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宗教寬容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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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檔案: 前參議員。桑托勒姆(Rick Santorum) 指責奧巴馬總統遵循一種“虛假神學”,一種並非“基於聖經”的神學,這使右翼觀念重新煥發活力,即美國必須是一個“基督教國家”,而「政教分離」是一種錯誤的觀念。「神話」是浸信會牧師霍華德·貝斯在 2011 年談到的一個話題。

作者:Howard Bess 牧師(最初發佈於 21 年 2011 月 XNUMX 日)

大多數人沒有意識到成為浸信會的意義。從神學上來說,我們涵蓋了從右到左的整個範圍。我們在政治上分散於共和黨、民主黨、茶黨,但以上都不是。我們的標誌是自由。

不同的觀點是我們的力量,我們可以隨意說出其他宗教人士可能稱之為異端的言論。我們對所有等級制度都持懷疑態度,當我們感覺到我們的自由受到挑戰時,我們很快就會建立另一個教會。當然是浸信會。浸信會的品種比亨氏生產的所有產品還要多。

富蘭克林·西蒙斯設計的羅傑·威廉斯雕像

儘管我們現在報道了世界各地,但浸信會是一種獨特的美國現象,其歷史可以追溯到殖民早期,當時羅傑·威廉斯被公理會人士趕出馬薩諸塞州。 (諷刺的是,這些馬薩諸塞州清教徒逃離英國是為了避免因其宗教信仰而受到迫害,結果卻來到美國並開始因其宗教信仰而迫害他人。)

1636 年,威廉斯創立了普羅維登斯種植園,這是第一個真正致力於宗教自由實踐的美國殖民地(儘管即使在羅德島州,猶太人和天主教徒也受到懷疑)。

儘管威廉斯在普羅維登斯建立了美國第一座浸信會教堂,但我相信浸信會在革命後的幾年裡為維吉尼亞州的美國人生活做出了最好的貢獻。擁有 13 個成員國的新美國不知道如何對待美國的宗教。儘管托馬斯·傑斐遜是美國最著名的宗教自由倡導者,但另一個重要人物是他的鄰居詹姆斯·麥迪遜。

傑斐遜和麥迪遜都不喜歡弗吉尼亞州發生的事情。當時,浸信會傳教士和其他異見者必須獲得政府頒發的傳教許可證。當然,浸信會傳教士在沒有執照的情況下繼續傳教,導致鞭打、罰款和監禁。儘管如此,他們還是繼續傳教。

這堵隔離牆誕生於維吉尼亞州,浸信會教徒是主要推動者。隨後,這項原則被寫入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其中規定「國會不得制定任何尊重宗教信仰或禁止宗教信仰自由的法律」。

從那時起,浸信會一直站在阻止政府介入宗教的鬥爭的最前線。我們的監督機構是浸信會聯合委員會,這是華盛頓特區一個強大的遊說團體,定期向美國最高法院提交簡報。 BJC 現在已經 75 歲了,它讓全國各地的浸信會人士隨時了解高等法院收到的源源不斷的宗教自由案件。

2011 年,兩起教會/國家問題成為新聞,儘管日報報導較少。第一個是巴拉克·歐巴馬總統宣布了政府與宗教組織合作的新政策。多年來,基於信仰的組織一直提供由聯邦撥款資助的服務。然而,在喬治·W·布希總統的領導下,對信仰組織的資助大大增加。

未經國會批准或監督,布希總統透過行政命令建立了一個全新的聯邦機構,稱為白宮信仰和鄰裡夥伴關係辦公室。根據該協議,布希總統能夠向宗教組織提供數億美元。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這個想法並不壞。許多信仰機構為有特殊需求的人做了出色的工作。許多次事實證明,他們比政府機構能夠更好、更有效地完成任務。然而,在布希計畫下,違反政教分離的行為卻屢見不鮮。向宗教組織提供了大量資金,卻幾乎沒有受到任何監督。

歐巴馬總統上任後認可了該計劃,但承諾制定新的法規並加強監督。他頒布了新政策,禁止組織從事明確的宗教活動。政府資助的節目不得包含宗教內容。許多觀察家曾希望歐巴馬能更進一步,要求宗教組織成立獨立的非營利實體。他選擇不採取這一步驟,但承諾密切監控這些項目並要求其運作透明。

另一個迫在眉睫的問題是美國將如何處理美國不斷擴大的宗教多樣性。政府會公平對待所有宗教還是有些宗教會面臨歧視?眾議院議長約翰·博納和眾議院國土安全委員會主席眾議員彼得·金呼籲對「激進」穆斯林進行調查。聯邦政府敢於調查那些有特定宗教信仰的人嗎?

BJC 執行董事 J. Brent Walker 評論道:「我們的國家並不像某些人所說的那樣是一個基督教國家,而是由多種信仰組成,其中包括現在 17% 的人根本沒有信仰。我們的多元化是值得慶祝的,而不是值得恐懼的。我們今天最大的挑戰可能是我們如何看待伊斯蘭教和對待我們的穆斯林朋友。”

我很高興成為慶祝宗教自由傳統的一部分。多樣性對我們所有人都有好處。

霍華德‧貝斯牧師是一位退休的美國浸信會牧師,住在阿拉斯加州帕爾默。他的電子郵件地址是 [email protected].

