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大的風險:私人與公共間諜活動

前中央情報局分析師 Paul R.支柱寫道。

作者:保羅·R·皮勒

收集和維護有關我們的通信、我們的行動、我們的線上搜尋以及有關我們個人生活的許多其他資訊的大量資訊文件是, 正如勞拉貝特所說,這幾乎不是由國家安全局或任何其他政府部門發起的。到目前為止,有關美國人個人活動的資料倉儲的收集和利用的大部分發生在私營部門。

國家安全局印章

國家安全局印章

那麼,為什麼人們對政府機構在這方面可能做的事情如此大​​驚小怪,而對非政府企業開展的大量此類活動卻表現得很平靜呢?政府是否有什麼內在的東西應該​​讓我們更擔心這種資料探勘?讓我們考慮一下得出可能存在的結論的可能基礎。

最強有力的基礎可能與自由市場的存在或不存在有關,與此相關的是,收集資料的個人的活動是否是自願的。當我在網路上使用搜尋引擎時,我自願使用免費服務,以換取接觸一些廣告並允許搜尋引擎運營商或我的網路服務提供者收集和利用有關我的興趣的數據。

大多數與政府機構、特別是安全機構的互動並不涉及太多的自願性。因此,出於這個原因,對政府實體正在做的事情更加挑剔也許是合乎邏輯的。

就目前而言,這是有道理的。但在實踐中,這種邏輯很快就會遇到將私部門等同於自由市場和自由意志的謬論。如果我想在家裡使用固定電話服務(我非常想要),我只能選擇 Verizon。我被迫讓 Verizon 收集我的通話的全面記錄,即我們經常聽說的「元數據」。

當然,如果 Verizon 的某人想監聽我通話的實質內容,也可以這樣做,儘管它是一家信譽良好的公司,如果這種情況發生,我會感到驚訝。關鍵是,私部門資料產生活動中的自由意志和自由選擇比我們想像的要少得多,而且在許多情況下,比政府機構參與時的自由選擇很少或沒有更多。

這不僅適用於固定電話系統等本地公用事業壟斷企業,也適用於網路時代的大部分其他服務。一些此類服務,包括線上存取本身,已迅速從被視為巧妙的創新轉變為被視為必需品。

再說一次,自由選擇往往比我們想要的少很多。針對微軟的反壟斷行動認識到了這一事實,微軟利用其在作業系統領域的主導地位,在瀏覽器和其他應用程式市場上佔據更大份額。

當市場競爭足夠激烈,理論上用戶可以用腳投票,或者用手指敲擊鍵盤時,如果他們擔心收集到的數據會被用來做什麼,那麼實際上任何市場修正機制都會非常緩慢和笨拙。 。

想像一下,Google的一名流氓員工開始使用有關令人尷尬的網路搜尋的資訊來破壞他想要得到的特定人員的聲譽。如果這種濫用行為發生足夠多的次數,那麼也許大量用戶會放棄谷歌極其有效的搜尋引擎,轉而使用 Bing 或其他搜尋引擎,而谷歌將無法像現在那樣銷售那麼多廣告。但糾正過程將是緩慢而尷尬的,同時,一群人的名譽也會被毀掉。

區分公共部門和私營部門資料收集的另一個可能的基礎是詢問各自適用哪些控製或檢查。這裡確實存在很大的差異,差異在於對政府機構的控制和檢查遠多於對私部門企業的控制和檢查。

對於安全機構來說,有完整的法律結構,可以追溯到 1970 世紀 XNUMX 年代,並從那時起得到加強,包括限制和國會監督。私部門的資料探勘根本不存在與此類外部控制類似的東西。

然後是所有的內部檢查和控制,正如貝特在國家安全局的案例中提到的那樣,這些檢查和控制是廣泛的。其中包括資訊隔離,這是安全機構的第二天性,即使不存在美國公民的個人隱私問題,安全機構也會使用隔離來保護敏感的國家安全資訊。

NSA高階管理層公開表示 他們的機構中只有 22 人能夠查詢相關的電話元資料。威瑞森 (Verizon) 有多少人可以利用我的電話通話綜合記錄做點什麼?我對此一無所知,而且 Verizon 之外的其他人可能也不知道。

另一個要問的問題是,公共和私營部門在濫用的可能性方面可能有何不同,不僅在准入和能力方面,而且在激勵方面。對於大多數可以想像的個人虐待類型,沒有理由期望一種類型的組織比另一種組織更容易出現個人虐待的誘因。

例如,潛在的施虐者可能會在公營或私部門突然想到要查看前配偶的通話記錄。考慮到擁有安全許可的人要接受定期的重新調查,安全機構對這種濫用行為的抑製作用可能更強。

至於制度性激勵而非個人激勵,則有進一步的差異。作為資料探勘的錯誤和破壞性使用的一個例子,想像一下一個無辜的人被列入禁飛名單,結果他的生意因為無法飛行而受到損害。

政府機構沒有任何動機促使這種情況發生。對他們來說,誤報只會增加混亂,並使完成指定任務變得更加困難,例如阻止真正的恐怖分子登上飛機。當此類錯誤確實發生並被公開時,例如將特德肯尼迪列入禁飛名單,這對負責的機構來說是一種尷尬。

然而,在私營部門,商業和金融利益始終在發揮作用。這些利益很可能會激勵(例如同一行業的競爭對手)損害他人的業務。

除了所有這些標準之外,人們還應該詢問正在收集數據的人以及其他人有什麼好處或更大的好處。換句話說,收集資料時所涉及的任何風險或入侵會帶來什麼回報?

