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卑劣的婚姻標準

分享

宗教原教旨主義者反對同性婚姻,認為它違反了聖經標準。但實際的聖經婚姻標準將女性視為動產,並允許男性擁有多個妻子,以及妾和性奴隸,霍華德·貝斯牧師指出,這是一個令人難以忽視的事實。

作者:霍華德貝斯牧師

我們腦海中都會浮現這樣的經典形象:一位傳教士舉起手中的《聖經》,宣稱某件事是真實的,因為它是寫在《聖經》中的,是無可質疑的上帝之言。而且,不只是傳教士。外行人也常說出同樣的態度。

在評論一些公共問題時,虔誠的信徒經常寫信給編輯,表達他們對聖經的信心,以及聖經對如何理解該問題的規定。如果聖經裡有的話,那一定是真的。

由一位不知名的葡萄牙藝術家創作的抹大拉的瑪麗亞雕塑。 (照片來源:阿爾維斯加斯帕)

然而,幾個世紀以來,這種態度導致了對奴隸制、種族隔離、婦女從屬地位和對兒童體罰的提倡。只有當這些聖經教義被擱置一邊時,正義才會佔上風。

對聖經原教旨主義的最新挑戰是關於同性婚姻的辯論。那些繼續堅持聖經標準的人說,聖經應該是關於誰應該結婚以及如何結婚的最終決定。

其中許多聖經段落都可以在《利未記》中找到,該書規定了古代以色列人的宗教習俗,其歷史可以追溯到基督誕生前的幾個世紀。在利未記中,婦女的地位和婚姻制度被規定為財產法的一部分。

女人是財產,男人是女人的主人。事實上,一個男人可以擁有盡可能多的女人。一夫多妻制是標準,而不是一夫一妻制。

男人對女人的擁有分為三類:他們擁有妻子;他們擁有妻子;他們擁有女人。他們有妾;他們擁有奴隸。所有這些都可供主人用於性用途。大多數參與其中的女性只不過是種畜。這些標準在整個中東地區都很普遍,反映了美索不達米亞和巴比倫的傳統。

在接下來的幾個世紀裡,習俗發生了變化。雖然一夫多妻制是允許的並且很常見,但文化壓力和標準卻演變為一夫一妻制。然而,一項標準並沒有改變。在耶穌時代,婦女仍然被視為財產。婚姻還是包辦了。女人在尋找丈夫方面沒有發言權。一名年輕女子被安排結婚,被認為是她父親的最大利益。

在耶穌時代,許多婦女在貧困經濟中生活不穩定。男人可以透過宣告自己與女人的自由來與女人離婚。對女人來說,最糟糕的情況就是沒有主人。

抹大拉的馬利亞和其他跟隨耶穌的所謂妓女並不是現代意義上的妓女。她們是沒有主人的脆弱女性。顯然,耶穌接受了他們,並為他們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保護和安全。對耶穌的批評之一是他與妓女交往。

值得讚揚的是,使徒保羅宣稱,在基督裡,不再有奴隸或自由人、男性或女性之分。儘管耶穌的接受和保羅的宣告,早期教會仍然接受並延續了父權統治和女性順從。

利未記中男性擁有妻子的標準在大多數基督教中一直延續到20世紀th 世紀。現在看來令人難以置信的是,美國女性直到19世紀才擁有投票權。th 1920年通過修正案。

因此,當我聽到有人宣稱我們需要回歸聖經的婚姻標準時,我感到很困惑。

標準多樣 

在世界各地和美國境內,對婚姻和婚姻實踐的理解存在巨大差異。在這種多樣性中,公眾討論中插入了一個新問題。是否應該允許兩個同性結婚?

這是聖經中從未提及的主題。這是一個近 50 年來不斷演變的現代問題。因為《聖經》是古代著作的總集,所以我不希望這些著作中的任何一部能解決如此新近的問題。

當今典型的男女婚姻顯然不符合聖經標準。女性和男性一樣積極選擇伴侶。包辦婚姻不再是常態。婚姻關係被視為合夥關係,而不是所有者/客戶的安排。大多數美國人,無論是否有宗教信仰,都愉快地拒絕了聖經的婚姻。

但現代世界是否沒有可以接受的婚姻標準呢?我懷疑理解的多樣性最終會獲勝。

將我們對愛情侶的吸引力正式化的需要不會消失。我喜歡達琳和我所採用的簡單公式。在一小群證人面前,我們站在一位牧師面前,互相交談。

首先,我說:「我霍華德娶你達琳為我的妻子,從今天起,無論好壞,無論富裕還是貧窮,無論疾病還是健康,只要我們都活著,我們就會擁有並擁抱你。對此我向你做出承諾。”達琳也向我做出了同樣的承諾。就這樣,我們結婚了。

聖經的標準似乎非常無關緊要。

霍華德‧貝斯牧師是一位退休的美國浸信會牧師,住在阿拉斯加州帕爾默。他的電子郵件地址是 hdbss@mtaonline.net.

