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狂持槍叛亂分子

獨家: 就在 20 名一年級學生被一名揮舞著突擊步槍的瘋狂殺手殺害後幾個月,遏制槍支瘋狂的前景正在變得渺茫。羅伯特·帕里寫道,一個主要因素是右翼成功地傳播了製憲者對第二修正案所做的虛假歷史。

羅伯特·帕里

茶黨及其自由主義盟友自以為是憲法的真正保護者,但他們始終對制憲者的所作所為及其原因表現出極度無知。就好像他們都是 以最高的榮譽 格倫貝克未經認可的線上大學的畢業生。

如果後果不是那麼嚴重的話,他們草率的歷史可能不會成為特別令人擔憂的問題,例如它如何通過宣揚對第二修正案的錯誤解釋來挫敗常識性槍支管制,即制憲者之所以編寫第二修正案是因為他們想要個別美國人全副武裝,這樣他們就可以殺死美國政府的代表。

德州共和黨參議員特德·克魯茲(美國參議院官方肖像)

右翼和少數左翼的一個共同觀點是,制憲者在經歷了一場針對英國王室的戰爭後,希望武裝美國人民,以便他們能夠對抗自己共和國的「暴政」。這種古怪的解釋在某些圈子裡助長了叛亂情緒,這些現代極端分子聲稱,必須透過暴力抵抗美國民選政府,並且不能容忍對槍支所有權的任何限制,公民的武裝程度必須達到與槍支相當的水平。

喬治華盛頓、詹姆斯麥迪遜、亞歷山大漢密爾頓和其他關鍵制憲者認為,建立一個由民選領導人領導的共和國是對抗「暴政」的最佳保護,而憲法錯綜複雜的製衡體系似乎並不重要。進一步保護該國免受暴政領導的可能性。

對制憲者來說,美國的自由並不依賴不滿的少數公民槍殺大多數人民的代表,這已成為當今美國右派的扭曲觀點。自由取決於法治和選民的智慧,儘管制憲者的自由觀念是有選擇性的,排除了非裔美國奴隸、美洲原住民、婦女和其他群體。

這些制憲者和第一屆國會頒布了法律,為「管理良好」的民兵武裝成年白人軍人,不是為了讓他們能夠與政府作戰,而是為了讓他們能夠捍衛這個年輕國家的安全,包括鎮壓武裝叛亂。然而,每當有人試圖解釋這段顯而易見的歷史時,就會有大量電子郵件和評論湧來,引用托馬斯·傑斐遜的一些煽動性言論或其他一些精心挑選的引言。

這些憲法「學者」似乎不知道憲法或權利法案不是由傑佛遜起草的。 1784 年 1789 月至 XNUMX 年 XNUMX 月,他擔任美國駐巴黎代表。 當傑佛遜從巴黎返回時,憲法已經起草並獲得批准,《權利法案》正在第一屆國會獲得通過。

當傑佛遜在巴黎時,憲法的實際制定者,特別是華盛頓和麥迪遜,領導全國努力應對 1777 年至 1787 年統治國家的《邦聯條例》的失敗。這些條款使原來的13個國家獲得了“主權”和“獨立”,並將中央政府邊緣化,甚至不再是一個政府,而是一個“友好聯盟”。

務實的民族主義

華盛頓和麥迪遜可以稱之為「務實的民族主義者」。他們深感恐懼,美國來之不易的獨立以及擁有一個由人民而不是國王統治的自由國家的夢想,會受到《邦聯條例》規定的國家分裂的威脅。

這些擔憂既是經濟的,也是軍事的。華盛頓和麥迪遜認為,要建造這個年輕的國家,需要有一個強大的中央政府,這個國家需要道路和運河來連接各州並允許內陸地區的發展。在華盛頓的支持下,麥迪遜提出了對《邦聯條例》的修正案,將國家商業置於聯邦當局的控制之下,但他的修正案在維吉尼亞州立法機關被阻止。 [參見羅伯特·帕里的 美國被盜的敘事.]

華盛頓和麥迪遜也擔心暴力騷亂,例如 1786 年和 1787 年初震撼馬薩諸塞州西部的謝斯叛亂。軟弱的中央政府無力鎮壓叛亂或捍衛國家安全。華盛頓擔心英國人可能是起義的幕後黑手。

於是,在華盛頓擔任主持、麥迪遜擔任總設計師的情況下,1787年在費城起草了一部新憲法,將原來13個州的主權移交給「我們美國人民」。除其他擴大的權力外,中央政府被賦予監管國家商業的權力,聯邦當局承擔保護國家和各州安全的責任。聯邦法律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

制憲者也明確表示,他們認為那些拿起武器反抗共和國的人應該受到怎樣的對待。第四條第四款規定聯邦政府不僅要保護各州免受入侵,還要保護各州免受“家庭暴力”,而憲法中將叛國罪定義為對美國“發動戰爭”以及向美國提供“援助和安慰」。敵人(第三條第 4 節)。