12 條評論“美國宗教寬容的根源

  1. 吉姆·福貝爾
    二月28,2012 15處:47

    詹姆斯·麥迪遜不需要從浸信會那裡了解政教分離。早在 1750 年,殖民地就頒布了共濟會章程。這些憲法中的原則包括:政教分離、權力分立、制衡、一人一票。事實上所有這些原則都以某種形式寫入了美國憲法。

    至少有三分之一的開國元勳是共濟會成員(有人說高達二分之一,但只有三分之一可以證實)。順便說一句,威廉·佩恩也是一名共濟會會員。

  2. 哲學家
    二月28,2012 11處:17

    我還想建議有興趣的人看看威廉·佩恩。他可以被認為是美國最初的開國元勳,因為他的政府、宗教自由和一般自由的思想和哲學似乎根植於美國憲法和美國立國的理想之中。您可能希望閱讀以下有關 William Penn 的連結; http://www.quaker.org/wmpenn.html

  3. 博茲
    二月27,2012 23處:01

    我很好奇。是福斯汽車嗎?幾十年前,保險桿貼紙在奧斯汀已經是司空見慣的事了。質疑權威是件好事。質疑那些質疑權威的人的權威同樣有好處。兩者都可能是錯的。有些可能是正確的,但理由是錯的。情況很複雜。我完全同意一件事:教會與國家完全分離。我甚至不投票。如果我投給布希,我將對伊拉克負部分責任。如果投票給歐巴馬,我將對阿富汗戰爭的持續承擔部分責任。基督徒應該了解正在發生的事情,但把實際的政治活動留給局外人。管好我們自己的事。

  4. 西格·阿內森
    二月27,2012 21處:48

    我女兒買了一輛車,車身上貼著一張貼紙,上面寫著「質疑權威」。
    對吧!

  5. 博茲
    二月27,2012 17處:04

    貝絲寫道:“然而,在喬治·W·布希總統的領導下,對信仰組織的資助大大增加了。”讀完郭大衛的《誘惑的信仰:政治誘惑的內幕》後。布希預算數十億美元,但支出卻很少。這一切都是為了他的支持者的利益。郭是布希總統的特別助理,負責管理這些計畫。他有能力知道。

    庫茲韋爾評論道:“……宗教本質上是不寬容的。”不,本質上不是這樣。這不適用於使徒教會。問題是基督徒不再堅持使徒教會的模式和生活。教會當然傳福音,但歸根結底,它自生自滅——直到它在君士坦丁特別是狄多西斯統治下變得政治化。然後,除了最有洞察力的人之外,寬容就消失了。

  6. 莫頓庫茲韋爾
    二月27,2012 13處:00

    貝絲牧師表達了宗教寬容的理性論點。問題在於宗教本質上是不寬容的。每一種信仰,如果得出其邏輯結論,就會使任何宗教或政治社會制度的品質具有確定性。
    每個宗教和政黨都相信一套基於被認為是知識來源的特定真理。這對於這些團體控制公共行為是必要的。沒有知識,只有一定程度的不確定性。沒有事實,只有觀點。那些相信的人選擇接受群體意見作為事實。團體支持感覺不錯。這是一種被接受為真理的本能的正確感。這對於協調群體行為很有用。對於一個只關心未來而不是過去的社會來說,這無疑是危險的。邏輯不是通往人信仰的道路。恐懼和對權威的依賴是政治和宗教上共同成功的道路。

  7. 奇摩爾
    二月27,2012 01處:33

    有些國家實行神權政治,無論是單獨的政體或是與某種共和國的混合體。這導致了宗教領袖的出現,他們應該對上帝負責,或者至少他們希望其他人相信他們是這樣的。

    問題是,沒有辦法驗證領袖對上帝的責任。任何人都可以聲稱它,但在政治背景下聲稱它通常意味著錯誤地聲稱得到全能者的神聖認可,這實際上只是試圖取代其他人的權威的廉價伎倆。

    一旦任何宗教能夠將真正的權威注入政府,那麼對被統治者的責任就會受到損害。

    沒有人能夠完全確定地知道關於神的絕對真理-人會犯錯。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有寬恕。對一個政治家來說,聲稱他們擁有這樣的知識,就等於非法地假定自己其實是某種神。

    將凱撒的歸給凱撒,將上帝的歸給上帝——這意味著,凱撒、皇帝、國王、首相、總統、教廷、最高領袖或任何其他人類領袖都不是神。

    除此之外,也沒有任何一個特定的宗教或宗教領袖對上帝有絕對的真理。因此,擁有多種宗教觀點是有好處的。

  8. BSD
    二月26,2012 23處:00

    至少猶太教,可能還有其他宗教,都使用 BCE 和 ACE 來表示日期,而不是基督教的名稱。然而,它代表共同時代之前和共同時代之後。

  9. 邁克爾梅耶
    二月26,2012 18處:33

    我建議在寫當天的日期時使用縮寫 ACE 而不是 AD 或 BC。基督教時代之後 你知道被洗腦的狂熱份子很難死嗎?

  10. 大衛特格蘭德
    二月26,2012 10處:41

    有人回應嗎?

  11. 大衛特格蘭德
    二月26,2012 10處: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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