14 條評論“聖經中卑劣的婚姻標準

  1. 五月29,2012 17處:34

    宗教毒害一切。

  2. 阿德里安雷恩
    五月29,2012 17處:18

    不過,我認為你指的是第二性別。

  3. 德魯
    五月28,2012 23處:05

    另一個有趣的聖經標準:

    「如果一個男人在強姦未訂婚的年輕女子時被抓到,他必須向她的父親支付五十塊銀子。然後他必須娶這個年輕女子為妻,因為他侵犯了她,而且他永遠不能與她離婚。」—申命記 22:28-29 NLT

  4. 希拉里。
    五月28,2012 10處:54

    所有這些宗教「巨蟒」式的「對話」都不可能是嚴肅的。

    基督教、穆斯林和猶太教相信「天空巫師」的創造者是無稽之談。

    http://christianitydebunked.wordpress.com/christianity-is-hebraical/

    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除《妥拉》或《先知》;我來不是要廢除它們,而是要成全它們。
    –馬修5:17

    當我看到他們的行為不符合福音真理時,我當著眾人的面對彼得說:“你是猶太人,但你的生活卻像外邦人,而不像猶太人。”那麼,你們是如何強迫外邦人遵循猶太習俗的呢?
    ——加拉太書 2:14

  5. 五月27,2012 20處:58

    伴侶。這個部落格網站太棒了!我怎麼才能讓它看起來像這樣!

  6. 艾琳·尤希勒
    五月27,2012 20處:26

    嗨,霍華德,很高興儘管你現在已經退休了,但你仍然在講道。喜歡你的文章,它是如此真實。也保留你在《安克雷奇》報紙上發表的關於同性戀的社論。

  7. 莫頓庫茲韋爾
    五月27,2012 19處:51

    這些原教旨主義者將財產所有權的信念擴展到包括公司所有權以及政府和勞工的權威。這是實現國王和教會神聖權利以及經濟控制的一小步
    性別、種族、宗教以及任何威脅政治權力掌握者行為控制的改變。
    奇怪的是,哥林多前書第 13 章第 13 章說:如今常存的有信、望、仁這三者,但其中最大的是仁。奇怪的是,在所有聲稱是亞伯拉罕後裔的宗教中,在上帝的所有名字中,上帝沒有被稱為「忠實者」、「希望者」或「慈善者」。人的最優秀的屬性不是上帝的品質,而是人管理自己行為的不可剝奪的權利的證明。對宗教正統的理解有些陌生。

  8. 五月27,2012 15處:44

    貝斯牧師說得完全正確,寫得很好。
    在回答「dahoit」時,他、她或它…需要意識到我們生活在一個擁有數十億人口的現代世界。狹隘思維不再有任何空間,「婚姻」危害許多國家特權。

  9. 達霍特
    五月27,2012 12處:46

    拜託,讓這個特殊興趣的廢話休息一下,讓奧邦巴和他所有的虛偽和都市美男的主人和爪牙們都完蛋吧。
    一些自由民族拒絕將其他人的性混亂和身體功能成癮視為所多瑪的回歸。
    驗證自己,不要讓我們相信我們的信念,私下做什麼是他們自己的事,如果你讓孩子獨自一人,享樂主義者,美國絕對不會反對。

    • 硫磺鄧
      五月28,2012 10處:26

      這在英語中是什麼意思?

      • 艾瑪迪斯拖把
        五月28,2012 13處:50

        呃……與兒童性虐待有關嗎?或許?

      • 無宗教信仰的
        五月29,2012 12處:49

        可能他們是反同性戀的偏執者。

        • 債券
          五月30,2012 11處:01

          原帖來自一個白痴。

    • 哦B1新手
      五月30,2012 14處:22

      這是非常典型的那些在無知中感到自信和安逸的人。將共和黨等同於所多瑪比同性戀更符合聖經,你只需要看看你聲稱擁有的如此珍貴的聖經。

      以西結書 16:49-50(新美國標準聖經)
      49 看哪,你妹妹所多瑪的罪孽是這樣的:她和她的女兒們狂妄自大,食物豐富,安逸安逸,卻沒有幫助困苦窮乏的人。
      50 他們在我面前狂傲,行可憎的事,所以我看見就除掉他們。

      我會讓你來決定,你是否認為任何將自己的處女女兒交給暴徒「隨心所欲」的人(即羅得)應該被稱為正義。正如我所說,據我所知,聖經似乎表明,如果有人應該被稱為雞姦者,那就是那些投票給共和黨的人。那就是如果你認真對待聖經所說的話。

      共和黨=雞姦者!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