然而,憲法並沒有受到一些美國知名人物的熱情擁護,其中包括重要的獨立戰爭領導人,例如維吉尼亞州前州長帕特里克·亨利。這些反聯邦黨人反對各州放棄如此多的權力。其他人,例如北維吉尼亞州的喬治梅森大學,則堅持將個人權利保護納入其中。

因此,作為贏得憲法批准的妥協的一部分,麥迪遜承諾納入一項權利法案,其中包括對各州和公民個人的具體保護。第二修正案的添加主要是作為對各州的讓步,解釋了其序言。修正案寫道:“一支訓練有素的民兵對於自由國家的安全是必要的,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應受到侵犯。”

之所以有「攜帶武器」的權利,是為了讓公民能夠加入「訓練有素的民兵」隊伍,以維護國家和國家的「安全」。事實上,理解制憲者意圖的關鍵字是「民兵」和「安全」。這從來就不是一種「自由主義」權利,可以使用某人可能希望擁有的任何武器來達到叛亂的目的。相反,它的目的是支持“一支管理良好的民兵”,負責確保“自由國家的安全”。

然而,每當茶黨或自由主義者滔滔不絕地談論第二修正案時,序言中的文字通常都會消失。例如,當茶黨最愛的參議員特德·克魯茲(Ted Cruz)向參議員黛安·范斯坦(Dianne Feinstein)講授第二修正案時,他通過刪除前26個字來歪曲12個字的修正案,以便更好地迷惑右派虛假歷史的真正信徒美國的。這位德州共和黨人顯然無法說出這樣的話:“一支管理良好的民兵對於自由州的安全是必要的”

重新解釋憲法

歪曲《憲法》和《權利法案》含義的鬥爭幾乎在這兩份文件獲得批准後就開始了。儘管反聯邦黨人在阻止憲法的政治鬥爭中失敗,但他們重建各州失去的「主權」的決心從未動搖。

在接下來的兩個多世紀裡,每當國家更進步承認人權時,支持奴隸制、支持企業或支持種族隔離的勢力就會試圖阻止憲法對聯邦權力的擴張。在過去的幾十年裡,雷根革命成功地在美國最高法院建立了右翼多數派,這五位共和黨人基本上在許多方面重寫了憲法,包括改變了對第二修正案的傳統解釋。

2008年,五位右翼法官拋棄了各州擁有民兵(或國民警衛隊)集體權利的舊觀點,並以新的解釋取而代之,主張在國家範圍之外擁有槍支的有限個人權利。確實,即使是最高法院右翼多數派做出的徹底改變,也只發現擁有槍支來保護自己的家園的權利非常有限,同時尊重社會對公共安全施加合理限制的反補貼需求。

然而,在當今茶黨瘋狂的時代,最高法院狹隘的裁決已經具有了更廣泛的生命力。它助長了一些極端分子新的叛亂幻想,損害了成千上萬美國人的生命,他們的生命、自由和對幸福的追求因槍支暴力而嚴重縮短,其中包括康涅狄格州紐敦的20 名一年級學生。

[有關這段歷史的更多信息,請參閱 Consortiumnews.com 的“更多第二修正案的瘋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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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條評論“瘋狂持槍叛亂分子

  1. 溫特斯先生
    四月8,2013 05處:31

    致槍枝管制倡議者:你的論點毫無用處。
    輸入“分散式防禦”,您就會明白我的意思。
    我們已經有了Cuomo 彈匣(30 發AR-15/M-16 彈匣)、Feinstein 彈匣(ak-47 30 發彈匣)、一個加固的下機匣,而且他們現在還有一個FFL 來開發武器。
    所有這一切都在 3D 列印機上完成。
    槍枝管制已死。

  2. 馬金洛杉磯
    四月3,2013 10處:46

    如果第二修正案只適用於民兵,為什麼過去230年來沒有任何一個聯邦和州立法機構明確使用民兵條款來禁止槍支。當然,如果槍支僅限於民兵成員,一些立法機構會提出這樣的法律,但他們從未這樣做過。即使羅斯福領導下的國會試圖禁止機槍,並且公眾可能願意接受,他們也會繞過第二修正案並利用徵稅計劃來監管機槍,因為他們擔心修改修正案會花費太長時間。當米勒案在法庭上受到質疑時,最高法院並沒有因為米勒不是民兵成員而以缺乏地位為由駁回,他們裁定沒有證據表明案件中的武器可以被民兵使用。這是一個相當愚蠢的決定,因為任何武器都有民兵用途,但顯然法院並不想摧毀 NFA。

  3. 埃迪 -
    四月2,2013 19處:56

    帕里先生的另一篇好文章。費心寫槍枝管制的唯一問題是槍枝狂熱分子不受理性人文推理的影響。簡而言之,他們是許多喜歡拿著槍胡鬧的人– – – 就像喜歡玩M80 的十幾歲男孩– – – 他們編造折磨人的推理(以及虛假的“統計數據” – 參見約翰·洛特)支持它。我總是對他們如何對“暴政”和“自由”以及其他高尚概念採取所謂的壓倒一切的關注感到困惑(即上面的“權利法案”是一個極端的例子,但正如拉斯指出的那樣)可能是“全國步槍協會哈斯巴拉特”,所以他除了憤世嫉俗的賺錢之外什麼都算不上),但他們不可避免地是投票給最具壓制性的美國領導人(即尼克松,裡根,“ W」)和候選人的人,這當你回想起當前的許多負面政策都源於保守的共和黨時,他們所謂的對自由的擔憂就變成了謊言。

  4. 權利法案
    四月1,2013 12處:13

    什麼是暴政?

