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者的“槍支權利”

右翼控制的美國最高法院將美國人攜帶自己選擇的槍支的所謂權利置於槍支暴力潛在受害者個人安全之上。正如勞拉·芬利(Laura Finley)所解釋的那樣,在讓一些家庭暴力犯罪者保留槍支的案件中,這種模式可能會再次受到考驗。

勞拉·芬利

美國最高法院現已 議定 審理涉及是否應禁止犯有家庭暴力輕罪的人擁有槍支的案件。

此案涉及詹姆斯·卡斯爾曼 (James Castleman),他於 2001 年根據田納西州法律承認了一項針對孩子母親的輕罪家庭暴力罪。 2009年,卡斯爾曼被發現擁有多支槍支,這是1996年法律所禁止的,該法律規定,那些因涉及武力或致命武器的家庭暴力而被輕罪定罪的人,擁有槍支是非法的。

美國最高法院右翼多數派的三名關鍵成員:大法官安東尼·斯卡利亞(Antonin Scalia);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和大法官安東尼·肯尼迪。 (摘自2010年最高法院官方照片。)

據稱,卡斯爾曼正在購買武器並非法出售。俄亥俄州辛辛那提的一家上訴法院裁定,聯邦法律不適用於卡斯爾曼的案件,因為他的家庭暴力定罪不涉及武力。

作為一名長期的家庭暴力倡導者和學者,並撰寫了大量有關該主題的文章,我對法院推翻聯邦立法所產生的影響深感擔憂。

首先,我們知道槍枝和家庭暴力是致命的組合。大量研究發現,如果加害者持有槍支,家暴案件中兇殺案的可能性會急劇增加。例如,雜誌上報道的一項研究 創傷、暴力和虐待 研究發現,如果涉及槍支,家庭暴力攻擊導致死亡的可能性高出 12 倍。在所有被槍殺的女性中,近 2/3 是被親密伴侶謀殺的。

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的傑奎琳坎貝爾的另一項研究發現,88% 的兇殺案都使用了槍支,而《 他們為什麼殺人?謀殺親密伴侶的男人,發現 92% 的家庭暴力謀殺-自殺事件都使用了槍支。暴力政策中心報告稱,2010 年,被伴侶槍殺的女性數量多於被陌生人使用所有其他武器槍殺的女性數量 結合。

其次,許多罪犯能夠以輕罪為由辯解,而實際上他們的行為是重罪。如果最高法院排除不涉及武力的輕罪,結果可能是一些能夠利用美國無處不在的辯訴交易制度的非常危險的人被允許擁有致命武器。

第三,倡議者知道家庭暴力是一種隨著時間的推移而升級的模式化行為。因此,雖然虐待可能不是從身體暴力開始的,但非身體形式的虐待(威脅、恐嚇、言語騷擾等)是虐待可能在某個時候變成身體虐待的重要跡象。將那些因非身體形式虐待而被定罪的人排除在外,是對學術研究中詳細記錄的家庭暴力動態的失敗。

第四,現行有關家庭暴力和槍支的法律的執行已經存在巨大問題。 2002 年向眾議院司法委員會高級成員提交的一份報告發現,1998 年至2001 年間,超過2,800 名曾因家庭暴力輕罪被定罪的人能夠在國家即時犯罪背景調查未發現其定罪的情況下購買槍支。系統。

那些在槍展或網路上購買槍支的人不受背景調查,因此他們的輕罪或重罪不會被發現。此外,一些州的法律(例如佛羅裡達州的法律)沒有明確要求在家庭暴力事件現場移除或交出槍支。如果輕罪定罪三年後,佛羅裡達州法律允許施虐者購買槍支。

在許多州,法律只要求在發出最終或永久限制令時移除武器,而不是在臨時限制令時。然而,當命令是暫時的時,受害者遭受報復的危險最為嚴重。

我可以繼續說下去,但我不會。我只希望最高法院有智慧和同情心,認識到任何讓施虐者更容易獲得槍支的裁決所帶來的後果。

Laura Finley 博士在巴里大學社會學與犯罪學系任教,並由 PeaceVoice.

10 條評論“家庭暴力者的“槍支權利”

  1. 白痴低語者
    十月7,2013 00處:16

    任何以非諷刺的方式自稱為「學者」的人都不能被認真對待。這是一個只有另一個人才能賦予你的形容詞。

  2. 想想
    十月5,2013 21處:24

    人們喜歡「家庭暴力」這樣的大字眼。你會看到一些卑鄙的虐待丈夫不斷毆打他的妻子的照片...嗯,是的,「也許」他應該被允許擁有一把槍。但是,那個 19 歲的年輕人和他 18 歲的兄弟打架了……並承認了家庭暴力。是否應該禁止他持槍?室友呢???……最終不再是室友了。一對住在一起的年輕夫婦怎麼樣……喝醉了然後打架……他們分手,結識新朋友,並與其他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未來不會再打架……禁止他們擁有槍支???

