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月 43 日,俄克拉荷馬州當局將已定罪的殺人犯克萊頓·洛基特綁在輪床上,並開始注射毒品殺死他。但整個過程出了差錯,洛基特痛苦地翻滾了 XNUMX 分鐘,引發了丹尼斯·J·伯恩斯坦與死刑對手邁克爾·克羅爾討論的道德問題。
丹尼斯·J·伯恩斯坦
俄克拉荷馬州 最近執行失敗 當克萊頓·洛基特(Clayton Lockett)服用有爭議的混合藥物後,痛苦地翻滾了43 分鐘,最終因明顯的心髒病發作而死亡,這再次讓死刑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並提出了洛基特是否本質上是被折磨致死的問題。
丹尼斯·J·伯恩斯坦(Dennis J Bernstein) 與華盛頓特區死刑資訊中心首任執行董事、美國刑事司法系統專家邁克爾·克羅爾(Michael Kroll) 討論了俄克拉荷馬州案件以及美國繼續使用死刑的其他進展。強調死刑。他寫了《羅伯特·奧爾頓·哈里斯的最後日子》,講述了加州聖昆汀毒氣室處決哈里斯的故事。
DB:首先,您對[俄克拉荷馬州]發生的事情的最初反應。
MK:我認為這種雞尾酒最合適的形容詞是“實驗性的”,它讓我想起了約瑟夫·門格勒博士,他為納粹進行了人體實驗。這是一項實驗,因為俄克拉荷馬州以及越來越多的其他州在無法獲得批准的殺人程序和藥物後做出了決定——主要是因為歐洲拒絕像以前那樣提供它們。他們將前往秘密藥房,我們無法了解他們開的藥方、他們如何安排手術、什麼混合物。因此,由於是秘密進行的,那裡所做的一切都必須被稱為實驗。所以我們正在人類身上進行實驗。而我們在這種情況下,肯定是在折磨這個人。
在我親眼目睹的執行過程中,完全按照書本進行,,,
DB:那是羅伯特·奧爾頓·哈里斯。
MK:那是羅伯特·哈里斯。那是用致命氣體。執行死刑花了16分鐘,這絕對是永恆的時間。這次處決花了幾乎三倍的時間才殺死他。誰知道他們實際上用什麼手段殺死了他,因為他們從字面上關閉了公眾的窗簾,不僅僅是說我們無權看到什麼雞尾酒,無權看到他們使用了什麼過程,但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實際上關閉了視線進入正在發生的事情。據我們所知,他們可能會用錘子敲打他的頭部。
DB:現在,這違法嗎?我想你作為這個過程的一部分,你必須有目擊者觀察整個過程。
MK:老實說,我無法告訴你俄克拉荷馬州的法律是什麼。除極少數情況外,死刑是由各州自行決定的。每個州都有自己的程序。俄克拉荷馬州發生的事情在加州不可能發生。這可能會發生。但我現在想說的是,一位聯邦法官說我們必須了解這個程序。除非我們知道這個過程並且它符合憲法主要第八修正案的非殘忍和不尋常標準,否則我們不會簽署它。
但這種情況並沒有發生在俄克拉荷馬州,該州最高法院首先發現這種方法存在問題,然後州長[瑪麗·法林]說:“無論你是否告訴我,我都會繼續這樣做。”第二天,最高法院屈服了,說:“好吧,我們撤回,沒有問題。”所以他們殺了他[克萊頓·洛基特],然後停止了下一次處決以及可能隨後可能進行的任何數量的處決。
DB:這位州長非常自豪。如果他們[法官]想推遲第一次執行,她就會給我們一個雙標,不是嗎?這似乎是一種報復性的反應,當然,在折磨一個人的過程中,它又回來咬她了。
MK:嗯,誰知道政客們腦中在想什麼?他們總是在尋找下一個問題,讓他們回到州議會或參議院或任何他們碰巧在的地方。這個問題變得不那麼重要了,重要的是他們對這對他們的政治生涯有多大幫助的評估。所以基本上我們在這裡說的是,我們願意為了尋求公職並保住公職的基本權利而將人們折磨至死。這是一種非常非常令人不安,甚至令人厭惡的做法。
DB:但這是一種一致性,在國內受到折磨,在國外也受到折磨。
MK:當然。
DB:我們在國外接受它。
MK:我們不稱為酷刑。丹尼斯,我們這個國家不施酷刑。是的,我們慢慢地殺人。掐死他們要43分鐘,是的,水刑,我們打他們的頭,但這不是酷刑,因為我們說這不是酷刑。這確實是“1984”,文字控制歷史,不是做了什麼,而是對所做的事情說了些什麼。
你知道,每個人都應該對這件事感到非常不安,並且應該將其視為俄克拉荷馬州的故事。目前在加州,三位失敗的前州長——威爾遜、戴維斯和施瓦辛格——提議在 4 月發起一項投票倡議,這將大大加快加州的處決進程。今天剛發布的一份報告顯示,在我們判處死刑的人中,大約有超過 XNUMX% 的人沒有犯下死刑罪,不應該在那裡,這是一個錯誤。系統會犯錯。這是人類。我們會犯錯。如果說我們不這樣做,就等於說我們是神,而這就是我們的行為。
DB:所以,他們今天使用的雞尾酒是非法的。他們本週在俄克拉荷馬州使用的雞尾酒是毀滅性的,但這些州長卻拼命加快這一進程。而且,他們將如何殺死這些人?酷刑? 43分鐘的折磨,他們會打他們的頭,氣回來嗎?