    暴政是當政府的可疑動機助長了群眾的情緒波動時,政府顯然對非法無人機襲擊、向敘利亞的恐怖分子小團體出售武器以及對兒童的死亡漠不關心。爾提供武器。

    暴政是指利用民調來呼籲採取立法行動,而忽略了我們生活在共和國並且不透過公民投票來立法的事實。

    暴政是指全國步槍協會等民權倡議團體被政府和主流媒體無情地妖魔化並成為替罪羔羊。

    暴政是指總統政府在法庭上嚴格捍衛其在美國領土上利用無人機攻擊無限期拘留甚至謀殺美國公民的權利。

    暴政是指政府鼓勵人們急於廢除我們國家的任何《權利法案》——政府權力的核心限制,其基礎是領導人向我們承諾這將使我們更安全。

    暴政是指總統告訴我們“沒有人會拿走[我們的]槍支”,而事實上他自己的政府建議這樣做:

    http://www.whiteoutpress.com/articles/q12013/shocking-revelations-in-leaked-doj-gun-confiscation-memo/

    暴政是指一群年輕的理論家在總統自己的話的煽動下,呼籲修訂《權利法案》,因為它已經“過時”,而這些人顯然對《權利法案》和《權利法案》的原則知之甚少。我們代議制民主的機制。

    暴政是指主流媒體受到政府的壓力,基於錯誤的假設,加入宣傳活動,為槍枝權利組織尋找替罪羔羊。

    暴政是指政府以真正的極權主義方式加強國內電子監控,例如在美國國家安全局和谷歌之間建立“夥伴關係”,以識別我們當中的“潛在國內恐怖分子”。

    暴政是指一個政府,其國土安全部和司法部的培訓材料被描述為「潛在的國內恐怖分子」、茶黨、自由主義者、羅恩·保羅的支持者和「憲法捍衛者」——這些團體恰好反映了政府的政治反對派——與此沒什麼不同在很大程度上,那些擁有槍支的人。

    暴政是指總統推行一項背景調查計劃,為了發揮作用,該計劃將創建事實上的全國槍支登記,但他堅稱自己並不提倡全國槍支登記。

    暴政是指總統明顯且莫名其妙地再次呼籲實施“攻擊性武器禁令”,而事實上,所謂的“攻擊性步槍”通常每年僅造成全國10 至25 人的謀殺,而手槍通常只造成6,000 至XNUMX 人的謀殺。我質疑想要禁止這種槍支的動機,這種槍支幾乎沒有在統計雷達上記錄下來,但它所構成的最大威脅不是對個人,而是對一個意圖將議程強加給美國人民的政府,違背他們的意願。

    暴政是指政府的國土安全部創造了世界歷史上最大的彈藥庫存,但卻拒絕向立法機關提供合理的解釋——該庫存相當於海灣地區美軍所有部隊使用的彈藥總量的24倍戰爭,2003年。

    暴政是指政府與之前的任何政府不同,採用與革命團體相同的策略,例如混淆視聽、尋找替罪羊、投射和誹謗,以及利用激進團體並與激進團體密切配合以實現其目標。

    暴政是指主流媒體超越所有責任或新聞誠信和職業道德,為政府提供政治掩護和宣傳。我質疑當白宮要求媒體在記者被吊銷記者通行證的威脅下在發表前提交文章進行編輯時,我們是否還有功能性的第一修正案。

    暴政是指政府模糊了憲法規定的不同政府層級,根據其 1033 計劃向當地市政當局分發價值 XNUMX 億美元的軍用級武器,並大規模擴大所謂的國土安全部與當地法律的「夥伴關係」執法,有效地建立了全國性的「告密」網絡。

    暴政是指一個國家的領導人明確表示,如果立法部門在憲法問題上不能按照他的意願行事,他將透過行政命令單方面將事情掌握在自己手中。

    對於所有加入槍支管制潮流的人,我想說…

    小心你的願望。”

    沒有歷史感的人,就像沒有耳朵、沒有眼睛的人。
    ——阿道夫‧希特勒

    對領導者來說,男人不認為的事情是多麼幸運。
    ——阿道夫‧希特勒

    透過不斷重複的精明謊言,可以讓人們相信天堂就是地獄──地獄就是天堂。謊言越大,就越容易被相信。
    ——阿道夫‧希特勒

    [納粹黨]不應該成為輿論的警察,而必須主導輿論。它絕不能成為群眾的僕人,而是群眾的主人!
    ——阿道夫‧希特勒

    領導藝術。 。 。在於集中人民的注意力來對抗單一的對手,並注意不要分散這種注意力。 。 。 。天才領袖必須有能力讓不同的對手都顯得同屬一類。
    ——阿道夫‧希特勒

    • 拉爾斯·阿達克圖松
      四月1,2013 18處:12

      比爾,打開你父母家的地下室裡的窗戶(如果有的話)。讓新鮮空氣進入,驅散床墊上的尿味或衣櫃裡的餅乾味。
      給自己找份工作。一份真正的工作。瀏覽你的上司經營的網站,抓撓你的肚子,把帶刺的假陽具深深地推入你的屁股,這些都不算工作。走出去,看看世界!世界會原諒你的。它不會因為你準備好實現你的武裝起義的自慰幻想以將美國從暴政中拯救出來而站穩腳跟。我敢說——Go Galt!