    下一步是什麼??有人因攻擊性不法行為而被定罪嗎?有什麼不法行為嗎?我完全支持沒有槍的重罪犯。但在我的州,如果你寫了一張空頭支票,甚至是一張退回的支票,你可能會被判犯有重罪!這和槍有什麼關係??

  3. 美麗的聖母院
    十月5,2013 14處:02

    作為家庭暴力的前受害者,我感到令人心碎,直到今天仍有如此多的人注定生活在恐懼之中。人們仍然想忽視這個問題,忽視這種暴力往往隨著時間的推移而升級的事實。簡單地改變法律並不能結束濫用行為,但以我的愚見,這將是朝著正確方向邁出的積極一步。

  4. rosemerry
    十月4,2013 14處:46

    我發現這些評論非常悲傷,我繼續感謝我的幸運星,而不是成為美好的民主特殊祖國的一員,那裡有很多槍支,完整的監獄和一支擁有世界的軍隊。
    至於最高法院:看到從超過一百萬人中「選出」進入美國最高法院的法官的素質,是對現任和過去總統的判斷力和公平性的毀滅性控訴。

    • 十月4,2013 15處:26

      我的評論本意是悲傷的,這是在無權力憲法下運作的悲傷狀況(L. Spooner)

  5. 未洗的質量
    十月4,2013 14處:40

    美國人民已經證明(以及地球上的其他人,但我們在這裡只談論美國),他們沒有足夠的責任感或理智來擁有槍支、狗、汽車或生孩子。我贊成從你們這些白痴手中奪走所有這些東西。在這個國家的尷尬時代,不再是,也不可能是我們想像的那樣,不可能沒有槍,因為你們中的許多人是如此愚蠢和粗魯。我在此呼籲史塔西遵守禮儀。你們這些鄉下人。

    • 海波羅伊
      十月4,2013 14處:48

      你的意思是「美麗新世界」!那是一個好主意。不過實話說…。你不好奇為什麼事情會這樣嗎?不不不,再仔細想想。付出更多的努力,花更多的時間,好好思考。然後拋開一切,過田園生活。或者,更可能和更實際的是,後工業時代的無家可歸的存在。

  6. 十月4,2013 11處:58

    無論如何使用任何類型的武器,憲法授權仍然存在,據說是不可侵犯的。

    這篇文章讓人想起「必須有法律」綜合症。

    虐待配偶的武器可以是任何東西…拳頭、棍棒、刀…

    因此,為了取悅這個人的安全觀念,我們必須違反憲法,這樣才能因為少數人的瘋狂而否定多數人。

    我們要麼實行憲政共和國,要麼實行共產主義?一切都是以安全或反家庭虐待的名義?

    對於作者所感受到的困境,有一個憲法解決方案。這是對第二修正案的修正案或廢除。為什麼不走合法途徑,而不是指望法官將違憲的措施強加在我們身上?

    如果共和黨人對憲法進行了修正案,而不是將他們的「聖經廢話」強加給整個國家,那麼內戰就可以避免。

    無辜的一方似乎總是因為少數人的愚蠢而受苦。毒頭白痴使用非處方藥,現在我們所有有過敏或呼吸問題的人都在藥局受到懲罰。

    如果共和黨人吸一支瑪麗珍煙,他們顯然會發瘋,強姦婦女等等,但為什麼我們其他人必須為他們的困境而受苦呢?普通人發現它與酒相當,或者是比酒更好的選擇……醫學證明,上帝在創造這種神奇植物時知道他在做什麼。

    家庭虐待是針對一個人的犯罪……不是槍,不是棍棒,不是拳頭——你可以用任何這些以及更多的物品殺死你的配偶。情緒虐待對另一個人來說可能與身體虐待一樣致命。

    所以違反憲法並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除非你想用『廢除修正案』的辦法。但這仍然無法解決家庭暴力問題。

    我懷疑所有的憤怒管理廢話和心理胡言亂語都會有幫助。通常關節會讓一個人平靜下來。

    擁有或不擁有武器並不是預防家庭暴力的試金石。這只是一種「感覺良好」的方法,對阻止虐待幾乎沒有作用。一張紙上的幾句話,即法律,並不能阻止任何人虐待,或非法取得武器進行虐待。

    就像這樣……一個精神病患者或反社會者,或者無論今天的「一無所知」腦科醫生的流行語是什麼,都會繼續持有或不持有槍支,或者非法獲得一把。紙上的文字對他或她來說毫無意義。

    尋找另一種解決方案,因為這個解決方案將無法通過解決方案、憲法和真正法律的所有試金石。

  7. 迪倫
    十月4,2013 10處:57

    第二修正案保障我攜帶武器的權利。別再試圖把它拿走!憲法就是法律!把你的頭從你的屁股裡拿出來你這個右翼白痴!

    • 羅伯特·梅森
      十月6,2013 23處:00

      第二修正案也規定,要進行良好的監管,並以州民兵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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