲成幀器

  1. 安倍晉三
    二月18,2016 17處:39

    現任最高法院法官安東寧·斯卡利亞在談到美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對日本血統的大規模拘留時宣稱:「如果你認為同樣的事情不會再次發生,那你就是在開玩笑。”

    斯卡利亞於3 月1944 日在夏威夷大學向學生發表演講時發表了這些評論。他被問及最高法院的“是松訴美國”案(XNUMX 年),該案涉及兩名日裔美國人——弗雷德·是松和戈登·平林——奉命在戰爭期間向大規模拘留營報到。在上訴中,最高法院以「軍事緊迫性」為由,臭名昭著地宣布拘留營符合憲法。

    史卡利亞講話所在的夏威夷州是眾多設立拘留營的州之一。

    「當然,是松錯了,」斯卡利亞在美聯社報道的評論中說道。 「我認為我們在後來的案例中已經否認了這一點。但如果你認為同樣的事情不會再發生,那你就是在自欺欺人。”

    史卡利亞引用了拉丁文「Inter arma enim Silent Leges」(粗略地說,在戰爭時期,法律是沉默的)。

    「這就是正在發生的事情——對戰爭和太平洋入侵等的恐慌。這就是發生的事情。這是錯誤的,但如果在戰爭時期看到這種情況再次發生,我不會感到驚訝。這沒有任何理由,但這是現實。」他說。

    雖然斯卡利亞的言論名義上反對是松案和大規模拘留,但他對未來大規模拘留的「現實」聳聳肩,這應該被視為一個嚴重警告。

    自 1986 年斯卡利亞就任最高法院以來,他一直是民主和社會權利不斷倒退的領導者。史卡利亞職業生涯的一些亮點包括史丹佛訴肯塔基州案(1989 年,維持對16 歲和17 歲青少年犯罪的死刑)、布希訴戈爾案(2000 年,停止計票並讓喬治·W·布希上台)。 Bush 作為總統)、公民聯合訴聯邦選舉委員會(2010 年,取消選舉期間對企業支出的限制)等。

    史卡利亞所做的一切,無論是在他的官方還是個人身份中,都帶有傲慢和挑釁的成分。 2004年,史卡利亞與副總統迪克·切尼一起去狩獵,當時涉及後者的案件正在最高法院待決,這公然違反了司法道德。史卡利亞經常表現出對政教分離原則的蔑視,例如在 2012 年的一次演講中,他辯稱「我們的憲法禁止任何有利於宗教而不是非宗教的事情」的立場是謊言。

    史卡利亞關於大規模拘留不可避免的聲明很大程度上借鑒了法西斯法學。納粹法學家卡爾·施米特提出了這樣的理論:國家緊急狀態可能構成「例外狀態」(Ausnahmezustand),根據這種狀態,行政部門可能會忽視法治、憲法和民主權利。同樣,斯卡利亞想像了這樣一種情況:美國的大規模監禁在技術上是違憲的,但“在戰爭時期,法律卻保持沉默。”

    透過這些評論,斯卡利亞有效地表明,如果在美國建立集中營(斯卡利亞「不會感到驚訝」),最高法院將袖手旁觀並承認自己無能為力——毫無疑問,在提到「國家安全」時, 「國家機密」、「三權分立」、「反恐戰爭」以及「戰時對行政機關的尊重」。

    [...]

    11 年 2001 月 1,200 日襲擊事件發生後,多達 2012 人僅因是阿拉伯人或穆斯林而被非法圍捕和拘留。 XNUMX 財年《國防授權法案》(NDAA) 明確賦予軍方權力,可以在世界任何地方,包括美國境內,以「恐怖」指控為由逮捕和監禁任何人,而無需指控、證據或審判。

    根據愛德華·斯諾登公佈的文件,美國政府已經在使用其大規模間諜設備來建立個人的「政治檔案」。去年,波士頓市被軍事封鎖,家人被命令“就地避難”,而武裝突擊隊則挨家挨戶進行搜查。

    在這種背景下,史卡利亞的言論無疑反映了統治圈內當下的情緒和討論。如果有人認為不可能在美國境內建立大規模拘留營——用斯卡利亞的話說,“你就是在自欺欺人。”

    美國最高法院法官宣布大規模拘留不可避免
    湯姆卡特
    https://www.wsws.org/en/articles/2014/02/11/scal-f11.html