      • 伊森艾倫 1
        四月1,2013 18處:54

        說得好!

    • 伊森艾倫 1
      四月1,2013 18處:16

      連續的無知是最嚴重的暴政,正如羅伯特·帕里再次以事實和歷史的清晰度所闡明的那樣,它也繼續助長極端主義偏執的厄運和悲觀即將來臨的觀念。
      當然,你的希特勒名言不是希特勒名言,而是希特勒名言。你的誠實就這麼多嗎?

      • FG桑福德
        四月1,2013 20處:43

        事實上,伊森,這些都是希特勒的名言,而且非常準確。您可以諮詢 Ian Kershaw 爵士、John Toland、William Shirer、HR Trevor-Roper、Laurence Rees、Otto Dietrich、Ernst Hanfstaengl、Kurt Ludecke 等作者。我不太喜歡評論槍​​支管制,因為這是一個楔子問題,旨在分散人們對真正問題的注意力。它通常會引發像你和拉爾斯那樣的幼稚評論,我認為自慰、假陽具和尿漬床墊這些話題你和拉爾斯可能比比爾有更多的第一手經驗。

        • 拉爾斯·阿達克圖松
          四月2,2013 14處:44

          桑福德,

          我懷疑你對像比爾這樣情緒困擾的巨魔的推理策略是否會帶來任何好處。你確實意識到,確實存在意識形態惡搞的血汗工廠,他們在像樣的主頁上充斥著比爾每分鐘 700 字的垃圾文章,對吧?

          作為入門讀物,請觀看 Taki Oldham 紀錄片 (Astro) 地盤戰爭中的這段內容,該片段講述了電子右翼官員的培訓。你不陷入泥沼與這些怪物戰鬥的傲慢態度意味著他們一次又一次地獲勝。 。 。佛羅裡達州 2000 年、俄亥俄州 2004 年、伊拉克、關塔那摩。 。 。我敢肯定,只要付出一點代價,你就能感到沾沾自喜。

    • 卡爾史蒂文森
      四月2,2013 17處:22

      謝謝你的雄辯的帖子。
      我已將其發佈到我的 FB 頁面……它需要廣泛閱讀,以克服我們的政府灌輸中心和公立學校所頒布的無知。

      • 拉爾斯·阿達克圖松
        四月3,2013 08處:33

        我不相信有地獄,除了我們人類自己製造的無數地獄。由像你這樣的無知鄉巴佬尼安德塔人在家接受教育就是這種地獄的一個例子。好消息是,新政和全民教育等政府計劃至少在讓我們的生活不再那麼殘酷、骯髒和短暫方面取得了小小的立足點。

  5. 鮑伯麥克31
    四月1,2013 11處:42

    經常被遺忘或忽視的是,第二修正案在兩個重要的法案中得到了澄清:2 年的《民兵法案》和1792 年的《民兵法案》。裝備等。

    在 1970 世紀 2 年代和全國步槍協會推動槍支權利之前,第二修正案通常被稱為「民兵修正案」。它經常被引用來證明徵兵(徵兵)的合理性,並在 1903 年、1920 年和 1947 年的國防法案中被引用。

    我們有一支民兵——它是國民警衛隊,根據 1903 年《國防法》的定義,並在 1920 年《國防法》中進一步明確。無組織的民兵已不復存在,自 1903 年以來,有組織的民兵被併入國民警衛隊。實際上,所有 16 歲至 50 歲之間的男性公民都屬於“無組織民兵”,並且在危機時期都需要徵兵。

    無論是在著作、憲法或法律中,都沒有任何地方存在武裝叛亂的「權利」。該理論最後一次被檢驗是在 1861 年。

  6. rosemerry
    四月1,2013 08處:17

    「儘管我們已經與美國交戰了十多年
    那些樂意摧毀我們國家的敵人”
    哦耶?
    為什麼美國要像以色列一樣假裝處於致命危險之中?透過不斷攻擊別人,它樹敵了,但老實說,你能說這個擁有世界一半武器的國家是真正危險的目標嗎?美國人民本身就是危險。在我居住過的所有土地上,我從未感到有被槍殺的危險,並且會討厭暴力、軍國主義、拳擊、警察國家(停下來搜身,張開雙腿/臉頰)的國家,這個國家似乎認為自己是民主。我剛剛在網路上觀看了尤金·雅內基 (Eugene Janecki) 的《我住的房子》,展示了 99% 的人每天必須忍受的事情,沒有任何理由,只是為了公司的利潤。