透過國家安全局所做的資料挖掘,假定的好處是更好地防範恐怖分子,或者可能對國家安全做出其他貢獻。當然,關於這種類型的好處到底能獲得多少,一直存在爭議,但至少目標是大多數美國人認為重要的目標。

私部門使用大數據的相應答案則更難給出。它似乎包括更好地自訂出現在用戶電腦螢幕上的廣告,這可能會簡化線上購物。也許不錯,但與國家安全隊根本不在同一個級別。

以下是兩個總體結論。一是,與政府機構相比,有更充分的理由擔心私部門的大數據收集和使用。

另一個問題是,公眾對這個問題的普遍恐慌仍然集中在政府機構上,這表明這種恐慌並不是由對風險、成本、利益、激勵和選擇的仔細考慮引起的。相反,它是由政府機構,特別是某些類型的政府機構,作為值得懷疑甚至厭惡的老大哥的粗俗形象所驅動。

人們對私人企業的看法各不相同,但與政府形象形成最大反差的是矽谷巨頭及其經營的企業,卻享有英雄般的地位。

推動情緒的粗魯是主要原因之一(隨著時間的推移,美國公眾對相關政府機構的期望不一致是另一個重要原因),如果 像國家安全局這樣的地方士氣低落。

Paul R. Pillar 在中央情報局工作了 28 年,成為該機構的頂級分析師之一。 他現在是喬治城大學安全研究的客座教授。 (本文首發為 博客文章 在國家利益的網站上。 經作者許可轉載。)

5 條評論“更大的風險:私人與公共間諜活動

  1. 丹尼爾‧菲佛
    十二月13,2013 12處:45

    其他地方已經做了太多深思熟慮的報告和分析,與這裡關於內部控制和監督的廣泛主張相矛盾,因此不能太認真地對待這篇文章。我同意這樣的說法,即私人資訊掌握在企業手中令人擔憂,但當然並不是說它比掌握在政府手中更危險。這個網站向我們展示了許多我們的秘密機構為了達到目的而違反法律的例子,而他們對全球數位交易的監視的揭露並不等同於商業行業挖掘我們的數據來向我們出售東西。

    也許非中央情報局的人在這個網站上進行報告是有道理的,因為到目前為止,皮勒先生在這個問題上的立場相當偏向政府。

  2. 伊波克里斯
    十二月12,2013 18處:20

    帕里先生忽略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差異──政府可以沒收你的資產,監禁你,甚至處死你。私營部門不能。這就是為什麼政府手中的資訊比公司手中的資訊更危險。如果你反對公司會怎麼做?監視你?如果你反對政府,他們就有權力消滅你。

    • 伊波克里斯
      十二月13,2013 01處:05

      抱歉,我的意思是 Pillar 先生…

  3. 心理網絡
    十二月12,2013 17處:28

    抱歉我忘了提…
    我完全不同意我們從這種間諜活動中獲得任何對我們國家安全的好處。也許他們應該有一個“選擇加入”,而任何天真到為了安全而放棄自由的人都不能。 (那些老傢伙,真的說了一些很棒的東西。)

  4. 心理網絡
    十二月12,2013 17處:20

    當然可以,你開玩笑吧?
    在中央情報局工作了 28 年,這就是你能想到的最好的結果?私企手中的權力濫用大得多?
    現在,透過《國防授權法》對我們的憲法進行「事實上的」修改,總統可以在沒有任何監督的情況下殺死某人。我認為這就是現有的最大的濫用。除非你想包括酷刑,切尼仍然公開主張酷刑。
    不管你喜歡與否,政府。存在於並部分控制我們生活的各個層面。現在他們不僅可以把你列入“禁飛名單”,還可以把你關進監獄,沒有律師,沒有人身保護令,只是一個簡單的“恐怖分子嫌疑人”標籤。
    讓我們看看,他們還能做些什麼?
    向美國國稅局(IRS)追究你的責任,或者切斷你的社會安全怎麼樣?我仍然認為死亡和酷刑仍然比國稅局更糟糕,但也只是勉強。
    (關於國稅局與私人的旁白:幾年前,我經歷了 40 多年來最嚴重的財務困難。我的失業金用完了(我目前再次就業,謝謝)我必須申請公共援助(我每月獲得50美元的食品券)。在此期間,一家大型信用卡公司「免除」了我欠他們的債務。兩年後,國稅局向我索要2 美元,因為他們將免除的債務作為收入向我徵稅。這是國稅局關注的不是超級富人,而是超級窮人。)
    不管怎樣,帕里先生,如果這個人是你能想到的最好的人,你最好留下一張空白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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