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中央情報局杰弗裡·斯特林的迫害

諾曼·所羅門寫道,美國政府成功起訴前中央情報局官員杰弗裡·斯特林(Jeffrey Sterling)向媒體洩露秘密行動失敗的秘密之後,針對他抗議間諜機構內部的種族歧視進行了長期的運動。

諾曼·所羅門

十幾年前,陪審團裁定他向一名嫌疑人提供機密信息,他最近被判處 42 個月監禁。 “紐約時報” 記者、前中央情報局官員杰弗裡·斯特林(Jeffrey Sterling)一直在努力尋找國會中願意調查他對中情局種族歧視指控的人,但毫無結果。

ExposeFacts.org 獲得了斯特林寫給國會知名議員的信,這些信在 2003 年和 2006 年懇求他們聽聽他講述中央情報局的種族偏見問題。 斯特林上週提供了這些信件,預計很快就會入獄。 他們表示,他相信中央情報局正在對他進行報復,因為他敢於成為有史以來第一位以種族歧視罪起訴該機構的黑人案件官員。

中央情報局在間諜機構總部大廳的印章。 (美國政府照片)

中央情報局在間諜機構總部大廳蓋章。 (美國政府供圖)

早在 2000 年,斯特林就向國會山莊表達了他的擔憂。斯特林說,他得到了眾議院議員、國會黑人核心小組前主席朱利安·迪克森(加州民主黨人)的積極回應,迪克森表示有興趣在中央情報局追查種族歧視問題,並就他的案件聯繫了該機構。但這位任職20年的國會議員於8年2000月XNUMX日因心臟病去世。

史特林回憶起2002 年初,約翰·布倫南(John Brennan) 給予他的特殊解僱待遇,當時他是中央情報局(CIA) 高級官員,現任該機構局長,也是巴拉克·奧巴馬(Barack Obama)總統的親密顧問:「他親自來到行政辦公室告訴我,我被解雇了。」 。有人告訴我,’好吧,你披上了超人的斗篷。’”

中央情報局解僱他後不久, “紐約時報”我們的團隊 雜誌和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報導了斯特林指控中央情報局種族歧視的訴訟。 但斯特林沒有得到民權組織的支持。

在9 年2003 月1993 日寫給阿爾·夏普頓國家行動網絡的一封信中,斯特林回憶起XNUMX 年加入中央情報局“是為了為我的國家服務”,“但中情局的俱樂部和種族排他氛圍讓我沒有這樣的機會。”

信中繼續說道:“該機構教我波斯語,我接受了打擊伊朗人和恐怖分子專家的培訓。 我證明了自己作為一名案件官員的能力,然而,當我在戰場上使用或在軍官隊伍中晉升時,我“太大了,太黑了”。 我在中情局工作期間受到的這種歧視和其他歧視性待遇是我提起訴訟的動力。”

在新紀錄片的採訪中“隱形人:美國國家安全局舉報人杰弗裡·斯特林”(我代表 ExposeFacts 製作),斯特林告訴影片導演朱迪思·埃利希,當中央情報局領導人得知機密信息被洩露給他時,他們很快就把注意力集中在他身上。  2003年初春,記者詹姆斯·瑞森 (James Risen) 報導。(在布什白宮的強烈要求下,這篇報導被 直到 2006 年 XNUMX 月 Risen 出版的一本書才向公眾公開。)

“他們已經準備好了機器來對付我,”斯特林在影片中說道。 “當他們感覺到有漏洞的那一刻,每個人都把矛頭指向了杰弗裡·斯特林。” 他補充道:“如果當有人看到我在該機構的經歷時沒有想到‘報復’這個詞,那麼我只是認為你沒有在看。”

這裡首次報導了他寫給國會議員的信,這表明斯特林早在2003 年年中就預計將受到嚴厲報復,七年多前,他被指控犯有多項重罪,其中包括根據《間諜法》指控的七項重罪。據稱向 Risen 通報了中央情報局的梅林行動。 2000 年初,該行動向伊朗政府提供了有缺陷的核武零件設計材料。根據 Risen 的報導,梅林行動「可能是中央情報局現代史上最魯莽的行動之一」。