  7. 約翰彪馬
    四月1,2013 03處:22

    作者和一些評論者犯了一個幾乎普遍的錯誤,即沒有就「民兵」一詞的其他出現情況查閱憲法,以澄清其在第二修正案中的意義。由此可見,特別是對於憲政原教旨主義者來說,「民兵」的目的是成為一支保衛新成立國家的武裝力量,而不是推翻「血腥戰爭」剛剛取得的成果的固有的、輕而易舉的方法。 」。

    第一條(國會權力)第 8 條第 15 和 16 段:

    規定召集民兵執行聯邦法律,
    鎮壓叛亂,擊退入侵;

    規定民兵的組織、武裝和紀律,並
    管理可能受僱於聯合國服務的部分人員
    各州,分別由各州任命官員,
    以及依照紀律訓練民兵的權力
    由國會規定;

    第二條第二節第一款:
    總統擔任聯合陸軍和海軍總司令
    各州以及幾個州的民兵,

    修正案中再次提到
    修正5:
    任何人不得因死刑或其他臭名昭著的罪行而被追究責任,
    除非大陪審團提出陳述或起訴書,除非出現以下情況
    在陸軍或海軍,或在民兵中,

    ----

    • 伊森艾倫 1
      四月1,2013 18處:51

      您博學的評論是對羅伯特·帕里的優秀文章的完美讚美。這些自稱為聯邦主義者的人現在把自己包裹在愛國熱情的錯誤觀念中,他們是現代反聯邦主義者,沾染了法西斯民族主義的味道。虛構的妄想和狂熱的意識形態混合在一起,怎麼可能不被稀釋和困惑呢?

  8. 吉姆威廉斯
    四月1,2013 01處:20

    讓我們先了解一個事實:保護自己是個人的權利和責任。多次裁決表明,警察的責任是執法和整個社會的安全。已確定他們對個人安全不負有責任。那麼,您的意思是我們都應該對那些不尊重法律或社會的人毫無防備?

    我也不同意你關於憲法的其他論點。你試圖提出的觀點已被反駁。不是格倫貝克和他的線上大學提出的,而是憲法歷史學家提出的,他們有文件支持「這是個人權利」的說法。

    • 拉爾斯·阿達克圖松
      四月1,2013 07處:05

      憲法歷史學家受到聯邦黨人協會的贊助,而聯邦黨人協會又受到保守派基金會網絡的贊助,這些基金會與數十億的世襲財產聯繫在一起——梅隆和科赫的財富,僅舉兩個例子。有關這些網路的學術概述,請閱讀國家負責任慈善中心的一系列報告: http://www.ncrp.org/index.php?option=com_ixxocart&Itemid=164&p=catalog&parent=3&pg=1

      對於連接點的敘述,請閱讀羅伯特·帕里(Robert Parry)的文章《媒體金錢的右派力量》: https://consortiumnews.com/2010/120210.html

      我相信你會讀它們。我確信,您是一位嚴肅的業餘學者,喜歡在做出決定之前聽取雙方的爭論。想法,就像被指控的個人一樣,應該由同行組成的冷靜陪審團來評判,對嗎?

      我對像你這樣的人的尊重遠高於像上面的“約翰”(如果這是他的真名!)這樣的職業巨魔。讀一些書然後再回來,好嗎?

    • 山姆
      四月1,2013 11處:28

      不幸的是,當你回顧文獻時,你的論點就站不住腳了,文獻表明,擁有一把槍這個簡單的行為就會使你家中某人死於謀殺或自殺的可能性增加4 到5倍。統計數據表明,當您購買槍支時,您正在做的事情對您和您的家人來說比酒後駕車更危險。您可能會感覺更安全,但事實表明您的槍支使您和您的家人變得不那麼安全。

      • 卡爾史蒂文森
        四月2,2013 17處:12

        看來你在 LSMB(神話和廢話的左派學校)接受了槍械「教育」。
        這真是一派胡言。例如,用手槍反擊的女性被襲擊者強姦、殘害、折磨和/或謀殺的可能性比沒有自衛手段和被動屈服的女性低 4-5 倍。
        聯邦政府自己的犯罪數據確實表明,公民個人使用槍支進行自衛或保護其他無辜者所挽救的生命比每年因犯罪使用槍支而奪走的生命至少多出 65 倍。
        您是否知道,根據聯邦執法數據,您被執法人員意外/錯誤槍擊的可能性是被「普通公民」用槍制止或預防犯罪的可能性的 6.5 倍? (儘管事實上「普通公民」每年殺死的壞人比警察多很多倍。)
        例如,幾個月前,紐約警察局官員在紐約街頭向一名槍手開槍,並射殺了 9 名無辜的旁觀者,以消滅壞人。這種情況發生的頻率比大多數人想像的要高得多。
        警察訓練並不像人們所吹捧的那樣(我知道——我是一名宣誓就職的警察)。
        我們中的許多持有隱蔽攜帶執照的人比大多數警察都受過更多的訓練和技能。隱蔽攜帶執照的持有者幾乎沒有犯罪……比現役執法人員的犯罪率還要少。
        不要喝「只有政府才應該擁有槍支」的酷愛飲料……合法攜帶槍支的守法人士都非常負責任、謹慎和有能力。
        當只有政府及其特工擁有槍支(過去有其他武器,如劍)時,非常糟糕、邪惡、兇殘的事情總是會發生。
        我曾經看過一部電影,只有軍隊和警察有槍……叫什麼名字? “辛德勒的名單”

