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反猶太主義是否“合法化”?

以色列及其支持者正在對批評者發動政治攻勢,這些批評者對本傑明·內塔尼亞胡領導的利庫德集團政府施加非暴力壓力,要求滿足巴勒斯坦人的合法需求並承認所有生活在以色列/巴勒斯坦的人民的人權。以色列捍衛者將以色列的這種「非法化」等同於反猶太主義,但勞倫斯·戴維森不同意。

作者:勞倫斯‧戴維森

2011 年 6 月 30 日

23 月 XNUMX 日,MJ Rosenberg 在《赫芬頓郵報》發表文章,題為 “內塔尼亞胡是讓以色列‘失去合法性’的人” 指的是根據以色列的術語 國土報,已成為「親以色列激進主義世界的流行語」。

羅森伯格試圖將這個概念轉回猶太復國主義者身上,聲稱正是他們自己的行為實際上侵蝕了以色列的合法性。他是對的,但關於這個主題還有更多話要說。首先,一些額外的背景:

2010年,猶太復國主義者決定透過定義對以色列不同類別的批評來分裂他們認為的反對派。那些僅僅對以色列的這種或那種政策或策略提出批評的人,被歸類在可接受的批評者類別。

我想指出的是,這是他們的一個重大讓步,因為如果你回想十年左右,任何對以色列的公開批評都被認為是受到「反猶太主義」的啟發。無論如何,這項指控現在已縮小到屬於第二類「非法化者」。

據稱,這些人的批評方式對以色列作為猶太國家存在的權利提出了質疑。根據猶太復國主義者的說法,這種非法化的做法可以說是超出了範圍,或者正如美國猶太復國主義領導人所言 威廉·達羅夫 稱為「癌性生長」。
 
猶太復國主義者煞費苦心地讓這個分類過程顯得經過深思熟慮和研究。 2010 年 XNUMX 月,總部位於特拉維夫的 羅伊特研究所 發表了一份長達 92 頁的報告,將非法化批評定義為“公然的雙重標準,單單針對以色列,否認其作為猶太人民自決的體現而存在的權利,或妖魔化國家。” 
 
羅森伯格在《赫芬頓郵報》的文章中表示,猶太復國主義者的這項努力是「將主題從佔領的存在轉移到以色列的存在」的一個策略。 ……這就是為什麼內塔尼亞胡總理每次試圖解釋以色列對巴勒斯坦人的攻擊時,都會例行援引以色列的「自衛權」。 ……

「如果整個以色列和巴勒斯坦的討論都是關於以色列自衛的權利,那麼以色列贏得了這場爭論。但如果是關於佔領,事實上,自 1993 年巴解組織承認以色列以來,這場衝突就一直是這樣,那麼它就輸了。”

他的結論是:“以色列被孤立並不是因為它是一個猶太國家,因此是非法的,而是因為它對待巴勒斯坦人的方式。”
 
羅森伯格當然有道理。然而,人們可以從猶太復國主義的非法化者概念中得出一個更普遍、更麻煩的訊息。這個更基本的見解是這樣的:
 
–猶太復國主義者在可接受和不可接受的批評之間做出的區分只有在假設以色列國家的政策和策略一方面導致向被佔領土擴張,另一方面導致其非猶太人種族隔離的情況下才有效。 - 猶太少數民族不是 結構.

或者,換句話說,以色列的帝國主義和歧視性政策並不 的函數的 國家的民族/宗教定義。但如果以色列的策略和政策不僅僅是機會主義的,而且確實是結構性的,會發生什麼事?如果政府的行為源自於一個首先為特定群體設計的國家的本質,該怎麼辦?

如果是這樣的話,你就無法將對這個或那個政策的批評與對以色列政體本質的批評區分開來。政策和國家意識形態是一體的。
 
請注意,我並不是在這方面單獨指出以色列(儘管,正如我們將看到的,我確實以其他方式單獨指出了它)。事實上,以色列(或任何其他國家)是猶太教、天主教、新教、穆斯林、白人、黑人還是由來自火星的小綠人創造並為之服務的,並不重要。如果有任何狀態:
 
a) 旨在先服務一個特定群體,同時
b)在其內部有少數群體,並透過這些少數群體進行系統性地隔離
c) 以歧視性方式製定法律,和/或故意教育其公民以歧視性方式行事
d) 那麼,從文明、現代民主原則的角度來看,人們不僅可以公正地質疑其策略和政策,還可以質疑產生它們的社會/政治結構的合法性。
 
無論該國是否實行擴張主義,情況都是如此。換句話說,如果以色列從未超越其 1967 年邊界,也從未在被佔領土上建立其悲慘的殖民政權,那麼由於其對待以色列阿拉伯人的方式,仍然會出現問題。

在這裡,我將進一步闡述羅森伯格的論點。不只是佔領,猶太復國主義作為指導社會政治意識形態也是非法的。
 
–鑑於以色列必須是一個「猶太」國家的意識形態堅持,人們如何在不暴露自己受到反猶太主義指控的情況下反對猶太復國主義以色列?