儘管檢方在今年 23 月斯特林的審判期間請了 2000 名來自中央情報局的證人作證,但在他們的證詞中,很少對他在中央情報局的實際工作表現做出負面評論。大衛·科恩是個例外,斯特林在中央情報局紐約辦事處工作時,他是該辦事處的負責人。科恩是一位特別充滿敵意的證人,他稱斯特林的工作表現“極其低於標準”,並於 XNUMX 年將斯特林從紐約辦事處解僱。

9/11 事件發生後不久,科恩離開中央情報局,負責紐約警察局的一項計劃,該計劃引起了公民自由團體的強烈批評和反對。 2002 年,我的同事 Marcy Wheeler 寫道:科恩「讓聯邦法院放寬了 Handschu 指導方針,該指導方針於 1985 年設立,是為了回應紐約警察局針對人們發表政治言論的行為。放寬規則後,科恩組建了線人小組,滲透到清真寺,並讓官員對穆斯林擁有的餐廳、商店甚至學校進行編目。”

經過數月的行政管理懸而未決後,中央情報局於 2002 年 XNUMX 月解雇了斯特林。 他在第二年的信中反映出,國會議員以及彩虹推動聯盟和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等民權組織對他缺乏興趣,他的失望和憤怒不斷升級。 斯特林說沒有人回复他的信。

「很明顯,人們普遍擔心與中央情報局較量,」斯特林在26 年2003 月XNUMX 日致當時的國會黑人核心小組主席伊利亞·卡明斯(馬裡蘭州民主黨人)的一封信中說道。 「結果,我陷入了一場與中情局的孤立且完全一邊倒的鬥爭中,這讓我破產了。沒有人出於恐懼或無知而與我站在一起。中情局每次都試圖誹謗我並撤銷我的案子。” (斯特林的訴訟在複雜的司法路徑上持續了兩年多,直到法院最終以審判會洩露國家機密為由駁回訴訟。)

斯特林說他從未收到眾議員卡明斯的回覆。 「國會議員卡明斯不記得收到這樣的信,」他的新聞秘書特魯迪·帕金斯本週告訴我。

斯特林給卡明斯的信是在白宮成功說服卡明斯兩個月後發出的。  管理階層不得發表瑞森關於梅林行動的故事。同時,政府正在尋找洩密事件的責任人。

「現在看來我是聯邦調查局正在進行的洩密調查的一部分,」斯特林的信中說。 “顯然,與我參與實施的非常敏感行動相關的信息被洩露給了媒體,從而導致聯邦調查局展開調查。”

信中補充道:“由於我絕對沒有什麼可隱瞞的,所以我同意與聯邦調查局會面,以表明我的真實情況並協助他們的調查。 在那次會議期間,很明顯,中央情報局直接將矛頭指向我,認為我是這次洩密的根源。 儘管主持會議的聯邦調查局特工強調我不是他們的調查目標,但對我來說,很明顯我將是最終承擔責任的人。”

七年半後,在 2010 年底,傑弗裡·斯特林 (Jeffrey Sterling) 被起訴。

斯特林審判中的證詞表明,聯邦調查局很少或根本沒有對其他對梅林行動有廣泛了解的個人進行調查。例如,時任參議院情報委員會主席帕特·羅伯茨(堪薩斯州共和黨人)成功地堅持要求聯邦調查局不要就洩密事件採訪他,從而保護了該委員會的幕僚長,儘管或者可能是因為調查人員認為委員會的幕僚長為主要嫌疑犯。審判證詞顯示,聯邦調查局最初懷疑洩密事件來自參議院委員會工作人員。

17年2003月XNUMX日,即美國入侵伊拉克四個月後,斯特林致函參議員卡爾·萊文(密西根州民主黨人),後者最近擔任參議院軍事委員會主席,目前仍是該委員會的高級成員。

史特林寫道:「鑑於您與其他幾位參議員在談論當前與伊拉克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有關的情報爭議時所表現出的勇氣,我認為您是一位合適的參議員。我要說的與當前有關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情報的爭論密切相關。”