        • 拉爾斯·阿達克圖松
          四月3,2013 08處:14

          讓我們成為成年人,嘗試進行成人討論。請向我們提供您的陳述的統計來源,否則它們就是泥。就目前而言,您唯一押注的是您無疑精心建立的但不存在的線上信譽記錄。
          我家裡的女人們感謝你們站起來,拿著你們的槍(她們都是!),將她們從即將到來的世界末日中拯救出來。他們要我問你願不願意讓他們摸你的二頭肌!別害羞,拿起電話。

  9. 約翰福音
    四月1,2013 00處:13

    比爾寫道:
    “……第二修正案中唯一列舉的目的——參軍以保衛我們的自由州……”

    完全是胡言亂語——尤其是當人們認為在當時的背景下捍衛我們的自由州肯定包括捍衛自由州反對聯邦政府的概念時,許多創始人顯然擔心聯邦政府可能會變得暴虐,就像聯邦政府一樣他們進行了一場血腥的戰爭。

    然而,由於將包含“民兵”一詞的條款與其他條款聯繫起來的奇怪結構,許多人仍然認為 第二次修訂 僅適用於當局,而忽略了《權利法案》是為適用於個人而編寫的。也許這會有所幫助:

    (1) 當時的背景是什麼,即作者的意圖是什麼,特別是「民兵」一詞在那個時代是如何使用的?

    (2) 最高法院是否有任何裁決解決了這個問題?

    關於 (2):美國最高法院的裁決不是一項,而是兩項 最終裁定第二修正案適用於個人,2008年和2010年。

    關於 (1),這是一個開始:

    「我問,先生,什麼是民兵?是全體人民,除了少數公職人員。”喬治梅森,3 艾略特,辯論第 425-426 頁。

    「當我們唯一的防禦力量——民兵,被交給國會時,我們有辦法抵抗紀律嚴明的軍隊嗎?” ——派崔克亨利, 3 場艾略特辯論,48 歲。

    「我們最終是否陷入瞭如此屈辱和墮落的境地,以至於不能相信我們有武器來保衛我們自己?將我們的武器掌握在我們手中並由我們自己指揮,與將它們置於國會的管理之下有什麼區別?如果我們的國防是擁有這些武器的真正目的,那麼這些武器可以在誰的手中被更適當地信任,或者對我們來說與在我們自己手中一樣安全? ——派崔克亨利,3 艾略特辯論 168-169。

    “國會無權解除民兵武裝。他們的劍,以及士兵的所有其他可怕的工具,都是美國人與生俱來的權利……劍的無限力量並不掌握在聯邦政府或州政府手中,但是,我相信天哪,它將永遠留在人民手中。” ——TENCH COXE,賓州公報,20 年 1788 月 XNUMX 日。

    • 拉爾斯·阿達克圖松
      四月1,2013 06處:58

      你提到的最高法院最近的兩項裁決未能支持你的論點,因為它們是由斯卡利亞領導的多數派以5比4的投票結果通過的,該多數派將他們的職業生涯歸功於聯邦黨協會,因此與你屬於同一個扭曲歷史的教派。這就像新教徒在與天主教徒爭論時引用路德的話,理所當然地認為路德是普遍接受的權威。至於你精心挑選的引言,下面簽名約翰·彪馬(John Puma)比我能更好地揭穿它們。
      你必須多出點汗,為 NRA 賺取最低工資,冠軍!努力工作是美國人的方式。

    • 山姆
      四月1,2013 11處:00

      所以你有它。您對「槍枝自由」的支持是基於這樣的觀念:每個美國人都有權對民選聯邦政府進行武裝抵抗。如果你按照這種情緒行事,那就是叛國——簡單明了。因此,你對個人擁有槍支權利的支持是建立在偏執的基礎上的,你可能在未來的某個時候不得不採取叛國行動來推翻政府。這就是為什麼像我這樣的人稱像你們這樣的人是槍瘋子。

      • 卡爾史蒂文森
        四月2,2013 17處:06

        歐巴馬政府中的暴君和他們在國會中投票剝奪我們憲法權利的同謀是叛徒,而不是那些大聲疾呼堅持維護憲法的人。

        暴君們正在為他們故意製造的崩潰做好準備,以此作為試圖奪取完全控制權的藉口。這是行不通的。反抗的力量越來越大,而且並不局限於邊緣——華盛頓特區的暴君犯的第一個錯誤就是假設這一點。