  2. 二月16,2016 16處:31

    右翼右翼-歐巴馬醫改法案是對所有人的敲詐。它是由保險公司編寫並為保險公司編寫的,並且比您之前投保和其他問題花費更多的錢。

    他最初向選民提供的基本上是為所有人提供的醫療保險,但我們沒有得到。

  3. 大衛·史密斯
    二月15,2016 16處:20

    史卡利亞其實是他所稱的聯邦政府凌駕於一切之上的極端主義支持者,但他走得更遠,主張建立某種最高法院哈里發國。 2000年,他在一件小事上支持一項禁令,取消佛羅裡達州在選舉中的權力,支持聯邦權力。由於選舉團制和基於各州屬地的國會比例代表制,管理聯邦選舉是各州的公正和適當的範圍,除非出現欺詐或公民權利的情況,聯邦政府當然可以乾預。史卡利亞在本案中並不關心「嚴格解釋」或「國家權利」。就 ACA 而言,由於比例代表制,國會具體代表了聯邦政府中 XNUMX 個州的意願,因此 ACA 同意國會的意見。斯卡利亞並不在意,他和羅伯茨一起,對“監管”一詞的定義進行了“折磨人的爭論”,支持“嚴格建構”,不是為了支持“州權”而不是“聯邦制”,而是為了支持「監管」一詞。擁護最高法院的權力,可以在任何時間以任何理由或無理由推翻任何人或任何事。史卡利亞是最高法院的極端主義支持者,或者更準確地說,是最高法院任何五名成員的極端支持者。

    • 伊桑艾倫
      二月15,2016 20處:38

      回覆: 大衛·史密斯 15 月 4 日下午 20:XNUMX
      我同意你關於斯卡利亞、羅伯茨、托馬斯、阿利託以及肯尼迪著作中所表現出的極端主義意識形態虛偽的觀點的實質和語氣;與目前在地區上訴法院和地區聯邦法院佔據席位的許多其他人一起。
      羅伯特·帕里(Robert Parry)在斯卡利亞不幸去世後,深思熟慮地在這裡重新發表了這篇有先見之明的文章,他對如何將那些試圖制定國家法律以符合其先入為主的個人意識形態信仰的人置於「嚴格建構」的標題下的問題提出了重要的資訊性見解。或「原創主義」。帕里先生透過歷史事例提醒讀者註意這種背離可行的判例的情況,他在相關部分說:

      「然而,麥迪遜對商業條款的評論實際上表明了製憲者的一個核心現實——總的來說,他們是尋求建立一個強大而統一的國家的務實人士。他們也認為憲法是一份靈活的文件,旨在滿足美國不斷變化的需求,而不僅僅是十八世紀末的挑戰。

      正如漢密爾頓在《聯邦黨人文集》第 34 號中所寫的那樣,“我們必須牢記,我們不應將我們的觀點局限於當前時期,而是要展望遙遠的未來。”公民政府的憲法不是根據對現有緊急情況的計算而製定的,而是根據人類事務的自然和經過考驗的過程,將這些緊急情況與各個時代可能的緊急情況結合起來製定的。

      「因此,沒有什麼比根據對國家政府目前需要的估計來推斷國家政府適當的權力範圍更為錯誤的了。應該有能力應對未來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由於這些本質上是無限的,因此不可能安全地限制這種容量。”

      “公共利益優先於私人利益。” TP
      照常,
      EA

  4. 亨利洛克
    二月15,2016 09處:56

    人們忘記了所謂的「權利法案」是由反聯邦主義者制定的。這些條款從未被廢除,它們在技術上仍然並存。這並不是唯一一次安靜的革命或反革命。從那以後已經有好幾個了。

    此外,如果憲法中沒有規定,那麼它就不是真正的法律。聯邦法律不適用於人民,只適用於憲法。聯準會政府就像聯準會儲備金一樣,是獨立的實體。問問自己,如果沒有像禁令這樣的修正案,有多少事情是「非法的」。專家提示:事實並非如此。

    • 大衛·史密斯
      二月15,2016 17處:10

      亨利洛克,你沒必要害羞。我在你的評論中察覺到了主權公民/自由民在土地上的謬論,但我可能錯了。請隨意援引《海商法》和《合約法》,但請預先警告,您將陷入知識分子的埋伏。

  5. 史蒂文·伯登
    二月14,2016 21處:10

    “制憲者拋棄了以國家權利為導向的《邦聯條款》,轉而支持憲法,因為他們想要解決國家的問題。”錯誤的。他們篡奪了召開大會的號召——國會授權該大會糾正條款中的一些缺陷——召開秘密會議,以創建一個將政治權力從主權國家轉移到中央政府的替代政府。這是有錢貴族的反革命,他們希望權力集中,這樣他們就可以為了自己的利益更好地控制權力。中央集權、可控政治權力的簡稱。閱讀 Jensen 的《新國家》,深入了解 AoC 下的條件。

    我不會討論您的任何其他錯誤,因為它們太多,無法包含在簡單的評論中。閱讀羅斯巴德的《自由的孕育》第 4 捲和胡梅爾的《解放奴隸,奴役自由人》以及《新國家》的尾聲,了解美國憲法的災難性錯誤。