在四個月前對斯特林的審判中,法官萊昂妮·布林克馬(Leonie Brinkema)實際上禁止辯方提供與斯特林對此類問題的擔憂相關的信息。 但這些擔憂在斯特林給參議員萊文的信中顯而易見,信中談到了中央情報局在中東地區與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有關的活動問題。

斯特林在給萊文的信中表示,“自2000 年9 月以來”,也就是“梅林行動”向伊朗提供有缺陷的核武器設計信息兩個月後,“我一直在聯繫包括兩個情報委員會在內的眾多國會議員,以提請他們注意我對中央情報局針對恐怖主義的努力(重點關注11/XNUMX之前)和某些行動的危險,特別是涉及中東的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我的努力全被置若罔聞。”

信中繼續說:「經過近三年的努力,我終於在今年三月拜見了參議院情報委員會,更具體地說,是委員會工作人員。我告訴他們我的擔憂並提供了必要的細節和細節。我指出,儘管我在伊朗行動中擁有豐富的經驗,但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資訊對與伊拉克有關的情報產生了重大影響。”

(斯特林通過法律渠道與參議院情報委員會工作人員會面。十幾年後,斯特林審判中的證詞顯示,只採取了微不足道的行動。一名高級委員會工作人員講述了詢問中央情報局的梅林行動是否有問題的經歷,不出所料,中央情報局回答說這次行動很好。)

在與參議院委員會工作人員會面後不久,斯特林在給參議員萊文的信中說:「四月初,這些資訊顯然被洩露給了媒體。我不知道工作人員對這些資訊做了什麼,但我很難假設洩密事件並非源自參議院情報委員會。

「中央情報局瘋狂地威脅我的律師,對我進行製裁,並威脅派他們的安全人員來拜訪我,很明顯,中央情報局自動認為我是洩密的源頭,甚至沒有確認我是否與被許可的個人進行過交談。聽到訊息。

「我一直在努力做正確的事情,但我發現自己陷入了一場涉及布希政府以及中央情報局和聯邦調查局最高層的風暴之中。鑑於目前關於情報和總統可信度的辯論,我當然可以理解那些試圖讓我「走開」的企圖。

「儘管我冒著巨大的個人風險聯繫你們,但我覺得我有責任提請你們注意對這個國家的國家安全至關重要的資訊。我覺得這一點尤其重要,因為總統和政府在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情報方面歪曲了事實。”

斯特林在給萊文的信中指出,“作為參議員,你應該有適當的許可讓我與你討論情報問題”,並以一句話結束:“我確實希望很快收到你的來信。”史特林告訴我,他從未收到萊文參議員的消息。

同樣,斯特林說,他在 2 年 2006 月 XNUMX 日寫給當時擔任國會黑人核心小組主席的眾議員梅爾·瓦特 (Mel Watt) 的信也沒有收到任何回應。 (瓦特和萊文一樣,不再在國會任職。)那一年是從里森的書出版開始的 戰爭狀態隨後,聯邦調查局突襲了斯特林與他當時的未婚妻和現任妻子霍莉在聖路易斯附近的住所。

史特林寫道:“現在有一個聯邦大陪審團正在試圖想出一些辦法來起訴我。”回憶起他的歧視訴訟如何以「國家安全」為由被駁回法庭,他補充說:「我認為,我被剝奪了利用法院捍衛我的公民權利的機會,這是令人遺憾的,但他們可以使用相同的系統來保護我的公民權利。”最有可能指控我涉嫌犯罪。”

就像他透過管道向中央情報局提出內部投訴,然後向法院提起指控該機構存在種族歧視的訴訟一樣,斯特林透過管道向參議院情報委員會表達擔憂,在2015 年XNUMX 月的審判中多次被用來對付他。結果被判處三年半徒刑。

在法庭內,在陪審團面前,檢方經常引用他的訴訟以及他與參議院情報委員會工作人員的接觸,明確表明他採取起訴書中指控的行動的痛苦、報復和動機。

在中央情報局和司法部,當局經常將杰弗裡·斯特林描述為“心懷不滿”的員工。 在採訪““看不見的人”,」他談到了這種描述對他的影響:

「我認為『不滿』這個標籤是從我抱怨的那一刻起就產生的,無論在什麼方面。我沒有成為團隊的一員。人們說個人打種族牌。那另一面呢?比賽牌肯定是在跟我玩。你可以說這是白人種族卡,因為我不是白人。他們擁有所有這些卡片。如果不進行真實、真實、誠實的調查,自然會得出「不滿」的結論。這是一個非常容易放置的標籤。”

諾曼·所羅門的著作包括 戰爭變得輕鬆:總統和權威人士如何讓我們陷入死亡。 他是公共準確性研究所的執行主任,負責協調其 ExposeFacts 項目。 所羅門是 RootsAction.org 的聯合創始人,該組織鼓勵向 斯特林家族基金。披露:四個月前作出有罪判決後,所羅門用他的飛行常客里程為霍莉和杰弗裡·斯特林購買了機票,以便他們能夠返回聖路易斯的家。 [本文原刊於 ExposeFacts.org。]

3 條評論“對中央情報局杰弗裡·斯特林的迫害

  1. 六月2,2015 15處:37

    正如網路上所建議的,我的工作是透過讓聯邦調查局及其犯罪代理人、特工、線人和支持者面對他們*瘋狂的真相,將他們從我們的社會中移除;同時,我試圖向公眾介紹警察/聯邦調查局謀殺性腐敗的主題。
    請參閱我的網站:http:// http://www.sosbeevfbi.com 以及網路上的其他數據來驗證這些評論。
    1)
    「傑拉爾‧索斯比 |聯邦調查局|中視資訊網

    http://www.zoominfo.com/p/Geral-Sosbee

    律師(不活躍),聯邦調查局教師…華盛頓特區,哥倫比亞特區

    適合行動裝置·查看杰拉爾·索斯比 (Geral Sosbee) 作為聯邦調查局律師(不活躍)、教師的業務資料,並查看工作歷史,…”

    2)
    http://www.sosbeevfbi.com/f.b.i.certified.html

    3)
    FBI 對 cjs 的腐敗等:

    http://rochester.indymedia.org/node/146927

    最小公分母規則

    http://www.indymedia.org.nz/articles/3701

    4)
    https://www.academia.edu/9458784/Evidence_of_a_new_unheralded_illegal_quasi_Criminal_Justice_System_CJS_forged_by_fbi

    *
    http://vancouver.mediacoop.ca/story/age-madness-critical-review-fbicia-operations/9375

  2. 五月31,2015 17處:46

    必須起訴聯邦調查局刺客

    目前,德州立法者和州長通過了一項公開攜帶槍支法,該法危及所有人,因為大多數試圖殺人的人(持有槍支和許可證或邀請在公共場合攜帶武器)都與警察國家執法人員和警察內部的反社會殺人犯有聯繫。聯邦調查局。

    http://la.indymedia.org/news/2015/05/268397.php

    更多關於聯邦調查局殺人特工的資訊:

    http://sosbeevfbi.ning.com/profiles/blogs/fbi-operative-serial-killer-threatens-and-tortures-me

  3. 羅布·羅伊
    五月27,2015 22處:11

    我知道傑弗裡·斯特林受到歧視的處境就是這篇文章的主旨。但事情還不止於此,因為它最終以舉報案件告終。即使沒有先前的歧視,他也不會聽到這件事。我們的政府及其機構是如此強大,沒有人能夠對抗他們並獲勝。想想切爾西·曼寧、朱利安·阿桑奇和愛德華·斯諾登,後兩人陷入自我流放,前者被判處三十五年監禁。有些人不會因為類似的指控而入獄(大衛彼得雷烏斯),因為這會讓臭名昭著的偏袒政府感到不安。還記得布萊德比肯菲爾德嗎?他是一名舉報人,曾入獄,但他揭露的腐敗分子均未入獄。那些竊取了數十億美元的大銀行家,算了吧。傑弗裡·斯特林發現了我們大多數人都知道的事情。當政府以任何理由要懲罰你時,你就會受到懲罰。史特林先生通過了法律途徑。愛德華·斯諾登(Edward Snowden)升任指揮系統,最後不得不離開這個國家去做正確的事。這是一個壞國家,好人入獄,壞人肆無忌憚地統治,不受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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