        過去 100 年來製造的幾乎所有具有軍事意義的武器都已售出。 4.6 天內售出 30 萬件武器,彈藥架空空如也,這並不是恐慌——而是戰場準備。

        他們犯的第二個錯誤是試圖斷言這種趨勢與種族主義有關,因為歐巴馬有一半黑人血統。這是一種用來妖魔化的藉口——這是一個簡單的藉口,可以忽視別人的觀點,並為對他們做壞事辯護;這是一個很容易的藉口。它試圖讓人們相信那些反對政權政策和行動的人是邪惡的或精神錯亂的。

        他們的最後一個錯誤是假設軍隊和執法機構會聽從命令解除美國同胞的武裝。軍隊和警察是總人口的一部分,將遵循相同的意識形態路線。

        一些警察和軍人將遵守命令。許多人(可能是大多數人)會不服從、開小差或反抗命令,攻擊、監禁或謀殺他們的家人、鄰居和愛國同胞,以支持腐敗和殘暴的政權。

        這在人類歷史上已經一次又一次上演。

        集權政治家不應該認為叛亂會輕易結束,也不應該認為那些被他們妖魔化的人會悄悄地進入黑夜,也不應該認為如果叛亂爆發,他們個人不會遭受痛苦。

        永遠不要讓你的政府解除你的武裝,讓你對他們的暴行毫無防備。

        • 拉爾斯·阿達克圖松
          四月3,2013 08處:27

          「你知道,我回到《舊約》中的古代先知和預言哈米吉多頓(善與惡之間的最後衝突)的跡象,我發現自己想知道我們是否會看到那一天的到來。我不知道你最近是否注意到這些預言,但是,相信我,它們確實描述了我們正在經歷的時代。

          – 雷根 (Ronald Reagan) 致 AIPAC 執行董事托馬斯戴恩 (Thomas Dine)

          大約20年後,我們仍然在這裡說話、呼吸。誰曾想到?啊,好吧,Gipper 已經不在我們身邊了。他一定是在阿茲海默症奪走他的大腦之前忘記把手錶調好,而現在我們面臨的世界末日比之前想像的晚了一代。

          我喜歡你堅強、有男子氣概的姿態,卡爾史蒂文森——你願意和我女兒結婚嗎?據我所知,她還是處女,作為新娘的禮物,我的家人將向您贈送一枚全新的地對空飛彈。趁它們還剩的時候就買吧!我女兒的處女膜不會永遠完好無損。

          不過,有一點要注意。作為岳父,我保留 Prima Nocta 古老的父權權利,但帶有現代的扭曲——這位父權想要新郎。你的武器和你的男子氣概讓我的內褲都亂了,冠軍!請不要走,請考慮我們以保護者身分加入我們氏族的提議。我昨天看了那部電影,“瘋狂的麥克斯”,我相信它叫它,它嚇到了我,我告訴你,嚇到我了!

          • 伊森艾倫1
            四月3,2013 16處:35

            「拉斯」說得好!儘管繼續「卡爾」過度緊張和偏執地偏離羅伯特的優秀文章的背景可能會加劇認知失調的火焰,但它可能會為我們中間的槍手提供激勵,就像虛擬彈藥一樣,從字面上理解集體射擊自己;從而成為他們自己邪惡的預言信仰的受害者。
            在這個愛國飛彈從遙控無人機發射的愛國世界中,通常針對婚禮和各種其他一神教活動等危險活動,作為資本主義宇宙公認的中心,我們難道不應該為人類提供最先進的技術嗎?消費性產品可以用個人無人機(最好是套件形式)取代過去所有過時的武器(從岩石和長矛到坦克和突擊步槍),並配有一系列適合每個人用途的「彈頭」。這樣的劃分不僅可以為所有人提供眾所周知的“公平競爭環境”,而且可以重振武器玩具行業,這種復興將使我們幾代人的家庭團結在一起,並加劇我們的經濟和失業問題。贏,贏,再贏!

          • 拉爾斯·阿達克圖松
            四月3,2013 18處:58

            事實上,伊森、我和卡爾的「討論」並沒有那麼離題。畢竟,這篇文章的標題是「瘋狂的持槍叛亂分子」——而卡爾就是其中的一個例子,是控制共和黨的瘋狂邊緣的典型代表。現代保守主義的困境之一是如何捍衛在引入普選權的議會民主制中根深蒂固的特權。訣竅在於找到一種方法,透過引入以他們為中心的敘事,讓那些偉大的未洗禮的人感到自己是精英的一部分。事實是,沒有人能夠對政府進行極權主義接管,甚至關心卡爾史蒂文森。真正能操弄兵器的人,都是學過軍事的,已經為中央列強所熟知的。我確信,卡爾史蒂文森在自己的三流動作片中成為明星的自慰幻想對他的心理平衡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永遠不會影響我們將擁有什麼樣的政府。它們甚至不是原創的自慰幻想,而是 80 年代熱門動作片的大雜燴。阿諾史瓦辛格、西爾維斯特史泰龍、梅爾吉勃遜、卡爾史蒂文森。 。 。不要放棄你的日常工作,卡爾!