最好的方法是透過以下一般立場來概括羅森伯格的論點: 所有政府 利用其法律歧視少數群體 使自己失去合法性.

就猶太復國主義以色列而言(我們應該記住,它並不代表所有猶太人),停止以帝國主義方式行事可能是必要的,但這還不足以糾正。以色列必須停止以歧視性方式建構其法律和社會行為,為此它必須擺脫目前的猶太復國主義統治意識形態。

如果以色列想成為 既是猶太人又是合法的作為一個文明的、現代的民主國家,它必須找到一種非歧視的方式來做到這一點。只要它仍然是一個猶太復國主義國家,它就會不斷地搬石頭砸自己的腳。
 
——在以色列邊境之外,猶太復國主義政治和媒體努力說服世界輿論,他們必須被視為合法,並被允許以歧視性方式運作,這種方式尤其腐敗。

為了解釋這一點,讓我們來解決猶太復國主義者的指控,即取消合法化者透過使用「公然的雙重標準」來「單獨挑出以色列」。

這種說法已經變得如此普遍,以至於當人們冒險進入公共論壇討論以色列的行為時,人們幾乎肯定會提出以下問題: 為什麼你單單挑出以色列呢? 那些對人民做可怕事情的其他國家呢?俄羅斯人屠殺車臣人怎麼樣?中國人對西藏進行文化滅絕怎麼樣?達爾富爾呢?

如果你仔細想想,從提問者的角度來看,這個問題是一個不幸的問題,因為它含蓄地(但準確地)將以色列歸入與所有其他壞人相同的類別,而這當然不是提問者的意圖。無論如何,這個問題都有一個現成的答案,如下所示:
 
事實上,猶太復國主義的影響遠遠超出了以色列的統治範圍 並且長期以來影響了西方政府,特別是美國政府的許多決策機構,使得以色列的壓迫行為勢在必行。 被列為高優先案件 從許多其他可能受到尖銳批評甚至抵制的壓迫政權中脫穎而出。

換句話說,與中國、俄羅斯和其他此類政府不同,以色列及其支持者以腐敗的方式直接影響西方民主國家的政策制定者,這往往使這些政府成為以色列濫用政策的幫兇。

既然如此,針對以色列的製裁並非虛偽,而是必要。上面提到的猶太復國主義領導人威廉·達羅夫(William Daroff)似乎在尋找“癌性增長”,他可能會在他自己組織影響力的持續腐敗本質中發現這種病態。
 
從知識分子辯論的角度來看,擊敗猶太復國主義的論點並不困難。多年來我一直在寫作和公共論壇上這樣做。我謙虛地承認(在他們沒有變成混亂的情況下)我從未失去過這些遭遇中的任何一次。

然而,國際事務和國家的命運通常不是透過知識分子的辯論來解決的。不幸的是,這些問題也常常得不到國際法的解決。從歷史上看,它們是透過政治陰謀和幕後遊說(猶太復國主義影響發揮作用)和/或暴力來解決的。
 
有沒有辦法繞過這個歷史障礙?我想是這樣。

世界各地的民間社會運動在各個層面尋求孤立以色列,這項運動日益壯大。這與改變種族隔離的南非的策略相同。而且,對於這場運動的發展,知識辯論非常有用且重要。

猶太復國主義者將那些主張對以色列進行抵制、撤資和製裁(BDS)的人視為他們的非法化者類別中的頭號敵人,這並非偶然。我認為他們知道,或至少感覺到,對於那些希望迫使以色列擺脫其猶太復國主義意識形態真正非法的因素的人來說,BDS 運動是最好的長期策略。

勞倫斯·戴維森是賓州西切斯特大學的歷史學教授。他是 外交政策公司:將美國的國家利益私有化; 美國的巴勒斯坦:從貝爾福到以色列建國的民眾和官方看法和 伊斯蘭原教旨主義.