MK:我們無法知道,因為它是一個封閉的系統。他們說,這個特殊的過程賦予政府對公民個人所能施加的最強大的權力,賦予他們這種強大的權力,並不要求賦予他們這種權力的公眾有權知道它是如何實施的。而且,你知道,這絕對是腐敗的公式,而且是絕對腐敗的公式。
DB:難以置信。我們正在與邁克爾·克羅爾交談。他是一位專門研究美國刑事司法系統的維權人士。他親眼目睹他的朋友羅伯特·奧爾頓·哈里斯在加州聖昆汀的死刑室裡窒息而死。哪個州長把這個帶回來了?
MK:實際上,州長沒有把它帶回來。首先,人民在一項倡議中投票通過,然後立法機關投票通過。所以實際上有兩個不同的過程。
DB:當時是民主多數嗎?
MK:我相信是的。
DB:哇,所以我們可以再次感謝民主黨。
MK:嗯,當然。我的意思是,我幾年前有一篇文章,其中州立法機構的民主黨人散發了一封信,非常清楚地指出,一、二、三、四、五,我們民主黨人應該將刑事司法問題從州議會手中奪走。共和黨人主張延長刑期,主張死刑,他們只是列舉了共和黨人因倡導而聞名的一連串事情。基本上說我們應該提倡同樣的事情,這樣我們才能當選。
現在,從那時起,情況發生了一些變化。公眾對死刑的支持率已經大幅下降,儘管根據你提出問題的方式,仍然顯示出微弱多數。如果你問人們是否願意選擇終身監禁且不得假釋的選擇,大多數人都會說「是」。這就是他們更喜歡的。
DB:但它仍然有足夠的優勢,這些嚴厲打擊、無拘無束、刑事司法類型的政客值得打死亡牌。
MK:當然。雖然他們右手打死亡牌,但左手卻反對任何對獲得槍支的能力進行非常非常適度的限制的努力,這些槍支每年導緻美國超過 20,000 人死亡。我們也看到了針對無法獲得心理健康治療的嚴重精神疾病患者的大規模槍擊事件。從那方面來看,這似乎沒問題。但我們必須從這邊殺掉他們。它的虛偽對我來說是如此令人難以置信,以至於當我讀新聞、聽我所聽到的、看到我所看到的東西時,有時我會感到精神分裂。
DB:好吧,邁克爾,我想聽聽你的意見,因為你花了很多時間思考這個問題。正如我們所說,你親眼目睹了你的朋友屈服、窒息、慘死。你一生中大部分時間都在與這種暴行作鬥爭。俄克拉荷馬州發生的這件事說明了什麼?這說明了 2014 年我們是誰?
MK:嗯,你知道,作為一種政治制度,我認為它表明我們還沒有從古代的泥沼中抬起最後一隻腳。我們基本上仍然堅持活人祭祀。我的意思是,正如我所說,這個國家犯下謀殺罪的人數超過 20,000 人。被判死刑的人數,然後是實際被執行死刑的人數,就符合資格的總人數而言,這個數字非常小。這是非常小的一群犧牲品。
這很像把處女丟進監獄——我不想把謀殺的人和處女等同起來——但我說的是一個讓領導階層保持領導地位的過程。我們不介意犧牲人類。我們譴責透過奪取生命來奪取生命的行為。不需要超過六歲的孩子就能理解其中的荒謬。
DB:我們是否知道到目前為止,有多少被關進死囚牢房的人最終獲救,並被判無罪、無罪或被帶出死囚牢房?我們該如何評價呢?
MK:你應該進行這項非常非常新的研究。它剛剛出來。根據一份領先科學期刊上發表的一項研究,該報告稱,過去三十年裡,美國被判處死刑的多達 300 人可能是無辜的。該期刊是《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刊》。相當有信譽的雜誌。他們做了一項非常有信譽的研究……其中一個更令人不安的研究,不僅僅是令人不安的是,我們把這些人關進死牢,我們發現他們是無辜的,我們把他們釋放了。但一個人在死牢裡的時間越長,就越有可能發現錯誤。這意味著那些快速的程序,就像這些州長為加州建議的那樣,幾乎肯定會導致更多的錯誤處決。
DB:現在,我試圖找到白宮使用的短語[關於俄克拉荷馬州的處決],但它太溫和了。事物 …
MK:達不到要求…
DB:它缺乏公平性……或類似的東西。那麼您認為這可能是個提示嗎?這有可能嗎?這是否為一場大戰打開了大門,讓這些人對這裡發生的事情負責,並透過將這種酷刑定為非法來防止這種情況發生?這裡還有希望嗎?