    • 嗚嗚嗚
      二月15,2016 09處:48

      這和紅色起毛球並沒有結束。

    • 大衛·史密斯
      二月15,2016 14處:53

      「國家」從來都不是主權國家,斷言它們應該擁有主權是荒謬的。政府分為三級:地方(縣或市)、省(部門、地區、省、美國「州」)和國家(任何主權國家)。這是全世界數千年來發現的非常實用的範例。從歷史上看,十三個殖民地相對於佔據國家地位的英格蘭佔據了省級地位,但歷史爭論是不必要的。政治哲學的基本有效命題使你的荒謬觀點無效。

      • 布拉德歐文
        二月15,2016 16處:21

        感謝您!

  6. 亞歷山大
    二月14,2016 19處:26

    親愛的帕里先生,

    首席大法官羅伯茲正確地假設《平價醫療法案》具有稅收功能。

    但帕里先生,人們不會因為獲得醫療保健而被徵稅,而是因為從私人公司購買保險來支付醫療保健而被徵稅。

    由於對保險業沒有監管,沒有規定他們可以收取多少費用以及他們有權獲得多少利潤,奧巴馬醫改變成了一種「無代表徵稅」的形式。

    美國人民「被迫」支付保險費用,無論保險公司可以向我們收取多少費用,如果他們願意的話?

    這對老百姓公平嗎?

    最重要的是,這似乎是《平價醫療保健法案》的致命缺陷……最終可能會讓所有人都負擔不起。

  7. 保持桿
    二月14,2016 15處:49

    「一些最高法院觀察家甚至懷疑,可能是斯卡利亞過激的語氣促使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從最初以違反憲法的方式使用商業條款而徹底拒絕《平價醫療法案》的立場,轉而支持其在國會課稅下的合憲性。權力」。

    不。羅伯茲只是政治上的權宜之計。

    廢除歐巴馬醫改將使美國失去醫療保健計劃(即共和黨計劃),並為全民健保打開大門。

    許多貧窮、未受教育的白人將失去醫療保健,並最終意識到政府確實改善了他們的生活,而共和黨卻剝奪了他們的生活。他們可能會在下次選舉中轉向民主黨。

    最高法院的右翼只不過是政治人物。

    • 布賴恩
      二月15,2016 21處:53

      讓我們更深入地思考這個問題。醫療保健系統的問題並不在於缺乏獲得它的機會。問題是這個國家的人們非常不健康。讓我們看看我們吃的食物,然後說:嗯…這裡面有什麼東西可能會讓我們生病。讓我們看看我們久坐的生活方式。讓我們看看影響大眾想要什麼食物的科學,並說誰在資助它?

      在我們解決了更重要的問題之後,我們就可以開始討論為應得的人(即患有癌症的兒童、殘疾人)提供醫療保健。非因自身過錯而需要醫療保健的人。

  8. 達霍特
    二月14,2016 13處:11

    攻擊他的一票?好票,對我來說聽起來非常愚蠢。平價醫療法案是企業的出賣,現在正在發生天文數字的價格上漲,巨額免賠額,以及對消費者來說的官僚災難。
    斯卡利亞可能因為​​其他原因投了反對票,但他仍然投了正確的票。
    這是像徵性的,投票,我們拜金政治敗類階級的二元性。意識形態是do re mi。榮譽已死。

    • 哈維爾
      二月15,2016 16處:58

      我討厭這個人,但如果你費心關注這個新聞,你就會知道他不只是「一張好票」:

      佛羅裡達訴怡和案:最高法院於 5 年以 4 比 2013 裁定,當局通常需要有搜查令才能在住宅外使用緝毒犬來確定住宅內是否有毒品。

      Kyllo v.美國案:5 年,高等法院以 4 比 2001 的比例宣布,在沒有搜索令的情況下使用熱成像設備掃描房屋違憲

      瓊斯訴美國案:5 年,法院以 4 比 2012 的結果裁定,執法人員通常需要有合理理由的搜查令才能在嫌疑人的車輛上安裝 GPS 追蹤器

      馬裡蘭州訴金案:5 年,最高法院以 4 比 2013 的結果裁定各州可以從被捕者身上收集 DNA 樣本。斯卡利亞持不同意見,他寫道,臉頰拭子是違憲的,他說,“今天的判決無疑將產生解決更多犯罪的有益效果;”話又說回來,從任何搭飛機的人身上採集 DNA 樣本也會產生同樣的影響。

      布朗訴娛樂商人協會:最高法院在7 年的一項裁決中以2 比2011 的裁決裁定,斯卡利亞撰寫了多數意見,加州限制銷售暴力視頻遊戲的法律侵犯了未成年人第一修正案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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