  10. 約翰福音
    三月31,2013 23處:44

    羅伯特,你在這個問題上的第一句話就讓我迷失了:

    「就在 20 名一年級學生被一名揮舞著突擊步槍的瘋狂殺手殺害後幾個月,遏制槍支瘋狂的前景正在消失。 」

    (1) 如果關於黛安范斯坦(Dianne Feinstein) 和其他具有更廣泛議程的虛偽政治黑客頒布的大多數下意識的、感覺良好的、無法執行的、荒謬的法律,以及范斯坦崇拜者通常完全無知的情況,我會很高興槍支(例如,《CO》規定將彈匣限制為7 發子彈,這是基於無知,因此必須被廢除),僅僅一次,槍支恐懼症就可以解釋如何追捕一億守法的美國槍支擁有者,而他們從未擁有過槍支。向任何人開槍,很可能永遠不會,也不會採取任何措施來減少這些可怕的情感犯罪。

    (2) 對於那些對槍支一無所知、不必要地被「半自動」一詞嚇到的人:大約有4 萬守法的美國槍支擁有者擁有AR-15 或類似武器,這只是一支現代的黑色步槍(即帶有塑膠槍管)庫存)——對於那些真正了解這些槍支的人來說非常明顯——合法的狩獵、運動和自衛用途;從射速來看,這些槍支的殺傷力並不比大多數現代獵槍高,其中 80% 的獵槍也是半自動的,順便說一句,內戰時期的 6 發左輪手槍也是如此。

    順便說一句,關於「大容量彈匣」的感覺良好的廢話:專業人士反覆進行的受控測試表明,更換彈匣通常需要不到三秒鐘的時間;可怕的桑迪胡克犯罪在大約五分鐘內完成,比當局到達這個「無槍區」之前十到十五分鐘(<更愚蠢的自我感覺良好的廢話)。因此,在持槍好人到來之前,射手只需額外 30-600 秒的時間來更換較小的彈匣,而只需要大約 900 秒的時間。

    「突擊步槍」一直被定義為全自動;這些自 1934 年起就被禁止,我對此表示支持。因此,任何提到現代步槍的人——因為它有塑料部件,特別是槍托,因此恰好是全黑色的——作為“突擊步槍”,或者更好的是,我最喜歡的“軍用步槍” 「風格」(就好像槍支應該根據其外觀而被禁止)是無知的,並被像范斯坦參議員這樣的黑客和偽君子所使用,他試圖消除所有槍支,除了迅速轉移和軍事化的國內當局和機構武裝到牙齒並越來越殘酷地使用這些武器(特警突擊隊現在每年進行40,000 次突襲,而500 世紀1980 年代為XNUMX 次)——范斯坦不止一次在電視直播中明確明確地闡述了這一議程。

    • 拉爾斯·阿達克圖松
      四月1,2013 06處:54

      約翰寫道:「[……]就一次,槍支恐懼症可以解釋如何追捕一億守法的美國槍支擁有者,他們從未向任何人開過槍,而且很可能永遠不會,將採取任何措施來減少這些可怕的、情緒化的行為。

      約翰,我會這樣做,就一次——但我懷疑這是否足夠,因為你是一個拿著最低工資的巨魔,因為你影響了所有像樣的主頁上的辯論,而不是由你的聯邦黨人協會的處理者管理。正如你所說的那樣,通過“追捕一億守法的美國槍支擁有者”,或者像一個清醒的人所說的那樣,通過實施類似於其他文明世界的常識性槍支管制法律,死亡人數較少。有些槍比其他槍更能有效殺人。限制它們的可用性可以減少殺戮。既然你因為扭曲的情感原因而獲得報酬,或者以其他方式投入巨資,否認常識,那麼我,正如應該顯而易見的那樣,並不指望我寫的東西能傳達給你。

  11. 海*飽飽
    三月31,2013 21處:35

    每個槍枝持有者和持槍者都必須在軍隊登記服役。
    可悲的是,仍然沒有號召我們所有的槍支「持有者和攜帶者」去服役
    我們的武裝部隊。儘管我們已經與美國交戰了10多年
    那些樂於摧毀我們國家和第二修正案的敵人。
    我們的志願士兵被迫承擔了所有的負擔,而全國步槍協會和其他擁護者組織卻拒絕提醒其註冊會員第二修正案中列舉的唯一目的——在軍隊服役以保衛我們的自由州。
    相反,他們喋喋不休地宣揚「好人與壞人」和「專制政府接管」的邪教妄想。
    要求槍枝擁有者在我們的武裝部隊服役。擁有大量負責任的、訓練有素的、自願的武器持有者來保衛我們的國家——這是第二修正案存在的唯一原因。
    擁有槍支的權利伴隨著在軍隊中攜帶武器的責任。

    實現第二修正案創始人的目的早已過去了。

    • db
      四月2,2013 07處:25

      條例草案“,

      唯一的反對意見是,當時的民兵都是自由的、成年的白人男性。所以你不是一個志願者組織,而是被徵召入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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