MK:嗯,這就是我想說的。首先,總統的評論指出,他的權力僅存在於聯邦法律之上。他對俄克拉荷馬州、加利福尼亞州或約書亞州的法律沒有權力。因此,他就這個主題發表講話是受歡迎的,但除了講壇的力量之外,他沒有真正的權力來影響俄克拉荷馬州正在發生的事情。我想說的是該死的講壇,這可能更準確。
然而,我充滿希望,而且我過去一直充滿希望,所以我不會把農場賭在這上面,但我希望這種野蠻行徑,這種無人能否認的酷刑的發生,至少能讓法官做出判斷那些將這項資訊保密的國家認識到這裡存在一個問題。存在一個關於公眾知識和政府程序可近性的問題。如果你關閉這個程序,如果你說,公眾無權知道公眾授權了什麼,你就進入了一個非常不同類型的政府。我們稱之為暴政。
Dennis J Bernstein 是 Pacifica 廣播網絡上的“Flashpoints”主持人,也是 特別版:來自隱藏教室的聲音.
我關心一個已知有罪的人死前會遭受什麼痛苦嗎?不是
話雖如此,如果我談論的是連續殺人犯、強暴犯、戀童癖者,那就不存在有罪的問題。否則我並不支持,我只是對這些罪行有強烈的感受
洛基特的指控包括共謀、一級入室盜竊、三項使用危險武器攻擊罪、三項強迫口交雞姦罪、四項一級強姦罪、四項綁架罪以及兩項武力和恐懼搶劫罪。當他和他的同夥綁架了兩名十幾歲的女孩(以及一名男子和他的嬰兒)。其中一位名叫史蒂芬妮·內曼(Stephanie Neiman)的人拒絕說她不會告訴警察,因此洛基特用獵槍射殺了她。但她沒有死。他命令同夥將她活埋。所以任何一個理性的人都會說,這個人類垃圾所遭受的痛苦比他的受害者少得多。當然,如果你們想爭論他「受苦」太久了,我們可以回到行刑隊。如果沒有世界上的墜子盒,世界會變得更好。我寧願看到我的錢花在教育和基礎設施上,而不是讓這些 POS 整天坐在納稅人的錢上。
本專欄首先忽略的事實是,用於執行處決的藥物的效果是眾所周知且有記錄的。如果他們花時間在這個主題上進行自我教育,他們不會認為這些變化有任何實質的變化。有關供應商的爭論只是利用抗議者和訴訟作為保護死囚牢房中的客戶和朋友的工具來識別和騷擾他們的手段。
最近一次執行過程中出現併發症的原因很簡單。行刑過程中,靜脈注射管插入不正確,或註射的液體過多、過快,導致注射管「噴出」。在醫療程序中也會發生同樣的情況,但律師不建議在程序旨在挽救生命而不是消滅生命時停止使用靜脈注射。綜上所述,律師反對的是程序的結果,而不是手段。
匿名並不是「實驗」的同義詞。律師和作家非常清楚,出於安全和安保目的,與死亡協議相關的程序和來源實際上是保密的。聲稱該過程是實驗的說法具有誤導性和錯誤性。絕大多數處決都順利結束,這一事實證明了這一點。
接受採訪或撰寫這篇文章的人是否認真地認為一個被定罪的殺人犯在執行死刑時被人用錘子敲頭?嚴重地?你是在猜測還是只是想引起別人的注意?這兩種行為都沒有成為。
本文從未考慮到的一件事是,國家沒有義務為被判死刑的殺人犯提供無痛處決。處決只需在可行的情況下盡可能無痛即可。每個案例都有其自身的挑戰。想像一下,如果懲戒官員在執行死刑時進行靜脈切開以插入靜脈輸液管,會發生什麼,他們發現瞭如此多的錯誤。他們可能仍在爭論局部麻醉劑的人道性,或就這些供應商的名稱向各州提出質疑。鑑於過去的記錄,可以想像,如果用盡足夠多的上訴,他們可能會追究針頭製造商的責任。
最後,真正的受害者遭受了多久的痛苦?這與國家給予他們的死亡相比如何?畢竟,真正的受害者有機會向親人最後告別或與世界和平相處嗎?我不這麼認為。
總而言之,本專欄代表了一種非常片面的觀點。希望那些參與寫作的人永遠不必面對因謀殺而失去親人後的殘酷現實。
美國早就該廢除死刑了,太野蠻了。許多國家已經廢除了它。我們的監獄也需要改革。囚犯經常被單獨關押很長時間,這是一種酷刑。我們擁有世界上最多的監獄人口。許多非暴力囚犯甚至不應該被關進監獄。應尋求替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